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地下: |
問同度同道。曰:「天有黃道,有赤道。天正如一圓匣相似,赤道是那匣子相合縫處,在天之中。黃道一半在赤道之內,一半在赤道之外,東西兩處與赤道相交。度,卻是將天橫分為許多度數。會時是日月在那黃道赤道十字路頭相交處冢撞著。望時是月與日正相向。如一箇在子,一箇在午,皆同一度。謂如月在畢十一度,日亦在畢十一度。雖同此一度,卻南北相向。日所以蝕於朔者,月常在下,日常在上,既是相會,被月在下面遮了日,故日蝕。望時月蝕,固是陰敢與陽敵,然曆家又謂之暗虛。蓋火日外影,其中實暗,到望時恰當著其中暗處,故月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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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剛言:「伯靖以為天是一日一周,日則不及一度,非天過一度也。」曰:「此說不是。若以為天是一日一周,則四時中星如何解不同?更是如此,則日日一般,卻如何紀歲?把甚麼時節做定限?若以為天不過而日不及一度,則趲來趲去,將次午時便打三更矣!」因取禮記月令疏指其中說早晚不同,及更行一度兩處,曰:「此說得甚分明。其他曆書都不如此說。蓋非不曉,但是說滑了口後,信口說,習而不察,更不去子細檢點。而今若就天裏看時,只是行得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若把天外來說,則是一日過了一度。季通常有言:『論日月,則在天裏;論天,則在太虛空裏。若去太虛空裏觀那天,自是日月羇得不在舊時處了。』」先生至此,以手畫輪子,曰:「謂如今日在這一處,明日自是又羇動著些子,又不在舊時處了。」又曰:「天無體,只二十八宿便是天體。日月皆從角起,天亦從角起。日則一日運一周,依舊只到那角上;天則一周了,又過角些子。日日累上去,則一年便與日會。」次日,仲默附至天說曰:「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故日行一日,亦繞地一周,而在天為不及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十二會,得全日三百四十八,餘分之積,又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通計得日三百五十四,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歲月行之數也。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日者,一歲之常數也。故日與天會,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為氣盈。月與日會,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為朔虛。合氣盈朔虛而閏生焉。故一歲閏率則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歲一閏,則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單一;五歲再閏,則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十有九歲七閏,則氣朔分齊,是為一章也。」先生以此示義剛,曰:「此說也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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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交蝕。暗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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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造曆者無定法,只是趕趁天之行度以求合,或過則損,不及則益,所以多差。因言,古之鍾律紐算,寸分毫釐絲忽皆有定法,如合符契,皆自然而然,莫知所起。古之聖人,其思之如是之巧,然皆非私意撰為之也。意古之曆書,亦必有一定之法,而今亡矣。三代而下,造曆者紛紛莫有定議,愈精愈密而愈多差,由不得古人一定之法也。季通嘗言:「天之運無常。日月星辰積氣,皆動物也。其行度疾速,或過不及,自是不齊。使我之法能運乎天,而不為天之所運,則其疏密遲速,或過不及之間,不出乎我。此虛寬之大數縱有差忒,皆可推而不失矣。何者?以我法之有定而律彼之無定,自無差也。」季通言非是。天運無定,乃其行度如此,其行之差處亦是常度。但後之造曆者,其為數窄狹,而不足以包之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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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說曆四廢日。曰:「只是言相勝者:春是庚辛日,秋是甲乙日。溫公潛虛亦是此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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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季通說,當先論天行,次及七政。此亦未善。要當先論太虛,以見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一定位,然後論天行,以見天度加損虛度之歲分。歲分既定,然後七政乃可齊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