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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Text Project

《憲問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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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問第十... :
胡氏曰:「此篇疑原憲所記。」凡四十七章。

1 憲問第十... :
憲問恥。子曰:「邦有道,穀;邦無道,穀,恥也。」憲,原思名。穀,祿也。邦有道不能有為,邦無道不能獨善,而但知食祿,皆可恥也。憲之狷介,其於邦無道穀之可恥,固知之矣;至於邦有道穀之可恥,則未必知也。故夫子因其問而并言之,以廣其志,使知所以自勉,而進於有為也。

2 憲問第十... :
「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為仁矣?」此亦原憲以其所能而問也。克,好勝。伐,自矜。怨,忿恨。欲,貪欲。子曰:「可以為難矣,仁則吾不知也。」有是四者而能制之,使不得行,可謂難矣。仁則天理渾然,自無四者之累,不行不足以言之也。程子曰:「人而無克、伐、怨、欲,惟仁者能之。有之而能制其情使不行,斯亦難能也。謂之仁則未也。此聖人開示之深,惜乎憲之不能再問也。」或曰:「四者不行,固不得為仁矣。然亦豈非所謂克己之事,求仁之方乎?」曰:「克去己私以復乎禮,則私欲不留,而天理之本然者得矣。若但制而不行,則是未有拔去病根之意,而容其潛藏隱伏於胸中也。豈克己求仁之謂哉?學者察於二者之間,則其所以求仁之功,益親切而無滲漏矣。」

3 憲問第十... :
子曰:「士而懷居,不足以為士矣。」居,謂意所便安處也。

4 憲問第十... :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行、孫,並去聲。危,高峻也。孫,卑順也。尹氏曰:「君子之持身不可變也,至於言則有時而不敢盡,以避禍也。然則為國者使士言孫,豈不殆哉?」

5 憲問第十... :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有德者,和順積中,英華發外。能言者,或便佞口給而已。仁者,心無私累,見義必為。勇者,或血氣之強而已。尹氏曰「有德者必有言,徒能言者未必有德也。仁者志必勇,徒能勇者未必有仁也。」

6 憲問第十... :
南宮适問於孔子曰:「羿善射,奡盪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宮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适,古活反。羿,音詣。奡,五報反。盪,土浪反。南宮适,即南容也。羿,有窮之君,善射,滅夏后相而篡其位。其臣寒浞又殺羿而代之。奡,春秋傳作「澆」,浞之子也,力能陸地行舟,後為夏后少康所誅。禹平水土暨稷播種,身親稼穡之事。禹受舜禪而有天下,稷之後至周武王亦有天下。适之意蓋以羿奡比當世之有權力者,而以禹稷比孔子也。故孔子不答。然适之言如此,可謂君子之人,而有尚德之心矣,不可以不與。故俟其出而贊美之。

7 憲問第十... :
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夫,音扶。謝氏曰:「君子志於仁矣,然毫忽之間,心不在焉,則未免為不仁也。」

8 憲問第十... :
子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蘇氏曰:「愛而勿勞,禽犢之愛也;忠而勿誨,婦寺之忠也。愛而知勞之,則其為愛也深矣;忠而知誨之,則其為忠也大矣。」

9 憲問第十... :
子曰:「為命: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行人子羽脩飾之,東里子產潤色之。」裨,婢之反。諶,時林反。裨諶以下四人,皆鄭大夫。草,略也。創,造也,謂造為草斓也。世叔,游吉也,春秋傳作子太叔。討,尋究也。論,講議也。行人,掌使之官。子羽,公孫揮也。脩飾,謂增損之。東里地名,子產所居也。潤色,謂加以文采也。鄭國之為辭命,必更此四賢之手而成,詳審精密,各盡所長。是以應對諸侯,鮮有敗事。孔子言此,蓋善之也。

10 憲問第十... :
或問子產。子曰:「惠人也。」子產之政,不專於寬,然其心則一以愛人為主。故孔子以為惠人,蓋舉其重而言也問子西。曰:「彼哉!彼哉!」子西,楚公子申,能遜楚國,立昭王,而改紀其政,亦賢大夫也。然不能革其僭王之號。昭王欲用孔子,又沮止之。其後卒召白公以致禍亂,則其為人可知矣。彼哉者,外之之辭。問管仲。曰:「人也。奪伯氏駢邑三百,飯疏食,沒齒無怨言。」人也,猶言此人也。伯氏,齊大夫。駢邑,地名。齒,年也。蓋桓公奪伯氏之邑以與管仲,伯氏自知己罪,而心服管仲之功,故窮約以終身而無怨言。荀卿所謂「與之書社三百,而富人莫之敢拒」者,即此事也。或問:「管仲子產孰優?」曰:「管仲之德,不勝其才。子產之才,不勝其德。然於聖人之學,則概乎其未有聞也。」

11 憲問第十... :
子曰:「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易,去聲。處貧難,處富易,人之常情。然人當勉其難,而不可忽其易也。

12 憲問第十... :
子曰:「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公綽,魯大夫。趙魏,晉卿之家。老,家臣之長。大家勢重,而無諸侯之事;家老望尊,而無官守之責。優,有餘也。滕薛,二國名。大夫,任國政者。滕薛國小政繁,大夫位高責重。然則公綽蓋廉靜寡欲,而短於才者也。胡氏1曰:「知之弗豫,枉其才而用之,則為棄人矣。此君子所以患不知人也。言此,則孔子之用人可知矣。」

1. 胡氏 : 清仿宋大字本作「楊氏」。

13 憲問第十... :
子路問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知,去聲。成人,猶言全人。武仲,魯大夫,名紇。莊子,魯卞邑大夫。言兼此四子之長,則知足以窮理,廉足以養心,勇足以力行,藝足以泛應,而又節之以禮,和之以樂,使德成於內,而文見乎外。則材全德備,渾然不見一善成名之跡;中正和樂,粹然無復偏倚駁雜之蔽,而其為人也亦成矣。然亦之為言,非其至者,蓋就子路之所可及而語之也。若論其至,則非聖人之盡人道,不足以語此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復加「曰」字者,既答而復言也。授命,言不愛其生,持以與人也。久要,舊約也。平生,平日也。有是忠信之實,則雖其才知禮樂有所未備,亦可以為成人之次也。程子曰:「知之明,信之篤,行之果,天下之達德也。若孔子所謂成人,亦不出此三者。武仲,知也;公綽,仁也;卞莊子,勇也;冉求,藝也。須是合此四人之能,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然而論其大成,則不止於此。若今之成人,有忠信而不及於禮樂,則又其次者也。」又曰:「臧武仲之知,非正也。若文之以禮樂,則無不正矣。」又曰:「語成人之名,非聖人孰能之?孟子曰:『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如此方可以稱成人之名。」胡氏曰「今之成人以下,乃子路之言。蓋不復聞斯行之之勇,而有終身誦之之固矣。未詳是否?」

14 憲問第十... :
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叔文子,衛大夫公孫拔也。公明姓,賈名,亦衛人。文子為人,其詳不可知,然必廉靜之士,故當時以三者稱之。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子曰:「其然,豈其然乎?」厭者,苦其多而惡之之辭。事適其可,則人不厭,而不覺其有是矣。是以稱之或過,而以為不言、不笑、不取也。然此言也,非禮義充溢於中,得時措之宜者不能。文子雖賢,疑未及此,但君子與人為善,不欲正言其非也。故曰「其然豈其然乎」,蓋疑之也。

15 憲問第十... :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為後於魯,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要,平聲。防,地名,武仲所封邑也。要,有挾而求也。武仲得罪奔邾,自邾如防,使請立後而避邑。以示若不得請,則將據邑以叛,是要君也。范氏曰:「要君者無上,罪之大者也。武仲之邑,受之於君。得罪出奔,則立後在君,非己所得專也。而據邑以請,由其好知而不好學也。」楊氏曰:「武仲卑辭請後,其跡非要君者,而意實要之。夫子之言,亦春秋誅意之法也。」

16 憲問第十... :
子曰:「晉文公譎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譎。」譎,古穴反。晉文公,名重耳。齊桓公,名小白。譎,詭也。二公皆諸侯盟主,攘夷狄以尊周室者也。雖其以力假仁,心皆不正,然桓公伐楚,仗義執言,不由詭道,猶為彼善於此。文公則伐衛以致楚,而陰謀以取勝,其譎甚矣。二君他事亦多類此,故夫子言此以發其隱。

17 憲問第十... :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糾,居黝反。召,音邵。按春秋傳,齊襄公無道,鮑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及無知弒襄公,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糾奔魯。魯人納之,未克,而小白入,是為桓公。使魯殺子糾而請管召,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牙言於桓公以為相。子路疑管仲忘君事讎,忍心害理,不得為仁也。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九,春秋傳作「糾」,督也,古字通用。不以兵車,言不假威力也。如其仁,言誰如其仁者,又再言以深許之。蓋管仲雖未得為仁人,而其利澤及人,則有仁之功矣。

18 憲問第十... :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與,平聲。相,去聲。○子貢意不死猶可,相之則已甚矣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被,皮寄反。衽,而審反。霸,與伯同,長也。匡,正也。尊周室,攘夷狄,皆所以正天下也。微,無也。衽,衣衿也。被髮左衽,夷狄之俗也。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諒,小信也。經,縊也。莫之知,人不知也。後漢書引此文,莫字上有人字。程子曰:「桓公,兄也。子糾,弟也。仲私於所事,輔之以爭國,非義也。桓公殺之雖過,而糾之死實當。仲始與之同謀,遂與之同死,可也;知輔之爭為不義,將自免以圖後功亦可也。故聖人不責其死而稱其功。若使桓弟而糾兄,管仲所輔者正,桓奪其國而殺之,則管仲之與桓,不可同世之讎也。若計其後功而與其事桓,聖人之言,無乃害義之甚,啟萬世反覆不忠之亂乎?如唐之王珪魏徵,不死建成之難,而從太宗,可謂害於義矣。後雖有功,何足贖哉?」愚謂管仲有功而無罪,故聖人獨稱其功;王魏先有罪而後有功,則不以相掩可也。

19 憲問第十... :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與文子同升諸公。僎,士免反。臣,家臣。公,公朝。謂薦之與己同進為公朝之臣也。子聞之曰:「可以為文矣。」文者,順理而成章之謂。謚法亦有所謂錫民爵位曰文者。○洪氏曰:「家臣之賤而引之使與己並,有三善焉:知人,一也;忘己,二也;事君,三也。」

20 憲問第十... :
子言衛靈公之無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喪?」夫,音扶。喪,去聲。喪,失位也。孔子曰:「仲叔圉治賓客,祝鮀治宗廟,王孫賈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仲叔圉,即孔文子也。三人皆衛臣,雖未必賢,而其才可用。靈公用之,又各當其才。尹氏曰「衛靈公之無道宜喪也,而能用此三人,猶足以保其國,而況有道之君,能用天下之賢才者乎?詩曰:『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

21 憲問第十... :
子曰:「其言之不怍,則為之也難。」大言不慚,則無必為之志,而不自度其能否矣。欲踐其言,豈不難哉?

22 憲問第十... :
陳成子弒簡公。成子,齊大夫,名恆。簡公,齊君,名壬。事在春秋哀公十四年。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恆弒其君,請討之。」朝,音潮。是時孔子致仕居魯,沐浴齊戒以告君,重其事而不敢忽也。臣弒其君,人倫之大變,天理所不容,人人得而誅之,況鄰國乎?故夫子雖已告老,而猶請哀公討之。公曰:「告夫三子!」夫,音扶,下「告夫」同。三子,三家也。時政在三家,哀公不得自專,故使孔子告之。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孔子出而自言如此。意謂弒君之賊,法所必討。大夫謀國,義所當告。君乃不能自命三子,而使我告之邪?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以君命往告,而三子魯之強臣,素有無君之心,實與陳氏聲勢相倚,故沮其謀。而夫子復以此應之,其所以警之者深矣。程子曰:「左氏記孔子之言曰:『陳恆弒其君,民之不予者半。以魯之眾,加齊之半,可克也。』此非孔子之言。誠若此言,是以力不以義也。若孔子之志,必將正名其罪,上告天子,下告方伯,而率與國以討之。至於所以勝齊者,孔子之餘事也,豈計魯人之眾寡哉?當是時,天下之亂極矣,因是足以正之,周室其復興乎?魯之君臣,終不從之,可勝惜哉!」胡氏曰「春秋之法,弒君之賊,人得而討之。仲尼此舉,先發後聞可也。」

23 憲問第十... :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犯,謂犯顏諫爭。范氏曰:「犯非子路之所難也,而以不欺為難。故夫子教以先勿欺而後犯也。」

24 憲問第十... :
子曰:「君子上達,小人下達。」君子循天理,故日進乎高明;小人殉人欲,故日究乎汙下。

25 憲問第十... :
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為,去聲。程子曰:「為己,欲得之於己也。為人,欲見知於人也。」程子曰:「古之學者為己,其終至於成物。今之學者為人,其終至於喪己。」愚按:聖賢論學者用心得失之際,其說多矣,然未有如此言之切而要者。於此明辨而日省之,則庶乎其不昧於所從矣。

26 憲問第十... :
蘧伯玉使人於孔子。使,去聲,下同。蘧伯玉,衛大夫,名瑗。孔子居衛,嘗主於其家。既而反魯,故伯玉使人來也。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與之坐,敬其主以及其使也。夫子,指伯玉也。言其但欲寡過而猶未能,則其省身克己,常若不及之意可見矣。使者之言愈自卑約,而其主之賢益彰,亦可謂深知君子之心,而善於辭令者矣。故夫子再言使乎以重美之。按莊周稱「伯玉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又曰:「伯玉行年六十而六十化。」蓋其進德之功,老而不倦。是以踐履篤實,光輝宣著。不惟使者知之,而夫子亦信之也。

27 憲問第十... :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重出。

28 憲問第十... :
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此艮卦之象辭也。曾子蓋嘗稱之,記者因上章之語而類記之也。范氏曰:「物各止其所,而天下之理得矣。故君子所思不出其位,而君臣、上下、大小,皆得其職也。」

29 憲問第十... :
子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行,去聲。恥者,不敢盡之意。過者,欲有餘之辭。

30 憲問第十... :
子曰:「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知,去聲。自責以勉人也。子貢曰:「夫子自道也。」道,言也。自道,猶云謙辭。尹氏曰:「成德以仁為先,進學以知為先。故夫子之言,其序有不同者以此。」

31 憲問第十... :
子貢方人。子曰:「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夫,音扶。方,比也。乎哉,疑辭。比方人物而較其短長,雖亦窮理之事。然專務為此,則心馳於外,而所以自治者疏矣。故褒之而疑其辭,復自貶以深抑之。謝氏曰:「聖人責人,辭不迫切而意已獨至如此。」

32 憲問第十... :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凡章指同而文不異者,一言而重出也。文小異者,屢言而各出也。此章凡四見,而文皆有異。則聖人於此一事,蓋屢言之,其丁寧之意亦可見矣。

33 憲問第十... :
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逆,未至而迎之也。億,未見而意之也。詐,謂人欺己。不信,謂人疑己。抑,反語辭。言雖不逆不億,而於人之情偽,自然先覺,乃為賢也。楊氏曰:「君子一於誠而已,然未有誠而不明者。故雖不逆詐、不億不信,而常先覺也。若夫不逆不億而卒為小人所罔焉,斯亦不足觀也已。」

34 憲問第十... :
微生畝謂孔子曰:「丘何為是栖栖者與?無乃為佞乎?」與,平聲。微生,姓,畝,名也。畝名呼夫子而辭甚倨,蓋有齒德而隱者。栖栖,依依也。為佞,言其務為口給以悅人也。孔子曰:「非敢為佞也,疾固也。」疾,惡也。固,執一而不通也。聖人之於達尊,禮恭而言直如此,其警之亦深矣。

35 憲問第十... :
子曰:「驥不稱其力,稱其德也。」驥,善馬之名。德,謂調良也。尹氏曰:「驥雖有力,其稱在德。人有才而無德,則亦奚足尚哉?」

36 憲問第十... :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或人所稱,今見老子書。德,謂恩惠也。子曰:「何以報德?言於其所怨,既以德報之矣;則人之有德於我者,又將何以報之乎?以直報怨,以德報德。」於其所怨者,愛憎取舍,一以至公而無私,所謂直也。於其所德者,則必以德報之,不可忘也。或人之言,可謂厚矣。然以聖人之言觀之,則見其出於有意之私,而怨德之報皆不得其平也。必如夫子之言,然後二者之報各得其所。然怨有不讎,而德無不報,則又未嘗不厚也。此章之言,明白簡約,而其指意曲折反復。如造化之簡易易知,而微妙無窮,學者所宜詳玩也。

37 憲問第十... :
子曰:「莫我知也夫!」夫,音扶。夫子自歎,以發子貢之問也。子貢曰:「何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不得於天而不怨天,不合於人而不尤人,但知下學而自然上達。此但自言其反己自修,循序漸進耳,無以甚異於人而致其知也。然深味其語意,則見其中自有人不及知而天獨知之之妙。蓋在孔門,惟子貢之智幾足以及此,故特語以發之。惜乎其猶有所未達也!程子曰:「不怨天,不尤人,在理當如此。」又曰:「下學上達,意在言表。」又曰:「學者須守下學上達之語,乃學之要。蓋凡下學人事,便是上達天理。然習而不察,則亦不能以上達矣。」

38 憲問第十... :
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於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朝,音潮。公伯寮,魯人。子服氏,景謚,伯字,魯大夫子服何也。夫子,指季孫。言其有疑於寮之言也。肆,陳尸也。言欲誅寮。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與,平聲。謝氏曰:「雖寮之愬行,亦命也。其實寮無如之何。」愚謂言此以曉景伯,安子路,而警伯寮耳。聖人於利害之際,則不待決于命而後泰然也。

39 憲問第十... :
子曰:「賢者辟世,辟,去聲,下同。天下無道而隱,若伯夷太公是也。其次辟地,去亂國,適治邦。其次辟色,禮貌衰而去。其次辟言。」有違言而後去也。程子曰:「四者雖以大小次第言之,然非有優劣也,所遇不同耳。」

40 憲問第十... :
子曰:「作者七人矣。」李氏曰:「作,起也。言起而隱去者,今七人矣。不可知其誰何。必求其人以實之,則鑿矣。」

41 憲問第十... :
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與?」與,平聲。石門,地名。晨門,掌晨啟門,蓋賢人隱於抱關者也。自,從也,問其何所從來也。胡氏曰「晨門知世之不可而不為,故以是譏孔子。然不知聖人之視天下,無不可為之時也。」

42 憲問第十... :
子擊磬於衛。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曰:「有心哉!擊磬乎!」荷,去聲。磬,樂器。荷,擔也。蕢,草器也。此荷蕢者,亦隱士也。聖人之心未嘗忘天下,此人聞其磬聲而知之,則亦非常人矣。既而曰:「鄙哉!硜硜乎!莫己知也,斯己而已矣。深則厲,淺則揭。」硜,苦耕反。莫己之己,音紀,餘音以。揭,起例反。硜硜,石聲,亦專確之意。以衣涉水曰厲,攝衣涉水曰揭。此兩句,衛風匏有苦葉之詩也。饑孔子人不知己而不止,不能適淺深之宜子曰:「果哉!末之難矣。」果哉,歎其果於忘世也。末,無也。聖人心同天地,視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不能一日忘也。故聞荷蕢之言,而歎其果於忘世。且言人之出處,若但如此,則亦無所難矣。

43 憲問第十... :
子張曰:「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高宗,商王武丁也。諒陰,天子居喪之名,未詳其義。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言君薨,則諸侯亦然。總己,謂總攝己職。冢宰,太宰也。百官聽於冢宰,故君得以三年不言也。胡氏曰:「位有貴賤,而生於父母無以異者。故三年之喪,自天子達。子張非疑此也,殆以為人君三年不言,則臣下無所稟令,禍亂或由以起也。孔子告以聽於冢宰,則禍亂非所憂矣。」

44 憲問第十... :
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好、易,皆去聲。謝氏曰「禮達而分定,故民易使。」

45 憲問第十... :
子路問君子。子曰:「脩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脩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脩己以安百姓。脩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脩己以敬,夫子之言至矣盡矣。而子路少之,故再以其充積之盛,自然及物者告之,無他道也。人者,對己而言。百姓,則盡乎人矣。堯舜猶病,言不可以有加於此。以抑子路,使反求諸近也。蓋聖人之心無窮,世雖極治,然豈能必知四海之內,果無一物不得其所哉?故堯舜猶以安百姓為病。若曰吾治已足,則非所以為聖人矣。程子曰:「君子脩己以安百姓,篤恭而天下平。惟上下一於恭敬,則天地自位,萬物自育,氣無不和,而四靈畢至矣。此體信達順之道,聰明睿知皆由是出,以此事天饗帝。」

46 憲問第十... :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以杖叩其脛。孫、弟,並去聲。長,上聲。叩,音口。脛,其定反。原壤,孔子之故人。母死而歌,蓋老氏之流,自放於禮法之外者。夷,蹲踞也。俟,待也。言見孔子來而蹲踞以待之也。述,猶稱也。賊者,害人之名。以其自幼至長,無一善狀,而久生於世,徒足以敗常亂俗,則是賊而已矣。脛,足骨也。孔子既責之,而因以所曳之杖,微擊其脛,若使勿蹲踞然。

47 憲問第十... :
闕黨童子將命。或問之曰:「益者與?」與,平聲。闕黨,黨名。童子,未冠者之稱。將命,謂傳賓主之言。或人疑此童子學有進益,故孔子使之傳命以寵異之也。子曰:「吾見其居於位也,見其與先生並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禮,童子當隅坐隨行。孔子言吾見此童子,不循此禮。非能求益,但欲速成爾。故使之給使令之役,觀長少之序,習揖遜之容。蓋所以抑而教之,非寵而異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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