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知行: |
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偏過一邊,則一邊受病。如程子云:「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分明自作兩腳說,但只要分先後輕重。論先後,當以致知為先;論輕重,當以力行為重。 |
| 論知行: |
文字講說得行,而意味未深者,正要本原上加功,須是持敬。持敬以靜為主。此意須要於不做工夫時頻頻體察,久而自熟。但是著實自做工夫,不干別人事。「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此語的當,更看有何病痛。知有此病,必去其病,此便是療之之藥。如覺言語多,便用簡默;意思疏闊,便加細密;覺得輕浮淺易,便須深沉重厚。張先生所謂「矯輕警惰」,蓋如此。 |
| 論知行: |
器遠問:「窮事物之理,還當窮究箇總會處,如何?」曰:「不消說總會。凡是眼前底,都是事物。只管恁地逐項窮教到極至處,漸漸多,自貫通。然為之總會者,心也。」 |
| 論知行: |
這道理,若見得到,只是合當如此。如竹椅相似:須著有四隻腳,平平正正,方可坐;若少一隻腳,決定是坐不得。若不識得時,只約摸恁地說,兩隻腳也得,三隻腳也得;到坐時,只是坐不得。如穿牛鼻,絡馬首,這也是天理合當如此。若絡牛首,穿馬鼻,定是不得。如適來說克己,伊川只說箇敬。今人也知道敬,只是不常如此。常常如此,少間自見得是非道理分明。若心下有些子不安穩,便不做。到得更有一項心下習熟底事,卻自以為安;外來卒未相入底,卻又不安。這便著將前聖所說道理,所做樣子,看教心下是非分明。 |
| 論知行: |
學者理會道理,當深沉潛思。 |
| 論知行: |
道理既知縫罅,但當窮而又窮,不可安於小成而遽止也。 |
| 論知行: |
自家既有此身,必有主宰。理會得主宰,然後隨自家力量窮理格物,而合做底事不可放過些子。因引程子言:「如行兵,當先做活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