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傳附: |
僖公成風,與東晉簡文帝鄭太后一也,皆所以著妾母之義。至本朝真宗既崩,始以王后並配。當時群臣亦嘗爭之,為其創見也。後來遂以為常,此禮於是乎紊矣。人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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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問人傑:「記左傳分謗事否?」人傑以韓獻子將殺人,郤獻子馳救不及,使速以徇對。先生曰:「近世士大夫多是如此,只要徇人情。如荀林父邲之役,先縠違命而濟,乃謂『與其專罪,六人同之』,是何等見識!當時為林父者,只合按兵不動,召先縠而誅之。」人傑曰:「若如此,豈止全軍,雖進而救鄭可也。」因問:「韓厥殺人事,在郤克只得如此。」曰:「既欲馳救,則殺之未得為是。然這事卻且莫管。」因云:「當時楚孫叔敖不欲戰,伍參爭之。若事有合爭處,須當力爭,不可苟徇人情也。」人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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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左氏駒支之辯,劉侍讀以為無是事。」曰:「某亦疑之。既曰『言語衣服,不與華同』,又卻能賦青蠅,何也?又,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攛掇申生之死,乃數公也。申生以閔二年十二月出師,衣之偏衣,佩之金玦,數公議論如此,獻公更舉事不得,便有『逆詐、億不信』底意思。左氏一部書都是這意思,文章浮艷,更無事實。蓋周衰時,自有這一等迂闊人。觀國語之文,可見周之衰也。某嘗讀宣王欲籍千畝事,便心煩。及戰國時人,卻尚事實,觀太史公史記可見。公子成與趙武靈王爭胡服,甘龍與衛鞅爭變法,其他如蘇張之辯,莫不皆然。衛鞅之在魏,其相公孫座勸魏君用之;不然,須殺之。魏君不從,則又與鞅明言之。鞅以為不能用我,焉能殺我?及秦孝公下令,鞅西入秦。然觀孝公下令數語,如此氣勢,乃是吞六國規模。鞅之初見孝公,說以帝道王道,想見好笑,其實乃是霸道。鞅之如此,所以堅孝公之心,後來迂闊之說,更不能入。使當時無衛鞅,必須別有人出來。觀孝公之意,定是不用孟子。史記所載事實,左氏安得有此!」人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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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子產相鄭,鑄刑書,作丘賦,時人不以為然。是他不達『為國以禮』底道理,徒恃法制以為國,故鄭國日以衰削。」曰:「是他力量只到得這裏。觀他與韓宣子爭時,似守得定。及到伯有子皙之徒撓他時,則度其可治者治之;若治他不得,便只含糊過。亦緣當時列國世卿,每國須有三兩族強大,根株盤互,勢力相依倚,卒急動他不得;不比如今大臣,才被人論,便可逐去。故當時自有一般議論,如韓獻子『分謗』之說,只是要大家含糊過,不要見得我是,你不是。又如魯以相忍為國,意思都如此。後來張文潛深取之,故其所著雖連篇累牘,不過只是這一意。」廣。 |
| 經傳附: |
問:「夾谷之會,孔子數語,何以能卻萊人之兵?」曰:「畢竟齊常常欺魯,魯常常不能與之爭,卻忽然被一箇人來以禮問他,他如何不動!如藺相如秦王擊缶,亦是秦常欺得趙過,忽然被一箇人恁地硬掁,他如何不動!」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