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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鑑續編》[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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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桱 |
---|---|
成書年代 | 元 |
版本 | 《欽定四庫全書》本 |
數據項目 | ctext:816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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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續編》,凡二十四卷,明代陳桱撰。
《通鑑續編》的內容與《宋史》大同小異,但是《通鑑續編》大量補充並修正《宋史》的不足與錯誤,例如《宋史》記載「昉家十三世同居」,《通鑑續編》則改為「自兼至崇未嘗分異」。一說陳桱著此書時,寫宋太祖「匡允自立而還」。還沒停筆,忽有迅雷擊其桌案,陳桱處變不驚,曰「霆雖擊吾手,終不為之改易也」。
何喬新年11歲,隨父在京。當時修撰周旋來訪,喬新方讀《通鑑續編》,周旋問喬新此書筆法比之通鑑綱目如何?何喬新說:「呂文煥降元不書叛,張世傑溺海不書死節,曹彬、包拯之卒不書其官,而紀羲、軒多採怪妄,似未有當」。周旋驚異。
《通鑑續編》一書仿朱熹《綱目》之例,應該稱《續綱目》,但仍襲《通鑑》之名。陳桱本人還有《通鑑前編舉要新書》二卷與《資治通鑑綱目前編外記》一卷等《通鑑》相關著作,可惜大都失佚。
1.御製書通鑑續編宋主答徐鉉事
2.上諭
3.提要
4.書例
5.卷一
6.卷二
7.卷三
8.卷四
9.卷五
10.卷六
11.卷七
12.卷八
13.卷九
14.卷十
15.卷十一
16.卷十二
17.卷十三
18.卷十四
19.卷十五
20.卷十六
21.卷十七
22.卷十八
23.卷十九
24.卷二十
25.卷二十一
26.卷二十二
27.卷二十三
28.卷二十四
[顯示各種版本 (1)]2.上諭
3.提要
4.書例
5.卷一
6.卷二
7.卷三
8.卷四
9.卷五
10.卷六
11.卷七
12.卷八
13.卷九
14.卷十
15.卷十一
16.卷十二
17.卷十三
18.卷十四
19.卷十五
20.卷十六
21.卷十七
22.卷十八
23.卷十九
24.卷二十
25.卷二十一
26.卷二十二
27.卷二十三
28.卷二十四
URN: ctp:wb6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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