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浙江通志卷三十二 |
3 | 公署。 |
4 | 金華府。 |
5 | 金華府治 嘉靖《浙江通志》:唐開,婺州治,宋改保寜軍,治元改婺州路總管府,明改寜越府,尋改金華府。萬厯金華府志元,置浙東宣慰司於此,遂遷婺州路於宋添差通判。𪠘址,即今府治也。成化𢎞治中,知府李嗣、周宗智、韓燾相繼修葺萬厯,乙亥,黃焯守郡,改建府,宅於後堂之北。丁丑,王懋徳守郡,重建儀門大門。 |
6 | 國朝順治十年,知府夏之中,重建中為宣化堂,後為川堂,為義理兼制之。堂又後為內宅,有退省堂。 |
7 | 正堂之左為軍器庫,右為昌濟庫,東為經厯。司翼以六房西北為架閣,庫後為司獄,司治北為照磨所。堂之前為露臺、為甬道,為戒石亭。又前為儀門、為大門,大門東為親賢堂,為土地祠,右為通判㕔。 |
8 | 糧捕通判。 《金華府志》:大門外西南隅建大觀亭,內為儀門,為大堂,後為川堂,為內宅。 |
9 | 校士館 金華府志察院行臺,乃宋之州治也,元初改浙東道宣慰司。大徳六年,司徒慶元改按察為肅政㢘訪,而徙治其地。泰定二年重建,元統元年重修,明改為察院。行臺後壊正徳間,知府劉茝建又名大司。 |
10 | 國朝提督、學政、校士于此中為㢘威堂,後為自公堂,為川堂,為寢室。後有亭,前為甬道,東西為席厰,前為儀門、為土地祠,為大門,為府。縣候㕔前有坊表,曰浙東第一臺,外為譙樓,據城上其下為古保寜門。 |
11 | 金協城守副將。 金華縣。志都督府,今改為協鎮府。 |
12 | 協標中軍左營都司、協標右營都司。 |
13 | 金華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舊在府治東。唐開元中,刺史梁猷徙今所。宋皇祐初,令沈振重建金華縣志。淳熈間,木昺來任重修,萬厯《金華府志》:明宣徳八年,知縣郭瑛建門廊。𢎞治間,知縣曹斆林釗繼建。萬厯四年,知縣張名藩重建內衙㕔樓,修大門及外屏,墻中為素絲堂,後為川堂為後堂,又後為退思堂為內宅,堂西為耳房,庫東為幕㕔幕㕔,左為丞𪠘,前為尉𪠘堂,南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吏廊。又前為儀門,門西為喜聞堂,後為土地,祠前為大門,南有坊曰長山,古治。 |
14 | 蘭谿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宋宣和四年,建元陞為州治。明洪武二年仍改為縣治。知縣賈存義重建萬厯《金華府志》:成化間,知縣范希瑊、唐韶増修。𢎞治九年,燬知縣許翺重建。萬厯六年,知縣張新重建正㕔,中為正堂,舊名勤政後堂名清心,東為令宅。西為補過軒樂胥堂、桂桃館。正堂之左為幕,㕔為庫,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吏舎,為架閣庫。又前為儀門為譙樓,儀門外西南為丞𪠘,為尉𪠘。 |
15 | 東陽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宋宣和間,令裘移忠建萬厯《金華府志》元燬。至元十五年,縣尹王世英重建,泰定四年,縣尹趙鍾修明永樂元年知縣詹奎彰,益加修拓。天順二年,知縣繆樗重修。國朝康熙十四年,知縣胡啓甲重建正堂譙樓堂名琴臺,後為川堂,為後堂,曰內省堂,為觀風樓,最後為臺,曰呉寜。臺上有樓名應宿,為水鑑亭為夜告亭。川堂西為葵向堂,正堂左為庫,為廊廊,下為賔館,館前為土地,祠後堂西為丞𪠘正,堂東南為尉𪠘,東為幕㕔,前為甬道、為戒石亭為儀門,為大門,為鼓樓,義烏縣治。 萬厯《金華府志》,宋大觀四年,知縣徐秉哲建。宣和四年,知縣裘移治重建。南渡後,知縣黄袤、葉蕃、張康、徐正卿、吕浦、趙必升皆新之。元至元十四年,縣尹蕭玊重建,皇慶元年燬。二年,達嚕噶齊哈干新之,至正間又燬。明洪武二年,知縣張永誠拓基重建。成化十五年,知縣趙溥修。嘉靖十五年,知縣胡橒重建儀門譙樓。二十一年,知縣梅凌雲重建川堂,扁曰「靖恭」。《金華府志》:萬厯十八年,燬知縣金繼震重建義烏縣志》。崇禎十三年,知縣熊人霖増建素絲堂。 |
16 | 國朝康熙十三年,㕔𪠘再燬,知縣辛國棟重建。雍正五年,知縣韓慧基重建譙樓,中為敬事堂,堂後為有孚亭,為精誠。軒內宅為衙,堂為大觀樓。川堂西為架,閣庫正㕔,東為幕㕔,西為耳房庫,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吏廊,為儀門,門東南為尉𪠘,前為大門,為譙樓。 |
17 | 永康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呉赤烏八年創建。唐武徳間,即其地置麗州,徙治于城北。八年廢州,復為縣。萬厯《金華府志》:宋宣和間燬。紹興間,知縣强友諒宋授相繼新作。嘉泰元年,知縣陳昌年、尹穡復増葺焉。元至元十三年燬。十七年,達嚕噶齊實巴爾尹范儀又拓而新之。至正間又燬。明洪武四年,知縣呂兼明剏建,後知縣宋顒、魏㢘相繼修之。正統十四年,燬知縣。何宗海重建,成化十三年,知縣髙鑑新譙樓,嘉靖十三年,知縣洪垣重建㕔事。 |
18 | 國朝順治八年,知縣張祚先重建大堂。康熙七年,知縣徐同倫。十八年,知縣謝雲從。三十一年,知縣沈藻重修,中為道愛堂,後為川堂,為內省,堂為氷心㕔,最後有稽古樓,有觀徳㕔,左為賛政㕔,為架閣庫,前為甬道為戒。石亭為儀門門外,右為賔館,為土地,祠前為丞,𪠘為尉,𪠘為大門,為譙樓。 |
19 | 武義縣治 萬厯《金華府志》:唐初建。宋宣和六年,令徐廣重建。元至元十三年燬。二十七年,監邑竒塔特䝉古,即故地復剏,丁丑又燬。明洪武初,知縣趙果重建。天順三年,知縣康顒建後堂。成化六年,知縣陳璉建正㕔。𢎞治元年,知縣曽祿建幕㕔。十一年,知縣胡秀重建後堂。十二年,縣丞潘棠建吏𪠘。 |
20 | 國朝康熙二十二年,知縣史大受重修縣治中為忠愛堂,後為川堂曰清慎勤,左為架閣,庫後為內宅為四知堂,後有樓曰望台,今改望雲樓四知堂右為心閒亭,左為尉𪠘正,堂東為庫,又東為賛政㕔,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吏,舎為儀門,外為師虞堂,左為土地,祠前為大門,有樓曰保和樓、浦江縣治。 萬厯《金華府志》:宋紹興十六年,知縣蔣樞建。咸淳元年,知縣王霖龍増修。六年,知縣王安仲建公恵堂。元至元二十九年,縣尹趙泰重建大徳,九年,縣尹蔣恕重修。後至元二年,縣尹林以順。至正三年張悅相繼修。明洪武三年,知縣張希賢、正統六年丁鋭相繼重修。成化十五年,知縣秦蕃増新之。《金華府志》:正徳七年,知縣鄒輗遷建縣衙。國朝順治四年,知縣韓文明重建。康熙八年,知縣毛文埜。二十二年,知縣張時泰重修,中為正堂,後為川堂,為後堂為令。宅西為桂花亭,西雪亭。正堂東為庫,為幕㕔,西為西園,前為甬道為戒。石亭為儀門,門東為土地,祠西為迎,賔館為吏,舎東為尉,𪠘為譙樓,外有坊曰文獻,名邦。 |
21 | 湯溪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明成化六年建縣。明年,知縣宋約設治于官山。 |
22 | 國朝康熙年間,知縣張元會重修正㕔為忠愛堂,前為軒,為甬道、為戒。石亭左右為六房,後為川堂,為燕堂,為令宅,宅中為敬愛堂,東為仕學,軒西為慎獨軒。又西為尉𪠘正。堂左為庫,右為賛政,㕔儀門左為土地,祠為寅賔館,前為大門。 |
23 | 衢州府: |
24 | 分廵金衢、嚴道。 舊署在府治後,明建國朝順治六年,守道李際期移署于縣治之西,即明守禦千户所,康熈五十七年裁。雍正十二年,總督、程元章題請,復設廵道一員,駐劄守道衙門、衢州府治。 嘉靖《浙江通志》:唐武徳四年置衢州治。六年治燬州,廢為縣。乾元元年復為州,建治衢州。《府志》,宋紹興十七年,知州張作思政堂。舊浙江通志元改為衢州路總管府,治𢎞治。衢州府志》:元初燬。至元二十二年,本路達嚕噶齊本巴重建正㕔。至大三年,達嚕噶齊薩蘭都總管朱霽重,修明郡守張寔,宣徳間朱敬,天順間唐瑜同知魏安。𢎞治十二年,守沈杰,相繼重修。《衢州府志》,嘉靖十六年知府袁城。三十八年知府楊凖,四十三年知府鄭伯興。崇禎八年,知府張文達並修葺。 |
25 | 國朝康熙三十四年,知府張琳重修,中為平理,堂東為經厯司,西為照磨所,後為川堂、為明徳堂。西為內宅,為雙桂軒,最後為大觀亭,今名遊瞩亭。亭東有樓曰望監,有館曰公。餘憇所儀門之南為譙樓,東為迎賔館。少前為司獄司,西為通判宅。治內舊有小峩眉峯、龜峯亭、雙石堂、來月亭、雲竹軒,今或廢或存。 |
26 | 分防同知。 雍正十二年,題設糧捕通判。 中為正堂,後為川堂,為後堂,為內宅。堂前為甬道、為儀門。東西為吏,廊為土地。祠為迎賔,館為大門。 |
27 | 校士館。 明崇禎丙子,知府張文達,建國朝順治八年,因衢與閩接壤,移駐總督,改為署康熈。二十三年,裁併福浙總督,移駐福建,遂改為校士館。每遇督學試士,有司以嵗時葺治之,中有大堂,有燕寢,有退食,所有賔友,幕室有梧竹、池館、庖湢,諸舎百有餘楹,諸生號坐皆環以檻,承以棧,甃以瓦,不虞浥漏,鉅麗,冠於浙東。 |
28 | 鎮守衢州等處總兵官。 雍正十二年,題將衢協副將,改為衢州總兵官,駐劄府城。 |
29 | 鎮標城守都司。 衢州舊有協標中營左營都司二員,雍正十二年,題將一員,改為城守都司,駐劄府城。 |
30 | 西安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舊為雜造局,元改萬戶府治。至大間,又改録事司,而縣治在禮賢門外。明洪武初,知縣曹郁徙今所。《𢎞治《衢州府志》:二十八年,知縣姜仲能増建𪠘舎衢州府志》。𢎞治十八年,知縣戴旦,嘉靖二十一年知縣呉徳范四十年知縣俞大有。四十三年,知縣曹存増修中為堂曰忠愛,右為耳房,庫後為退堂,曰勤慎。又後為令,宅東為先。思軒忠愛堂之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書吏房,西北為土地,祠前為儀門,門東進迤北為丞𪠘,西進迤北為尉𪠘,外為縣,門為譙樓。 |
31 | 龍㳺縣治,𢎞治衢州府志。元至元丁丑,達嚕噶齊薩木喀爾建後燬,癸卯,令翟瑛重建。明洪武三年,令劉庚、永樂初、知縣祝淵重修。天順間,令王瓉𢎞治。戊午,令袁文紀増葺衢州府志。嘉靖二十二年,燬知縣錢仕重建。二十九年,知縣甘用世。萬厯十一年,知縣魯崇賢、十四年,知縣唐興仁相繼増修。 |
32 | 國朝康熙十二年,知縣許琯修:中為思政堂,後為川堂為後堂,為令宅,為寅畏堂。川堂西為庫房,思敬堂左為幕㕔,為丞𪠘丞,𪠘前為尉𪠘,右為架閣。庫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六房,前為儀門,左為土地,祠為迎賔。館前為大門,建譙樓,其上外為白蓮橋。 |
33 | 江山縣治 𢎞治衢州,府志面景星峯、元達嚕噶齊,阿哈瑪特修。建至元壬辰,燬知縣程萬里,稍剏嘉靖。浙江通志,明洪武三年,縣丞劉有恒、八年,知縣劉瓛相繼。鼎建衢州府志。𢎞治七年,知縣楊俊。嘉靖二十一年,知縣黃綸重修。萬厯十九年,知縣張斗重建。 |
34 | 國朝初,知縣孫遂重建內衙,康熙元年,知縣萬里侯建署內書院,顔曰明逺堂。三十一年,知縣楊愙重建兩廊及譙樓,又建堂於靜思樓之址,曰靜思堂。五十二年,知縣汪浩作強,恕軒中為忠愛,堂左右為耳房,庫東為賛政,㕔架閣庫,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吏廊,儀門東南為丞𪠘,西為尉,𪠘為賔館,前為譙樓,有坊曰宣化。 |
35 | 常山縣治 𢎞治衢州府志:宋宣和間,令單師淵建元初燬。至元癸未,令額森呼都克婁重建,至正十三年燬。明洪武甲辰,知縣嚴思忠重建成化,丙戍,知縣李浦修葺。衢州府志,𢎞治八年,知縣劉瓏新之。九年,知縣王錫増修。隆慶三年,知縣張克文,萬厯二十九年,知縣沈儀、范重新。 |
36 | 國朝康熙七年,知縣蔣夢吉修。二十二年,知縣楊濚重修,中為治堂,後為中亭,為退堂,為令宅,左為架閣,庫右為耳。房庫東為丞,𪠘為尉,𪠘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六房,為儀門,為大門。 |
37 | 開化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宋太平興國間設。元燬,即孔埠郵亭為署。明初即儒學前亭為治,又移置曠寺。洪武二年,知縣張髙即宋舊治建,今治𢎞治《衢州府志》後圯。知縣畢進忠、縣丞李徳順修理。成化七年,知縣王弼重修。𢎞治元年,知縣蔣續復修。六年,知縣陳倫新之《衢州府志》,萬厯十五年,知縣汪應望復修。 |
38 | 國朝順治六年,知縣朱鳯台重建譙樓。康熙三年,知縣王公任。十二年,知縣崔華重修。三十三年,知縣蔡騰。 |
39 | 蛟重建譙樓,中為堂,後為川,堂為後堂。後堂東為令宅,內為友山,堂為熙春亭,西為庫堂,東為丞𪠘,西為賛政堂,為尉𪠘,南為甬道為戒,石亭為儀門,東為土地,祠為迎賔,館為譙樓,前有荷池。 |
40 | 嚴州府: |
41 | 嚴州府治 舊唐書地理志:舊治雉山,萬嵗登封,二年,移治建徳、嘉靖。《浙江通志》:武徳間置嚴州治,宋改建徳軍治,建炎初燬。宣和中,知州周格重建南渡,後陞建徳府,治元改嚴州府治,至正末,燬。洪武初,徙今所。嚴陵志知府王思勝復建宣徳。六年,知府徐孔竒建川堂。天順六年,知府張永重整㕔堂。成化七年,知府朱暟復新正。㕔中為平理堂,後為川堂,為靖共堂為內宅。門中待旦堂西後樂園有遐觀亭,有學圃亭。正堂前為露臺、為甬道,為戒石亭,左右為吏廊,為架閣,庫永豐庫,南為儀門,為土地,祠為迎賔館,門東為經厯司照磨所。又前為大門為譙樓,東為司獄司堂,後左為同知㕔清軍總捕同知。 中為正堂,後為川,堂為後堂,為內宅。前為甬道,東西為吏,廊為儀門,為土地。祠為賔,館為大門。 |
42 | 校士館 《建徳縣志》:明崇禎十五年,邑人宋賢捐建中為大堂,為川堂,後為後堂,為閲文之所。前為露臺,為甬道,兩廡各十楹,為號。厰為儀門,為大門,為書役。房為府縣官候㕔。 |
43 | 嚴協城守副將 《建徳縣志:順治七年,嚴州府知府錢廣居建徳縣,知縣鄭應臯買民居改造。康熙三年,協鎮鮑虎捐構隙地,改旁㕔箭道。康熙二十一年,大水頭門圯,協鎮洪起元捐貲重建協鎮中軍左營都司。 |
44 | 建徳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宋時建元末,兵燬。明洪武三年,知縣劉復禮重建嚴陵志,知縣錢公度續修。正統二年,知縣侯康逺重建。成化十一年,知縣潘浩重葺建徳縣。志舊學在縣治左,迨學遷始拓其基。萬厯十年,知縣喻汝為乃以儀門左為土地,祠大門,西為親賢館,易大門為鼓樓,建架閣庫耳房庫于川堂之後為氷玊堂,改大門外司牧坊為漢富春治。 |
45 | 國朝順治八年,知縣鄭應臯重建。十三年,知縣張文韜建兩廊。康熙六年,知縣胡應華重建廣益堂于土地祠之前。十九年,知縣夏景松建平㕔于氷玉堂之西。二十一年,署縣事李夢鸞改建大堂儀門。洪水圯,知縣戚延裔修中為平政堂,後為無倦堂為氷玊堂,平政堂左為丞𪠘,為賛政。㕔前為梅仙署、淳安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呉,新安郡治故址也。元末燬。明洪武二年,知縣和鼎重建。《嚴陵志》,正統元年,主簿陳福建川堂後堂。成化十二年,知縣汪貴重修《淳安縣志》。嘉靖三年,知縣姚鳴鸞重建,名其後堂曰「攸躋堂㕔事為中正堂。 |
46 | 國朝順治三年,知縣謝良琦重建縣堂。七年,羅漢章重修學海堂。十三年,張一魁重修琢句堂,建虬松亭正堂,左為尉𪠘治內。舊有學愛堂、製錦堂、畫簾堂、正已堂,仕學軒、秋風亭、環碧亭、衆樂亭,今皆不存桐廬縣治。 《舊唐書地理志》:舊治桐溪,開元二十六年移治鍾山嘉靖《浙江通志》:宋宣和間,令侯叔巘拓建嚴陵。《志》:元泰定三年,令胡太古重修,元末燬。明洪武三年,即舊基鼎建。成化十年,知縣馬隆重建正㕔。十三年,知縣何珖重建鼓樓。十七年,知縣盧朂重建後堂。桐廬縣志:崇禎十一年火,知縣曽守意重建。 |
47 | 國朝康熙二十一年圮,知縣童煒重修,中為正堂,後為先勞堂,為更清亭縣。衙舊在更清亭之東,有待旦堂,有茂對堂,有後樂堂。正堂左為庫,為幕㕔,右為耳。房庫,前為甬道為戒,石亭為儀門,東為土地,祠為寅賔,館為丞𪠘,又東為尉𪠘,前為譙樓。 |
48 | 遂安縣治 遂安縣志,縣治舊在木連村溪北。唐武徳四年遷五獅山之麓。嘉靖《浙江通志》:宋初建,紹定間燬。尋建《嚴陵志》,元至元丙子燬。明年,縣尹朱世榮重建,至治間,楊天澤修。後至元四年,縣尹張裕盡撤而新之。明洪武三年,知縣凌暹、天順六年,知縣成禮,又修葺焉。遂安縣志,萬厯間知縣呉撝謙、馬呈鼎、韓晟續修。 |
49 | 國朝順治十四年,知縣髙爾修重建正㕔。十七年,知縣錢周𪔇重建大中堂。康熙三年,知縣姚永康修東西廊中為治堂,後為大中堂,左右為耳房,東為內宅,為清心堂。堂東為息憇亭、為叢蘭館,為夢篆齋。舊有孔昭堂、思補亭、甘松亭,俱圯治。堂東為賛政㕔,迤東為典史宅,前為儀門,為譙樓,東為柱史,坊西為聚奎坊。 |
50 | 夀昌縣治 舊唐書地理志:舊治白艾理,後移于今所。嚴陵志》:至元丙子燬,知縣朱世榮建正㕔,王子玊建門樓𪠘。宇後至元間,知縣王禹重新之。明洪武六年,主簿廖思賢建後堂,景泰四年,知縣張瑄建川堂。 |
51 | 國朝順治十六年,知縣劉健建鼓樓,中為正堂,後為川堂,為後堂為申,申堂為令宅,為抱一堂。正堂左為幕,㕔為尉𪠘。 |
52 | 分水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唐武徳間建。《嚴陵志》,宋季燬。元元貞元年,縣尹李讓建正㕔,延祐六年復燬。明洪武三年,知縣余得賢,重建。二十八年,知縣毛思敏建譙樓葺𪠘,宇正統八年,知縣李觀建後堂,分水縣志。嘉靖十一年,令呉希孟重建正堂。隆慶三年,侯汝白修川堂後堂,中為正堂,為川堂,後為令。宅有裕後樓。正堂左為幕,㕔為典史宅,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吏,廊為儀門,為寅,賔館為土,地祠為縣。門前為坊,曰文獻,名邦,溫州府。 |
53 | 分廵溫處道。 《萬厯《溫州府志》:溫、處二府𨽻浙東道,各置按察分司副使,分廵徃以處州,有礦徒生事,故常鎮于處,時廵于溫。嘉靖三十年,議設兵防倭,専敕分廵整飭兵備,移鎮溫州為兵,備道建署。 |
54 | 國朝康熙九年,改為分巡道,駐劄溫州府溫州府治。 嘉靖浙江通志》:晉太寜間,建於華蓋、松臺兩山之間,謝靈運、顔延之典郡,多亭閣園池之勝。舊唐書地理志:上元二年置溫州,治名勝。志郡治曩在譙樓大街正北。明洪武元年,改建於教塲東,而以州治為衛,治萬厯。溫州府志郡守湯遜改建。嘉靖戊午,郡守鄭銘重建。 |
55 | 國朝康熙十二年,分巡道許重華署府殷作霖,重建中為治㕔,入為後堂,為內宅,前為甬道為戒,石亭為東,西廡為儀門、為經厯司、為照磨所,為土地祠,為迎賔,館為大門,治東為同知宅,西為通判宅。前為司獄司。 |
56 | 清軍海防總捕同知 萬厯《溫州府志》:舊海道,司中為治,堂後為川,堂為二堂,為內宅,前為吏舎,為甬道、為儀門,為大門。 |
57 | 糧捕水利通判 萬厯《溫州府志》:在平定倉中為治㕔,後為衙,堂為內宅,前為吏舎,為甬道、為儀門,為大門。 |
58 | 校士館 《萬厯溫州府志》,原係新察院。明萬厯二十四年,郡守劉芳譽、縣令林應翔改建中為大堂,後為退堂,為閲卷。所有寢室,前為軒,東、西為號厰、為儀門、為大門、為土地祠,為府、縣、候㕔、鎮守,溫州等處地方總兵官。 明萬厯間,進士王叔果創建東西轅門,內為大門,為儀門,為大堂。舊名傳忠。 |
59 | 國朝康熙四十四年 |
60 | 御賜靖共堂扁額。四十六年,再賜迎恩堂。雍正二年,總兵邊士偉䝉賜御書「福」字,奉懸堂中,後為二堂為住房,轅門之東為箭㕔總兵,許鳯題曰觀藝亭。 |
61 | 鎮標中軍中營遊撃、鎮標左營遊撃 |
62 | 鎮標右營遊擊 |
63 | 溫協城守營遊擊 原設副將,順治十三年裁,十八年復設。康熙五十年,改設遊擊駐劄城,內永嘉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治舊在甌江北。晉置永嘉郡,徙治江南華蓋山西。隋廢郡為縣,仍舊治。唐初析永嘉置永寜縣,分治江南北。貞觀初,復合為一,仍治江南。上元二年置溫州,始立永嘉縣,治萬厯。溫州府志》,宋泰定間,縣令趙汝掄徙治于丞㕔。嘉定間,縣令陳倬再徙于郡之行衙,即舊皇華館,續又修舊郡治居焉。元至元間,以縣治為織染局。二十七年復以舊皇華館剏縣治。二十九年改為亷訪分司,縣徙于舊酒務。元貞元年燬。大徳元年,縣尹孫允汶復為縣治。七年,尹王安貞重新之。延祐間,尹何玉重建,明洪武元年仍舊為今治。成化十八年,知縣劉遜重修。 |
64 | 國朝康熙十八年,知縣鄭廷俊移建大門中為樂只堂後為川堂,為後堂,西有五福祠為內宅。樂只堂東為賛政㕔,為丞宅,為尉宅。右為耳房,庫為架閣,庫前為甬道、為戒石亭為東,西廊為儀門,為土地。祠為寅賔,館為大門。外有仁育、義正二坊。康熙十六年,知縣鄭廷俊改曰平政,曰親民。 |
65 | 協鎮樂清副將 |
66 | 國朝順治十五年置副將,駐札前郭民房。康熙元年,副將雷孚言闢址建署。 |
67 | 協標都司僉書 雍正九年,改守偹為都司,樂清縣治。 《萬厯《溫州府志》:建自晉咸康二年《樂清縣志》:宋熙寜三年,令劉握重建,淳熙中,令袁采重修。《溫州府志》:元至正壬辰,火。甲午,令宋彥寵重建明,成化十三年,令徐頤復鼎新之。 |
68 | 國朝康熙四年,縣令竇三聘重葺。十二年,始建大堂。二十三年,令徐化民重建儀門治㕔,曰親民堂,後為二堂,為內宅。親民堂西為丞𪠘,東為典史。宅前為賛政㕔,為甬道,為戒石亭,為東西,兩廊為儀門,為大門。門內有倉厫,舊在蕭臺山下。康熙十年,知縣出一駽建。 |
69 | 協鎮平陽副將 原設總兵官,康熙四十九年,移駐處州,調處州副將移駐平陽。 |
70 | 協標中軍左營、都司。 |
71 | 協標右營都司 |
72 | 平陽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晉太康中建。萬厯、溫州府志》,宋紹興間,令鄭顓重建。開禧二年,汪季良復建愛民堂。元至元十八年,令周忠重建。元貞元年,陞縣為州守,孫筠於㕔後建公溥堂。《平陽縣志》:至正十四年火。二十年,知州周徳嗣重建。萬厯溫州府志》,明洪武二年改為縣。十六年,令糜性善復建,永樂間圯宣徳。九年,令章恵建縣門儀門東西廡公溥堂。成化七年,令陳金重建正㕔。𢎞治四年,令王約重修儀門。十三年,令楊楷重修㕔堂平陽縣志。隆慶間,知縣朱東光改後堂曰敬恕。萬厯二十二年,令朱邦喜重修。二十六年,令陸崇禮題曰明親堂。崇禎元年,令李邁種重建。十七年,令呉有涯重修。 |
73 | 國朝順治十三年,知縣王年重建儀門及東廊。康熙六年,知縣陳宏周重建縣堂及大門。二十三年,知縣呉永申修葺。三十三年,知縣金以埈重修中為明親,堂後為敬恕堂。迤西為愛民堂,為內宅,前為甬道為戒,石亭為六房,北為守法,軒南為儀,門為土地,祠為迎賔,館為大門,為譙樓。治東為丞𪠘,西為尉𪠘。 |
74 | 協鎮、瑞安水師副將。 原設叅將,國朝康熙十年改設副將,雍正二年題改陸路為水師協標中軍左營都司。 |
75 | 國朝雍正九年,改守偹衘為都司僉書瑞安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呉置羅陽縣,在十二都北湖,晉太寜間,徙今所萬厯。《溫州府志》:宋宣和初燬。慶元二年,令留寅建門樓嘉定。庚午,令許興裔建大㕔琴堂,元至正乙未,燬明洪武。己未,令王泰建正㕔儀門。癸亥,令魏本建大門官舎。己亥,令呉從義建後堂川堂。嘉靖丁酉,令呉鐸重建譙樓。萬厯癸酉,令周悠改創正㕔,増建賛治受善二堂。 |
76 | 國朝康熙十一年,知縣李澄重加修葺。正堂後為琴,堂為卷,房為內宅、為庫、為賛。治堂為受善堂。前為甬道為戒。石亭為吏,廊、為儀門,為大門,治西為尉𪠘,泰順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明景泰三年,知縣郭顯宗建《萬厯溫州府志》,成化十八年,令黃徳齡重建。𢎞治七年,令范勉修葺。嘉靖四十二年,令區益重建正堂、後堂。隆慶間,令王克家修葺,中為正堂,後為後堂,為內宅,前為賛政㕔,右為尉𪠘,南為甬道、為戒石亭為東西廡,為儀門,為土地。祠為迎賔,館為大門,為譙樓。 |
77 | 協標大荆營遊擊。 《温州府志,舊大荆驛基,國朝康熙元年建。 |
78 | 協標磐石營都司處州府。 |
79 | 鎮守處州等處總兵官國朝康熙八年,設鎮守平陽總兵官。四十九年,改處州總兵官,移駐處州,兼轄金、衢二協,建總鎮府。 |
80 | 鎮標中軍中營遊擊 |
81 | 鎮標左營遊擊鎮標右營遊擊 |
82 | 處州府治 嘉靖浙江通志》,舊在小栝蒼山巔,隋開皇間建。唐武徳中改為栝州治。天寳元年改為縉雲郡。治後復為處州,治五代,及宋因之。元至元二十七年總管沃哷好古卜地。城東南宋相湯岐公故宅,建今治。至正十三年改為總管府治。明𢎞治十年,知縣沈華重建㕔事。《括蒼彚紀》,成化十九年,燬知縣郭忠重建,嘉靖三十九年又燬。知府謝敎重建處州府志》。萬厯二十三年,知府任可容建擷秀樓,天啓七年,知府李思敬改建譙樓。國朝康熙二十九年,知府劉廷璣重建吏廊。四十年,知府劉起龍改建正堂。雍正三年,知府姚鈴更題曰居敬堂,後為川堂,為後堂,右為大有庫,又後為雙芝亭亭後為內宅,宅西為則軒軒,南過橋臨水,結草為亭,曰宛亭,為擷秀樓,東為同知宅,南為經厯照磨所,前為甬,道為箴。石亭東西為六房,南為儀門。儀門東為迎賔館,又東為土地。祠西為司獄司,為大門,為譙。樓外有坊二:曰承流,曰宣化。 |
83 | 清軍總捕同知 崇禎處州府志》:向日軒、環、翠樓俱在同知宅。萬厯二十三年,許國忠建。 |
84 | 校士館 崇禎處州府志》:分守道。在府署南一里。前有屏翰坊,舊為都察院,處州府志校士館,今即守道署為之。 |
85 | 國朝康熙二十五年,水沖仆大門及牆垣,僅存大堂、川堂、後堂、樓屋數椽,知府劉廷璣、知縣張建徳率諸生捐修,為試士之所。 |
86 | 麗水縣治括蒼彚:紀,初縣治在縣西三十五里資福村,後徙茭山之左。宋至道初,令甄旦重建。嘉靖浙江通志:建炎間燬。紹興四年,令劉皥民重建,元改肅政亷訪分司,又改為栝蒼驛,以古待賢驛為縣治。大徳六年,令尹民望即宋相湯岐公故宅東偏,建今治括蒼彚紀。明正統八年,知縣張友親更而新之。 |
87 | 國朝雍正八年,署縣王鈞,徙兩廊吏舎于堂側,重修儀門中為體仁堂乆圮後,有堂曰綏徳、撫仁,今改為治堂,前為甬道、為箴石亭、為儀門,東為土地,祠為典史,宅丞𪠘在治門外。 |
88 | 青田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唐天寳間開設,宋宣和四年,令朱常修建《青田縣志》。元至元間,燬達嚕噶齊。衡國忠建括蒼彚,紀至正間復燬。明洪武初,知縣耿亮鼎創,丁未仍燬。主簿彭允恭重建青田縣志,縣令陳世顯重修。正徳間,令殷雲霄改髙川堂,令洪儒又拓㕔事。處州府志舊治在城,六坊久圯。 |
89 | 國朝康熙十八年,知縣張皇輔重修。中為治㕔。後為宅,有鏡心堂。堂左右為廊,東為招月,亭為調鶴。軒更後為緑竹,居為蔬圃,為魚塘治。㕔前為露亭,左為幕㕔,右為庫,為甬道,為戒石。亭為六房,為土地,祠為儀門。儀門外左為架閣,庫為丞宅,右為尉宅,前跨澗為石橋。 |
90 | 縉雲縣治 括《蒼彚》,紀剏于唐,嗣聖時元季燬。至正間,總制孫炎重建。明洪武三年,知縣劉澤民新之。《崇禎處州府志》,萬厯戊午,知縣馬良重建。國朝。順治五年,知縣項始震重建正㕔。十二年,知縣汪宗魯重建儀門。康熙十一年,知縣董定國重建內衙。二十年,知縣霍維騰重葺,中為正㕔,曰親民。堂後為川堂,為後堂,為內宅。題門曰白雲。多處為思,補堂為憇,爽軒為咸春亭。正㕔左為幕㕔,右為耳。房庫,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吏廊,南為儀門,為迎賔,館為土地。祠西為尉𪠘。 |
91 | 松陽縣治 括《蒼彚紀》:初建于旌義鄉之舊市,屢值水患,唐貞元間,郡刺史張増改設今地,即古紫荆村也。宋咸淳甲戍令趙與寅重建。崇禎《處州府志》:元,元貞二年,持嘉顯忠増置遺愛堂。明嘉靖間,正堂圮,知縣黃美中重建。 |
92 | 國朝順治間,知縣佟慶年改建懸魚,軒中為近民堂,後為川堂,為後堂,為內宅。舊有遺愛,堂有仰高亭,西為懸魚軒,近民堂之左為賛政㕔,東為尉宅,右為庫,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吏舎,為儀門。門外東為土地,祠為寅賔。館門上為譙樓。 |
93 | 遂昌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呉赤烏二年,建宋熙寜間令錢長侯重建,元末燬。明洪武三年,知縣魏良忠重建。天順元年,知縣王貴修葺。括蒼彚紀,𢎞治末燬,知縣,邵文忠、張鉞相繼成之。正徳十三年又燬知縣,張淵復建遂昌縣。志嵗久圯。崇禎二年,知縣胡順化重建。 |
94 | 國朝康熙四十九年,知縣繆之弼建內省,齋于川堂之東,中為居敬臨民堂,後為川堂,為觸目警心。堂西為內省齋,宅內有空嘯閣,有梅舫,有代庫樓,堂右為賛政㕔,前為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廊,西南為尉𪠘,南為儀門,門左為土地,祠為寅賔館,前為大門,為譙樓,額曰西栝雄觀。 |
95 | 協標駐防龍泉汛遊擊龍泉縣治 括《蒼彚紀,宋大觀二年,重建嘉靖。《浙江通志》:自譙樓而南,夾岸皆荷池元燬。明洪武元年,知縣張政建《崇禎處州府志》。𢎞治三年,知縣潘祖紳改建縣宅。𢎞治十二年,知縣梅秀重修。隆慶二年,知縣李柷一新之。治堂左為賛政㕔,右架閣庫,東西為吏舎,前為甬道,為儀門。後川堂為後堂,左廂房右耳房,庫北為知縣,宅右為典史,宅儀門外,東為際留倉,前為大門,外為三思石橋。慶元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在半月南山、溫湯、石龍二山之間,宋令富嘉謀建。。慶元縣志:元至正十五年燬。二十六年,達嚕噶齊伊徳森重建崇禎處州府志,明初改為廵檢司,𨽻龍泉縣。十四年,復立慶元縣。知縣董大本重建,二十七年,知縣李仲仁充拓之。慶元縣志:𢎞治間知縣沈鶴重修。 |
96 | 國朝康熙元年,知縣高嶙重建。四年,知縣程維伊重建縣宅,中為忠愛堂,後為川堂為後堂,額曰萬古。磨青為耳房庫為內宅忠愛。堂左為賛政㕔,前為甬道為戒。石亭為儀門,門外東為寅賔館,左為土地。祠大門上為譙樓、內宅,東為尉𪠘,雲和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明景泰三年,置知縣顧立建《崇禎處州府志》:萬厯三十七年,水壊知縣丁,以聰重建中為治㕔左幕㕔,右耳房庫,前甬道戒石亭,東西吏廊,東廊後為預偹倉,前為儀門,東為迎賔,館為土地,祠西為獄。又前為譙樓治㕔,後為川堂為後堂,又後為知縣宅,右為典史宅。 |
97 | 宣平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舊為鮑村廵檢司,景泰三年置縣知縣。李葉即司地,建今治。 |
98 | 國朝康熙二十四年,知縣魏康孫重建大堂堂,後為川堂,為後堂,為內宅,為尉𪠘堂,左為幕㕔,右為耳房庫,前為甬道為戒,石亭為儀門,門外東為土地,祠前為大門,上為譙樓。 |
99 | 景寜縣治 嘉靖《浙江通志》景泰三年,知縣楊殖宗創建。 |
100 | 國朝康熙二十二年,知縣劉宗沛重建大堂。四十四年,知縣朱軫裔改建中為忠愛堂。左賛政㕔右耳房庫前,甬道為戒,石亭東西為吏廊,西為倉。又前為儀門、為屏門,外為大門,堂後為川,堂顔曰帥,正為後,堂左為架。閣庫又後為知縣,宅右為典史,宅玉環。 |
101 | 玉環營叅將 |
102 | 溫台玊環清軍餉捕同知。 明一統志玊環山,在樂清縣東南二百里海中。 |
103 | 國朝雍正五年,總督管巡撫事、李衛題:請専設玊環、清軍、餉捕同知一員,常川駐劄,隨檄新授同知張坦熊建造衙署面南照牆一座,東西轅門一座,大門五間,儀門三間,東面書吏房六間,土地祠三間,捲篷三間,大堂五間。內宅門一座,二堂三間,廂房六間,住房五間,耳房、庖湢共十二間。 |
104 | 浙江通志卷三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