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畿輔通志卷四十七 |
3 | 水利營田。 |
4 | 京南局。 |
5 | 京南一局,兼正定、順徳、廣平三郡之地,西帶重巒,源泉並注,而交流畢㑹於大泊,所謂形如聚扇,而滹滏二河為之外幹也。民於其間,壅流藝稻,無煩導課,而建閘築岸,具有條理,獨是食利者自私,貪得者無厭,踞髙則不知有下,恃源而欲絶其流,以故灌漑之餘陂池以浴鵞䳱,而下游之,舟楫鮮通,洿澤以養菰蒲,而隣邑之香秔盡槁,故南局田不患其不營,而患營之不廣,水不苦其不足,而苦水之不均。 賢王親歴而稔知之,開局委員,均平水利,逺者刻以日近者分以時。於是靈泉流潤河澤旁通,廣順之間,增田至三萬八千七百三十八畝有竒,而滹冶、上游瀕河沙磧之區,立遏建壩,排石留泥,淤為膏沃,得田一十五萬三千一十六畝有竒,尤為從來未試之竒也。 |
6 | 磁州 |
7 | 務本村張家莊、太平莊、杏園營等處營田,引滏陽河之水,仍洩水於本河。按元臣郭守敬言,「滏陽河水由滏陽、邯鄲、洺州、永年下經鷄澤,合入灃河,可漑田三千餘頃。近因磁人舍本逐末多種,烟葉靛苗,稻田漸減。又緣地居上游,閉閘築壩,鬻水罔利,下流不獲沾勺水之潤。雍正四年,經 賢王 |
8 | 奏請改歸直𨽻統轄,遣員分定水限,均利息争,又勸州民種稻,以重本計,藝至十萬餘畝,兼如期啟閉,用資隣邑,風移俗易,所謂下令如流水之源」者矣! |
9 | 雍正五年,州治西北務本村張家莊、量斗莊,併東北太平村、杏園營等處農民自營稻田西閘,共四百零一頃四十畝,東閘共六百零九頃四十九畝。 |
10 | 永年縣。 |
11 | 張家莊、南胡、賈村、馬道、固村等處營田,引滏陽河之水洩水於郡北牛尾河。前明廣平守高汝行,永年令朱泰於河北岸設阜民等八閘水利,大興嗣因磁人築壩攔水,八閘已廢其五。今磁州改歸廣平閘,水分時啟放,瀕河數邑均霑其潤,而永年先受之滏水湯湯良苖翼翼,一時頓復其舊云。 |
12 | 雍正五年,郡治西南張家莊、南胡賈村等處農民自營稻田,共一百零六頃二十畝六分一釐。 |
13 | 雍正六年,郡治西南張家莊、趙家莊等處,農民自營稻田,共四十二頃一十六畝九分四釐。 |
14 | 雍正七年,郡治西南南胡賈村、北胡賈村等處,農民自營稻田,共三十六頃七十七畝八分六釐。 |
15 | 雍正八年,郡治東南利民閘大堤,北農民自營稻田,共二頃零二畝九分。 |
16 | 平鄉縣。 |
17 | 豆二莊,周章村油、召村等處營田引滏陽河之水,仍洩水於本河。按滏水至平邑已經上游,疏引水力稍弱,攔水壅升,厥利斯普,變而通之以盡利,斯之謂矣。 |
18 | 雍正五年,縣治東北豆二莊、周章村、重義町等處營田,共十頃零二十七畝六分。 |
19 | 雍正七年,縣治東北油召村、崔家莊等處營田,共九頃三十八畝四分。 |
20 | 雍正九年,改旱田一十八頃四十畝。 |
21 | 任縣 |
22 | 邊家莊牛新寨、西北張村等處營田,引滏陽并牛尾等河之水,仍洩水於本河。按滏水至任較平邑尤弱,而百泉牛尾自西而東,合而助之,置閘疏分,邑田萬畝,皆籍其潤。又大陸澤為上流之壑,為下流之源,新開灃河,源於大陸,源大而流盛,夾岸汲引,其利尤溥也。 |
23 | 雍正五年,縣治東北邊家莊、牛新寨、孫家莊等處營田,共八十四頃五十九畝二分零五毫五絲。農民自營稻田共六頃十二畝一分二釐。 |
24 | 雍正七年,縣治正北、西北張村、大北張村等處營田,共二頃七十五畝六分。農民自營稻田,共八頃五十八畝四分二釐。 |
25 | 雍正九年,改旱田八十一頃七十九畝二分一釐三毫。 |
26 | 正定縣。 |
27 | 雕橋村、王古寺、并城河、順城闗等處營田,引大鳴泉、小鳴泉之水,隍池西北隅之方泉,邑東北西洋村之班泉,歲久淤塞,併疏濬通暢,分流灌漑,俱洩水於滹沱河。由邑西北而至東南數十里,町畦鱗次,清漪迴環,向之廢棄者,皆青葱入望矣。 |
28 | 雍正五年,縣治西北雕橋村、王古寺并城河四面順城闗等處營田,共一十一頃八十五畝一分,農民自營稻田共一頃六十三畝。 |
29 | 雍正六年,城河東西北三面,併在城東西南三闗廂等處營田,共三頃七十二畝七分。 |
30 | 雍正七年,縣治東北西洋村,大林、濟村等處營田共一十五頃五十九畝。 |
31 | 平山縣 |
32 | 奉良、莊川、防村等處營田,引滹沱併冶河之水,仍洩水於本河。按滹沱自正定以下,土疏流湧,時有泛溢,去害不暇,豈遑興利?獨在邑境山麓夾束,不患軼出,兼水濁泥肥於上流,疏引布石留淤可以成田,但苦山漲衝,突湏石堰捍禦,工程繁費,非民力所能為。今遣員開築,堰立而田成秔稻,甚茂然淤泥,積久則田高,水不能上,湏種薥粟,疎之俾土平而水可上,水旱互易,田乃可久。此滹沱、營田之法,冶河泥少,亦如法行之可以得半,皆營田之變例也。 |
33 | 雍正五年,縣治西北奉良莊并正北川、防村等處營田共六十頃一十一畝,農民自營稻田共二十二頃零二畝。 |
34 | 雍正六年,縣治東北聖佛村、義羊村水、碾村曲堤村、石橋村并西北朱濠村等處營田,共九十九頃五十四畝七分。農民自營稻田,共九頃零七畝。 |
35 | 雍正七年,縣治西北賈北村近掌村通家口,并正北川防楊村、東北義羊村水碾村、西南史家灣、西村等處營田,共一百四十四頃。農民自營稻田共五頃四十四畝。 |
36 | 雍正九年,改旱田八十五頃一十四畝。 |
37 | 井陘縣 |
38 | 防口村、西河村、洛陽灘等處營田引冶河之水,仍洩水於本河。其疏引上流布石留泥,傍岸築堰,亦如平山、滹沱之法行之。雖荒土砂灘,田皆可成,秔稻暢茂,亦營田通變之法。但遇鑿石時,火煆於前,醯沃於後,工力維艱,難以數舉也。 |
39 | 雍正六年,縣治東北防口灘營田共四頃二十畝。雍正七年,縣治東北西河灘、洛陽灘、東冶灘等處營田共四十三頃。 |
40 | 雍正九年,改旱田五頃。 |
41 | 邢臺縣 |
42 | 樓下村、孔橋村、小汪村等處營田,引百泉併逹活、紫金等泉之水,洩水於七里河、牛尾河。按郡城西北逹活、紫金等泉,水力頗㣲,土人灌稻田五頃,而水力已殫矣,獨城東南之百泉,澄泓盈溢,大以畝計,餘泉百數,併湧地噴珠,淵源盛大,時出不窮,不惟利周本邑,兼可潤及隣疆,但土人踞閘獨擅,每啟争端,今遣員於春夏時酌田多寡,依期啟閉,厥利均焉,復於河身狹處,量為開廣,利尤倍也。 |
43 | 雍正五年,縣治東南樓下村孔橋村并西北孫家莊等處,農民自營稻田,共七十八頃三十八畝八分。 |
44 | 雍正六年,縣治東南小汪村、宋家莊、孟家莊等處,農民自營稻田,共四頃五十一畝。 |
45 | 雍正七年,縣治東南袁家店、康莊鋪等處,農民自營稻田,共四頃零六畝五分。 |
46 | 沙河縣。 |
47 | 北九家莊、趙村等處營田,引邢臺百泉併小灃等泉之水,洩水於橙槽并沙河內,按沙河一名湡河,源發山西遼州,流入邑境,水帶流沙,夾岸積如岡阜,伏秋衝突,難以引用,本邑祗分,隣境餘潤,用漑秔苖,雖不滿千畝,亦不忍利棄於地也。 |
48 | 雍正五年,縣治東北大村、趙村、徐旺村等處營田共一頃四十八畝四分。農民自營稻田共三頃五十七畝一分一釐一毫。 |
49 | 雍正九年,改旱田七十一畝六分九釐九毫。 |
50 | 南和縣。 |
51 | 豆村、河頭郭楊家屯等處營田,引百泉河之水洩水於沙河併大陸澤,按邑境雖有鴛鴦等泉,然水脈細㣲,難資灌漑,邢邑百泉,河源逺流,長邑之均利、惠民等閘,悉分其潤,但邢人踞閘獨擅,水頗失時。今遣員於春夏時酌定限期,如期啟閉,以均其利,邑秔萬畝,歲獲豐稔,正裒益之善舉也。 |
52 | 雍正五年,縣治西南豆村、河頭郭等處營田,共一十一頃九十八畝八分。農民自營稻田,共六十一頃二十四畝二分。 |
53 | 雍正六年,縣治西北薛家屯、東賈郭等處,農民自營稻田,共七頃八十九畝八分一釐。 |
54 | 雍正七年,縣治西南張相村,農民自營稻田,共四頃四十三畝一分。 |
55 | 天津局。 |
56 | 天津營田,全資潮汐,一面濱河,三面開渠,與河水通。潮來渠滿,則牐而留之,以供車戽。中間溝堘地埂,宛轉交通,四面築圍,以防雨澇,皆前明汪司農應蛟遺制也。汪公至天津,見白塘、葛沽一帶地,斥鹵不耕種,間有近河藝豆者,每畝收不過二斗。以謂此地無水則鹻,得水則潤。若以閩、浙瀕海治地之法行之,穿渠灌水,未必不可為稻田。而一時文武將吏諸人無肯應命者,公乃以身倡之。捐俸買牛制器,開渠築堤,先於葛沽、白塘二處種水稻二千餘畝,畝收四五石,餘種薥豆得水,灌漑糞多者,一畝收一二石,惟旱稻以鹻立稿。於是軍民始信閩、浙治地之法可行於北海,而各官益信斥鹵,可盡變為膏腴也。於是疏請於朝,以防海官軍萬人,分田墾種,屯政大興,至今土人猶傳十字圍,所謂求仁誠足與食力,古所貴者是己,惟是民雜五方,逐魚鹽之利,取足旦夕,而不為久逺之計,雖禾麥之植,亦鹵莾從事,至沾塗升挽之勞益,視為畏途,以故旋舉旋廢。雍正五年,營田十圍,今存者賀家口、葛沽兩圍而已開局之始。 賢王深思逺攬,以天津當河海咽喉為 |
57 | 神京牖户而謠俗,偷惰逐末,忘本野多未闢之土,家無擔石之儲,闤闠熈穰,田疇蕭寂,無以仰副。 |
58 | 聖天子加意郊圻,移風易俗之至意。又覧左忠毅、光斗屯政諸疏,大興水利於天津一帶,稻花茂密,因慨然欲復汪司農之舊蹟,發帑委員,尋求經理,而積習猝難,丕變美意,未及觀成。然圍渠遺趾,現存稍加,修葺未始,不可漑糞沃淤長我禾麥也。爰紀梗槪,不忘厥初云爾。 |
59 | 天津州 |
60 | 城南藍田及賀家口圍田,引用海河潮水,仍洩水於本河。按藍田,康熈間鎭臣藍理所開也。河渠圩岸週數十里,墾田二百餘頃。召浙、閩農人數十家,分課耕種,每田一頃,用水車四部揷蒔之,𠉀沾塗徧野,車戽之聲相聞,秋收畝三四石不等。雨後新涼,水田漠漠,人號為小江。南云理陞任去,奏歸之官。是後經理無人,圩坍河淤,數載廢為荒壤。雍正五年,營田天津津,農不習水種,率逡巡觀望,乃作秧池於藍田以倡導之,濬舊渠,引潮水灌漑滋培。 |
61 | 秧苗蕃盛,於是官民競勸,共營田三十餘頃,俱獲收穫。六年,營田觀察使黃世發自營五頃,耕耨得宜,畝收至五六石,刈穫之際,傳集各圍地戶共觀之。 |
62 | 賀家口圍其西,半即藍田也。東瀕海河,因橋建閘周圍,築埝圍內,開渠縱橫貫注,共營田三十八頃九十二畝,官民自營田九頃。 |
63 | 靜海縣 |
64 | 何家圈、呉家嘴、䨇港、白塘口、辛莊等圍營田,引用海河潮水,仍洩水於本河。按何家圈圍,地勢平坦,土性滋潤,天然秔稻之鄉。前明撫臣汪應蛟相度屯田,以此為首。圍中有官莊,圍南有大人莊,詢㨿老民,當時屯田御史及屯田道㕔等官駐劄於此故名。雍正五年,循照溝圍舊蹟,開築營田八十三頃十六畝,民間自營田二十三頃四十畝。 |
65 | 吴家嘴圍三面臨河,民間就沽道為園圃,在津田向稱上産。五年,委員開築,於馮家口建閘引水,并設涵洞三座,分渠灌漑營田二十七頃九十二畝,民間自營田十四頃四十一畝。 |
66 | 䨇港圍,亦汪應蛟屯田舊地也。循照故蹟,開築東與何家圈溝渠相通,兩圍互為蓄洩,營田三十八頃二十五畝五分,民間自營田三十八頃七十二畝。 |
67 | 白塘口圍河形閘基,皆汪應蛟屯田故蹟,以董太僕應舉,於天啟中修復之,故遺制猶存。委員開築,即用閘基舊石添砌建造,并設涵洞二座,營田六十四頃六十七畝,民間自營田四頃七十二畝。辛莊圍亦汪公屯田舊地也,邨東西各有沽河一道,西河即屯田故渠,東河則津人鄭衛引水種稻所開也。地勢平潤,強潮內涌,徃徃波及田間,本與陸種,不宜委員疏濬。二河各置閘一座,圍內溝渠交注引新洩故留,沃去鹻最為適宜焉。營田六十一頃六十二畝,民間自營田五十九畝。 |
68 | 滄州 |
69 | 葛沽、盤沽二圍營田引用海河潮水,仍洩水於本河。按葛、盤二沽,畛域聯接,自汪公應蛟肇開水田,土人,至今習知其利,揷蒔不絶,亦能自製水車,不以升挽為苦。所産稻米,㡬與白玉塘齊名。五年,委員分建圍圩,開渠置牐民地,官荒營至五十九畝,民間自營田四頃九十一畝。 |
70 | 興國富國二塲 |
71 | 東西泥沽二圍營,田引用海河潮水,仍洩水於本河。按泥沽距海口六十餘里,河至此愈深,濶潮來愈大,亦汪應蛟舊屯地,而董公應舉令經歴趙鑑等修復之,河形宛在溝塍之迹,猶歴歴也。循照開築東西圍,各建進水閘一座,洩水涵洞各二口,營田三十五頃二十七畝,民間自營田六頃二十八畝。 |
72 | 按:天津舊為衛治郊郭,便參鄰境,改州之後,疆界未分,故營田十圍,自藍田賀家口而外,𨽻靜海縣者五,𨽻滄州者二,𨽻興國、富國二塲者各一。至雍正九年,設府改縣,更定幅𢄙諸圍地畝皆歸𨽻天津縣矣,今仍營田府,原册所開編次,用存其舊云。 |
73 | 畿輔通志卷四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