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四川通志巻五上 |
3 | 戸口 |
4 | 《周禮》遂大夫以歳時稽夫家之衆寡,及三年大比,以萬民之數詔司寇,司寇於孟冬祀司民,日獻其數於王,王拜受之,登於天府,凡以重民數也。蜀自漢、唐以來,生齒頗繁,烟火相望。及明末,兵燹之餘,采葍遷徙,丁戸稀若晨星我。 |
5 | 朝嘉惠元元,休養生息,多歴年所。蜀中元氣既復,民數日増,人浮八口之家,邑登萬戸之衆,盈寧富庶,雖厯代全盛之時,未能比隆於今日也。作《戸口志》,成都府屬三十一州縣,全書開載。 |
6 | 明季原額人丁一十三萬九百五十三丁八斗,內温江縣折去四百五十一丁,實編一十三萬五百二丁八斗。 |
7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一十二萬七十六户。 |
8 | 人丁三萬五千四百一十六丁四分三釐五毫八絲六微六塵九纎八沙九渺八末。 |
9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除分設資、綿、茂三州,後實存府屬一十六州縣,新舊實在承糧花戸五萬九百三十四戸。 |
10 | 重慶府屬二十州縣及石砫、酉陽石、耶地、壩平、茶邑梅六土司。全書開載。 |
11 | 明季,原額人丁一十三萬六千一百九十八。丁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一十一萬一千八百五十四戸。 |
12 | 人丁一萬四千五百九十二,丁三分二釐五毫一絲四忽四微。 |
13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除安居、武隆二縣未開復,實存府屬一十八州縣,新舊實在承糧花戸九萬一千七百三十九戸。 |
14 | 保寧府屬一十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人丁六萬七千一丁。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三萬六千六百一十五戸。 |
15 | 人丁一萬五千二百三十二丁六分八釐九毫四絲六忽九微六塵四纎。 |
16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除撥梓潼,分屬綿州。後實存府屬九州縣,新舊實在承糧花戸三萬三千一百八十一戸。 |
17 | 順慶府屬十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人丁七萬三百七十七。丁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五萬八千七百九十三户。 |
18 | 人丁一萬二十四丁六分七絲四忽,一塵四纎五沙六渺。 |
19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實在承糧花戸四萬七千五百五十八户。 |
20 | 叙州府屬十二㕔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人丁六萬二千一百五十八。丁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四萬九千八百七十四戸。 |
21 | 人丁一萬五千三丁七斗六升九合四勺四抄二撮一圭五粒四粟五末。 |
22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府屬及新併屏山縣內,除改設直,𨽻叙永㕔外,實存十一縣。一㕔新舊實在承糧花,戸三萬五千四百二十一戸。 |
23 | 直𨽻叙永㕔,併屬永寧一縣。今自雍正九年歸併改設,後開載。 |
24 | 新舊通共,實在承糧花戸六千六百四十戸,直𨽻雷波衞,併屬黄螂一所。 |
25 | 國朝雍正八年新設,至雍正十一年清查,報部番民户名一千二十八戸。 |
26 | 䕫州府屬一十三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人丁三萬四千二百丁。 大寧縣奉文審増三千一百四十丁。 太平縣審増八丁共三萬七千三百四十八丁,除達州東鄉、太平開除七十四丁,實編三萬七千二百七十四丁。 |
27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六萬九千一百七十八戸。 |
28 | 人丁七千六百四十四丁九分三釐九毫七絲二忽,二微四塵一纎四沙六渺。 |
29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除大昌歸併巫山,又撥達州東鄉太平分設直𨽻後,實存府屬九縣,新舊實在承糧花戸二萬七千三百六戸。 |
30 | 龍安府屬三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人丁一萬四千四百一十一。丁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九千三十三戸,人丁五千五十三丁四分二釐五毫。 |
31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收松潘衞、彰明縣共四縣一衞,新舊實在承糧花户七千七百五十戸。寧遠府屬一州、三縣、一衞三所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丁戸未經開載,無憑纂入。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二千八百三十八戸。 |
32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實在承糧花户一萬四千七百五十戸。 |
33 | 雅州府屬六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人丁一萬一百二十。丁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九千七十一户,人丁五千二百八十一丁六斗五合五勺,七抄、五撮六圭一粒四粟。 |
34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實在承糧花戸一萬一千五百八十五戸。 |
35 | 直𨽻嘉定州,併屬七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人丁三萬一千六百七十五,丁二斗三升。 |
36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一萬一千五百八十五户。 |
37 | 人丁一萬四百五丁六斗一升四合六勺六抄六撮五圭一粒一粟一末。 |
38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實在承糧花戸五萬三百一十四戸。 |
39 | 直𨽻眉州,併屬四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人丁一萬六千九百九十二丁半。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二萬八百九戸,人丁三千二百九十六,丁七升八合六勺、五抄、八撮、二圭、四粒二粟八末。 |
40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實在承糧花戸九千八百六十二戸。 |
41 | 直𨽻卭州,併屬三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人丁一萬五千一十三、丁五斗。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九千八百六十二戸。 |
42 | 人丁六千三百一丁六斗三升四合九勺一抄九撮一圭九粒。 |
43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實在承糧花戸一萬五千二百四十七戸。 |
44 | 直𨽻潼川州,併屬八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人丁五萬二千七百三丁。 |
45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五萬五千一百三十五戸。 |
46 | 人丁一萬四百九十丁五分九釐五毫二忽七微五塵九纎三沙,三渺四末。 |
47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實在承糧花戸三萬一千七百八十九戸。 |
48 | 直𨽻瀘州,併屬四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人丁三萬七千五百三十六。丁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自首開墾報部戸名一萬四千五百三十五戸。 |
49 | 人丁五千四百一十七,丁七斗二升六合五勺四抄五撮五圭五粒五粟。 |
50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實在承糧花戸一萬五千七百二十九戸。 |
51 | 九姓司全書舊未開載。 |
52 | 原額人丁、戸口數目,款項無憑,載入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查出土著,實在承糧花戸五十一戸。 |
53 | 直𨽻資州,併屬五州縣。全書舊未開載,原額人丁、戸口數目款項無憑載入。雍正六年,改設直𨽻清丈出,實在承糧花戸一萬七千四百七十三戸。 |
54 | 直𨽻綿州,併屬六州縣。全書舊未開載,原額人丁、戸口數目款項無憑載入。雍正六年,改設直𨽻清丈出,實在承糧花戸一萬四千八百九十二户。 |
55 | 直𨽻茂州,併屬三州縣。全書舊未開載,原額人丁、戸口數目款項無憑載入。雍正六年,改設直𨽻清丈出,實在承糧花戸四千七十一戸。 |
56 | 直𨽻達州,併屬三州縣。全書舊未開載,原額人丁、戸口數目款項無憑載入。雍正六年,改設直𨽻清丈出,實在承糧花戸一萬八千九十八戸。 |
57 | 田賦 |
58 | 華陽黑水在禹服為梁州,厥土青黎田,惟下上賦,則下中三錯,固未得與雍、冀諸州埒也。沃野千里,以環遶省㑹之地言之外,此則崇山峻嶺,鮮原隰平衍之區,以故蜀之田賦,於經費多未敷焉。我朝定賦,悉因往制,而斟酌損益之,撫字維殷,催科不擾,葢勤恤小人之依,為巳至矣猶。 |
59 | 念遠疆編户,未免虞芮之訟,命使乘傳,遍厯田間,履畆正界,争端永息,由是食徳服疇,田野日闢,《書》曰:「咸則三壤」,又曰「以庶邦惟正之供」,蜀民當此薄斂,深耕之際,致足樂也。作《田賦志》四川布政司。 |
60 | 明萬厯原額官民田地通共一十三萬四千八百二十七頃六十七畝二分三釐八毫二絲五忽五微六纎。 官田二千九百二十二頃三十五畝四分八釐二毫五絲六忽一微。 民田一十三萬一千九百五頃三十一畆七分五釐五毫六絲九忽四微六纎。 |
61 | 夏税,秋糧通共一百二萬八千五百四十五石一斗三升三合一勺,七抄、一撮、九圭、八粒、二粟。 夏税米三十萬九千八百九十二石一斗六升四合二勺、六抄、六撮、九圭四粒,起運米二十七萬二千二百五十石四斗一升四合九勺五抄八圭四粒折布米六百六石五升,折布一千二百一十三疋,荒絲米六千六百四十石三斗二升六合二抄六撮二圭五粒該絲六千六百四十斤零五兩二錢一分六釐四毫二絲,遇閏加絲五百五十三斤零七兩七錢一分二釐三毫八絲九忽、三微二纎二沙存,留米三萬三百九十四石九斗二升三合二勺、八抄、九撮八圭、五粒。 秋糧米七十一萬八千六百五十二石九斗六升八勺,四抄五撮四粒三粟,起運米五十六萬五千七百二十九石六升三合一勺。二抄四撮五圭五粒三粟,折布米七萬九千五百四十七石五斗,折布一十五萬九千九十五疋,存留米七萬三千三百七十六石四斗五合六勺。五圭九粒地畆綿花七萬三百八十九斤二錢四分二釐一毫一絲。 |
62 | 國朝康熈十年,原額實熟田地通共一萬四千八百一十頃三十六畝五分三釐二毫二絲九忽,四微七塵七纎九沙七渺,又下地估糧一千六百一十六石一斗二升九合,通共載稅糧三萬八百二十八石八斗九升四合三勺、四抄、二撮七粒、一粟四沙。 |
63 | 共徵丁條:屯糧銀三萬八千四百兩二錢二分九釐二毫九絲二忽、二微四塵三纎二沙八渺,該本色京斗米荍豆共八千九百六十四石九斗四升一合九勺、六抄一撮八粒四粟。又土司見載折徵糧銀三百八十二兩三錢三釐,又營兵開墾田地八十七頃五十二畝九分六釐一毫六絲一忽八微,載糧五十石四斗一升六合九勺、六圭六粒三粟,應徵條糧銀一百七兩八錢二分一毫八絲七忽,二微七纎三𣺌。 |
64 | 康熙十一年至雍正五年,開墾及自首隱匿實熟上、中、下田地,通共二十二萬三千二百三十一頃三十七畝五分四釐六毫二絲八忽,一微三塵七沙八𣺌。 |
65 | 共徵丁條糧銀通共三十三萬九千二百二十七兩三錢九分八毫八絲四忽,一微四塵九纎七沙八渺。 |
66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除遵義、烏䝉分撥雲、貴外實熟上、中、下田地通共四十三萬一千二百二十一頃五畝二分五釐四毫七絲九忽五微三塵三纎共徵丁條糧銀六十三萬四千九百五十一兩九錢一分八釐六毫九忽,三微二塵九纎一沙七渺荒下田地共二萬七千八百六頃七十八畝四分一毫四絲一忽。 |
67 | 共該徵丁條糧銀二萬一千四百七十四兩四錢四分五釐四絲四忽六微八塵九纎。 |
68 | 二項通共田地四十五萬九千二十七頃八十三畝六分五釐六毫二絲五微三塵三纎。 |
69 | 二項通共徵丁條糧銀六十五萬六千四百二十六兩三錢六分三釐六毫五絲四忽,一塵八纎。凡所屬應徵丁條糧銀額數,仍開載各府州項下成都府屬三十一州縣,全書開載。 |
70 | 明季原額稅糧一十五萬七千七百二十九石六斗四升一合四勺,一抄、三撮、三圭三粒,內除先年裁革。官員減米,并綿竹縣免徵米。羅江縣水衝糧通共五百石七斗一升八合八勺,四抄實徵糧一十五萬七千二百二十八石九斗二升、二合四勺、七抄、三撮、三圭、三粒。 |
71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學田地共六萬六千二百二十六頃一十九畝三釐一毫一絲五忽,五微七塵,八纎一沙七渺,載糧、蕎麥四萬一千一百八十九石四斗八升八合、九抄、七撮、三圭、三粒、五粟、四末、六漠實徵載丁條糧銀八萬七千七百八十六兩四錢五分七釐一毫二忽,九微七塵、一纎一沙九渺。 |
72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除分設資、綿、茂三州外,實存府屬十六州縣。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六萬六千一百四十一頃八十畝七分三釐七毫六忽八微五塵九纎。 |
73 | 共徵丁條糧銀九萬四千四百二十四兩九錢一分三釐八毫二絲一忽四微二塵二纎。 |
74 | 荒下田地共一千五百六十五頃七十五畝七分二毫三絲八忽。 |
75 | 共該徵丁條糧銀八百八十兩二錢八分七毫七絲一忽三微七塵六纎。 |
76 | 重慶府屬二十州縣及石砫、酉陽石、耶地、壩平、茶邑梅六土司。全書開載。 |
77 | 明季原額稅糧三十四萬五千六百九十三石六斗五升八抄二撮三圭六粒六粟,內除酉陽宣撫司一千一百九十六石四斗三升,徑自徵解外,實徵糧三十四萬四千四百九十七石一斗七升五合、八抄二撮三圭六粒六粟。 |
78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學田地共五萬八千四百三十九頃五十一畝六分八釐三毫九絲九忽七微五纎,載糧三萬二千七百六十五石四斗四升二合八勺,六抄、六撮、三圭、四粒七粟,實徵丁條糧銀三萬七千三百八十二兩六錢四分三釐一毫八絲四忽,二微六塵五纎。 |
79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除安居、武隆二縣未開復,實存府屬一十八州縣。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一十一萬七千二百三十九頃四十畝五分一釐三毫三絲六忽三微四塵四纎。 |
80 | 共徵丁條糧銀六萬七千二百九十六兩三錢二分三釐四毫九絲七忽八微五塵三纎。又酉陽、石耶等五土司共秋糧折徵銀五百二十八兩八錢一分一釐八毫五絲。 |
81 | 荒下田地共八千七百三十六頃七十三畝八分六毫九忽。 |
82 | 共該徵丁條糧銀三千四百六十八兩八錢八分八釐七毫三絲三忽六微七塵九纎。 |
83 | 保寧府屬十州縣。全書開載。 |
84 | 明季原額稅糧一萬九千二百七石三斗二升九合五勺,三抄、九撮五圭,清出遺糧四石三斗,荒糧二斗,後加糧一石三斗三合二勺,共糧一萬九千二百一十三石一斗三升二合七勺、三抄、九撮、五圭。內除閬中縣裁革,官員減米三十六石,實徵糧一萬九千七百七十七石一斗三升二合七勺、三抄、九撮五圭。 |
85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坡陡學田地共一萬一百五十三頃五十畝二分三釐五毫三忽七微四塵七纎三沙,載糧三千七百五十九石四斗一升九合九勺、八抄、三撮、三圭、四粒、八粟、一末三漠,實徵丁條糧銀一萬一千一百七十一兩八錢八分四釐九毫三絲七忽、四微四塵、二纎五沙二渺。雍正六年,奉行清丈,除撥梓潼分屬綿州,後實存府屬九州縣新舊通共上、中、下坡陡田地二萬三千五百三十三頃七十八畝六分七釐四絲,共徵丁條糧銀二萬六千四百一十六兩五錢五分二釐七毫四忽六微二塵九纎。 |
86 | 荒下坡陡田地共一千六百四十九頃二十三畝五分九毫三絲。 |
87 | 共該徵丁條糧銀一千九百三十一兩七錢五分四釐一毫四絲五忽五微三塵九纎。 |
88 | 順慶府屬十州縣,全書開載。 |
89 | 明季原額稅糧七萬二千四百七十九石三斗二合七勺,三抄、二撮、八圭八粒內,除裁革官員減米七十二石,實徵糧七萬二千四百七石三斗二合七勺、三抄、二撮、八圭、八粒。 |
90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學田地共八千七百一十九頃九十一畝二釐四毫四絲六忽,一微二塵八纎一渺。載糧七千一百七十三石四斗三升四勺、六抄、八圭五粟九漠,實徵丁條糧學租銀一萬八千九百七十七兩五錢六分四釐三毫七絲三忽,一微六塵九纎三沙。 |
91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通共稻平羔薗水山乾田地三萬二千五百三十七頃九十七畝八分六釐二毫一絲七忽,五微三塵三纎。 |
92 | 共徵丁條糧銀七萬二千九十七兩三錢三分八釐二毫七絲六忽五微三塵五纎。 |
93 | 荒下田地共一千六十七頃二十八畝三分四釐七毫五絲。 |
94 | 共該徵丁條糧銀一千八百二十三兩七錢三分四釐三毫三忽九微七纎。 |
95 | 叙州府屬十二㕔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稅糧一十一萬七千九百三十二石六斗五升九合一勺、五抄、九撮、六圭、四粒三粟。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學田地共一萬五百一十二頃四十六畝二分五釐二毫六絲一忽六微三塵,九纎載糧一萬五千八百五十石八斗二升八合七勺,一抄、三撮六圭、二粒四粟四末實徵丁條糧折色銀二萬二千五十九兩三分六釐四毫九絲五忽、六微七塵三纎五沙八渺,實徵本色倉米四千九百九石二斗八升一合八勺、三抄一撮、八圭五粟。 |
96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除分設直𨽻敘永㕔外,實存府屬及新併屏山一縣。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二萬一千五百六十五頃四十九畝四分三毫五絲九忽,二微九塵九纎。 |
97 | 共徵丁條糧銀四萬五千一百八十三兩二錢八分八釐八絲三忽,一微八塵一纎四沙七渺,荒下田地共四千二百頃八十四畝三釐七毫五絲四忽。 |
98 | 共應徵丁條糧銀二千九百四十四兩二錢四釐六毫七絲三怱五微一塵二纎。 |
99 | 直𨽻叙永㕔,併屬永寧一縣。舊額科則不等。今自雍正九年歸併改設,後開載。 |
100 | 通共中下田地二千九百三十五頃四十九畝五分六釐四毫三忽。 |
101 | 共徵丁條糧銀六千九十四兩七錢七分三釐四毫三絲六忽二微三塵六纎。 |
102 | 荒下田地共六頃二十八畝四釐三毫六絲六忽。共徵丁條糧銀七兩二錢八分五釐五毫七絲四忽,一微三塵七纎。 |
103 | 䕫州府屬十三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稅糧三萬四百五十石六斗五升九勺、三抄、六撮、六圭、四粒。又奉節縣起科糧四石三斗六升,內除建始縣停徵荒糧八百八石一斗四合一抄八撮九圭七粒一粟實徵糧共二萬九千六百四十六石九斗六合九勺,一抄、七撮六圭、六粒九粟。外太平縣没官糧二斗六升九勺一,抄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學田地共一萬三千二百三十七頃二十六畝七釐一毫八絲五忽六微五塵,二纎載糧六千二百九十一石八斗四合八勺,九抄、一撮七粒五粟、三漠實徵丁條糧銀一萬八千四百四十九兩七錢六分六釐一毫六絲三忽,七微、五塵、八沙三渺。 |
104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除大昌歸併巫山縣,又撥達州東鄉太平分設直𨽻後,實存府屬九縣。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一萬七千一百五十二頃六畝三分三釐一毫二絲七忽,三微一塵。 |
105 | 共徵丁條糧銀二萬一千二百七十九兩七錢五分三釐二毫七絲六微三塵一纎七沙。 |
106 | 又石砫司秋糧,折徵銀五十九兩五錢四分一毫六絲,應納倉斗米一十石五升九合,應折徵銀九兩五錢五分六釐五絲。 |
107 | 荒下田地共七百三十四頃一十一畝二分七釐二毫八絲。 |
108 | 共該徵丁條糧銀五百九兩八分九釐八毫四絲四忽三微二塵一纎。 |
109 | 龍安府屬三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稅糧九千五百六十石八斗一升一合四勺、六抄、三撮九圭八粒內,除奏免糧八百二十四石七斗五升一勺,八抄、五撮實徵糧八千七百三十六石六升一合二勺、七抄、八撮、九圭、八粒。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中、下學田地共一千四百九十八頃三畝六分三毫一絲四忽四微二塵,五纎載糧蕎麥八十六石三斗五升七合四勺、三抄、五撮五圭、三粒七粟,實徵丁條糧銀一千八百五十二兩九錢九分八釐三毫八絲四忽,四微四塵一纎。 |
110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收松潘衞彰明縣,實在府屬四縣一衞新舊通共中下山坡旱田地五千三百三十八頃四十八畝一毫九絲三忽七微四塵三纎。 |
111 | 又石泉縣估種松潘衞地糧共四千一百五十七石五升一合一勺九抄。 |
112 | 共徵丁條糧屯租銀八千三百四十六兩四分八釐七絲六微二塵五纎。 |
113 | 又徵收抝盤等寨青片生番,認納黄蠟折價銀一十四兩六錢四分。 |
114 | 荒下田地共二百三十一頃三十九畝一分九絲六忽。 |
115 | 荒下地估種一百四十二石七升五合,共該徵丁條糧銀四百六十八兩一錢三分四釐四毫八絲五微五纎。 |
116 | 寧遠府屬一州、三縣、一衛。三所全書,開載明季原額屯糧五萬四千四百五十六石。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見載稅蕎糧一萬二千七百四十四石五升八合、八抄、二撮、三圭、四粒、二末、五漠。 |
117 | 實徵折色銀七百四十一兩一釐二毫四絲六忽,一微四塵五沙。又徵米豆八千九百六十一石七斗一升七合六勺二撮三圭五粒九粟。 |
118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通共本色折色,屯秋豆山旱地六百六十九頃二十七畝二釐五毫一絲三忽,九微三塵一纎。 |
119 | 共載蕎麥糧一萬六千一百五十八石八斗五升四合四勺,二抄、二撮、三圭、七粒、四粟,五末九漠共徵倉斗净米豆一萬一千二百四十四石五斗九升八合五勺、七撮、九圭五粒四粟四末。 |
120 | 共徵折色銀一千一百二十七兩二錢二分六釐五毫七絲六忽,一微五塵四纎一沙。 |
121 | 荒秋田一十四畝五分三釐八毫六絲七忽,共該徵銀一兩一錢八分九釐五毫二絲七微五塵四纎。 |
122 | 雅州府原係直𨽻,併屬四州縣。於雍正七年改為府,屬六州縣。全書開載。 |
123 | 明季原額稅糧九千四百五十一石二斗五升二合一勺,四抄、三撮六圭。 |
124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並魚油學田地共一千八百六十五頃七十二畝四分八釐四絲一忽,八微八塵八纎九沙。 |
125 | 載糧四千八百四十六石一斗六升一合三勺,三抄、九撮、三圭、四粟、二末實徵丁條糧銀併魚油水脚共銀一萬一千五百七十九兩九錢九分六釐三毫五絲四忽七微二塵三纎九沙。 |
126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三千六百七十二頃八十八畝二分五絲四微九纎共徵丁條糧銀一萬七千四百三兩二錢一分八釐三毫一絲五忽五微七塵一纎。 |
127 | 荒下田地共二十六頃一十九畝六分四釐七毫二絲七忽。 |
128 | 共該徵丁條糧銀三十三兩四錢三分二釐九毫六絲六忽五微六塵一纎。 |
129 | 冷邉長官司報増籽糧二石四斗七升,折徵銀一兩二錢三分五釐。 |
130 | 明正土司管轄,土千百戸,認納糧折徵銀二百五十二兩四錢。 |
131 | 土司察楚克烏認納雜糧,折徵銀三兩九錢九分,直𨽻嘉定州,併屬七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稅糧四萬一千二百七十一石二斗二合七勺,三抄一撮八圭。 |
132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學田地共七千三百六十七頃四畝七分七釐二毫二絲四忽八微七塵,二纎載糧一萬三千九百四石六斗九升八合六勺,一抄、九撮九圭、四粒三粟實徵丁條糧銀二萬五千三百六十兩九錢三分八釐四毫三絲五忽,七微八塵七纎二沙。 |
133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一萬四千四百一十八頃一十二畝九分四釐九毫九絲七忽六微七塵四纎。 |
134 | 共徵丁條糧銀四萬四千五十兩七錢三分一釐八忽一微九塵一纎。 |
135 | 新墾荒下田地共二十二頃三十八畝六分五釐六毫。 |
136 | 共徵丁條糧銀四十二兩九錢八分七釐七毫六絲六微三塵一纎。 |
137 | 直𨽻眉州,併屬四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稅糧三萬二千一百一十三石一斗二升九合五撮四圭。 |
138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學田地共四千三百二十一頃九十畝三分七釐四毫八絲二忽四微六塵,三纎載糧六千五十九石九斗四升四合三勺,九抄、五撮一圭、七粒六漠,實徵丁條糧銀九千九百三兩五錢八分四釐五毫九絲五忽,三塵九纎五沙九渺。 |
139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一萬二百九十九頃六十七畝九分五釐六忽八微三塵四纎。 |
140 | 共徵丁條糧銀二萬二千三百七十二兩八錢四分四釐五毫一絲七忽,九微一塵九纎九沙,新墾荒下地七十六畝。 |
141 | 共該徵丁條糧銀六錢九分一釐八毫一絲九忽一微八塵四纎。 |
142 | 直𨽻卭州,併屬三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稅糧二萬四千四百九十一石七斗、四合二勺,三抄、四撮。 |
143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學田地通共七千九十七頃九十八畝二分五釐二絲七忽五微三塵,五纎載糧一萬一千三十石四斗二合五勺,八抄、八撮、五圭、二粒六粟,實徵丁條糧銀一萬八千二百四十七兩四錢八分二釐七毫四絲一忽九微三纎。 |
144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一萬四千四百九十一頃八十畝五分三釐三毫二絲一忽二微三纎。 |
145 | 共徵丁條糧銀二萬八千五百三十兩五錢二釐一毫七絲六忽八微二塵四纎。 |
146 | 新墾荒下田地共一頃十四畝五分六釐六毫,共該徵丁條糧銀一兩三錢二分五釐九毫九絲二忽,三微九塵八纎。 |
147 | 直𨽻潼川州,併屬八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稅糧二萬六千九百三十二石一升一合三勺、五抄、七撮、七圭五粒。 |
148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學田地共八千九百八十頃一十五畝九分一釐八毫六絲五忽,三微八塵五纎七沙四渺,載糧七千九百八十二石六斗六升六合八抄九圭八粒八粟,三末九漠實徵丁條糧銀二萬八千四百二十二兩五錢七分九釐一絲一忽,四微一塵三纎七沙。 |
149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二萬四千六百六十二頃二十畝六釐五毫一絲六忽,七微五塵。 |
150 | 共徵丁條糧銀七萬七千三百七十八兩二錢七分四釐八毫五絲九忽八微八塵七纎新,墾荒下田地共一千四百二十五頃五十三畝五分七釐四毫三絲。 |
151 | 共該徵丁條糧銀二千六百五十九兩九錢二分七釐五毫八絲二微八纎。 |
152 | 直𨽻瀘州,併屬四州縣。全書開載明季原額稅糧九萬一千三十九石八合八勺,二抄一撮一圭。 |
153 | 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自首開墾。新舊報部上、中、下學田地共七千一十三頃一十畝七分二釐二毫四絲二忽八微五塵九,纎載糧一萬八百六十一石六斗三升六勺、六抄、五撮八圭、二粟二末,實徵丁條糧銀一萬六百二十二兩三分四釐一毫五絲七忽,九微二塵八纎。 |
154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一萬三千六百二十一頃外零四畝七分二釐七毫二絲六忽。 |
155 | 共徵丁條糧銀二萬三千五十八兩五錢二分六釐一毫六絲二忽四塵八纎。 |
156 | 荒下田地共一千五百六頃五畝七釐四毫八忽,共該徵丁條糧銀一千八十三兩六錢二釐二絲六忽,九微一塵四纎。 |
157 | 九姓司全書舊未開載。 |
158 | 原額稅糧徵銀數目,款項無憑載入。國朝以來,陸續奉行清查。至康熙六十一年徵輸,止清出報部中下田地共九頃八十四畝六分四釐五毫九絲六忽,共徵倉斗米九十八石四斗六升四合五勺,九抄六撮,又徵站銀五十三兩一錢七分八毫八絲一忽,八微四塵。 |
159 | 雍正六年,奉行清丈,比照江安縣則例,新舊通共中下田地二百一十六頃八十八畝七分八釐五毫一絲七忽。 |
160 | 共徵丁條糧銀三百二十五兩二分三釐四毫六絲四忽,三微七塵。 |
161 | 荒下田地共二頃九畝九分一釐四毫九絲,共該徵銀二兩二錢二分二釐二毫六絲五忽,六微九塵六纎。 |
162 | 直𨽻資州,併屬五州縣。全書舊未開載原額稅糧徵銀數目款項無憑載入。雍正五年,改設直𨽻奉行清丈,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二萬九千三百三十一頃一十九畝一分四釐五毫七絲八忽六微五塵四纎。 |
163 | 共徵丁條糧銀三萬三千六百五十兩一錢七分六釐二毫二絲一忽,四微五塵一纎。 |
164 | 荒下田地共一千一百五十九頃一十二畝九分五毫。 |
165 | 共該徵丁條糧銀八百五十四兩八錢二分五毫四絲七忽,四微五塵。 |
166 | 直𨽻綿州,併屬六州縣。全書舊未開載原額稅糧徵銀數目,款項無憑載入。雍正五年,改設直𨽻。至六年,奉行清查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二萬五千一十二頃五十畝七分七釐四毫六絲六忽,九微九塵。 |
167 | 共徵丁條糧銀三萬三千八百七十兩一錢一分七釐七毫一絲八忽六微九塵八纎。 |
168 | 荒下田地共三千八百四十七頃五畝八分四毫九絲六忽。 |
169 | 共該徵丁條糧銀三千四百九兩二錢六分九釐七毫六絲五忽三微三塵四纎。 |
170 | 直𨽻茂州,併屬三州縣。全書舊未開載原額稅糧徵銀數目,款項無憑載入。雍正五年,改設直𨽻奉行清丈。新舊通共山下地,估種二千六百一十九石八斗四升三勺六抄,下地三十三頃二畝九分二釐。 |
171 | 共徵丁條糧銀七百三十四兩二錢八分九釐一毫一絲八忽五微四塵二纎。 |
172 | 直𨽻達州,併屬三州縣。全書舊未開載原額稅糧徵銀數目款項無憑載入。雍正六年,改設直𨽻奉行清丈,新舊通共上、中下田地八千三百四十七頃九十一畝九釐四毫,共徵丁條糧銀一萬一千三百一十一兩九錢九分七釐三毫八忽五微六塵。 |
173 | 荒下田地共一千六百二十四頃六十三畝九分,共該徵丁條糧銀一千三百五十一兩六錢二釐二毫七絲二忽五微八塵三纎。 |
174 | 補遺 |
175 | 直𨽻雷波衛,併屬黃螂一所。國朝雍正八年新設。至雍正十一年清查,報部番民認納鍋樁丁糧倉斗二百零五石六斗,每年照時變價,詳請撥支。 |
176 | 四川通志巻五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