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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王莽引典墳以飾其邪,不可謂儒者,皆為篡盜也。相如因鼓琴以竊文君,不可謂雅樂主於淫佚也。噎死者不可譏神農之播穀,燒死者不可怒燧人之鑽火,覆溺者不可怨帝軒之造舟,酗■者不可非杜儀之為酒。豈可以欒太之邪僞,謂仙道之果無乎?是猶見趙高董卓,便謂古無伊周霍光。見商臣冒頓,而云古無伯奇孝己也。又神仙集中有召神劾鬼之法,又有使人見鬼之術。俗人聞之,皆謂虛文。或云天下無鬼神,或云有之,亦不可劾召。或云見鬼者,在男為覡,在女為巫,當須自然,非可學而得。按漢書及太史公記皆云齊人少翁,武帝以為文成將軍。武帝所幸李夫人死,少翁能令武帝見之如生人狀。又令武帝見竈神,此史籍之明文也。夫方術既令鬼見其形,又令本不見鬼者見鬼,推此而言,其餘亦何所不有也。鬼神數為人間作光怪變異,又經典所載,多鬼神之據,俗人尚不信天下之有神鬼,況乎仙人居高處遠,清濁異流,登遐遂往,不返於世,非得道者,安能見聞。而儒墨之家知此不可以訓,故終不言其有焉。俗人之不信,不亦宜乎?惟有識真者,校練衆方,得其徵驗,審其必有,可獨知之耳,不可強也。故不見鬼神,不見仙人,不可謂世閒無仙人也。人無賢愚,皆知己身之有魂魄,魂魄分去則人病,盡去則人死。故分去則術家有拘錄之法,盡去則禮典有招呼之義,此之為物至近者也。然與人俱生,至乎終身,莫或有自聞見之者也。豈可遂以不聞見之,又云無之乎?若夫輔氏報施之鬼,成湯怒齊之靈,申生交言於狐子,杜伯報恨於周宣,彭生託形於玄豕,如意假貌於蒼狗,灌夫守田蚡,子義掊燕簡,蓐收之降於莘,欒侯之止民家,素姜之說讖緯,孝孫之著文章,神君言於上林,羅陽仕於吳朝,鬼神之事,著於竹帛,昭昭如此,不可勝數。然而蔽者猶謂無之,況長生之事,世所希聞乎!望使必信,是令蚊虻負山,與井蟆論海也。俗人未嘗見龍麟鸞鳳,乃謂天下無有此物,以為古人虛設瑞應,欲令人主自勉不息,冀致斯珍也。況於令人之信有仙人乎!
《抱朴子·論仙》: 清濁異流, 《水經注·河水》: 清濁異流, 《三國志·杜微傳》: 清濁異流, 《群書治要·紀》: 使清濁異流, 《藝文類聚·太僕》: 清濁異流, 《太平廣記·樂朋龜》: 清濁異流。 《春秋左傳·隱公十一年》: 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抱朴子·論仙》: 俗人之不信,不亦宜乎? 《抱朴子·論仙》: 人無賢愚,皆知己身之有魂魄,魂魄分去則人病,盡去則人死。故分去則術家有拘錄之法,盡去則禮典有招呼之義,此之為物至近者也。然與人俱生,至乎終身,莫或有自聞見之者也。豈可遂以不聞見之,又云無之乎? 《太平御覽·魂魄》: 人無賢愚,皆知己身之魂魄。魂魄分去則人病,盡去則死。故分去,術家有錄擲戤法;盡去,則禮典有招魂之義。此之為物,至近者也。然與人俱生,至於終身,莫或自聞見之者,豈可不聞見復言無乎? 《黃帝內經·病傳》: 生神之理,可著於竹帛, 《抱朴子·論仙》: 鬼神之事,著於竹帛, 《抱朴子·論仙》: 鬼神之事, 《太平御覽·鬼下》: 鬼神之事, 《太平廣記·公孫達》: 鬼神之事, 《太平廣記·歐陽敏》: 鬼神之事, 《太平廣記·李彊友》: 鬼神之事, 《文子·精誠》: 著於竹帛, 《淮南子·本經訓》: 著于竹帛, 《史記·滑稽列傳》: 著於竹帛, 《漢書·東方朔傳》: 著於竹帛, 《黃帝內經·病傳》: 可著於竹帛, 《抱朴子·論仙》: 著於竹帛, 《潛夫論·述赦》: 如此行逢赦者,不可勝數。 《論衡·率性》: 赴火死者,不可勝數。 《墨子·非攻中》: 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勝數; 《墨子·非攻中》: 百姓死者,不可勝數也; 《墨子·節用上》: 凍餓死者不可勝數也。 《韓非子·外儲說右上》: 道旁餓死者不可勝數也, 《淮南子·本經訓》: 戴實而死者,不可勝數。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 死者不可勝數,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 死者不可勝數, 《漢書·蒯伍江息夫傳》: 死者不可勝數, 《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上》: 死者不可勝數, 《漢書·谷永杜鄴傳》: 生入死出者,不可勝數。 《後漢書·西羌傳》: 邊民死者不可勝數, 《抱朴子·論仙》: 昭昭如此,不可勝數。 《群書治要·傳》: 死者不可勝數, 《群書治要·西羌》: 邊民死者,不可勝數, 《藝文類聚·漢武帝》: 百姓之死亡,不可勝數, 《太平御覽·機略八》: 溺水死者不可勝數。 《太平御覽·草》: 銜華佩實而死者,不可勝數。 《太平廣記·祁萬壽》: 如此死者,不可勝數, 《太平廣記·李及》: 殺百姓不可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