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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書章句集注》 | [Southern Song] 1150-1200 Zhu Xi | Library Resources Source |
《中庸章句》 | Library Resources |
《中庸章句》 | Library Resources |
11 | 中庸章句: | 子曰:「素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為之矣。素,按漢書當作索,蓋字之誤也。索隱行怪,言深求隱僻之理,而過為詭異之行也。然以其足以欺世而盜名,故後世或有稱述之者。此知之過而不擇乎善,行之過而不用其中,不當強而強者也,聖人豈為之哉!君子遵道而行,半塗而廢,吾弗能已矣。遵道而行,則能擇乎善矣;半塗而廢,則力之不足也。此其知雖足以及之,而行有不逮,當強而不強者也。已,止也。聖人於此,非勉焉而不敢廢,蓋至誠無息,自有所不能止也。君子依乎中庸,遯世不見知而不悔,唯聖者能之。不為索隱行怪,則依乎中庸而已。不能半塗而廢,是以遯世不見知而不悔也。此中庸之成德,知之盡、仁之至、不賴勇而裕如者,正吾夫子之事,而猶不自居也。故曰唯聖者能之而已。 |
右第十一章。子思所引夫子之言,以明首章之義者止此。蓋此篇大旨,以知仁勇三達德為入道之門。故於篇首,即以大舜、顏淵、子路之事明之。舜,知也;顏淵,仁也;子路,勇也:三者廢其一,則無以造道而成德矣。餘見第二十章。 | ||
20 | 中庸章句: | 哀公問政。哀公,魯君,名蔣。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方,版也。策,簡也。息,猶滅也。有是君,有是臣,則有是政矣。人道敏政,地道敏樹。夫政也者,蒲盧也。夫,音扶。敏,速也。蒲盧,沈括以為蒲葦是也。以人立政,猶以地種樹,其成速矣,而蒲葦又易生之物,其成尤速也。言人存政舉,其易如此。故為政在人,取人以身,脩身以道,脩道以仁。此承上文人道敏政而言也。為政在人,家語作「為政在於得人」,語意尤備。人,謂賢臣。身,指君身。道者,天下之達道。仁者,天地生物之心,而人得以生者,所謂元者善之長也。言人君為政在於得人,而取人之則又在脩身。能脩1其身,則有君有臣,而政無不舉矣。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殺,去聲。人,指人身而言。具此生理,自然便有惻怛慈愛之意,深體味之可見。宜者,分別事理,各有所宜也。禮,則節文斯二者而已。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鄭氏曰:「此句在下,誤重在此。」故君子不可以不脩身;思脩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為政在人,取人以身,故不可以不脩身。脩身以道,脩道以仁,故思脩身不可以不事親。欲盡親親之仁,必由尊賢之義,故又當知人。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皆天理也,故又當知天。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知,去聲。達道者,天下古今所共由之路,即書所謂五典,孟子所謂「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知,所以知此也;仁,所以體此也;勇,所以強此也;謂之達德者,天下古今所同得之理也。一則誠而已矣。達道雖人所共由,然無是三德,則無以行之;達德雖人所同得,然一有不誠,則人欲間之,而德非其德矣。程子曰:「所謂誠者,止是誠實此三者。三者之外,更別無誠。」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強,上聲。知之者之所知,行之者之所行,謂達道也。以其分而言:則所以知者知也,所以行者仁也,所以至於知之成功而一者勇也。以其等而言:則生知安行者知也,學知利行者仁也,困知勉行者勇也。蓋人性雖無不善,而氣稟有不同者,故聞道有蚤莫,行道有難易,然能自強不息,則其至一也。呂氏曰:「所入之塗雖異,而所至之域則同,此所以為中庸。若乃企生知安行之資為不可幾及,輕困知勉行謂不能有成,此道之所以不明不行也。」子曰:「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子曰」二字衍文。好近乎知之知,並去聲。此言未及乎達德而求以入德之事。通上文三知為知,三行為仁,則此三近者,勇之次也。呂氏曰:「愚者自是而不求,自私者殉人欲而忘反,懦者甘為人下而不辭。故好學非知,然足以破愚;力行非仁,然足以忘私;知恥非勇,然足以起懦。」知斯三者,則知所以脩身;知所以脩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斯三者,指三近而言。人者,對己之稱。天下國家,則盡乎人矣。言此以結上文脩身之意,起下文九經之端也。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脩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經,常也。體,謂設以身處其地而察其心也。子,如父母之愛其子也。柔遠人,所謂無忘賓旅者也。此列九經之目也。呂氏曰:「天下國家之本在身,故脩身為九經之本。然必親師取友,然後脩身之道進,故尊賢次之。道之所進,莫先其家,故親親次之。由家以及朝廷,故敬大臣、體群臣次之。由朝廷以及其國,故子庶民、來百工次之。由其國以及天下,故柔遠人、懷諸侯次之。此九經之序也。」視群臣猶吾四體,視百姓猶吾子,此視臣視民之別也。脩身則道立,尊賢則不惑,親親則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則不眩,體群臣則士之報禮重,子庶民則百姓勸,來百工則財用足,柔遠人則四方歸之,懷諸侯則天下畏之。此言九經之效也。道立,謂道成於己而可為民表,所謂皇建其有極是也。不惑,謂不疑於理。不眩,謂不迷於事。敬大臣則信任專,而小臣不得以間之,故臨事而不眩也。來百工則通功易事,農末相資,故財用足。柔遠人,則天下之旅皆悅而願出於其塗,故四方歸。懷諸侯,則德之所施者博,而威之所制者廣矣,故曰天下畏之。齊明盛服,非禮不動,所以脩身也;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尊其位,重其祿,同其好惡,所以勸親親也;官盛任使,所以勸大臣也;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時使薄斂,所以勸百姓也;日省月試,既稟稱事,所以勸百工也;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遠人也;繼絕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齊,側皆反。去,上聲。遠、好、惡、斂,並去聲。既,許氣反。稟,彼錦、力錦二反。稱,去聲。朝,音潮。○此言九經之事也。官盛任使,謂官屬眾盛,足任使令也,蓋大臣不當親細事,故所以優之者如此。忠信重祿,謂待之誠而養之厚,蓋以身體之,而知其所賴乎上者如此也。既,讀曰餼。餼稟,稍食也。稱事,如周禮稿人職,曰「考其弓弩,以上下其食」是也。往則為之授節以送之,來則豐其委積以迎之。朝,謂諸侯見於天子。聘,謂諸侯使大夫來獻。王制「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厚往薄來,謂燕賜厚而納貢薄。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一者,誠也。一有不誠,則是九者皆為虛文矣,此九經之實也。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言前定則不跲,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跲,其劫反。行,去聲。凡事,指達道達德九經之屬。豫,素定也。跲,躓也。疚,病也。此承上文,言凡事皆欲先立乎誠,如下文所推是也。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此又以在下位者,推言素定之意。反諸身不誠,謂反求諸身而所存所發,未能真實而無妄也。不明乎善,謂未能察於人心天命之本然,而真知至善之所在也。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中,並去聲。從,七容反。此承上文誠身而言。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誠之者,未能真實無妄,而欲其真實無妄之謂,人事之當然也。聖人之德,渾然天理,真實無妄,不待思勉而從容中道,則亦天之道也。未至於聖,則不能無人欲之私,而其為德不能皆實。故未能不思而得,則必擇善,然後可以明善;未能不勉而中,則必固執,然後可以誠身,此則所謂人之道也。不思而得,生知也。不勉而中,安行也。擇善,學知以下之事。固執,利行以下之事也。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此誠之之目也。學、問、思、辨,所以擇善而為知,學而知也。篤行,所以固執而為仁,利而行也。程子曰:「五者廢其一,非學也。」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君子之學,不為則已,為則必要其成,故常百倍其功。此困而知,勉而行者也,勇之事也。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明者擇善之功,強者固執之效。呂氏曰:「君子所以學者,為能變化氣質而已。德勝氣質,則愚者可進於明,柔者可進於強。不能勝之,則雖有志於學,亦愚不能明,柔不能立而已矣。蓋均善而無惡者,性也,人所同也;昏明強弱之稟不齊者,才也,人所異也。誠之者所以反其同而變其異也。夫以不美之質,求變而美,非百倍其功,不足以致之。今以鹵莽滅裂之學,或作或輟,以變其不美之質,及不能變,則曰天質不美,非學所能變。是果於自棄,其為不仁甚矣!」 |
右第二十章。此引孔子之言,以繼大舜、文、武、周公之緒,明其所傳之一致,舉而措之,亦猶是耳。蓋包費隱、兼小大,以終十二章之意。章內語誠始詳,而所謂誠者,實此篇之樞紐也。又按:孔子家語,亦載此章,而其文尤詳。「成功一也」之下,有「公曰:子之言美矣!至矣!寡人實固,不足以成之也」。故其下復以「子曰」起答辭。今無此問辭,而猶有「子曰」二字;蓋子思刪其繁文以附于篇,而所刪有不盡者,今當為衍文也。「博學之」以下,家語無之,意彼有闕文,抑此或子思所補也歟? 1. 脩 : Originally read: "仁". 據清仿宋大字本改。 |
《論語集注》 | Library Resources |
《學而第一》 | Library Resources |
7 | 學而第一: |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子夏,孔子弟子,姓卜,名商。賢人之賢,而易其好色之心,好善有誠也。致,猶委也。委致其身,謂不有其身也。四者皆人倫之大者,而行之必盡其誠,學求如是而已。故子夏言有能如是之人,苟非生質之美,必其務學之至。雖或以為未嘗為學,我必謂之已學也。游氏曰:「三代之學,皆所以明人倫也。能是四者,則於人倫厚矣。學之為道,何以加此。子夏以文學名,而其言如此,則古人之所謂學者可知矣。故學而一篇,大抵皆在於務本。」吳氏曰:「子夏之言,其意善矣。然辭氣之間,抑揚太過,其流之弊,將或至於廢學。必若上章夫子之言,然後為無弊也。」 |
《為政第二》 | Library Resources |
3 | 為政第二: |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音導,下同。道,猶引導,謂先之也。政,謂法制禁令也。齊,所以一之也。道之而不從者,有刑以一之也。免而無恥,謂苟免刑罰。而無所羞愧,蓋雖不敢為惡,而為惡之心未嘗忘也。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禮,謂制度品節也。格,至也。言躬行以率之,則民固有所觀感而興起矣,而其淺深厚薄之不一者,又有禮以一之,則民恥於不善,而又有以至於善也。一說,格,正也。書曰:「格其非心。」愚謂政者,為治之具。刑者,輔治之法。德禮則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禮之本也。此其相為終始,雖不可以偏廢,然政刑能使民遠罪而已,德禮之效,則有以使民日遷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當深探其本也。 |
4 | 為政第二: |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古者十五而入大學。心之所之謂之志。此所謂學,即大學之道也。志乎此,則念念在此而為之不厭矣。三十而立,有以自立,則守之固而無所事志矣。四十而不惑,於事物之所當然,皆無所疑,則知之明而無所事守矣。五十而知天命,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賦於物者,乃事物所以當然之故也。知此則知極其精,而不惑又不足言矣。六十而耳順,聲入心通,無所違逆,知之之至,不思而得也。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從,如字。從,隨也。矩,法度之器,所以為方者也。隨其心之所欲,而自不過於法度,安而行之,不勉而中也。程子曰:「孔子生而知之也,言亦由學而至,所以勉進後人也。立,能自立於斯道也。不惑,則無所疑矣。知天命,窮理盡性也。耳順,所聞皆通也。從心所欲,不踰矩,則不勉而中矣。」又曰:「孔子自言其進德之序如此者,聖人未必然,但為學者立法,使之盈科而後進,成章而後達耳。」胡氏曰:「聖人之教亦多術,然其要使人不失其本心而已。欲得此心者,惟志乎聖人所示之學,循其序而進焉。至於一疵不存、萬理明盡之後,則其日用之間,本心瑩然,隨所意欲,莫非至理。蓋心即體,欲即用,體即道,用即義,聲為律而身為度矣。」又曰:「聖人言此,一以示學者當優游𣹢泳,不可躐等而進;二以示學者當日就月將,不可半途而廢也。」愚謂聖人生知安行,固無積累之漸,然其心未嘗自謂已至此也。是其日用之間,必有獨覺其進而人不及知者。故因其近似以自名,欲學者以是為則而自勉,非心實自聖而姑為是退託也。後凡言謙辭之屬,意皆放此。 |
15 | 為政第二: |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不求諸心,故昏而無得。不習其事,故危而不安。程子曰:「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五者,廢其一,非學也。」 |
《八佾第三》 | Library Resources |
16 | 八佾第三: | 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為,去聲。射不主皮,鄉射禮文。為力不同科,孔子解禮之意如此也。皮,革也,布侯而棲革於其中以為的,所謂鵠也。科,等也。古者射以觀德,但主於中,而不主於貫革,蓋以人之力有強弱,不同等也。記曰:「武王克商,散軍郊射,而貫革之射息。」正謂此也。周衰,禮廢,列國兵爭,復尚貫革,故孔子歎之。楊氏曰:「中可以學而能,力不可以強而至。聖人言古之道,所以正今之失。」 |
17 | 八佾第三: |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去,起呂反。告,古篤反。餼,許氣反。告朔之禮:古者天子常以季冬,頒來歲十二月之朔于諸侯,諸侯受而藏之祖廟。月朔,則以特羊告廟,請而行之。餼,生牲也。魯自文公始不視朔,而有司猶供此羊,故子貢欲去之。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愛,猶惜也。子貢蓋惜其無實而妄費。然禮雖廢,羊存,猶得以識之而可復焉。若併去其羊,則此禮遂亡矣,孔子所以惜之。楊氏曰:「告朔,諸侯所以岙命於君親,禮之大者。魯不視朔矣,然羊存則告朔之名未泯,而其實因可舉。此夫子所以惜之也。」 |
23 | 八佾第三: | 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語,去聲。大,音泰。從,音縱。語,告也。大師,樂官名。時音樂廢缺,故孔子教之。翕,合也。從,放也。純,和也。皦,明也。繹,相續不絕也。成,樂之一終也。謝氏曰:「五音六律不具,不足以為樂。翕如,言其合也。五音合矣,清濁高下,如五味之相濟而後和,故曰純如。合而和矣,欲其無相奪倫,故曰皦如,然豈宮自宮而商自商乎?不相反而相連,如貫珠可也,故曰繹如也,以成。」 |
《公冶長第五》 | Library Resources |
1 | 公冶長第... : |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妻,去聲,下同。縲,力追反。絏,息列反。公冶長,孔子弟子。妻,為之妻也。縲,黑索也。絏,攣也。古者獄中以黑索拘攣罪人。長之為人無所考,而夫子稱其可妻,其必有以取之矣。又言其人雖嘗陷於縲絏之中,而非其罪,則固無害於可妻也。夫有罪無罪,在我而已,豈以自外至者為榮辱哉?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南容,孔子弟子,居南宮。名縚,又名适。字子容,謚敬叔。孟懿子之兄也。不廢,言必見用也。以其謹於言行,故能見用於治朝,免禍於亂世也。事又見第十一篇。或曰:「公冶長之賢不及南容,故聖人以其子妻長,而以兄子妻容,蓋厚於兄而薄於己也。」程子曰:「此以己之私心窺聖人也。凡人避嫌者,皆內不足也,聖人自至公,何避嫌之有?況嫁女必量其才而求配,尤不當有所避也。若孔子之事,則其年之長幼、時之先後皆不可知,惟以為避嫌則大不可。避嫌之事,賢者且不為,況聖人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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