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語中: |
襄王十三年,鄭人伐滑。王使游孫伯請滑,鄭人執之。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古人有言曰:『兄弟讒鬩、侮人百里。』周文公之詩曰:『兄弟鬩于墻,外御其侮。』若是則鬩乃內侮,而雖鬩不敗親也。鄭在天子,兄弟也。鄭武、莊有大勛力于平、桓;我周之東遷,晉、鄭是依;子頹之亂,又鄭之繇定。今以小忿棄之,是以小怨置大德也,無乃不可乎!且夫兄弟之怨,不徵于他,徵于他,利乃外矣。章怨外利,不義;棄親即狄,不祥;以怨報德,不仁。夫義所以生利也,祥所以事神也,仁所以保民也。不義則利不阜,不祥則福不降,不仁則民不至。古之明王不失此三德者,故能光有天下,而和寧百姓,令聞不忘。王其不可以棄之。」王不聽。十七年,王降狄師以伐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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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狄人,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夫婚姻,禍福之階也。由之利內則福,利外則取禍。今王外利矣,其無乃階禍乎?昔摯、疇之國也由大任,杞、繒由大姒,齊、許、申、呂由大姜,陳由大姬,是皆能內利親親者也。昔鄢之亡也由仲任,密須由伯姞,鄶由叔妘,聃由鄭姬,息由陳媯,鄧由楚曼,羅由季姬,盧由荊媯,是皆外利離親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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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利何如而內,何如而外?」對曰:「尊貴、明賢、庸勛、長老、愛親、禮新、親舊。然則民莫不審固其心力以役上令,官不易方,而財不匱竭,求無不至,動無不濟。百姓兆民,夫人奉利而歸諸上,是利之內也,若七德離判,民乃攜貳,各以利退,上求不暨,是其外利也。夫狄無列于王室,鄭伯南也,王而卑之,是不尊貴也。狄,豺狼之德也,鄭未失周典,王而蔑之,是不明賢也。平、桓、莊、惠皆受鄭勞,王而棄之,是不庸勛也。鄭伯捷之齒長矣,王而弱之,是不長老也。狄,隗姓也,鄭出自宣王,王而虐之,是不愛親也。夫禮,新不間舊,王以狄女間姜、任,非禮且棄舊也。王一舉而棄七德,臣故曰利外矣。《》有之曰:『必有忍也,若能有濟也。』王不忍小忿而棄鄭,又登叔隗以階狄。狄,封豕豺狼也,不可厭也。」王不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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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王黜狄後。狄人來誅殺譚伯。富辰曰:「昔吾驟諫王,王弗從,以及此難。若我不出,王其以我為懟乎!」乃以其屬死之。 |
| 周語中: |
晉侯使隨會聘于周,定王享之肴烝,原公相禮。范子私于原公,曰:「吾聞王室之禮無毀折,今此何禮也?」王見其語,召原公而問之,原公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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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召士季,曰:「子弗聞乎,禘郊之事,則有全烝;王公立飫,則有房烝;親戚宴饗,則有肴烝。今女非他也,而叔父使士季實來修舊德,以獎王室。唯是先王之宴禮,欲以貽女。余一人敢設飫禘焉,忠非親禮,而干舊職,以亂前好?且唯戎、狄則有體薦。夫戎、狄,冒沒輕儳,貪而不讓。其血氣不治,若禽獸焉。其適來班貢,不俟馨香嘉味,故坐諸門外,而使舌人體委與之。女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時相見,將和協典禮,以示民訓則,無亦擇其柔嘉,選其馨香,潔其酒醴,品其百籩,修其簠簋,奉其犧象,出其樽彝,陳其鼎俎,凈其巾羃,敬其祓除,體解節折而共飲食之。于是乎有折俎加豆,酬幣宴貨,以示容合好,胡有孑然其郊戎、狄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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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王公諸侯之有飫也,將以講事成章,建大德、昭大物也,故立成禮烝而已。飫以顯物,宴以合好,故歲飫不倦,時宴不淫,月會、旬修,日完不忘。服物昭庸,采飾顯明,文章比象,周旋序順,容貌有崇,威儀有則,五味實氣,五色精心,五聲昭德,五義紀宜,飲食可饗,和同可觀,財用可嘉,則順而德建。古之善禮者,將焉用全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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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子遂不敢對而退。歸乃講聚三代之典禮,于是乎修執秩以為晉法。 |
| 魯語下: |
諸侯伐秦,及涇莫濟。晉叔向見叔孫穆子曰:「諸侯謂秦不恭而討之,及涇而止,于秦何益?」穆子曰:「豹之業,及《匏有苦葉》矣,不知其他。」叔向退,召舟虞與司馬,曰:「夫苦匏不材于人,共濟而已。魯叔孫賦《匏有苦葉》,必將涉矣。具舟除隧,不共有法。」是行也,魯人以莒人先濟,諸侯從之。 |
| 魯語下: |
虢之會,諸侯之大夫尋盟未退。季武子伐莒取鄆,莒人告于會。楚人將以叔孫穆子為戮。晉樂王鮒求貨于穆子,曰:「吾為子請于楚。」穆子不予。梁其踁謂穆子曰:「有貨,以衛身也。出貨而可以免,子何愛焉?」穆子曰:「非女所知也。承君命以會大事,而國有罪,我以貨私免,是我會吾私也。茍如是,則又可以出貨而成私欲乎?雖可以免,吾其若諸侯之事何?夫必將或循之,曰:『諸侯之卿有然者故也。』則我求安身而為諸侯法矣。君子是以患作。作而不衷,將或道之,是昭其不衷也。余非愛貨,惡不衷也。且罪非我之由,為戮何害?」楚人乃赦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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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子歸,武子勞之,日中不出。其人曰:「可以出矣。」穆子曰:「吾不難為戮,養吾棟也。夫棟折而榱崩,吾懼壓焉。故曰雖死于外,而庇宗與內,可也。今既免大恥,而不忍小忿,可以為能乎?」乃出見之。 |
| 魯語下: |
平丘之會,晉昭公使叔向辭昭公,弗與盟。子服惠伯曰:「晉信蠻夷而棄兄弟,其執政貳也。貳心必失諸侯,豈唯魯然?夫失其政者,必毒于人,魯懼及焉,不可以不恭。必使上卿從之。」季平子曰:「然則意如乎!若我往,晉必患我,誰為之貳?」子服惠伯曰:「椒既言之矣,敢逃難乎?椒請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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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人執平子。子服惠伯見韓宣子,曰:「夫盟,信之要也。晉為盟主,是主信也。若盟而棄魯侯,信抑闕矣。昔欒氏之亂,齊人間晉之禍,伐取朝歌。我先君襄公不敢寧處,使叔孫豹悉帥敝賦,踦跂畢行,無有處人,以從軍吏,次于雍渝,與邯鄲勝擊齊之左,掎止晏萊焉,齊師退而後敢還。非以求遠也,以魯之密邇于齊,而又小國也;齊朝駕則夕極于魯國,不敢憚其患,而與晉共其憂,亦曰:『庶幾有益于魯國乎!』今信蠻夷而棄之,夫諸侯之勉于君者,將安勸矣?若棄魯而茍固諸侯,群臣敢憚戮乎?諸侯之事晉者,魯為勉矣。若以蠻夷之故棄之,其無乃得蠻夷而失諸侯之信乎?子計其利者,小國共命。」宣子說,乃歸平子。 |
| 魯語下: |
公父文伯退朝,朝其母,其母方績。文伯曰:「以歜之家而主猶績,懼憾季孫之怒也。其以歜為不能事主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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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母嘆曰:「魯其亡乎!使僮子備官而未之聞耶?居,吾語女。昔聖王之處民也,擇瘠土而處之,勞其民而用之,故長王天下。夫民勞則思,思則善心生;逸則淫,淫則忘善,忘善則惡心生。沃土之民不材,逸也。瘠土之民莫不向義,勞也。是故天子大采朝日,與三公、九卿祖識地德;日中考政,與百官之政事,師尹維旅、牧、相宣序民事;少采夕月,與大史、司載糾虔天刑;日入監九御,使潔奉禘、郊之粢盛,而後即安。諸侯朝修天子之業命,晝考其國職,夕省其典刑,夜儆百工,使無慆淫,而後即安。卿大夫朝考其職,晝講其庶政,夕序其業,夜庀其家事,而後即安。士朝受業,晝而講貫,夕而習復,夜而計過無憾,而後即安。自庶人以下,明而動,晦而休,無日以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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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后親織玄紞,公侯之夫人加之以纮、綖,卿之內子為大帶,命婦成祭服,列士之妻加之以朝服,自庶士以下,皆衣其夫。社而賦事,蒸而獻功,男女效績,愆則有辟,古之制也。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先王之訓也。自上以下,誰敢由心舍力?今我,寡也,爾又在下位,朝夕處事,猶恐忘先人之業。況有怠惰,其何以避辟!吾冀而朝夕修我曰:『必無廢先人。』爾今曰:『胡不自安。』以是承君之官,余懼穆伯之絕嗣也。」仲尼聞之曰:「弟子志之,季氏之婦不淫矣。」 |
| 魯語下: |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從祖叔母也。康子往焉,闖門與之言,皆不逾閾。祭悼子,康子與焉,酢不受,徹俎不宴,宗不具不繹,繹不盡飫則退。仲尼聞之,以為別于男女之禮矣。 |
| 齊語: |
桓公自莒反于齊,使鮑叔為宰,辭曰:「臣,君之庸臣也。君加惠于臣,使不凍餒,則是君之賜也。若必治國家者,則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國家者,則其管夷吾乎。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寬惠柔民,弗若也;治國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結于百姓,弗若也;制禮義可法于四方,弗若也;執枹鼓立于軍門,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鉤,是以濱于死。」鮑叔對曰:「夫為其君動也。君若宥而反之,夫猶是也。」桓公曰:「若何?」鮑子對曰:「請諸魯。」桓公曰:「施伯,魯君之謀臣也,夫知吾將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鮑子對曰:「使人請諸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國,欲以戮之于群臣,故請之。』則予我矣。」桓公使請諸魯,如鮑叔之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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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以問施伯,施伯對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所在之國,則必得志于天下。令彼在齊,則必長為魯國憂矣。」莊公曰:「若何?」施伯對曰:「殺而以其尸授之。」莊公將殺管仲,齊使者請曰:「寡君欲親以為戮,若不生得以戮于群臣,猶未得請也。請生之。」于是莊公使束縛以予齊使,齊使受之而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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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至,三釁、三浴之。桓公親逆之于郊,而與之坐而問焉,曰:「昔吾先君襄公筑臺以為高位,田狩畢弋,不聽國政,卑聖侮士,而唯女是崇。九妃、六嬪,陳妾數百,食必粱肉,衣必文繡。戎士凍餒,戎車待游車之裂,戎士待陳妾之餘。優笑在前,賢材在後。是以國家不日引,不月長。恐宗廟之不掃除,社稷之不血食,敢問為此若何?」管子對曰:「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武遠績以成名,合群叟,比校民之有道者,設象以為民紀,式權以相應,比綴以度,竱本肇末,勸之以賞賜,糾之以刑罰,班序顛毛,以為民紀統。」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昔者,聖王之治天下也,參其國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為之終,而慎用其六柄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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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對曰:「四民者,勿使雜處,雜處則其言哤,其事易。」公曰:「處士、農、工、商若何?」管子對曰:「昔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閑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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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夫士群萃而州處,閒燕則父與父言義,子與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其幼者言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士之子恒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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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夫工群萃而州處,申其四時,辯其功苦,權節其用,論比協材,旦暮從事,施于四方,以飭其子弟,相語以事,相示以巧,相陳以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恒為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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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夫商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而監其鄉之資,以知其市之賈,負、任、擔、荷,服牛、軺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市賤鬻貴,旦暮從事于此,以飭其子弟,相語以利,相示以賴,相陳以知賈。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商之子恒為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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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夫農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權節其用,耒、耜、耞、芟,及寒,擊草除田,以待時耕;及耕,深改良而疾耰之,以待時雨。時雨既至,挾其槍、刈、耨、鎛,以旦暮從事于田野。脫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襏襫,沾體途足,暴其發膚,盡其四支之敏,以從事于田野。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生物農之子恒為農,野處而不暱。其秀民之能為士者,必足賴也。有司見而不以告,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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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國以為二十一鄉。」桓公曰:「善。」管子于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工商之鄉六;士鄉十五,公帥五鄉焉,國子帥五鄉焉,高子帥五鄉焉。參國起案,以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三族,市立三鄉,澤立三虞,山立三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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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曰:「吾欲從事于諸侯,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國未安。」桓公曰:「安國若何?」管子對曰:「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滋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則國安矣。」桓公曰:「諾。」遂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滋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國既安矣,桓公曰:「國安矣,其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則大國亦將正卒伍,修甲兵,則難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國諸侯有守御之備,則難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諸侯,則事可以隱令,可以寄政。」桓公曰:「為之若何?」管子對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焉。」桓公曰:「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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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于是制國:「五家為軌,軌為之長;十軌為里,里有司;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焉。以為軍令: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軌長帥之;十軌為里,故五十人為小戎,里有司帥之;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帥之;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鄉良人帥之;五鄉一帥,故萬人為一軍,五鄉之帥帥之。三軍,故有中軍之鼓,有國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以蒐振旅,秋以狝治兵。是故卒伍整于里,軍旅整于郊。內教既成,令勿使遷徙。伍之人祭祀同福,死喪同恤,禍災共之。人與人相疇,家與家相疇,世同居,少同游。故夜戰聲相聞,足以不乖;晝戰目相見,足以相識。其歡欣足以相死。居同樂,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則同固,戰則同強。君有此士也三萬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誅無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國之君莫之能御。」 |
| 齊語: |
正月之朝,鄉長復事。君親問焉,曰:「于子之鄉,有居處好學、慈孝于父母、聰慧質仁、發聞于鄉里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于子之鄉,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眾者,有二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于子之鄉,有不慈孝于父母、不長悌于鄉里、驕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是故鄉長退而修德進賢,桓公親見之,遂使役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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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令官長期而書伐,以告且選,選其官之賢者而復用之,曰:「有人居我官,有功休德,惟慎端愨以待時,使民以勸,綏謗言,足以補官之不善政。」桓公召而與之語,訾相其質,足以比成事,誠可立而授之。設之以國家之患而不疚,退問之其鄉,以觀其所能而無大厲,升以為上卿之贊。謂之三選。國子、高子退而修鄉,鄉退而修連,連退而修里,里退而修軌,軌退而修伍,伍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得而舉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誅也。政既成,鄉不越長,朝不越爵,罷士無伍,罷女無家。夫是,故民皆勉為善。與其為善于鄉也,不如為善于里;與其為善于里也,不如為善于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便,皆有終歲之計;莫敢以終歲之議,皆有終身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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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曰:「伍鄙若何?」管子對曰:「相地而衰征,則民不移;政不旅舊,則民不偷;山澤各致其時,則民不茍;陸阜陵墐、井田疇均,則民不憾;無奪民時,則百姓富;犧牲不略,則牛羊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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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鄙。三十家為邑,邑有司;十邑為卒,卒有卒帥;十卒為鄉,鄉有鄉帥;三鄉為縣,縣有縣帥;十縣為屬,屬有大夫。五屬,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屬焉;立五正,各使聽一屬焉。是故正之政聽屬,牧政聽縣,下政聽鄉。」桓公曰:「各保治爾所,無或淫怠而不聽治者!」 |
| 齊語: |
正月之朔,五屬大夫復事。桓公擇是寡功者而謫之,曰:「制地、分民如一,何故獨寡功?教不善則政不治,一再則宥,三則不赦。」桓公又親問焉,曰:「于子之屬,有居處為義好學、慈孝于父母、聰慧質仁、發聞于鄉里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于子之屬,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眾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于子之屬,有不慈孝于父母、不長悌于鄉里、驕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于事而竣。五屬大夫于是退而修屬,屬退而修縣,縣退而修鄉,鄉退而修卒,卒退而修邑,邑而退而修萬。是故匹夫有帥,可得而舉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誅也。政既成矣,以守則固,以征則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