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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检索范围: 资治通鉴考异
条件: 提到“汉晋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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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58
十二月,刘放执帝手作诏,免燕王宇等官。《放传》曰:宇性恭良,陈诚固辞,帝引见放资,入卧内,问曰:燕王正尔为?放资。对曰:「燕王实自知不堪大任故耳」。帝曰:「曹爽可代宇否?」放、资因賛成之。又深陈宜速召太尉、司马宣王,帝纳其言。放、资既出,帝意复变,诏止宣王勿来。寻更见放、资曰:「我自召太尉,而曹肇等反,使吾止之。命更为诏。帝独召爽与放、资俱受诏命,遂免宇献、肇、朗官」。按陈寿当晋世作《魏志》,若言放资本情,则于时非美,故迁就而为之讳也。今依习凿齿汉晋春秋》、郭颁《世语》,似得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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