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職官分紀卷二十九 |
3 | 宋 孫逢吉。 撰 |
4 | 太子家令寺。 家令丞簿。《前漢《百官志》,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屬官,太子家令、丞。 |
5 | 《後漢百官志》:「太子家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倉榖飲食,職似司農、少府」。 |
6 | 晋職官志家令,主刑獄榖貨、飲食,職比司農、少府。漢東京主食官令倉官令。及晋自為官,不復属家令。 |
7 | 《宋書》:太子家令,主內茵褥、牀几諸供中之物,及官奴婢月用錢、內庫、鹽米、車牛、刑獄。 |
8 | 《隋百官志》:梁家令、率更令、僕各一人。家令,自宋、齊以來,清流者不為之。天監六年,帝以三卿陵替,乃詔革選家令,視通直常侍,率更、僕視黃門三等,皆置丞。中大通三年,以昭明太子妃居金華宮,又置金華家令。後齊家令領食官、典倉、司藏等署令、丞。隋領內坊令、丞。隋家令率更令、僕各一人,三等各置丞録事。家令,領食官、典倉、司藏三署令、丞。煬帝改家令為司府令。 |
9 | 《唐百官志》:太子家令寺令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録事一人。 |
10 | 《唐書官品志》:「家令掌刑法、食膳、倉庫、什物、奴婢等事。《六典》:太子家令寺家令一人,從四品上。丞二人,從七品上。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家令之職,掌皇太子之飲膳、倉儲、庫藏之政令,總食官、典倉、司藏三署之官属。凡皇太子備禮出入,則乘軺車,具威儀,先諸臣以導引。若祭祀、賔客,則供酒食以為獻。主丞掌判寺事。凡食官、典倉司藏之出內,籍其名數,以時刺于詹事、主簿、掌印及勾檢稽失。 |
11 | 智囊辭禮閒雅,諌遊觀,忠心,識沈家令,特被親遇,號宮體。 |
12 | 食官署令、丞。 |
13 | 六典:食官署: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令掌飲膳之事,丞為之貳。 |
14 | 典倉署令、丞。 |
15 | 六典》典倉署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令掌九穀入藏之數及醯醢、庶羞、噐皿、燈燭之事,舉其名數而司其出納。凡諸園圃樹藝者,皆受令焉。丞判署事。 |
16 | 司藏署令、丞。 |
17 | 《六典》:司藏署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令掌庫藏財貨出納、營繕之法,式丞判署事。 |
18 | 太子率更寺。 令、丞。 主簿,前漢《百官表》詹事,秦官,属官有太子率更令。《後漢百官志》: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庶子、舍人,更直職,似光祿勲。掌宮殿門戶之禁,即將屯衛之士。晋職官志率更令主宫殿門戶及賞罰事,職如光祿勲、衛尉。 |
19 | 《晋起居注》,武帝太康八年,詔太子率更僕,東宮之達官也,其進品第五秩,與中庶子、左右衛率同職,擬光祿勲。《宋百官志》:漢東宫掌庶子舍人,晋世則否。自漢至晋家,令在率更下,宋則居上。《隋百官志》:梁率更令一人。後齊領中盾,署令、丞各一人。隋率更令一人,置丞録事。《唐職官志》:太子率更寺令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録事一人。率更掌宗族次序、禮樂、刑罰及漏刻之政令。《唐書》官品令率更令掌伎樂、漏刻。 |
20 | 《六典》:太子率更寺令一人,從四品上丞一人,從七品上主簿一人,正九品下。令掌宗族次序、禮樂、刑罰及漏刻之政令。凡皇太子釋奠於先聖、先師,講學、齒胄,皆總其儀注而為之導引。若皇太子備禮出入,則乗輅車,位亞家令焉。 |
21 | 丞掌判禮樂刑獄之事,凡宫臣有犯理於率更者,皆親問之,乃斷其罪上于詹事。 |
22 | 主簿掌印,及勾檢稽失。凡宗族不序,禮儀不節,音律不諧,漏刻不審,刑名不法,舉而正之。 |
23 | 以師道處之,狀貌醜異,清賢士。 |
24 | 太子僕寺。 僕丞。 主簿,前漢百官表》詹事,《秦官》有太子僕。《後漢百官志》「太子僕一人,千石」。本注曰:「主車馬,職如太僕」。 |
25 | 晋職官志僕,主車馬親族,職如太僕宗正晋起居注》。 |
26 | 《宋百官志》:僕一人。漢世太子五日一朝,非入朝日,遣僕及中允旦入請問起居。自家令至僕為太子三卿。三卿秩千石。 |
27 | 《宋起居注》,元嘉中,以散騎常侍荀伯子為太子僕。沈約《宋書》太子僕,秦官也。 |
28 | 《隋百官志》,梁太子僕一人。後齊僕寺領廐牧署令、丞,署又別有車輿局丞。隋太子僕一人,置丞録事。僕寺領廐牧令員。 |
29 | 六典:太子僕寺僕一人,從四品上丞一人,從七品上。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僕掌車輿、騎乗、儀仗之政令,及䘮葬之禮物,辨其次序與其出入而供給之。皇太子車輅三:一曰金輅,二曰軺車,三曰四望車。凡皇太子備禮而出,則率廐牧令進輅,僕親馭焉。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及勾檢稽失,栁肅面折 |
30 | 廐牧署令、丞。 |
31 | 六典:廐牧署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令、丞掌車馬、閑廐、牧畜之事。凡皇太子將備禮而出,則率典乗先期調習輅馬,率駕士駕,馭車乗及,出則進輅,或軺車於西閣外,南靣,以俟皇太子之升。禮畢,皇太子降輅,則自西輅之外,以輅及軺車歸于署。其隴右羣牧竊於東宮者,皆受其政令焉。 |
32 | 職官分紀卷二十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