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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 Legalism》 | Related resources |
《韓非子 - Hanfeizi》 | [Warring States (475 BC - 221 BC)] | Books referencing 《韓非子》 Library Resources Source Related resources |
《存韓》 | Library Resources |
1 | 存韓: | 韓事秦三十餘年,出則為扞蔽,入則為蓆薦,秦特出銳師取韓地,而隨之怨懸於天下,功歸於強秦。且夫韓入貢職,與郡縣無異也。今臣竊聞貴臣之計,舉兵將伐韓。夫趙氏聚士卒,養從徒,欲贅天下之兵,明秦不弱,則諸侯必滅宗廟,欲西面行其意,非一日之計也。今釋趙之患,而攘內臣之韓,則天下明趙氏之計矣。夫韓、小國也,而以應天下四擊,主辱臣苦,上下相與同憂久矣。修守備,戒強敵,有蓄積、築城池以守固。今伐韓未可一年而滅,拔一城而退,則權輕於天下,天下摧我兵矣。韓叛則魏應之,趙據齊以為原,如此,則以韓、魏資趙假齊以固其從,而以與爭強,趙之福而秦之禍也。夫進而擊趙不能取,退而攻韓弗能拔,則陷銳之卒,懃於野戰,負任之旅,罷於內攻,則合群苦弱以敵而共二萬乘,非所以亡趙之心也。均如貴臣之計,則秦必為天下兵質矣。陛下雖以金石相弊,則兼天下之日未也。 |
《有度》 | Library Resources |
2 | 有度: | 故當今之時,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國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則兵強而敵弱。故審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則主不可欺以詐偽;審得失有權衡之稱者以聽遠事,則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輕重。今若以譽進能,則臣離上而下比周;若以黨舉官,則民務交而不求用於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國亂。以譽為賞,以毀為罰也,則好賞惡罰之人,釋公行、行私術、比周以相為也。忘主外交,以進其與,則其下所以為上者薄矣。交眾與多,外內朋黨,雖有大過,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於非罪,姦邪之臣安利於無功。忠臣危死而不以其罪,則良臣伏矣;姦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則姦臣進矣;此亡之本也。若是、則群臣廢法而行私重,輕公法矣。數至能人之門,不壹至主之廷;百慮私家之便,不壹圖主之國。屬數雖多,非所以尊君也;百官雖具,非所以任國也。然則主有人主之名,而實託於群臣之家也。故臣曰:亡國之廷無人焉。廷無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務相益,不務厚國;大臣務相尊,而不務尊君;小臣奉祿養交,不以官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斷於法,而信下為之也。故明主使法擇人,不自舉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敗者不可飾,譽者不能進,非者弗能退,則君臣之間明辨而易治,故主讎法則可也。 |
4 | 有度: | 夫為人主而身察百官,則日不足,力不給。且上用目則下飾觀,上用耳則下飾聲,上用慮則下繁辭。先王以三者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數,審賞罰。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獨制四海之內,聰智不得用其詐,險躁不得關其佞,姦邪無所依。遠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辭;勢在郎中,不敢蔽善飾非。朝廷群下,直湊單微,不敢相踰越。故治不足而日有餘,上之任勢使然也。 |
《二柄》 | Books referencing 《二柄》 Library Resources |
1 | 二柄: | 明主之所導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謂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為人臣者畏誅罰而利慶賞,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則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矣。故世之姦臣則不然,所惡則能得之其主而罪之,所愛則能得之其主而賞之。今人主非使賞罰之威利出於己也,聽其臣而行其賞罰,則一國之人皆畏其臣而易其君,歸其臣而去其君矣,此人主失刑德之患也。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釋其爪牙而使狗用之,則虎反服於狗矣。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今君人者、釋其刑德而使臣用之,則君反制於臣矣。故田常上請爵祿而行之群臣,下大斗斛而施於百姓,此簡公失德而田常用之也,故簡公見弒。子罕謂宋君曰:「夫慶賞賜予者,民之所喜也,君自行之;殺戮刑罰者,民之所惡也,臣請當之。」於是宋君失刑而子罕用之,故宋君見劫。田常徒用德而簡公弒,子罕徒用刑而宋君劫。故今世為人臣者兼刑德而用之,則是世主之危甚於簡公、宋君也。故劫殺擁蔽之主,非失刑德而使臣用之而不危亡者,則未嘗有也。 |
3 | 二柄: | 人主有二患:任賢,則臣將乘於賢以劫其君;妄舉,則事沮不勝。故人主好賢,則群臣飾行以要君欲,則是群臣之情不效;群臣之情不效,則人主無以異其臣矣。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輕死;楚靈王好細腰,而國中多餓人;齊桓公妒而好內,故豎刁自宮以治內,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進之;燕子噲好賢,故子之明不受國。故君見惡則群臣匿端,君見好則群臣誣能。人主欲見,則群臣之情態得其資矣。故子之託於賢以奪其君者也,豎刁、易牙因君之欲以侵其君者也,其卒子噲以亂死,桓公蟲流出戶而不葬。此其故何也?人君以情借臣之患也。人臣之情非必能愛其君也,為重利之故也。今人主不掩其情,不匿其端,而使人臣有緣以侵其主,則群臣為子之、田常不難矣。故曰:去好去惡,群臣見素。群臣見素,則大君不蔽矣。 |
《孤憤》 | Books referencing 《孤憤》 Library Resources |
3 | 孤憤: | 朋黨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私者,必信於重人矣。故其可以功伐借者,以官爵貴之;其不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權重之。是以弊主上而趨於私門者,不顯於官爵,必重於外權矣。今人主不合參驗而行誅,不待見功而爵祿,故法術之士安能蒙死亡而進其說,姦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門益尊。夫越雖國富兵彊,中國之主皆知無益於己也,曰:「非吾所得制也。」今有國者雖地廣人眾,然而人主壅蔽,大臣專權,是國為越也。智不類越,而不智不類其國,不察其類者也。人主所以謂齊亡者,非地與城亡也,呂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以謂晉亡者,亦非地與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專之也。今大臣執柄獨斷,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與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與亡國同事者,不可存也。今襲跡於齊、晉,欲國安存,不可得也。 |
《姦劫弒臣》 | Library Resources |
1 | 姦劫弒臣: | 凡姦臣皆欲順人主之心以取親幸之勢者也。是以主有所善,臣從而譽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毀之。凡人之大體,取舍同者則相是也,取舍異者則相非也。今人臣之所譽者,人主之所是也,此之謂同取。人臣之所毀者,人主之所非也,此之謂同舍。夫取舍合而相與逆者,未嘗聞也,此人臣之所以取信幸之道也。夫姦臣得乘信幸之勢以毀譽進退群臣者,人主非有術數以御之也,非參驗以審之也,必將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故主必欺於上,而臣必重於下矣,此之謂擅主之臣。國有擅主之臣,則群下不得盡其智力以陳其忠,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何以明之?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今為臣盡力以致功,竭智以陳忠者,其身困而家貧,父子罹其害;為姦利以弊人主,行財貨以事貴重之臣者,身尊家富,父子被其澤;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處哉?治國若此其過也,而上欲下之無姦,吏之奉法,其不可得亦明矣。故左右知貞信之不可以得安利也,必曰:「我以忠信事上積功勞而求安,是猶盲而欲知黑白之情,必不幾矣。若以道化行正理不趨富貴事上而求安,是猶聾而欲審清濁之聲也,愈不幾矣。二者不可以得安,我安能無相比周、蔽主上、為姦私以適重人哉?」此必不顧人主之義矣。其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以清廉事上而求安,若無規矩而欲為方圓也,必不幾矣。若以守法不朋黨治官而求安,是猶以足搔頂也,愈不幾也。二者不可以得安,能無廢法行私以適重人哉?」此必不顧君上之法矣。故以私為重人者眾,而以法事君者少矣。是以主孤於上而臣成黨於下,此田成之所以弒簡公者也。 |
2 | 姦劫弒臣: | 夫有術者之為人臣也,得效度數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姦臣,以尊主安國者也。是以度數之言得效於前,則賞罰必用於後矣。人主誠明於聖人之術,而不苟於世俗之言,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是以左右近習之臣,知偽詐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去姦私之行盡力竭智以事主,而乃以相與比周妄毀譽以求安,是猶負千鈞之重,陷於不測之淵而求生也,必不幾矣。」百官之吏,亦知為姦利之不可以得安也,必曰:「我不以清廉方正奉法,乃以貪污之心枉法以取私利,是猶上高陵之顛,墮峻谿之下而求生,必不幾矣。」安危之道若此其明也,左右安能以虛言惑主,而百官安敢以貪漁下?是以臣得陳其忠而不弊,下得守其職而不怨。此管仲之所以治齊,而商君之所以強秦也。從是觀之,則聖人之治國也,固有使人不得不愛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愛為我也。恃人之以愛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為者安矣。夫君臣非有骨肉之親,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則臣盡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則臣行私以干上。明主知之,故設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夫是以人主雖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姦邪,而國已治矣。人主者,非目若離婁乃為明也,非耳若師曠乃為聰也。目必,不任其數,而待目以為明,所見者少矣,非不弊之術也。耳必,不因其勢,而待耳以為聰,所聞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為己視,天下不得不為己聽。故身在深宮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內,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闇亂之道廢,而聰明之勢興也。故善任勢者國安,不知因其勢者國危。古秦之俗,君臣廢法而服私,是以國亂兵弱而主卑。商君說秦孝公以變法易俗而明公道,賞告姦,困末作而利本事。當此之時,秦民習故俗之有罪可以得免、無功可以得尊顯也,故輕犯新法。於是犯之者其誅重而必,告之者其賞厚而信,故姦莫不得而被刑者眾,民疾怨而眾過日聞。孝公不聽,遂行商君之法,民後知有罪之必誅,而私姦者眾也,故民莫犯,其刑無所加。是以國治而兵強,地廣而主尊。此其所以然者,匿罪之罰重,而告姦之賞厚也。此亦使天下必為己視聽之道也。至治之法術已明矣,而世學者弗知也。 |
《備內》 | Library Resources |
2 | 備內: | 且萬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適子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愛則親,不愛則疏。語曰:「其母好者其子抱。」然則其為之反也,其母惡者其子釋。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婦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婦人事好色之丈夫,則身死見疏賤,而子疑不為後,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為后而子為主,則令無不行,禁無不止,男女之樂不減於先君,而擅萬乘不疑,此鴆毒扼昧之所以用也。故桃左春秋曰:「人主之疾死者不能處半。」人主弗知則亂多資,故曰:利君死者眾則人主危。故王良愛馬,越王勾踐愛人,為戰與馳。醫善吮人之傷,含人之血,非骨肉之親也,利所加也。故輿人成輿則欲人之富貴,匠人成棺則欲人之夭死也,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故后妃、夫人、太子之黨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死則勢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故人主不可以不加心於利己死者。故日月暈圍於外,其賊在內,備其所憎,禍在所愛。是故明王不舉不參之事,不食非常之食,遠聽而近視以審內外之失,省同異之言以知朋黨之分,偶參伍之驗以責陳言之實,執後以應前,按法以治眾,眾端以參觀,士無幸賞,無踰行,殺必當,罪不赦,則姦邪無所容其私。徭役多則民苦,民苦則權勢起,權勢起則復除重,復除重則貴人富,苦民以富貴人起勢,以藉人臣,非天下長利也。故曰徭役少則民安,民安則下無重權,下無重權則權勢滅,權勢滅則德在上矣。今夫水之勝火亦明矣,然而釜鬵閒之,水煎沸竭盡其上,而火得熾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勝者矣。今夫治之禁姦又明於此,然守法之臣為釜鬵之行,則法獨明於胸中,而已失其所以禁姦者矣。上古之傳言,春秋所記,犯法為逆以成大姦者,未嘗不從尊貴之臣也。然而法令之所以備,刑罰之所以誅,常於卑賤,是以其民絕望,無所告愬。大臣比周,蔽上為一,陰相善而陽相惡,以示無私,相為耳目,以候主隙,人主掩蔽,無道得聞,有主名而無實,臣專法而行之,周天子是也。偏借其權勢則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權勢也。 |
《說林上》 | Books referencing 《說林上》 Library Resources |
31 | 說林上: | 隰斯彌見田成子,田成子與登臺四望,三面皆暢,南望,隰子家之樹蔽之,田成子亦不言,隰子歸,使人伐之,斧離數創,隰子止之,其相室曰:「何變之數也?」隰子曰:「古者有諺曰:知淵中之魚者不祥。夫田子將有大事,而我示之知微,我必危矣。不伐樹未有罪也,知人之所不言,其罪大矣。」乃不伐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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