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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鑑續編

《通鑑續編》[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作者陳桱
成書年代
版本
《欽定四庫全書》本
數據項目ctext:816315
檢索:
資治通鑑續編》,凡二十四卷,明代陳桱撰。

《通鑑續編》的內容與《宋史》大同小異,但是《通鑑續編》大量補充並修正《宋史》的不足與錯誤,例如《宋史》記載「昉家十三世同居」,《通鑑續編》則改為「自兼至崇未嘗分異」。一說陳桱著此書時,寫宋太祖「匡允自立而還」。還沒停筆,忽有迅雷擊其桌案,陳桱處變不驚,曰「霆雖擊吾手,終不為之改易也」。

何喬新年11歲,隨父在京。當時修撰周旋來訪,喬新方讀《通鑑續編》,周旋問喬新此書筆法比之通鑑綱目如何?何喬新說:「呂文煥降元不書叛,張世傑溺海不書死節,曹彬、包拯之卒不書其官,而紀羲、軒多採怪妄,似未有當」。周旋驚異。

《通鑑續編》一書仿朱熹《綱目》之例,應該稱《續綱目》,但仍襲《通鑑》之名。陳桱本人還有《通鑑前編舉要新書》二卷與《資治通鑑綱目前編外記》一卷等《通鑑》相關著作,可惜大都失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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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御製書通鑑續編宋主答徐鉉事
2.
上諭
3.
提要
4.
書例
5.
卷一
6.
卷二
7.
卷三
8.
卷四
9.
卷五
10.
卷六
11.
卷七
12.
卷八
13.
卷九
14.
卷十
15.
卷十一
16.
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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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18.
卷十四
19.
卷十五
20.
卷十六
21.
卷十七
22.
卷十八
23.
卷十九
24.
卷二十
25.
卷二十一
26.
卷二十二
27.
卷二十三
28.
卷二十四
[顯示各種版本 (1)]
URN: ctp:wb6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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