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辭義: |
易有象辭,有占辭,有象占相渾之辭。 |
| 辭義: |
「彖辭極精,分明是聖人所作。」魯可幾曰:「彖是總一卦之義。」曰:「也有別說底。如乾彖,卻是專說天。」 |
| 辭義: |
凡彖辭象辭,皆押韻。 |
| 辭義: |
象數義多難明。 |
| 辭義: |
二卦有二中,二陰正,二陽正。言「乾之無中正」者,蓋云不得兼言中正。二五同是中,如四上是陽,不得為正。蓋卦中以陰居陽,以陽居陰,是位不當;陰陽各居本位,乃是正當。到那「正中、中正」,又不可曉。 |
| 辭義: |
林安卿問:「伊川云『中無不正,正未必中』,如何?」曰:「如『君子而時中』,則是『中無不正』;若君子有時不中,即『正未必中』。蓋正是骨子好了,而所作事有未恰好處,故未必中也。」 |
| 辭義: |
「中重於正,正未必中。」蓋事之斟酌得宜合理處便是中,則未有不正者。若事雖正,而處之不合時宜,於理無所當,則雖正而不合乎中。此中未有不正,而正未必中也。 |
| 辭義: |
「中重於正,正不必中。」一件物事自以為正,卻有不中在。且如饑渴飲食是正;若過些子,便非中節。中節處乃中也。責善,正也,父子之間則不中。 |
| 辭義: |
●亞夫問「中、正」二字之義。曰:「中須以正為先。凡人做事,須是剖決是非邪正,卻就是與正處斟酌一箇中底道理。若不能先見正處,又何中之可言?譬如欲行賞罰,須是先看當賞與不當賞,然後權量賞之輕重。若不當賞矣,又何輕重之云乎!」 |
| 辭義: |
「中重於正,正不必中。」中能度量,而正在其中。 |
| 辭義: |
凡事先理會得正,方到得中。若不正,更理會甚中!顯仁陵寢時,要發掘旁近數百家墓,差御史往相度。有一人說:「且教得中。」曾文清說:「只是要理會箇是與不是,不理會中。若還不合如此,雖一家不可發掘,何處理會中?」且如今賞賜人,與之百金為多,五十金為少,與七十金為中。若不合與,則一金不可與,更商量甚中! |
| 辭義: |
易中只言「利貞」,未嘗謂不利貞,亦未嘗言利不貞。 |
| 辭義: |
厲,多是在陽爻裏說。 |
| 辭義: |
「吉凶悔吝」,聖人說得極密。若是一向疏去,卻不成道理。若一向密去,卻又不是易底意思。 |
| 辭義: |
「吉凶悔吝」,吉過則悔,既悔必吝,吝又復吉。如「動而生陽,動極復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悔屬陽,吝屬陰。悔是逞快做出事來了,有錯失處,這便生悔,所以屬陽。吝則是那隈隈衰衰,不分明底,所以屬陰。亦猶驕是氣盈,吝是氣歉。 |
| 辭義: |
問:「時與位,古易無之。自孔子以來驕說出此義。」曰:「易雖說時與位,亦有無時義可說者。」歷舉易中諸卦爻無時義可言者。 |
| 辭義: |
仁父問時與義。曰:「『夏日、冬日』,時也;『飲湯、飲水』義也。許多名目,須也是逐一理會過,少間見得一箇卻有一箇落著。不爾,都只恁地鶻突過。」 |
| 辭義: |
問:「讀易貴知時。今觀爻辭皆是隨時取義。然非聖人見識卓絕,盡得義理之正,則所謂『隨時取義』,安得不差?」曰:「古人作易,只是為卜筮。今說易者,乃是硬去安排。聖人隨時取義,只事到面前,審驗箇是非,難為如此安排下也。」 |
| 辭義: |
聖人說易,逐卦取義。如泰以三陽在內為吉,至否又以在上為吉,大概是要壓他陰。六三所以不能害君子,亦是被陽壓了,但「包羞」而已。「包羞」,是做得不好事,只得慚惶,更不堪對人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