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陜西通志巻四十一 |
3 | 鹽法 |
4 | 鑄山煑海國,用權衡黒龍花馬,池水凝晶埽紅,戎帳熬波,堡營召商實粟,藉以强兵我。 |
5 | 朝正莢,運納維平,暨乃刀幣,如泉流行,陋彼㑹鈔,弗事冶阬,政先食貨,溥惠秦氓,作《鹽法志》第十八。 |
6 | 國朝 |
7 | 産鹽。 |
8 | 花馬大池坐落榆林府定邊縣地。方距府六百里,距縣城二十里,周圍一十六里。本西秦牧地,即土治鹽,故名花馬池,原𨽻甘省靈州。明嘉靖九年,總制王瓊以大池去靈州逺,且宻邇延綏,奏改屬延綏鎮鹽場堡。每年二月間,於池內開治壩畦,引水入池灌畦,風起波生,日晒成鹽,用力極易,唯天旱少水,或雨水過溢,所産差少爛泥池,在大池西南十五里,周廣十二里。波羅池在大池西南二十里,周廣十里。連環池在大池西南三十里,東南角屬定邊,周廣十餘里,西北角屬慶陽。紅崖池在大池西南三十五里,周廣十里。娃娃池在大池西南四十里,周廣八里。此六池唯大池有海眼九處,可以開治壩畦。其五池無海眼,亦無壩畦,産鹽無定。 |
9 | 三眼泉坐落綏徳州西九十里刮土煎鹽額,設鹽鍋一百八十五面。 |
10 | 馬湖峪坐落米脂縣北四十里産鹽河灘周廣,約三里,刮土煎鹽額設鹽鍋二百九十一面。 |
11 | 永樂倉坐落魚河堡、康家灣之南河,灘周廣五十里,刮土煎鹽,額設鹽鍋三百八十五面,以上三處産鹽,即古碎金驛鹽也。積久廢弛,沿及明季,因馬湖峪等處鹻土磽薄,五榖不生,議令屯丁刮土淋水煎鹽,計鍋起票徴税名曰鍋票税。 |
12 | 本朝因之。 |
13 | 花馬小池在寜夏鎮、靈州、惠安堡。。解池在山西安邑縣。 |
14 | 食鹽。 |
15 | 西安府屬十四縣,食解池鹽。延安府屬八縣,食花馬、大池鹽。鳳翔府屬一州、七縣食花馬小池鹽,認銷。河東引漢中府屬一、州、八縣。原食花馬大池鹽。雍正三年,題准改食花馬。小池鹽仍認銷大池引。 |
16 | 榆林府榆林縣所屬魚河堡,食本地永樂倉土鹽,靖邊、定邊二縣,食花馬、大池鹽。餘各營堡俱食。口外夷鹽不領引納課。 |
17 | 興安州一州並所屬六縣食解池鹽。商州一州並所屬四縣食解、池鹽。同州一州並所屬四縣,食解池鹽。華州一州并所屬三縣食解池鹽。耀州一州并所屬二縣食解池鹽。乾州一州并所屬二縣食解池鹽。邠州一州并所屬三水、淳化二縣食解池鹽。長安一縣:原食解池鹽。雍正八年。 |
18 | 題准照鳳課例,改食花馬小池鹽,仍認銷河東。引鄜州一州并所屬三縣食花馬、大池鹽。 |
19 | 綏徳州食本州所屬三眼泉、土鹽、米脂。縣食本縣所屬馬湖峪土鹽,清澗縣食花馬、大池鹽。 |
20 | 葭州一州并所屬三縣食口外夷鹽,不領引納課引額。 |
21 | 西鳳二府、興、商、同、華、耀、乾、邠七州,嵗領河東額引,加増引,共拾貳萬零壹百貳拾道,毎引掣鹽貳,百肆拾斤,毎壹百貳,拾引為一名。 |
22 | 延漠二府,屬榆林府所屬靖邊、定邊二縣,鄜州一州、綏徳州所屬清澗一縣,歳額領花馬、大池引共叄萬玖千,肆百道,毎引鹽貳百斤。 |
23 | 榆林府所屬魚河一堡、綏徳州一州并所屬米脂一縣,嵗額領鹽票共貳,萬零陸百。陸拾肆張,毎票鹽壹百斤。 |
24 | 各府州縣分銷引額: |
25 | 西安府屬嵗額銷河東引伍萬㭍千零拾叄道內,長安縣額引陸千捌、百壹拾壹道,咸寜縣額引㭍千捌百伍拾㭍道,咸陽縣額引貳千貳、百㭍拾捌道,興平縣額引貳千道,臨潼縣額引叄千捌百道。髙陵縣額引壹千㭍百伍,拾伍道,鄠縣額引壹千㭍百肆拾貳道,藍田縣額引叄千。陸拾道,涇陽縣額引伍千、陸百叄拾肆道,三原縣額引叄千伍百道。盩厔縣額引叄千肆百㭍拾伍道,渭南縣額引㭍千貳百陸拾伍道,富平縣額引伍千、貳百叄拾陸道醴泉縣額引貳千陸百道商領商繳。 |
26 | 延安府屬歳額銷花馬大池引㭍千㭍百㭍,拾陸道內膚施縣額引捌百陸拾肆道安塞縣額引壹千捌道甘泉縣額引㭍百貳。拾道安定縣額引捌百陸拾肆道保安縣額引壹千捌道,宜川縣額引壹千貳百玖。拾陸道延川縣額引壹千壹百伍拾貳道延長縣額引捌百陸拾肆道係榆林,道彚文赴部領繳發各縣辦課。 |
27 | 鳳翔府屬歳額認銷河東引壹萬陸千叄百道,內鳳翔縣額引壹千,陸百伍道。岐山縣額引貳千玖百玖。拾㭍道扶風縣額引伍千捌百壹拾叄道,郿縣額引壹千捌百壹拾捌道寳雞縣額引叄千貳,百捌拾壹道,汧陽縣額引壹百貳拾玖。道麟逰縣額引陸拾捌道,隴州額引伍百捌拾玖,道係知府領引分發,各州縣,經徴繳引。 |
28 | 漢中府屬嵗額,認銷花馬大池引貳萬伍千道內南鄭縣額引貳千伍百,㭍拾捌道。褒城縣額引壹千、伍百叄拾道城固縣額引肆千叄百,拾陸道洋縣額引玖千貳百、陸拾玖道西鄉縣額引叄千捌、道、鳳縣額引㭍百叄拾捌道。寜羌州額引玖、百肆、拾肆道。沔縣額引,壹千壹、百拾、陸道畧陽縣額引,壹千伍百壹道,係知府彚文赴部領,繳發各州縣辦課。 |
29 | 榆林府屬靖邊、定邊二縣,歳額銷花馬,大池引壹千肆、百肆。拾道內靖邊縣額引伍百叄拾伍道,定邊縣額引玖百零,伍道係榆林道彚文赴部領,繳發各營堡辦課。榆林縣所屬魚河堡,歳額銷永樂倉鹽票玖千貳,百肆拾張,在榆林道㕔衙門刷領興安州屬歳額銷河東引貳千零貳,拾貳道內本州額引捌百肆拾捌道,平利縣額引壹拾道,洵陽縣額引肆百道,白河縣額引拾貳道,紫陽縣額引壹百道,石泉縣額引貳百伍拾貳道,漢隂縣額引肆百道,商領商繳。 |
30 | 商州屬歳額銷河東引貳千陸百捌拾道,內本州額引壹千叄百道,鎮安縣額引貳百捌拾道,雒南縣額引陸百道,山陽縣額引叄百道,商南縣額引貳百道,商領商繳。 |
31 | 同州屬歳額銷河東引壹萬捌千捌百陸拾㭍道內,本州額引叄千道,朝邑縣額引肆千玖,百叄拾伍道。郃陽縣額引伍千壹,百叄拾貳道。澄城縣額引貳千捌百道。韓城縣額引叄千道,商領商繳華州屬歳額,銷河東引壹萬貳、千伍百零壹道,內本州額引叄千壹百玖。拾肆道,華隂縣額引貳千肆拾伍道,蒲城縣額引㭍千壹百貳拾玖道,潼關縣額引壹百叄拾叄道商領商繳。 |
32 | 耀州屬歳額銷河東引貳千叄百拾壹道,內本州額引捌百叄拾玖道,同官縣額引叄百伍,拾道,白水縣額引壹千壹,百貳拾貳道,商領商繳。 |
33 | 乾州屬嵗額銷河東引肆千陸百伍,拾叄道內,本州額引貳千㭍百,㭍拾玖,道武功縣額引壹千肆、百陸拾道、永夀縣額引肆、百、拾肆道商,領商繳邠州屬嵗額,銷河東引叄千㭍百㭍拾叄道,內本州額引壹千叄百,陸拾玖道三水縣額引,陸百道,淳化縣額引壹千道,長武縣額引捌百肆道商領商繳。 |
34 | 鄜州屬嵗額銷花馬,大池引肆千肆、百陸拾肆道,內本州額引壹千壹,百伍拾貳道,洛川縣額引壹千伍百捌拾肆道中,部縣額引捌百陸拾肆道宜君縣額引捌百陸拾肆道係榆林,道彚文赴部領,繳發州縣辦課。 |
35 | 綏徳州屬嵗額銷三眼泉馬。湖峪鹽票壹萬壹千肆百貳,拾肆張花馬大池引㭍百貳。拾道內本州額票肆,千肆百肆。拾張米脂縣額票,陸千玖百捌拾肆張,在榆林道㕔衙門刷領清澗縣額引㭍百貳。拾道係榆林道彚文赴部領,繳發縣辦課。西安一府,興、商、同、華、耀、乾、邠七州,雍正七年,𣲖増符引貳千陸百零叄道。 |
36 | |
37 | 凡餘引西安一府、興、商、同、華、耀、乾、邠七州商領河東,餘引儘銷儘報引無定額。 |
38 | 西安府所屬髙陵縣,減額引壹千,叄百壹拾捌道,輪坐加増,令陜西能銷鹽地方作,餘引行銷邠州,所屬長武縣改食花馬、小池鹽,照鳳課例,増引行銷,其原額引陸百肆拾伍道,并應増符引、拾伍道,輪坐加増,令陜西能銷鹽地方作餘引行銷課額。 |
39 | 西鳳二府,屬興、商、同、華、耀、乾、邠七州,屬領河東引,毎引額徴課銀叁錢玖分捌,釐陸絲壹忽伍㣲,又毎引徴紙價叁釐,又毎引徴賑濟鹽丁米價銀壹,分貳釐,以上二府、七州,共額徴課銀肆萬玖千肆百拾,壹兩陸錢玖分捌釐零,商人辦在河東運司交納。 |
40 | 延安府,屬榆林府所屬靖邊、定邊二縣,鄜州屬綏徳州,所屬清澗一縣,領花馬大池引,毎引額徴課銀貳錢,伍分陸釐。漢中府屬認銷花馬,大池引,每引額徴課銀壹錢,伍分以上二府、一州、三縣共額徴課銀㭍千肆百叁,拾陸兩肆錢,在陜西藩庫交納。 |
41 | 綏徳州額銷鹽票,每票徴銀陸分,又共徴廩饌銀陸拾陸兩貳,錢又補解,不敷銀壹兩貳,錢伍分零所屬米脂縣額銷鹽票,每票徴銀,陸分榆林縣所屬魚河堡額銷鹽票,毎票徴銀陸分,又共徴廩饌銀貳,百叁拾叁兩捌錢,又加補銀叁兩以上一州、一縣、一堡共額徴税銀壹千伍,百肆拾肆兩壹,錢陸分在陜西藩庫交納。 |
42 | 各府、州、縣分輸課額。 |
43 | 西安府屬額徴:引課銀貳萬叁千伍,百肆拾玖兩捌。錢㭍分伍釐零內長安縣額課,貳千捌百拾叄兩叄錢陸分壹釐零,咸寜縣額課叄千貳,百肆拾伍,兩肆錢貳分肆釐零。咸陽縣額課玖百肆拾兩玖,錢伍分肆釐零,興平縣額課捌百貳,拾陸兩壹錢貳分叁釐零。臨潼縣額課壹千伍,百陸拾玖兩陸錢叄分叄釐零。髙陵縣額課㭍百貳,拾肆兩玖錢貳分貳釐零,鄠縣額課㭍百壹拾玖,兩伍錢伍分叄釐零,藍田縣額課壹千貳,百陸拾叄兩玖錢陸分捌釐零。涇陽縣額課貳千叄百貳拾㭍兩壹,錢捌分捌釐零三。原縣額課壹千肆,百肆拾伍兩㭍錢,壹分伍釐零。盩厔縣額課,壹千肆百叄拾伍,兩叄錢捌分捌釐零。渭南縣額課叁千兩捌,錢玖分壹釐零,富平縣額課貳千壹,百陸拾貳兩㭍錢玖分零。醴泉縣額課壹千㭍拾叁兩玖錢,伍分玖釐零。 |
44 | 延安府屬額徴引課銀壹千玖百玖。拾兩零陸錢伍分陸釐內膚施縣額課銀貳百貳,拾壹兩壹錢捌分肆釐。安塞縣額課貳百伍,拾捌兩肆分捌釐。甘泉縣額課壹百捌,拾肆兩叄錢貳分安定縣額課貳百貳,拾壹兩壹錢捌分肆釐。保安縣額課貳百伍,拾捌兩肆分捌釐。宜川縣額課叁百叄,拾壹兩㭍錢㭍分陸釐。延川縣額課貳百玖,拾肆兩玖,錢壹分貳。釐延長縣額課貳百貳,拾壹兩壹錢捌分肆釐。 |
45 | 鳳翔府屬額徴引課銀陸千伍百叄拾㭍兩叄錢零內,鳳翔縣額課陸百肆、拾叄兩㭍錢叄釐零。岐山縣額課壹千貳百壹兩玖,錢捌分壹釐零扶風縣額課貳千叄百叄拾壹兩叄錢㭍分零。郿縣額課㭍百貳,拾玖兩壹,錢貳分玖,釐零寳雞縣額課壹千叄百,拾伍兩捌錢捌分貳釐零。汧陽縣額課伍拾壹兩㭍,錢叄分陸釐零,麟遊縣額課貳拾㭍兩貳,錢㭍分貳釐零。隴州額課,貳百叄拾陸,兩貳錢貳分叄釐零。 |
46 | |
47 | 漢中府屬額徴引課銀叄千、㭍百伍,拾兩內南鄭縣額課叄百捌拾陸兩㭍錢。褒城縣額課,貳百貳、拾玖兩伍錢、城固縣額課陸百肆、拾㭍兩肆錢洋縣額課壹千叄百玖,拾兩叄錢伍分西鄉縣額課肆,百伍拾壹兩貳,錢鳳縣額課壹百壹,拾兩㭍錢。寜羌州額課壹百肆,拾壹兩陸錢,沔縣額課壹百陸拾㭍兩肆錢,略陽縣額課貳百貳,拾伍兩壹錢伍分。 |
48 | 榆林府屬額徴引課銀叄百,陸拾捌兩陸錢肆分票税廩饌銀共㭍百玖,拾壹兩貳。錢陸分玖釐零內靖邊縣額課壹百叄,拾陸兩玖錢,陸分定邊縣額課,貳百叄拾壹兩陸錢捌分。榆林縣所屬魚河堡額税,饌銀共㭍百玖,拾壹兩貳,錢陸分玖釐零。 |
49 | 興安州屬額徴引課銀捌百叄,拾伍兩貳錢,壹分零內本州額課叁百,伍拾兩貳,錢㭍分陸釐零。平利縣額課肆兩壹,錢叄分零。洵陽縣額課壹百,陸拾伍兩貳錢貳分肆釐零白河縣肆兩玖,錢伍分陸釐零,紫陽縣肆拾壹兩叁,錢陸釐零石,泉縣壹百,肆兩玖,分壹釐零。漢隂縣壹伯陸拾伍兩貳錢貳分肆釐零。 |
50 | 商州屬額徴引課銀壹千壹百、㭍兩肆,釐零內本州額課伍百叄拾陸兩玖,錢㭍分玖釐零鎮安縣額課壹百壹拾伍,兩陸錢伍分㭍釐零。雒南縣額課貳百肆,拾㭍兩捌,錢叁分陸釐零。山陽縣額課壹百貳,拾叄兩玖錢,壹分捌釐零。商南縣額課捌拾貳兩陸錢壹分貳釐零。 |
51 | 同州屬額徴引課銀㭍千㭍百玖,拾叄兩貳。錢叄分壹。釐零內,本州額課壹千貳。百叄拾玖兩壹錢捌分肆釐零。朝邑縣額課貳千叄拾捌兩肆錢,伍分捌釐零。郃陽縣額課貳千壹,百拾玖兩捌,錢叄分壹釐零。澄城縣額課壹千壹,百伍拾陸兩伍錢㭍,分貳釐零。韓城縣額課壹千貳,百叄拾玖兩壹,錢捌分肆釐零。 |
52 | 華州屬額徴引課銀伍千壹百,陸拾叄兩陸錢捌分壹釐零內本州額課壹千叄百、拾玖兩叄錢,壹分捌釐零華隂縣額課捌百肆拾肆兩㭍錢壹分零。蒲城縣額課貳千玖,百肆拾肆,兩㭍錢壹分伍釐零。潼關縣額課伍拾肆兩玖錢叄分㭍釐零,耀州屬額徴引課銀玖,百伍拾肆兩伍錢捌分伍釐零內,本州額課叄百肆,拾陸兩伍錢伍分捌釐零同官縣額課壹百肆拾肆兩伍錢㭍分壹釐零白水縣額課肆,百陸拾叄兩肆錢伍分伍釐零。乾州屬額徴引課銀壹千玖,百貳拾壹兩玖。錢㭍分伍釐零內,本州額課壹千壹,百肆拾㭍兩捌錢玖分㭍釐零。武功縣額課陸百叄,兩陸分玖釐零。永夀縣額課壹百㭍拾壹兩㭍釐零。 |
53 | 邠州屬額徴引課銀壹千伍百肆拾捌兩捌,錢叄分叄釐零,內本州額課伍百陸拾伍兩肆錢捌分壹釐零三,水縣額課貳百肆,拾㭍兩捌,錢叄分陸釐零。淳化縣額課肆,百壹拾叄,兩陸分壹釐零。長武縣額課叄百貳,拾貳兩肆錢伍分叄釐零。鄜州屬額徴引課銀壹千壹,百肆拾貳兩㭍錢捌分肆釐內,本州額課貳百玖,拾肆兩玖錢壹分貳釐。洛川縣額課肆百伍,兩伍錢肆釐,中部縣額課貳,百貳拾壹兩壹,錢捌分肆釐宜。君縣額課貳百貳,拾壹兩壹錢捌分肆釐。 |
54 | 綏徳州額徴票税,廩饌銀㭍百伍,拾貳兩捌,錢玖分引課銀壹百捌,拾肆兩叄錢貳,分內本州額税,饌銀共叄百叄拾叄兩捌錢伍分零米脂縣額税、饌銀肆百壹,拾玖兩肆,分清澗縣額課銀壹百捌,拾肆兩叄錢貳分。 |
55 | 凡雜課贍鹽、火食、西安等府原額贍鹽火食銀伍千叄百伍,拾肆兩內西安府屬銀叁千捌百捌,拾捌兩貳。錢零,鳳翔府屬銀㭍百叁拾玖兩㭍錢零,鳳翔千户所貳拾㭍兩肆錢,伍分漢中府屬銀陸百壹拾兩貳,錢捌分零。又漢中各衛所銀捌拾玖、兩陸分共銀伍千叄百,伍拾肆兩零。 |
56 | 扣錠商領河東引毎引一名封納大課一錠,重五十兩,內除正課肆拾捌兩賑濟銀壹、兩伍錢、紙價、銀叁錢、陸分壹、釐、㭍毫、伍絲叄忽毎錠多銀壹、錢叄分捌,釐貳毫肆、絲㭍忽合算,名曰「扣錠。 |
57 | 官錢商辦河東引每引一名,輸官錢銀拾壹,兩公務商辦。河東引每引一名,輸公務銀貳拾肆兩零捌分。 |
58 | 餘引課西安一府、興、商、同、華、耀、乾、邠七州行河東,餘引儘収儘解課,無定額。 |
59 | 公費商辦河東,餘引輸官錢公務外,又每引一名輸公費銀陸兩。 |
60 | 以額作餘課,西安府屬髙陵縣,核減引邠州屬長武縣原額,引輪坐,加増係以額作餘,仍照額引徴解共課銀捌百壹拾兩捌,錢叄分玖釐零。 |
61 | 本朝歴年事例 |
62 | 大清㑹典陜西鹺法,𨽻河東巡鹽御史。其靈州大小二池等處,就近司道兼理。 |
63 | 順治二年,河東巡鹽御史劉令尹題明商辦引課內,毎引額徴賑濟鹽丁米價銀壹,分貳釐零,存留解部。 |
64 | |
65 | 順治三年,陜西巡撫雷興題稱明時西安等府有瑞府贍鹽火食銀伍千叄百伍,拾肆兩零俱派,自明末未載全書,或蠲或徴,奏請定奪部覆。 |
66 | 准照舊徴収留充兵餉。 |
67 | 順治三年,河東鹽務衙門題「明將官吏食鹽叁千貳百引為更名食鹽,變價解部,內陜屬照例更定。 |
68 | 順治五年五月,河東巡鹽御史佟鳳彩題稱:「花馬大池經制臣檢閲巻案,明季鹽臣楊希旦題准,大池每年辦課肆千兩,又將漢中九屬原食解鹽,改食大池認課貳千兩,迄今疊罹兵荒,如照前額斷斷,不能查大池之鹽。先年通行西漢等六府原額課銀壹萬有餘,後因解鹽壅塞,割去四府,止行延慶二府,後又將延慶地方改食小池大池,止行延安十三州縣靖邊十三營堡,每年掣鹽不過三四千石,得課銀四五百兩。臣於是知該地鹽法大壞,蓋已有年。臣審時度勢,毎年先定掣鹽壹萬石,毎石給引壹道,舊例該徴引價卧斗,加増商利,共銀壹錢,伍分陸釐,毎年該辦銀壹千伍,百陸拾兩,毎引外該紙價銀壹釐伍毫,隨正課一同徴,収應用引目,先領伍萬道,俟地方蕩平,生齒漸繁,再議増加,至於漢中認銀貳千兩,再行查認確數,奏報部覆。 |
69 | 准查花馬大池鹽課,虧額太多,應一面發引行鹽,仍勅督臣孟喬芳并取漢中認課確數。 |
70 | 奏請定奪,其辦引紙價當照長蘆等運司例,毎引叄釐,解部辦刷。 |
71 | 順治九年二月,陜西總督孟喬芳題稱花馬大池鹽法。明末,鹽路梗塞,止行延屬十三州縣并靖邊十三營堡。又漢屬九州縣,原食解鹽後改食大池,嵗額課銀貳千兩,坐引貳萬伍千道,因漢距大池二千餘里,商販不至,無引繳銷。故議止辦課銀,免其銷引。前鹽臣佟鳳彩。 |
72 | 題請大池經制內云:毎年先定掣鹽壹萬石,該引壹萬道額課銀壹千伍百、陸拾兩至漢屬曾認課銀貳千兩,但隔雲棧之險,豈能招商領引運鹽入漢?此所以折納課銀,誠不得已,權宜之計,且今漢中久駐大兵,運糧運草,民力中乾,合無,仍照原議,漢中毎年辦納課銀貳千兩,延安一府併十三營堡,嵗徴課銀壹千、伍百、陸拾兩,暫為一時經制,俟地方大定,再議擴充部覆。 |
73 | 准漢中鹽課,毎年認納課銀貳千兩,查得舊額相符,無容再議。唯延安一府并十三營堡徴課銀壹千壹,百陸拾兩較之舊額,委屬太懸,雖云俟地方大定,再議擴充,但 |
74 | 國課難以久虧,仍 |
75 | 勅督臣轉行司道,極力招商,漸次足額。順治十二年,河東巡鹽御史朱紱題稱「總督宣大軍門謄發」。 |
76 | 勅諭一欵,內云:各運司鹽課,原應商人辦納,中有毎年𣲖民納課而民不見升合之鹽者,著運司詳加查核。查河東解鹽例行,三省並無派累包課情由,惟鳳翔府屬明初原食河東解鹽招商辦課,至萬厯四十一年,因靈州小池私鹽越境,禁緝不止,前鹽院題准,令鳳屬仍在河東納課領引,自招商販赴小池支鹽。我 |
77 | 朝因之,但自流㓂煽亂,小池、鹽井坍塌,鳳民因路逺不能領鹽,徒有納課之苦。為今之計,欲除鳳民之累,似應仍遵舊制,招解池商,認鳳翔課禁靈州鹽而行解池鹽自順治十三年起,誠公私兩便經久可行之道也」。部覆。 |
78 | 准查鳳翔所屬食小池鹽,係萬厯間所行之例,我朝定鼎十二年於兹課額不缺相應,仍照定例,不必紛更。 |
79 | 順治十二年五月,河東巡鹽御史朱紱題稱花馬大池,毎歳額行延安府屬原額,鹽引似不足用,合無毎歳於前額壹萬引外,再酌増肆,千肆百引,毎引照例辦課銀壹,錢伍,分陸釐派,銷於食鹽不足之區庶。 |
80 | 國課稍有増益部覆。 |
81 | 准如議給發,嗣後生齒漸繁,漸次加増,務足原額。順治十三年,因兵餉不敷,河東鹽務衙門,増引拾萬道。十六年,將所増拾萬新引減去應徴課銀,加於舊額引價之中陜屬一府七州,照例𣲖増。 |
82 | 順治十五年,量加鹽課以佐軍需,河東鹽務衙門,毎引加銀伍,分陜屬一府、七州照例増加。 |
83 | 康熙二年 |
84 | 題明馬湖峪、三眼泉、永樂倉三處票税銀盡充兵餉,毎年一并奏銷。 |
85 | 康熙二年十二月,河東巡鹽御史季振宜為遵㫖㑹議奏銷錢糧。 |
86 | 題稱:「户部行查馬湖峪鹽課,與部額不符。一案,查馬湖峪等三處原額鹽鍋共捌百陸拾壹面零,毎面額票税銀壹兩肆,錢肆分共額銀壹千貳,百肆拾兩壹錢陸分,見今荒票税銀壹百㭍拾兩貳錢肆分,寔止熟活,鍋票税壹千,陸拾玖兩玖錢貳分此外,另有原額廩生成熟饌銀叄百兩內,除奉文支給銀壹百兩,裁貳充餉銀貳百兩以上熟,鍋票税與裁貳銀兩,合計共壹千貳,百陸拾玖兩玖,錢貳分並未多,餘部覆查馬湖峪等處原案,今疏內所稱荒票税銀壹百㭍拾兩零,原未題明蠲除,應令該御史確查報部。 |
87 | 康熙四年六月,續據巡鹽御史覆稱馬湖峪除荒一案,查故明萬厯年間馬湖峪原額鹽鍋票税銀共壹千貳,百肆拾兩壹錢,陸分內米脂縣額銀肆百壹拾玖兩肆,分今俱全熟無欠,綏徳州該額銀貳百陸拾陸兩肆錢,故明冦亂人逃,税銀難完,業經蠲除,自順治六年起,始復舊額,銀貳百壹,拾叄兩壹錢貳,分下剩荒銀伍、拾叄兩貳錢,捌分無人,承認魚河堡額銀伍百伍、拾肆兩㭍錢貳,分故明地被水渰課,無解徴,曾經蠲豁。 |
88 | 定鼎以後,漸復舊額,銀肆百叄拾㭍兩㭍錢,陸分下剰荒銀壹百壹,拾玖兩玖,錢陸分地渰人逃無憑徴,解以上三項共合見納税銀壹千,陸拾玖兩玖錢,貳分之數尚該荒票銀壹百㭍拾兩貳錢,肆分的係,故明缺額今未全復部覆。 |
89 | 准查馬湖峪荒票税銀,順治十二年起至十八年止,共缺額票税銀壹千、伍百玖,拾陸兩玖,錢陸分缺額,已久相應,免其追徴。康熙元年,起毎年該找銀壹百㭍,拾兩貳錢,肆分限文,到一年內徴完報部,其廪生饌銀叄百兩,今已盡充兵餉,毎年一併行銷。康熙十二年,河東巡鹽御史何元英疏稱鳳屬改食靈鹽,小民便於食私,因而願賠額課。康熙七年,招商往運靈池,並無支發,鳳屬之鹽有課無鹽,終為民累請。 |
90 | 㫖飭部議,覆部覆,仍照舊例。康熙十七年,河東鹽務衙門按引加課七分,陜屬一府七州照例増加。 |
91 | 康熙十七年,科臣余國柱疏請遇閏増課平鹺政,以佐軍需。本年閏三月,核加閏引。十九年有閏照,加陜屬一府七州,遵例派加閏引。二十一年,恩詔停免。 |
92 | 康熙十八年,陜西道御史傅廷俊疏稱:「商引之歳,額有限,竈鹽之嵗産,無窮請」。 |
93 | 勅清查,酌加山、陜二屬商引,西安府屬,按丁加引貳,萬貳千玖百,陸拾㭍道按引加課。 |
94 | 康熙十八年,部頒定花馬大池行鹽地方,毎引加増銀七分,本年又照綱引,毎引,量加銀叄,分合原額,毎引共課銀貳錢伍分陸釐。 |
95 | 康熙二十四年,巡鹽御史李時謙題准河東鹽法除伍,分加増課,二十八年,除七分,加増課,仍照順治十三年定額止納課叄錢玖,分捌釐零,陜屬一府、七州,一體遵行。 |
96 | 康熙二十九年,巡鹽御史索里題定慶陽鹽課歸甘肅,巡撫就近管轄,其延、漢二府,仍屬河東巡鹽御史,兼轄収課,由州縣冊報,西安藩司,奏報不由河東鹽運司。 |
97 | 雍正三年,川陜總督帶管鹽務年羮堯題明請領餘引拾萬道,接濟額引,不敷之州縣,行銷陜屬一府,七州儘領儘銷引無定額。 |
98 | 雍正三年,川陜總督年羮堯。 |
99 | 題准漢中府屬,改食花馬小池鹽,仍認銷花馬、大池引。 |
100 | 雍正三年,川陜總督帶管鹽務年羮堯題定於商辦額引,加増引項下,毎引一名収官錢銀拾壹兩收公務銀貳拾肆兩零,捌分合算,以伍萬兩充餉,餘作公用,陜屬一府、七州照例遵行。 |
101 | |
102 | 雍正三年,巡鹽御史馬喀 |
103 | 題請毎袋,明加耗鹽貳拾斤,今河東掣鹽,毎袋裝鹽,壹百貳拾觔,兩袋共貳,百肆拾斤,禁門掣摯,陜屬一府,七州領鹽一體遵照行銷」。 |
104 | 雍正六年,河東鹽務衙門増餘,引貳萬道,七年,又増餘,引叄萬道、陜屬一府七州,遵例派,加儘領儘,銷引無定額。 |
105 | 雍正六年,巡鹽御史碩色題奏加増引課銀,亦照額課,毎名徴收大錠五十兩,陜屬一府、七州,一體遵行。 |
106 | |
107 | 雍正六年,河東巡鹽御史碩色,題明商辦引課,毎名納大課一錠,內除正課賑濟紙價外,毎錠多銀壹、錢叄分捌,釐零合算,名曰「扣錠,歸公充餉」。 |
108 | 雍正七年,奉: |
109 | 㫖按年銷引,停止通融。雍正八年,巡鹽御史碩色奏請自雍正八年為始,如雍正七年之引,至雍正八年六月內,清查奏銷,十月解部。部議應如該御史所請,著為定例奉。 |
110 | 㫖依議陜屬一體遵行。 |
111 | 雍正七年,部頒引捌千㭍百道,因河東舊例,毎名揭存,叄引為解,安引以壹百壹,拾㭍引,而支壹百貳拾引之鹽,今毎名添足叁引,以符壹百貳拾引為一名之數,陜屬一府七州,照例増添。 |
112 | 雍正八年,河東巡鹽御史碩色於請墾荒畦案內題稱:「河東行鹽定額,其間有額銷不敷,州縣詳請餘引,以濟民食,是有餘引,必有餘鹽,乃可經久行銷」。部議應如該鹽政所請,將河東所開無商荒畦,出産鹽斤,於雍正八年為始,在於添發餘引內搭配行銷辦課可也。 |
113 | 㫖依議,陜屬一府、七州,照例行銷。雍正八年。 |
114 | 題明邠州所屬長武縣,照鳳課例,改食小池鹽,仍銷河東引増額引捌百肆道,其原額,陸百陸拾引,輪坐加増,令陜省能銷鹽州縣,作餘引行銷」。 |
115 | 雍正八年於遵。 |
116 | 㫖查議案:內西安府所屬髙陵縣,減額引壹千、叄百壹拾捌道,輪坐加増,令陜省能銷鹽州縣,作餘引行銷。 |
117 | 歴代鹽法。 |
118 | 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漢朔方郡、朔方、金連、鹽澤、青鹽澤皆在南沃,野有鹽官。上郡、龜兹屬國都尉治有鹽官。 西河郡富昌有鹽官。 北地郡弋居有鹽官。 五原郡城宜中部都尉,治原髙,西部都尉治田,辟有鹽官。宣帝時,蓮勺縣有鹽池,縱橫十餘里,其鄉人名為鹵中」。 |
119 | 武帝徙貧民闗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縣官,於是縣官大空。而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一大農上鹽鐵丞孔僅、咸陽言:「山海天地之藏,皆宜屬少府,陛下不私,以屬大農佐賦,願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煮鹽,官與牢盆浮食。竒民欲擅管山海之貨,以致富羡役利細民,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 |
120 | 獻帝建安初,關中百姓流入荆州者十餘萬家,及聞本土安寜,皆企望思歸,而無以自業,於是衛顗議為鹽者國之大寳,自喪亂以來放散,今宜如舊置使者監賣,以其直益市犂牛,百姓歸者以供給之,勤耕積粟以豐殖闗中,逺者聞之,必多競還。於是魏武遣謁者僕射監鹽官,移司𨽻校尉,居𢎞農,流人果還,關中豐實。 |
121 | 魏嘉平四年,關中饑,宣帝表興京兆鹽池以益軍實。 |
122 | 唐京兆府京兆郡富平。有鹽池澤。 同州馮翊郡,朝邑小池有鹽。奉先有鹵池二,大中二年其一生鹽。 華州華隂郡櫟陽有煮鹽澤。 鹽州五原郡。土貢鹽。夏州朔方郡朔方有鹽池二。 鹽池皆𨽻度支蒲州,安邑、解縣有池五,總曰兩池,歳得鹽萬斛,以供京師。鹽州五原有烏池、白池、瓦池、細項池,安北都䕶府有湖落池,嵗得鹽萬四千斛,以給振武、天徳。 解鹽之行於陜西者,栁宗元言西出秦、隴,崔敖言西距隴坂。 |
123 | 順宗永貞元年十一月,度支奏久雨,車輦不通,京師鹽貴,請糶出貯庫鹽二萬石。 |
124 | 憲宗元和五年五月,度支奏:「鄜坊、邠寜諸軍將士等,請同當處百姓例食烏、白兩池鹽」。從之。 元和六年閏十二月,户部侍郎、判度支盧坦奏:「河中兩池顆鹽勅文,只許於京畿、鳳翔等州界內糴貨,比來因循,兼越興、鳳等六州臣移牒勘責,得山南西道觀察使報,其果、閬兩州鹽本土户人及巴南諸郡市糴,又供當軍士馬,尚有懸欠,若兼數州,自然闕絶。又得興元府諸耆老狀申訴。臣今商量,河中鹽請放入六州界糴貨」。從之。 |
125 | 文宗時,奉天鹵池生水柏,以灰一斛得鹽十二觔,利倍鹻鹵,因是盜采灰一斗,比鹽一斤,論罪。 太和二年三月丁巳朔,度支奏:「京兆府奉先縣鹵池,側近阪泊池井,有水柏柴、燒作灰、煎鹽等,臣勘案先據兩池𣙜鹽使申長慶三年二月十五日,於奉先縣界捉獲水柏柴灰四十石六斗二升,數內取一石煎得鹽一十二斤一兩。使司恐是盜刮鹻土,妄稱是水柏柴灰重收,採水柏柴三十斤,燒得灰二斗二升煎,得鹽二斤一十二兩。縁從前未有明勅禁斷,百姓故有抵犯。伏以柏柴灰比曾煎試,比𩔖鹻土煎鹽,所収鹽分數較多其鹻土,有勅條禁止,其水柏柴灰亂法甚於鹻土,不可因循。臣今商量從今以後,捉獲盜採水柏柴灰重一十二斤,即計鹽一斤,犯灰一斗,即計鹽一斤四兩,並凖兩池例八斤計折同犯刮鹻。土煎鹽節級科罰,所冀鹽法齊一𣙜課免虧」。從之。僖宗光唘元年,宦官田令孜請以二池領屬鹽鐵佐軍食,河東節度使王重榮固争,乃徙重榮兖海節度使重榮不奉詔,令孜遣朱玫進討,戰於沙苑,敗績。帝幸鳯翔, |
126 | 宋秦、鳳以東,皆食解鹽。至道中,陜西食顆鹽者,則京兆鳳翔府、同華耀乾、商、邠、寜、儀、渭鄜坊丹延秦隴鳳州、保安軍安邑、解池通商、陜西顆末鹽,皆以五斤為斗,顆鹽之直,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錢,有三等。凡通商州軍,在陜西者為西鹽 |
127 | 太宗時,鄭文寳建議,以為銀夏之地千里不毛,但以販青白鹽為命,請禁之,許商人販安邑、解縣兩池鹽於陜西,以濟民食,官獲其利而戎益困,乃詔自陜以西有敢私市者,皆抵死,募告者差定其罪,行之數月,犯者益衆,闗隴民無鹽以食,境上騷擾。上知其事,遣知制誥錢若水馳傳視之,悉除其禁,召諸族撫諭之,乃定。 |
128 | 真宗時,陜西轉運使張象中言:「安邑縣兩池鹽見貯三億餘萬斤,尚虞遺利,請申條約」。帝曰:「過求羡餘,當慮有時而闕」。不許。 咸平中,度支使梁鼎言:「陜西沿邊解鹽,請勿通商,官自鬻之」。詔以鼎為陜西制置使,又以內殿崇班杜承睿同制置陜西青白鹽事。承睿言:「鄜、延等州洎禁青鹽之後,令商人入芻粟,運解鹽於邊貨鬻,其直與青鹽不至相懸。是以民食賤鹽,須至畏法,而蕃部青鹽難售。今聞運解鹽於邊,欲與內地同價,邊民必冒法圖利,却入蕃界私販青鹽,是助邊資而結民怨矣」。繼又有上疏言其不便者,鼎請候至邊部幹運,及乘傳至解池,即禁土商販,旋運鹽赴邊,公私大有煩費,而邊民頓無入市,物論紛擾。於是命判鹽鐵勾院林特、知永興軍張永詳議,以為公私非便,請復舊商販。詔切責鼎,罷度支使。又咸平以來,聽商人輦鹽過河西麟府州、濁輪砦貿易,官為下其價予之。 |
129 | 仁宗天聖四年五月,復陜西永豐渠,以通解鹽天聖八年,上書者言:「陜西禁鹽得利㣲而為害博,兩池積鹽為阜,其上生木合抱,數莫可校,請聽通商,平估以售,可寛百姓之力」。乃詔罷三京二十八軍州𣙜法,聽商賈入錢若金銀京師𣙜貨,務受鹽兩池,自是商賈流行。 天聖以來,兩池通商州軍並邊,秦延保安募人入中芻粟,以鹽償之。 陜西亦有鬻鹻為鹽者,然其利薄。明道初,詔廢河中府鹻塲,禁民鬻鹽,以侵池鹽之利。 康定元年,淮南提㸃刑獄郭維言,川峽素不産銀,而募人以銀易鹽,又鹽酒塲,主者以銀折歳課,故販者趨京師及陜西市銀以歸,而官得銀復輦至京師,公私勞費,請聽入銀京師𣙜貨務,或陜西並邊州軍,給劵受鹽於川峽,詔行之,既而入銀陜西者少,議鹽百斤,加二十斤予之,並募入中鳳翔、永興,㑹西方用兵,又召入芻粟,並邊商賈利之。西方既無事,猶入中如故,䕫州轉運使蔣賁以為入中十餘年,虚費䕫鹽,計直二十餘萬緡,今陜西用池鹽之利,軍儲有備,請如初。詔許之。 慶厯二年,禁永興、同、華、耀州軍商鹽,官自輦運,以衙前主之,又禁商鹽私入蜀,置折博務於永興、鳳翔,聽人入錢若蜀貨,易鹽趨蜀中以售。久之,兵民輦運,不勝其苦,州郡騷然,所得鹽利,不足以佐縣官之急,並邊務誘人入中芻粟,皆為虚估,大耗京師錢幣。太常博士范祥,闗中人也,熟其利害,常謂兩池之利甚博,而不能少助邊計者,公私侵漁之害也,倘一變法,歳可省度支緡錢數十百萬,乃畫䇿以獻,是時韓琦為樞宻副使,與知制誥田况皆請用祥策。 四年,詔祥馳傳與陜西都轉運使程戡議之,而戡議與祥不合,祥尋亦遭喪去。八年,祥復申其說,乃以祥為陜西提㸃刑獄兼制置解鹽事,使推行之,其法:舊禁鹽地,一切通商,聽鹽入蜀,罷九州軍入中芻粟,令入實錢,償以鹽,視入錢州軍逺近,及所指東西南鹽第,優其值東南鹽,又聽入錢永興、鳳翔,授以要劵,即池驗劵,按數而出,盡弛兵民輦運之役,又以延慶、保安地近烏白池,奸人私以青白鹽入塞,侵利亂法,乃募人入中池鹽,予劵優其估還,以池鹽償之,以所入鹽,官自出鬻,禁人私售,峻青白鹽之禁,行之數年,黠商貪賈無所僥倖,闗中之民得安其業,公私便之。 皇祐元年,侍御史知雜何郯復言改法非是。明年,遣三司户部副使包拯馳視,還,言行之便。田况為三司使,請久任祥,俾専其事,擢祥權陜西轉運使。 至和元年,命轉運使李恭代之,並邊復聽入芻粟以當實錢,而虚估之弊滋長,劵值亦從而賤。 嘉祐三年,三司使張方平及包拯請復用祥,於是復以祥總鹽事。 陜西路顆鹽有定課,歳為錢二百三十萬緡。舊法,官自搬運置務拘賣。兵部員外郎范祥始為鈔法,令商人就邊郡入錢四貫八百售一鈔,至解池請鹽二百斤,任其私賣,得錢以實塞下,省數十郡搬運之勞。異日,輦車牛驢以鹽役死者嵗以萬計,冒禁抵罪者不可勝數,至此始免行之既久,鹽價時有低昻,又於京師置都鹽院,陜西轉運司自遣官主之,使鹽價有常,而鈔法有定數。行之數十年,至今以為利也。 韓琦以陜西解鹽,自改法以來,議者多以為不便,惟太常博士范祥所論,最為精宻。公請令祥與三司講經久之利,朝廷遂遣三司副使魚周詢、同祥至陜西相度利害。周詢還,具言祥法可行,三司亦請如祥議。轉運司言恐失范宗傑前所得之課,公言:「宗傑前法,官自鬻而吏苦,輦載之役於邊儲,無補祥之新法,使商旅入緡於沿邊而得鹽,沿邊芻糧以見錢而糴,不勞民而其利溥,願必行之」。時議者雖未一,而其後卒用祥法。 殿中侍御史趙祐嘗鞫獄陜西,既畢,以其道所見利疚聞,凡切於事者六、其五,陜西𣙜鹽較通商時,民不為便,祐言:「始改法,盡收客鹽官貿之,已盡則必配民輦致,或衙前督運多破産,又户無髙下,給食,厯貧食圭,撮官不圭,撮貿為病,請通商如舊。其六,陜西令户運糧至延州、保安軍,又不許飛脚齎貨就糴其地,祐言:「陜、虢以西,米斗錢五百五六百,此但輸直,以五六榖價。臣聞沿邊入粟甚耗中都錢今解鹽,以席計猶四百萬,請入粟皆償鹽,且稍潤之,則逺民紓,中都實事多施行」。 元昊聚兵西鄙,並邊入中芻粟者寡,縣官急於兵食,調發不足,因聽入中芻粟,予劵趨京師𣙜貨,務受錢若金銀,入中他貨,予以池鹽,由是羽毛、筋角、膠漆、鐵炭、瓦木之𩔖,一切以鹽易之。猾商貪吏,表裏為奸,至入椽木二估,錢干給鹽一大席,為鹽二百二十斤,虚費池鹽,不可勝計,鹽直益賤,販者不行,公私無費。 青白鹽出烏、白兩池,西羌擅其利,自李繼遷判,禁毋入塞,未幾罷,已而復禁。乾興初,嘗詔河東邊人犯青白鹽禁者如陜西法。慶厯中,元昊納欵,嵗請入十萬石售縣官,仁宗以其亂法,不許。自范祥議禁八州軍商鹽,重青白鹽禁,而官鹽估貴,土人及蕃部犯青白鹽者益衆,往往犯法抵死而莫肯止。至和中,詔蕃部販青白鹽抵死者,止投海島,羣黨為民害者,上請嘉祐赦書,稍遷配徙者於近地。自是禁法稍寛。 包拯言:「臣奉勅徃差陜西與轉運司并范祥面議鹽法利害,縁臣前任本路轉運使,備知前來鹽法,自慶厯二年,因范宗傑擘畫,禁𣙜之後,差役兵士車牛及逐州衙前等搬運鹽席,往諸州官自置塲出賣,以致兵士逃亡死損,公人破蕩家業,比比皆是,所不忍聞,其衙前估計家業,每直一貫者,即管認搬鹽兩席,雖家業已竭,而鹽數未足,嗟怨之聲,盈於道路,前後臣僚累言不便,乞復舊法通商,以救闗中凋敝,有司執議,終不施行,昨因范祥再有唘請,兼葉清臣曾知永興軍,見其為患之甚,因乞依范祥擘畫用通商舊法,令客人於沿邊入納見錢,收糴軍糧,免虚擡貴價入中斛斗,於𣙜貨務大支官錢,兼寛得諸般差役勞擾,此乃於國有利,於民無害,理甚灼然,乞朝廷詳酌指揮」。又言:「臣近奉勅差往陜西相度鹽法,自入陜西界沿路訪聞民間,恐朝廷改法,頗甚憂畏,葢以前來禁𣙜之後,差役人力,搬運鹽席,不堪其苦,臣因諭以朝辭日面奉徳音,所議鹽法,只要便人,况聖上䘏念闗中生靈,必不忍重困人力,羣情無不感悦,臣今與本路轉運及制置解鹽司同議,且乞依新法施行,兼為客人疑惑,未肯入中,已牒逐司告示訖,其有未便事件,雖有減損,即不虧官,委是公私利便,陜西自有解鹽之利,若盡以付與,令計置糧草,一二年後,可全减𣙜貨務,毎歳見錢銀絹等五千七百萬貫。 皇祐二年,復入錢京師法,視舊錢數,稍増予鹽,而并邊入中,先得劵受鹽者,河東、陜西入芻粟直錢十萬,止給鹽直七萬。 皇祐中,權罷西監鬻鹽,時議者請募商人入芻粟麟府州、火山軍,予劵償以鹽,從之。 |
130 | 神宗熙寜初,總鹽事范祥卒,以轉運副使薛向繼之,詔淮南轉運使張靖究陜西鹽馬得失,靖指向欺隠狀,王安石右向,靖竟得罪,擢向為江淮等路發運使。諫官范純仁言賞罰失當,因數向五罪,向任如初,乃請即永興軍置賣鹽塲,又以邊費錢十萬緡儲永興軍,為鹽鈔本,繼又増二十萬。 熙寜中,以永興、鳳翔等二十五州為陜西入納糧草、交引、地分 熙寧七年,中書議陜西鹽鈔多出虚鈔,而鹽益輕,以鈔折兑糧草,有虛抬邊糴之患,請用交子法,使其數與見錢相當,可濟緩急。詔以皮公弼、熊本、宋廸分領其事,趙瞻制置,又以內藏錢二百萬緡假三司,遣市易吏行四路請買鹽引,仍令秦鳳、永興鹽鈔,嵗以百八十萬為額。 熙寧八年,大理寺丞張景温提舉解鹽,皆官自賣,未幾,復用商人議,以商金通商同華,令提舉解鹽司運鹽貨鬻,鹽價既増,民不肯買,乃課民買官鹽,於是民間騷怨,召陜西轉運司皮公弼入議,公弼極言官賣不便,於是同華、陜府聽通商,其入不及官賣者,官復自賣。 元豐元年,三司户部副使陳安石為河東都轉運使。安石請犯西北青白鹽者,以皇祐敕論罪,首從皆編配。又青白入河東犯者罪至流所,歴官司不察者罪之。 |
131 | 哲宗元祐元年,户部及陜西制置解鹽司議:「延原、保安等八州軍皆禁𣙜,官自鬻,以萬五千五百席為額,聽商旅入納於八州軍折博務,算給交引,一如范祥舊法。其出賣鹽錢,以給鹽運司糴買」。從之。 陜西民多以朴硝私煉成顆,謂之倒硝,頗與解鹽相亂。紹聖三年,制置使孫路以聞,詔犯者減私鹽法一等坐之。 元符元年,永興軍櫟陽、涇縣、同華等州軍官仍自賣鹽,而禁官司於折博務買解鹽販易規利,俄以水壞解池,聽同、華等州私土鹽鬻於本路。徽宗崇寜元年,蔡京議更鹽法,陜西鹽鈔毋得下五千五百,私減者坐徒徙之罪。 蔡京建言:「末鹽施行未久,收息及二百萬緡,如通至陜西,其利必倍」。議遣韓敦立等分路提舉。 崇寜二年,利、洋、興、漢、興元府等州並通行東北鹽。 鹽鈔法之行,積鹽於解池,積錢於京師𣙜貨務,積鈔於陜西沿邊諸郡,商賈以物斛至邊入中,請鈔以歸,物斛至邊有數倍之息,惟患無回貨,故極利於得鈔,徑請鹽於解池,而解鹽通行地甚寛,或請錢於京師,毎鈔六千二百,登時給與,但輸頭子等錢數十而已。崇寜間,蔡京始變法,俾商人先輸錢請鈔,赴産鹽郡授鹽,鈔法遂廢,商賈不通,邊儲失備。 崇寜四年,詔陜西舊鈔易東南末鹽,毎百緡用見錢,三分舊鈔七分。 |
132 | 孝宗淳熙十一年,以京西轉運副使江溥言,金州帥司置塲,拘賣商鹽,髙價科賣,致商旅坐困民食貴鹽,詔金州依法聽商人從便買賣,不得置塲拘摧。光宗紹熙時,楊輔為總計,請罷利州西路興州鹽店。 |
133 | 金主亮,貞元初,蔡松年為户部尚書,始復鈔引法,鈔合鹽司簿之符引,㑹司縣批繳之數,七年一釐革之,解鹽觔二百有五十為一席,席五為套,鈔引則與陜西路轉運司同,鬻其輸粟於陜西軍營者,許以公牒易鈔引。 |
134 | 世宗大定二十五年,令解鹽行陜西。章宗泰和元年十一月,陜西路轉運使髙汝礪言:「舊制,捕告私鹽者,計斤給賞錢,皆徴於犯人。然監官獲之則充正課,巡捕官則不賞,巡捕軍則減常人之半,免役弓手又半之,是罪同而賞異也。乞以司縣巡捕官不賞之數及巡捕弓手所減者,皆徴以入官,則罪賞均矣」。詔從之。 |
135 | 宣宗貞祐四年七月,烏庫哩慶夀言:「鹽乃官物,有司陸運至河,復以舟逹京兆、鳳翔,以與商人貿易,而陜西行部毎石復邀糴二斗,是官物而自糴也,乞彼此一聽民便,則公私皆濟」。上從之。 興定二年,盧進建言:「綏德之嗣武城、義合、克戎寨近河地多産鹽,請設鹽塲管勾一員,歳獲十三萬餘斤,可輸錢二萬貫以佐軍」。三年,詔用其言,設官鬻鹽給邊。 興定三年三月,詔運解鹽入陜西,以濟調度,命胥鼎兼領其事。 興定三年四月,罷募民運解鹽入陜西。 興定四年,李復亨言:「以河中西岸解鹽,舊所易粟麥萬七千石充關東之用」。尋命解鹽不得通陜西,以北方有警,河禁方急也。 |
136 | 元世祖中統二年,初立陜西轉運司,仍置解鹽司於路村。 中統四年,以解鹽引一萬五千道和中陜西軍儲。 至元三年,諭陜西以所辦鹽課赴行制國用使司輸納鹽引,令制國用使司給降。四年,立陜西轉運司。 至元十七年十一月丁卯,詔陜西諸塲増撥竈户。 至元二十三年,改立陜西都轉運司,兼辦鹽、酒、醋、竹等課。 至元二十九年,減大都鹽課一萬引,入京兆鹽司添辦。是年五月,又革京兆鹽司一,止存鹽運司。 |
137 | 成宗元貞元年,陜西行省増羡鹽鈔一萬二千五百餘錠。 大徳元年,免陜西鹽户差税。 大徳二年六月壬戌,申嚴陜西運司私鹽之禁。仁宗皇慶四年,解州鹽池為水所壞,命懷孟等處食陜西紅鹽,後以地逺改食滄鹽,而仍輸課陜西,民不堪命,免之。 延祐三年,以池為雨所壞,陜西之民改食常仁紅鹽。五年,免今嵗陜西鹽課。 延祐六年,改陜西運司為河東解鹽等處都轉運鹽使司直,𨽻中書省。十月,罷陜西行省所委巡鹽官六十八貟,添設通判一,貟别鑄分司印二 |
138 | 順帝至元二年九月,御史臺准:「陜西行臺咨備監察御史特穆爾布哈建言,近䝉委巡歴奉元東道至元元年,各州縣户口額辦鹽課,其陜西運司官不思轉運之方,毎年預期差人,分道賫引,遍散州縣,甫及旬月,杖限追鈔,不問民之無有,竊照運司之例,皆運官召商發賣,惟陜西等處鹽司,近年散於民户,且如陜西行省食鹽之户,該辦課二十萬三千一百六十四錠有餘,於內鞏昌、延安等處認定課鈔一萬六千二百七十一錠,慶陽、環州、鳳翔、興化等處嵗辦課一萬七千九百八十五錠,其餘課鈔,先因闗陜旱饑,民多流亡,准中書省咨,至順三年鹽課十分為率,減免四分,於今三載,尚有虧負,葢因户口凋殘,十亡八九,縱或有復業者,家産已空,邇來歳頗豐收,而物價甚賤,得鈔為艱,本司官皆勒有司徴辦,無分髙下,一概給散,少者不下二三引,毎一引收價三錠,富家無以應辦,貧民安能措畫糶?終歳之糧,不酬一引之價,緩則輸息而借貸,急則典鬻妻子,縱引目到手,力窘不能裝運,止從各處鹽商勒價收買,舊債未償,新引又至,民力有限,官賦無窮,又寜夏所産韋紅鹽池,不辦課程,除鞏昌等處循例認納乾課從便食用外,其池隣接陜西環州百餘里,紅鹽味甘而價賤,解鹽味苦而價貴,百姓私相販易,不可禁約,以此參詳河東鹽池,除撈鹽户口食鹽外,辦課引數,今復宜從運官設法,募商興販,但遇行鹽之處,諸人毋得侵擾韋紅鹽法,運司毎歳分輪官吏監視,聽民採取,立法抽分,依例發賣,毎引收價鈔三錠,自黃河以西,從民食用,通辦運司元額課鈔,因時夾帶至黃河東南者,同私鹽法罪之,陜西興販解鹽者不禁,如此,庶望官民兩便,而課亦無虧矣。又據陜西漢中道肅政亷訪使胡通奉所陳云:陜西百姓許食解鹽,近流移漸復,正宜安輯,而鹽吏不察民瘼,止以恢辦為名,不論貧富,散引收課,或納錢入官,動經嵗月,猶未得鹽,葢因地逺,脚力艱澁,今後若令大河以東之民分定課程,買食解鹽,其以西之民計口攤課,任食韋紅之鹽,則官不被擾,民無蕩産之禍矣。且解鹽結之於風,韋紅之鹽産之於地,東鹽味苦,西鹽味甘,又豈肯舍美而就惡乎?使陜西百姓一槩均攤解鹽之課,令食韋紅之鹽,則鹽吏免巡禁之勞,而民亦受惠矣。本臺詳所言鹽事,冝從省部定擬,具呈中書省送户部議之。本部議云:陜西行臺所言鹽事,宜從都省選官,前赴陜西,與行省行臺及河東運司官一同講究是否便益,明白咨呈。三年,都省移咨陜西行省,仍●委河東運司正官一員赴省,一同再行講究。三月初二日,陜西行省官及李御史、運司同知郝中順,㑹鞏昌、延安、興元、奉元、鳳翔、邠州等官,與總帥汪通議等,俱稱當從御史特穆爾布哈及亷使胡通奉所言,限以黃河為界,令陜西之民從便食用韋紅二鹽,解鹽依舊西行紅鹽,不許東渡。其咸寜、長安録事司三處未散者,依已散州縣,一體斟酌認納乾課,與運司已散食鹽引價同,見納乾課辦鈔七萬錠,通行按季輸納,運司不須散引,則民不受害,而課亦無虧。郝同知獨言運司毎嵗辦課四十五萬錠,陜西該辦二十萬錠,今止認七萬錠,餘十三萬錠從何處恢辦?議不合而散,本省檢照運司逐年申報文冊,陜西止辦七萬三千六十餘錠,郝遂稱疾不出,其後,訖無定論,户部叅照。至順二年,中書省嘗遣兵部郎中井朝散與陜西行省官一同講究,以涇州白家河永為定界,聽民食用,仍督所在軍民官嚴行禁約,毋致韋、紅二鹽犯禁侵課。中書如所擬行之。 |
139 | 明太祖洪武間,河東行鹽地方屬陜西者,西安、漢中、延安、鳳翔四府。 靈州花馬池二池之鹽,自來不費人力,煎熬下秋晴暖,水面皚皚如雲如霜,隨取隨足 |
140 | 英宗正統三年,奏准,召商納馬中鹽支給不敷者,河東、陜西運司於廣東海北鹽運司兑支。 |
141 | 代宗景泰三年奏:「准陜西運司鹽課提舉司年終𩔖解,但開客商某於某年月日支出官鹽若干,發賣某行鹽地方及某月日繳到,及已繳若干、未繳若干,其有沉匿在庫、通同庫役人等轉賣影射私鹽者,照私鹽榜例問罪。 |
142 | 憲宗成化九年,差御史一貟巡視河東運司,并陜西、靈州、大小二池鹽課,其陜西所屬闗內、關南、關西、河西等道,各分巡官帶管鹽法者,悉聽節制。 成化十七年,奏准西安府人民不許興販靈州鹽課。成化二十一年閏四月,以山陜饑甚,廣開納中鹽例。 |
143 | 武宗正徳間,因延綏邊費不貲,户部議將河東鹽引増作五錢。 正徳八年,令陜西巡撫等官,今後不許指以户鹽名目,不候本部奏有明文,輙便開中,如違,聽本部并巡鹽御史奏治。 |
144 | 世宗嘉靖四年,令陜西各府、州縣衛所将河東行鹽地方翻刋大字,告示張掛曉諭,但遇客商將官鹽越境貨賣及奸人興販本地,自煎私鹽,查照律例從重問發。 嘉靖八年,議准,大池増三萬三千六百二十六引,毎引二錢五分,卧引銀一錢。 嘉靖九年,令延綏西路及寧夏管糧僉事分管靈州大小二池。 嘉靖十三年二月,户部題該户科都給事中管懷理等,題為議處邊儲事,臣等竊惟國初設立鹽法,専為邊儲,故使之入粟歸邊,下塲支鹽,官無科取,商獲重利,不費轉輸,而邊倉積實謂之飛輓,今則開中不時,米價湧貴,而易糴之難勢豪,大家賣窩買窩,而報中之難,官司科罰,吏胥浸漁,而輸納之難定,價太髙反過本直而取利之難及,至給引下塲,又被官吏留難,棍徒轄害挨單,守支動以數年,而支掣之難,至於行鹽地方,私鹽盛行,民皆買賤,官鹽又復壅滯,而發賣之難有此六難,故商人有傾家蕩産、妻子不相見者矣,商人離親戚、棄墳墓,備資本,出於千里之外,非以重義也,惟以計生息之利,以資身家耳。今求利未得,而害反隨之,欲望正課之行,豈可得乎?正課不行,私鹽自盛,議者不得已而權為區處,乃設餘鹽之例,如兩淮報中正鹽,一引,許帶餘鹽二引,正鹽在邊納粟餘鹽在塲納價,故商人猶肯一二報中甘,受正鹽之害,以趨餘鹽之利,殊不知餘鹽一行,雖每歳易銀百數十萬兩,而無益邊儲,則猶徒也,鹽法何自而行乎?臣等以為今欲通鹽法,須先處餘鹽,必多減正價,大抵正鹽賤則私販自息,私販息則正鹽自行,此不易之定論也。今雖不可知,而祖宗時八分二斗之制,宜斟酌開中,毎正鹽一引,定價五錢,或四錢餘鹽,一引定價二錢五分,或二錢,俱令在邊照時上納粟米料豆草束,毎年差給事中或御史一貟赴邊趂時,開中禁革一,應買窩占中等弊正,鹽給與引目,餘鹽給與小票,正鹽下塲,支給餘鹽,徑自收買,正鹽一引,許中餘鹽三四引或五六引,務以盡收竈丁餘鹽為止,若或未盡,再添一二倍,亦無不可,如此正鹽價輕,既有以利乎?商人餘鹽盡收,又有以利乎?貧竈,國課不集而自足,私鹽不禁而自止,邊儲日見富厚,糧餉日見充積,可不動內帑而用,無不裕矣。嘉靖三十四年,奏准陜西行鹽地方,毎鹽二百斤為一引,毎引收銀四錢五分,一切掛號截角支放,其收貯銀兩,於年終解送花馬池管糧,衙門交收,専備防秋兵馬支用。 嘉靖三十五年,題准將二池鹽毎引定價四錢、鹽八石、額課新増三七,掣支餘鹽銀二錢五分收納 |
145 | 穆宗隆慶元年,題准將大小二池納價餘鹽等銀,聽延寜二鎮客兵支用。 隆慶二年,山西巡撫趙睿條奏河東課少利㣲,宜定議陜西延鳳所屬法禁久弛、退引多繳者,比照折直,會選富民為積鹽舗户,聽其承買轉販,所至地方官仍查覆引目,户部覆奏。從之。 隆慶四年,議准河東運司延安府地方改食池、鹽、邠、隴、汧、永、麟逰五處,仍食解鹽。 漢中、延、安二府改食池鹽。 西延鳳,漢明初均食解鹽,因宋至道之舊制。隆慶四年,延安始改食靈鹽。嗣雖漢中改食大池,而關南、西夏相隔,雲棧,粒鹽未往空包課累。明末,鳳翔亦改小池定例,仍銷河東之額引。 隆慶五年,題准花馬大小二池鹽,毎引照鹽八石四倍,河東令各商報納,毎引増銀一錢二分,共五錢二分,其卧引銀一錢二分,西路斗底銀一錢五分,共増課銀七千有竒。 |
146 | 神宗萬厯五年,題:准將定邊道庫貯鹽大池者解延綏,其新増延安府課銀三千二百二十一兩。原議:解河東運司就近改解延綏,即將該鎮應發主兵銀扣補宣府抵河東額課。 萬厯六年,嵗辦陜西鎮鹽課銀七萬一千四百六十四兩。 國初召商中鹽,量納糧料實邊,不煩轉輸而食自足,謂之飛輓,後因積納數多,價直亦賤興利之臣,遂改議上納折色,行之既久,習以為常,彼時改折糧料有餘而價亦賤,計以所入為贏利,未為不可,近來糧料不足,而價亦騰貴,徒煩轉糴,邊用索矣,大率鹽一引納銀五錢,先時可糴米一石,今多不過三四斗,或二三斗,故商人所納,數倍於前,而國初之所資以餉軍者,實無所増於舊,彼此虧費,其弊益滋,是故多得銀不如少得米,省和糴之擾也,杜浸尅之弊也,慰待哺之望也,漸墾邊地,以致殷富也,一舉四善具焉,說者又謂間曽開納本色,召商不至,葢向者上納本色,時商自募民耕種塞下,而得榖為易,又塞下之積甚多而價輕,又無戎虜之患,今則耕種廢矣,塞下之積虚矣,榖價騰湧,强虜出没,勢不安居,商人安得糧料應召募乎?欲復本色,非減斗頭,利商人,使商人趨利而開墾邊地,不可也,然必遲之四五年而後得其利。 河東之鹽,惟在天時,非苦雨水深而鹽不結則池涸,水乾而鹽不生,是産鹽之利不易也。鹽不易生而課銀不減,是以商與竈丁俱困,而國與民俱病也。且河東之鹽多苦不可食,轉之於秦,官派之而定其價,民出其直而鹽歸於無用,是行鹽之地固病之者也。嘗按花馬池一帶,皆有産鹽之地,此鹽出之於土,即為鹽根,自成為鹽,是不必須之於天時者也,為今之計,莫如改河東之鹽於花馬池一路,即移河東西分司居之,將河東發陜西鹽引二十二萬有餘,約銀之萬餘兩,免其徴派,即令商人照河東價銀三錢二分,糴買糧草,施之平延諸郡,以供三邊之費,扣其銀兩數目,即以太倉發陜西年例,銀徭發山西,以補陜西原派鹽課之數,如此不更便乎?事雖更張,實無紛亂,於國計民生所為禆益者,葢不淺矣,况此鹽一開,則延平之際,商賈輻輳,齊民貿易,雖㐫荒猝至,可以不患也。 國家之設六邊,其初雖仰給鄰省之常賦,然鹽法所補不少,今鹽法任其大壞極弊,而莫之省憂,其又何說哉?頃嵗以來,所司以商人困敝不得利,改議毎鹽一引,止令輸粟一斛,若銀則四錢有半,此誠通商惠工之術,安邊足用之道,其何不善之有?奈何法立姦生,利不歸商賈之家,而顧以充豪猾之槖,聞之邊人言,毎嵗户部開納年例,其文書未至,則內外權豪之家,徧持書札,預托撫臣,撫臣畏勢而莫之敢逆,其勢重者與數千引,次者亦一二千引,其餘多寡,各視其勢之大小而為之差次,名為買窩賣窩,每占鹽一引,則可不出大同之門,坐収六錢之息,至於躬身轉販,真正商人,茍非買諸權豪之家,丁丐諸貴倖之僕𨽻,則一引半緡,曽不得而自有,夫一引白得銀六錢,積而千引則可,坐致六百金萬引,則可得六千金,以㳺手游俠之人,不移跬歩而坐致千金之利,至於商賈負販,勞筋苦骨,乃為人奴,役其支鹽也,則有伺候需索之苦,至其行鹽貿易也,又率為餘鹽之賈所苦,人情何樂於此而為之乎?此邊人耳目所共聞見,所以失人心而召禍變,虧國計而積耗蠧,皆由此道也,嘗細求其故,其弊之所以不可反者。葢縁比年巡撫都御史習知其地與時不可久處,則日夜圖維遷轉,既不免曲意以奉人,加以時有喪敗踣躓之失,又毎務彌縫,而懼人之議其後,故以重利㗖人,至於負累商人,虧損國計,非惟不知恤而亦不暇恤,雖其撫治仕宦之家,與其舉人監生生員之室,無不人人得與歡心,甚至以之賞伶人、犒樂工而亦莫之恤焉,豈不可為痛恨也!伏望勅下該部查議將前開納事冝,改屬巡按御史,務令召募,正商上納,而増其課額,即毎引可得米九斗,如令納銀,亦不失一兩之入,著令沿邉之人,無問車芻石粟,皆得詣吏上納,則彼號稱商人者,既無勢豪之占據,既已樂從,而彼所謂勢豪者,知其無利,亦自將舍置而不願,如此而商不輻輳,財不饒裕,請伏誣妄之戮,若御史仍前所云,不能為國家增課祛弊,以濟時艱,許吏部都察院及兩京科道叅奏糾劾,重承法典,其於邊計雖未必遽充,當亦稍有補助,要之屯田鹽法,政實相成,鹽法通故,佃田益力,屯田舉故,商賈可依,望即令屯田官痛革窩奸,廣募正商,稍益常課,詣吏上納者,即備客兵行糧,勿歸户部,添置農官,而兩法兼舉,職不勝願,望但増改鹽課於前,須盡減餘鹽於後,自先年御史秦鉞巡鹽兩淮,謬増餘鹽,希圖恩賞,商人大失其資,今雖裁減,尚或未盡,乞議盡減,以便客商通鹽法。 萬厯四十一年,鳳翔府改食花馬小池。 馬湖峪之鍋鹽,原為《明會典》所無,葢縁起於萬厯四十三年,其先本屯地也,在延安府米脂縣境磽鹻難耕,屯丁刮土淋煎,行賣綏、榆等處辦糧外,願備廩生銀三百餘兩,以厚斯文,又每鹽一石請票照行納税六分,抵補花馬大池缺課。崇禎二年,直指李應期察造事蹟,榆林監司始議按鍋計鹽,定票定税,歸入奏銷,迄今乃有歳額云。愍帝時,寜夏、延綏二鎮鹽引積滯者,多率置之無用之地,宜撥寜夏一萬引,延綏五千引,加派遼東,用充兵馬支費。 呉甡疏:「臣奉命巡方鳳翔府推官錢國用,為臣條析漢鳳運鹽之累,徴調煩興,毎歳正供外,有加派遼餉銀,有新増遼餉銀,有空賠解,池鹽課銀,自瑞藩分封漢中,又有加派贍田銀,加派瑞鹽折色銀運鹽脚價銀,秦民窮窘至極,而復有運鹽一役,情若倒懸,安可不急為寛解者?查得瑞藩每年食解鹽,除折色一千引外,本色三百引,又外加走滷鹽四十引,每引六百六十斤,共計二十二萬四千四百斤,每一百斤為一包,共計二千二百四十四包。又續發火食鹽,每年三十九引,每引重二百斤,共計七千八百斤,每一百斤為一包,共計七十八包照河東折色事例,每包僅值銀一兩二錢,通計值銀二千七百八十六兩四錢以上本色并走滷火食三項,除公派僱船僱夫僱騾等項銀一千五百四十兩四錢二分外,又有沿途損壞摃架、䕶席補賠銀,有路費銀,有買免員役、鞭朴銀,有雨濕消折補賠銀,有領鹽交鹽官差催督使費銀,有朋幇夫役工食騾頭草料銀,自晉至漢,總計運鹽一包,約外費銀十數兩,通共約外費二萬三千餘金,又有里長什甲,因攀報牛車騾夫,鬬毆告狀,官府追呼,終嵗不斷,通計運鹽外,費較鹽價不翅倍蓰什伯,且自寶雞而南,路經雲棧,山髙石險,路窄硤曲,懸崖絶壁,危橋潺水,跋渉艱難,去歳霪雨連綿,水溢堤斷,運鹽至此,無論車騾,勢不能通,即空人徒行,猶且難之,况負背鹽包,越嶺攀磴而走,辛苦萬千,言念及此,令人憫惻雖然,使瑞藩而必須解鹽也,即歴諸艱而致之,亦分所當,然臣何敢妄陳?惟是漢中接壤川蜀,而望蒲解在千七百里之外,晉鹽味苦價貴,而路逺,川鹽味甘價亷而路近案,查甘肅撫臣白貽清為關南道時,曾以改本為折易買川鹽奏,唘奉令㫖,贍鹽一節,便於本不便於折為食用計也。今據貴道唘稱,恐推輓轉運之間,為奸賊竄伏之地,萬一詐冒夫役,變生不測,如近日秦晉陷城墮堡等事,亦是計安地方,至慮本藩宜共封疆,寜不惻惻動懷,但本色三百四十引,業奉欽依,何敢擅折?須與撫按商酌題請明㫖,方可遵行。至於易買之說,查得漢人雖納晉課,實食川鹽,本藩仍效漢人,暗買則虧體,明買則違禁,不買則坐困事,𩔖觸藩迹同掩耳,地方官果能有兩便之圖,本藩何難為轉圜之聽?敬此敬遵案行,本府覆議日久,今經道府呈請鑿鑿言之,然不如令㫖,所稱奸賊竄伏,變生不測,又暗買傷體,明買違禁,不買坐困之語,尤為懇切。臣竊籌之,若不開買鹽之路,何以塞運鹽之途?欲食川鹽,未奉聖㫖,則為私鹽而違功令,然川路逺近平險,臣未悉知,因再四訪求,有謂四川保寜府為頓鹽之所,射洪、蓬溪等縣産鹽最多,查各縣産鹽地方,陸路運至保寜府,逺者不過三四百里,近者二三百里,自保寜府上船,十日可至,陽平關乃寜,羌州所轄,繇陸路二日可到沔縣,再一日到漢中,即由陸路運至漢中,共計一十五站,通算七百四十里,各商販賣川鹽,俱由水路查晉鹽至漢中,水陸共計一千七百里,以川晉相較,則晉逺九百餘里,且皆山險棧道,此逺近平險之異算也。又有謂易食川鹽,自保寜載至陽平,船價之省,於脚價者十數倍,又從陽平僱夫抵沔縣,仍用舟載,不一日至漢中矣,相時而行,兩月即可,竣事則改折解鹽,易買川鹽之說,斷斷其可行矣,合無仰祈將瑞藩本色鹽三百四十引,并火食三十九引,俱自崇禎五年為始,照前引折色事例,各按年起解,瑞府量食用多寡,聽其給票,委官易買川鹽不復累民,公私兩便。倘謂漢中係祖制河東行鹽之地,恐地方刁棍,借名私販,則請特頒明旨,止許瑞府改運川鹽,嚴禁輯鹽,官兵不許奸徒借此混行私販,而民間供晉課食解鹽如舊可也。 又疏言:「臣奉命巡方,久痛心於鳳翔,派納鹽課之苦。臣查鹽法之壞,自萬厯四十一年,鳳守張柟之以意増減,始柟解人也,因解商折閲,累不願赴,而議召靈商,遂改食靈鹽,然雖食靈鹽,仍納解課,久之,靈商又以折閲累不願赴,而議召鳳商。夫鳳無商也,僉富户充之,故有每解引一道支靈鹽三石之議,謂不如是,則鳳人不赴也,府道與鳳民有成議矣,及申報鹽臣鹽,臣持舊額上請駁減二石,仍令照解鹽每引一石例,而鳳商之以折閲累也更甚,有司束於功令,勢不得不議僉,派議私幇,甚有傾貲納課,不願領引到池僦脚即行私鬻者,有運至府屬,價踊售艱,引遲獲譴者,有户丁逃亡,飛灑包賠者,查自鳳至靈千二百里,羊腸峻坂,車馬難馳,而脚價盤費,守候支鹽,與夫驗引盤鹽,催諸收課、解課、壩夫、工食等項,總計不下三兩,毎引正課三錢三分三釐,較之平凉、慶陽兩府距靈池,道近且平,毎引價止一錢一分,又就近納寜鎮充各軍月餉,無解納逺渉之費,以視鳳翔何啻徑庭,同是秦民,胡為一體之中,徧有集菀集枯之嘆耶?母怪乎?二萬之逋課,終不可得而問也,且累日久,則課日逋,受病又不獨在臣矣!臣洞悉其苦,厯查舊案,自萬厯四十二年至今,當事者日議加増二石而未得一當也,臣正欲為一方請命,頃見鹽臣王與引疏,請毎引加鹽一石,另給一票,驗行部覆奉旨,鹽斤以意増減,引票粘行,殊非成法,且前時駁減至三分之二,必有定議,何又僉派病民,紛更無已,還遵前旨,查酌明確具奏。欽此。臣莊誦之,仰見聖明洞灼民隠,惟恐其病之也。夫鳳民食解鹽,解商納解課,與平慶每引一錢一分領鹽一石,此祖制也,成法也,自張柟令鳳屬改食靈鹽,代納解課,是紛更也。至駁減三分之二,是眉睫茍且之見,原無定議,所以虧國病商,逋課病國,僉派病民,二十年來,紛更之無已也,今即不能倣祖制令,解商辦課,以釋鳳民之苦,獨不能倣平慶成例,每引一錢一分支鹽一石,鳳屬每引三錢三分二釐,加鹽二石,以為經久可行之道乎?不然,昔減二石,今止増一石,正明㫖所謂以意増減也,何可著為令甲?如謂引票並行,未免混淆,今若照平慶事例,加鹽二石,合無於頒發鳳屬,解引之內,每引明註三石觔數,似亦直截可行之法也。伏乞垂念鳳民二十餘年之苦累,俯順輿情,勅下該部覆議上,請允將鳳屬毎解引一道,准支靈鹽三石,自崇禎五年為始,將領發鳳屬,解引明註三石,責令有司召集鳳商辦課,不許僉派里甲,永為成法,以杜紛更。或謂鹽多流販西安,則在道府州縣嚴行禁輯,如有故違,聽撫按叅處,如是,則裕國安民計無便於此矣,延綏巡撫凃宗濬言邊鹽壅滯,餉匱可慮,疏云:延鎮兵馬雲屯,惟賴召買鹽引,接濟軍需,嵗有常額,往時召集山西商人,承認淮浙二鹽輸糧,於各堡倉給引,前去江南投司領鹽,發賣鹽法,疏通邊商獲利,二百年來,未聞壅滯,及至於今,商人苦稱邊鹽不通,引積無用,其情甚苦,其詞甚哀。細詢其故,葢縁江南鹽官失政,恣肆漁獵,弊竇多端,如邊鹽每引,每包重止五百五十斤例也,而彼鹽每引,每包重至二千五百斤,人情孰不欲利?誰肯舍多而就少乎?是彼得利四倍,而邊鹽利少,無人承買,其困一也。邊鹽堆積,三四年發賣亦例也,而彼鹽朝中暮鬻,無容堆積,人孰不急於趨利?孰肯舍速而就緩乎?是彼獲利捷徑,而邊鹽遲滯,無人承買,其困二也。鹽誌開載商鹽必挨單順序,候鹽院委官盤掣而後發賣,彼鹽不登單目,任意中發,既免守候之艱,又無掣盤之費,人皆樂趨,所以邊鹽壅滯,引不得售,其困三也。且彼鹽發賣,執有小票,聨艚販運,江浙吳楚之間,何處不到?夫行鹽之地,有方食鹽之人有限,彼之餘鹽既已盛行,雖有邊鹽,尋無買主,其困四也。先年鹽法通行,或邊商安於故土,不樂逺渉,則有南商來邊,收買鹽引,引亦無壅,今小票便而得利廣,孰肯馳驅數千里遐荒之路而貿引乎?近年以來,塞上無南商之跡矣,邊商廹於官刑,納粟中引,無人承買,齎之江南,株守累月,盤纒罄盡,雖減價而不得售,其困五也。邊方淮鹽,毎引官價五錢,并在彼加納,餘價共七錢五分,今江南價銀止得四錢四分,是虧折本銀三錢一分,邊方浙鹽每引官價銀三錢五分,今江南價銀止得一錢六分,是虧折本銀一錢九分,然皆强而後售,共計淮浙二十二萬六千餘引,虧短價銀五萬七千餘兩,四五年間,不能周轉,及至還鄉債主,逼索變産賠償,其困六也。如此六蠧,率由私鹽,遍行小票通而官引滯,所以山西之商,忿折貲本,盡歸原籍,土著之商,力窮難支,逃亡過半,止餘見在數家,號呼告退,新鹽引目,節行催𣲖,并無一人承認三路鹽糧,所藉以佐軍儲者,盡化烏有司餉者,日夜皇皇,束手無策,邊事至此,深可寒心。夫三軍之為國家効力者,恃有此月餉耳,月餉之所以充足者,恃有此鹽商耳。今南方鹽法阻滯,商鹽不行,鹽引不售,鹽商不願赴邊,納糧中引,則軍餉無所,復出三軍,枵腹荷戈,何以責之?竭力以禦意外之虞哉?伏乞勅下户部,從長酌議,務使鹽法疏通,邊餉充足,無狃目前之近,永貽社稷之安,熟數利害,覆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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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錢法 |
148 | 國朝 |
149 |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置寳泉局,鑄「順治通寳」錢,每文重一錢,令陜西省延綏鎮開爐鼔鑄,令布政司總理,就近道㕔官分管。 |
150 | 順治二年,總督孟喬芳 |
151 | 題請西安原有錢法同知一,貟司鑄局,宜令開鑄資軍需。 鑄錢每文重一錢二分,毎十文准銀一分,舊錢毎十四文,准銀一分。 |
152 | 順治三年,令延綏鎮鼓鑄。五年,停止延鎮局。順治十年, |
153 | 題准鑄造制錢背鑄一釐兩字,户部添一户字,陜西添「陜」字。 |
154 | 户部則例:康熙八年,户部。 題為請㫖,以定各省錢爐事。查各省鎮爐座,先因錢賤部,於康熙元年具。 |
155 | 題奉 |
156 | 㫖停,止於康熙六年浙督趙廷臣條議,內稱各省爐座,仍令照舊鼓鑄,以補國用。部議,覆照該督所請各省爐座,俱照順治十七年例,仍頒發様錢,選擇爐役,如式鼔鑄。奉 |
157 | 㫖通行在案,今查陜西等省俱已開鑄,惟廣東等省原未開爐相應請。 |
158 | 勅各該督撫開爐,於民有益無益,應開若干座詳查妥議。 |
159 | 康熙九年四月,户部侍郎嚴正矩疏稱鼔鑄爐座已經部具。 |
160 | 題將陜西等處㨿該撫,疏稱停止應准停止大清會典》。康熙十九年,差官往陜西臨潼等處開採銀礦。 |
161 | 康熙二十二年,停陜西等處開採歴代錢法。 |
162 | 周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黃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輕,重以銖。 |
163 | 秦惠文王立二年,初行錢。秦、秦中一國之幣為三等,黃金以鎰名為上幣,銅錢識曰半兩。重如其文,為下幣。 |
164 | 漢興,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錢。 《漢書食貨志》曰:「鑄莢錢,索隠曰顧氏」。案:《古今注》云:秦錢半兩徑寸二分,重十二銖,莢錢重三銖。《錢譜云:文為漢興。。 漢中郡沔陽有鐵官。 |
165 | 孝文時,莢錢益多輕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令民縱得自鑄錢。 漢興七十餘年,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 |
166 | 武帝建元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民亦盜鑄,不可勝數,錢益多而輕。有司言曰:「金有三等,黄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今半兩錢法重四銖,而姦或盜摩錢質而取鋊,錢益輕薄」。 許慎云:鋊,銅屑也。摩錢漫面,取其屑,更以鑄錢。 乃更請鑄五銖錢,周郭其質,令不可得摩取鋊。 禁苑有白鹿,乃以白鹿皮,方尺,縁以藻繢為皮幣,直四十萬。 元鼎二年,令京師鑄鐘官赤側。公卿請令京師鑄鐘官赤側一當五賦,官用非赤側不得行。如淳曰:以赤銅為其郭也。今錢見有赤側者,不知作法云何?索隠曰:鐘官掌鑄赤側之錢。 悉禁郡國無鑄錢,専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之輸,其銅三官。《漢書百官表》: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屬官有上林、均輸鐘官辦銅令。然則上林三官其是此三令乎?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鑄五銖錢,至平帝元始中成錢二百八十億萬云云。 初,大農筦鹽鐵,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鹽鐵及楊可告緡錢上林財物。衆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充滿。 桑𢎞羊為大農幹,天下鹽鐵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各往往置均輸鹽鐵官,令逺方各以其物相灌輸,置平、凖於京師,受天下委輸。 汲黯為右內史,後免官,隠於田園。居數年,會更五銖錢,民多盜鑄錢徐廣曰:元狩五年,行五銖錢。 會五銖錢白金起民為姦,京師尤甚,乃以義縱為右內史。 縣官以鹽鐵緡錢之故,用稍饒矣。益廣關置左、右輔。 |
167 | 光武時,長安鑄錢多奸巧,京兆尹閻興署主簿,第五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市,倫平銓衡,民悦服。 時長安市未有秩,又鑄錢官,奸宄所集,無能整齊理之者。興署倫督鑄錢掾,領長安市。其後小人争訟,皆云「第五掾所平,市無姦枉」。 近華山有人掘,得數斗錢,皆徑四分,好亦二分已上,周迴皆無錯鑢處,其文只有半「王」字,仍未成就,此則五銖之漸也 |
168 | 獻帝作五銖錢,有四道連於邊,縁識者尤之,曰:「豈京師破壞,此錢復出也!」及董卓劫駕西幸長安,悉壞五銖錢,盡取長安及洛陽銅人飛亷之屬,以充鼓鑄,時人以為秦始皇見長人於臨洮,乃鑄銅人。卓,臨洮人也,興毁不同,㐫訛相𩔖 初平二年,悉椎破銅人鐘簴及壞五銖錢,更鑄為小錢大五分,無文章,肉好無輪郭,不磨鑢,於是貨輕而物貴,榖一斛至數十萬。自是後錢貨不行。 |
169 | 北魏延昌三年春,有司奏:「長安驪山有銀鑛,二石得銀七兩。又漢中舊有金户千餘家,常於漢水沙淘金,年終總輸。後臨淮王彧為梁州刺史,奏罷之北齊神武遷鄴已後,百姓私鑄,體制漸别,遂各以為名。有雍州青赤、梁州生厚錢。 |
170 | 北周武帝保定元年七月,鑄布泉之錢。時梁、益之境,雜用古錢。河西諸郡用西域金銀之錢,而官不禁。 建徳三年六月,更鑄五行大布錢,以一當十,大收商估之利,與布錢並行。 四年七月,又以邊境之上,人多盜鑄,乃禁五行大布,不得出入四關布泉之錢,聽入而不聽出。 |
171 | 隋髙祖受周禪,鑄新錢,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文曰「五銖」,而重如其文,每錢一千,重四斤二兩。是時錢既新出,百姓咸私有鎔鑄。 三年四月,詔四面諸關,各付百錢為様,從闗外勘様相似,然後得過,様不同者,即壞以為銅入官。 十年,奸狡私鑄,雜以錫錢,乃下惡錢之禁,京師邸肆之上,令立榜置様,為凖,不中様者,不入於市,京師以惡錢貿易,為吏所執,有死者,數年之間,私鑄頗息 延安郡金明有冶官唐髙祖入長安,民間行綫環錢,其製輕小凡八九萬,纔滿半斤。 武徳四年,鑄「開元通寳,徑八分,重二銖四,参積十錢,重一兩,得輕重大小之中,其文以八分篆𨽻三體。 商州上洛郡有洛源監錢官。洛南有金、有銅,有鐵。 髙祖入關,鑄「開元通寳」其文,給事中歐陽詢製詞及書,時稱其工字含八分及篆𨽻三體,其詞先上後下,次左後右讀之,自上及左迴環讀之,其義亦通,流俗謂之「開元通寳。錢鄭䖍《會粹》云:詢初進蠟様日:「文徳皇后搯一甲跡,故錢上有搯文,每兩二十四銖,則一錢重二銖半以下,古秤比今秤三之一也,則今錢為古秤之七銖以上,古五銖則加重二銖以上。 |
172 | 睿宗先天之際,兩京錢益濫。開元初,宰相宋璟請禁惡錢,行二銖四參錢,毁舊錢不可用者。 先天元年九月,諫議大夫楊虚受以京中用錢,惡貨物踴貴,上疏曰:「伏見市井用錢,不勝濫惡,有加鐵錫,即非公鑄,虧損正道,夷亂平人,城外此錢,並不任用,中京且猶若是逺郡,夫何以堪易?曰何以聚人曰財故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詩曰:京邑翼翼,四方是則,國家優尚寛典,吏人慢法,銅錫亂雜,偽錢轉多,政刑漸失,扵科條明罰未加,於守長有殊,禁人為非矣,日中為市,聚天下之貨,而錢無准的,物價騰踴,乾没相乘,盈虚失度,又非各得其所矣!帝京三市,人雜五方,淫巧競馳,侈偽成俗,至於商賈積滯,富豪藏鏹,兼并之家,歳増儲蓄,貧素之士日有空虚,公錢未益於時,須禁法不當於代,要四方無所取則矣。夫作法於凉,其弊猶貪容奸於非弊,將若之何?其惡錢,臣望官為博取,納鑄錢,州京城,並以好錢為用,書奏付中書門下詳議,以為擾政不行。 |
173 | 𤣥宗開元二十四年,置錢監,兩京用錢稍善,其後錢又漸惡,詔出銅所在置監,鑄「開元通寳錢,京師庫藏皆滿,天下盜鑄益起,京師權豪嵗取之。 兩京錢有鵞眼、古文、綫環之别,每貫重不過三四斤,至剪鐵而緡之,宰相李林甫請出絹布三百萬匹,平估収錢,物價踴貴,訴者日萬人,兵部侍郎楊國忠欲招權以市恩,揚鞭市門曰:「行當復之」。明日,詔復行舊錢。 天寳十一載,又出錢三十萬緡易兩市惡錢,出左藏庫排斗錢,許民易之,國忠又言錢非鐵錫、銅沙、穿穴、古文,皆得用之,是時増調農人鑄錢非所習,內作判官韋倫請厚價募工,由是役用減而鼓鑄多,天下鑪九十九,洋州三每鑪,歳鑄錢三千三百緡。 |
174 | 肅宗乾元元年,户部侍郎第五琦以國用未足,幣重貨輕,乃請鑄乾元重寳錢,徑一寸,毎緡重十斤,以一當十,與開元通寳參用。及琦為相,又鑄重輪乾元錢,一當五十,每緡重十二斤,與三品錢並行,法既屢易,物價騰踴,斗米至七千,初有虚錢,京師人人私鑄并小錢、壞鐘像,犯禁者愈衆。鄭叔清為京兆尹,數月,搒死者八百餘人。上元元年,減重輪錢以一當三十,開元舊錢與乾元十當錢,皆以一當十,碾磑鬻受,得為實錢,虚錢交易皆用十當錢,由是錢有虚實之名。代宗廣徳二年,以劉晏顓領轉運租庸、鑄錢、鹽鐵,轉輸至上都。 永泰二年,分天下財賦、鑄錢、常平、轉運、鹽鐵,置二使,京畿闗內,以京兆尹、判度支第五琦領之。諸道鹽鐵轉運使劉晏,以江嶺諸州,任土所出,皆重粗賤弱之貨,輸京師不足以供道路之直,於是積之江淮,易銅鉛薪炭,廣鑄錢,歳十餘萬緡輸京師。劉晏為户部侍郎兼勾當度支、轉運、鹽鐵、鑄錢使,江淮粟帛、田襄、漢、越商於以輸京師。 |
175 | 徳宗相楊炎嵗斂錢九百五十餘萬緡以供京師。 建中元年九月,户部侍郎韓洄上言:「江淮錢監,歳共鑄錢四萬五千貫,輸於京師,度功用轉送之費,毎貫計錢二千,是本倍利也。今商州有紅崖冶出銅益多,又有雒源監,久廢不理,請増工鑿山以取銅,興洛源錢監,置十爐鑄之,嵗計出錢七萬二千貫,度功用轉送之費,貫計錢九百,則利浮本也,其江淮七監請罷」。從之。 貞元初,駱谷散關禁行人以一錢出者十年,州縣禁錢不出境,商賈皆絶。浙西觀察使李若初請通錢往來,而京師商賈齎錢四方貿易,不可勝計,詔復禁之。 |
176 | 憲宗以錢少,復禁用銅器。時商賈至京師,委錢諸道進奏院及諸軍、諸使富家,以輕裝趨四方,合劵乃取之,號「飛錢」。京兆尹裴武請禁與商賈飛錢者,搜索諸坊,十人為保。 元和四年,京師用錢緡少二十及有鉛錫錢者,捕之,非交易而錢行衢路者,不問。 元和六年,自京師禁飛錢,家有滯藏,物價寖輕,判度支盧坦、兵部尚書判户部主事王紹、鹽鐵使王潘請許商人於户部、度支、鹽鐵三司飛錢,每千錢増給百錢,然商人無至者,復許商人敵貫而易之,然錢重帛輕如故。憲宗為之出內庫錢五十萬緡市布帛,每疋加舊估十之一, 元和十二年四月,勅:「泉貨之設,古有常規,將使輕重得宜,是資斂散,有節,必通其變,以利於人。今繒帛轉賤,公私俱弊,宜出現錢五十萬貫,令京兆府揀擇要便處開塲,依市價交易,選清强官吏,切加勾當,仍各委本司先作處置條件聞奏,必使事堪經久,法可通行。又勅:「近日布帛轉輕,見錢漸少,皆縁所在壅塞,不得通流,宜令京城內自文武官僚,不問品秩髙下,并公郡縣主、中使等,下至士庶、商旅、寺觀、坊市,所有私貯見錢,並不得過五千貫,如有過此,許從勅出後,限一月內任將市别物收貯,如錢數校多,處置未了,任於限內,於地界州縣陳狀,更請限。縱有此色,亦不得過兩個月,若一家內别有宅舍店舗等,所貯錢,並許計同在此數。其兄弟本來異居,曽經分析者,不在此限。如限滿後有違犯者,白身人等宜付所司,决痛杖一頓處死。其文武官及公主等,並委有司聞奏,當重科貶。戚屬中使,亦具名銜聞奏。其賸貯錢不限多少,並勒納官數內,五分取一分充賞錢,止於五千貫,此外察獲,及有人論告,亦重科處分,并量給告者」。時京師里閭區肆所積,多方鎮錢,王鍔、韓𢎞、李惟簡,少者不下五十萬貫,於是競置第宅以變其錢,多者竟里巷傭僦以歸其直,而髙貲大賈多依倚左右軍官錢為名,府縣不得窮驗,法竟不行。 元和十四年六月勅:「應屬諸軍諸使,有犯時用錢,每貫除二十文足陌內欠錢有鉛錫錢者,宜令京兆府枷項收禁,牒報本軍本使府司,差人就軍看决二十。如情狀難容,復有違拒者,仍令府司聞奏」。 元和末,民間墊陌有至七十者,鉛錫錢益多,吏捕犯者,多屬問軍,諸使謼集,市人强奪,毆傷吏卒。京兆尹崔元略請犯者本軍本使涖决,帝不能用,詔送本軍本使,而京兆府遣人涖决。 |
177 | 穆宗即位,京師鬻金銀十兩亦墊一兩,糴米鹽百錢墊七八,京兆尹栁公綽以嚴法禁止之,尋以所在用錢墊陌不一,詔從俗所宜,內外給用毎緡墊八十 |
178 | 武宗勅鑄錢之所,各以本州郡名為背文,於是京兆府以「京」字在穿上藍田縣,以「藍」字在穿右。興元府以「興」字在穿上。 淮南節度使李紳請天下以縣名鑄錢,京師為京錢大小徑寸,如開元通寳,交易禁用舊錢。 會昌五年,鑄開元錢時有勅令鑄錢所各加本郡,州號名為背文京、興、藍,又節度使李紳請背加「昌」字,以表年號。 |
179 | 昭宗末,京師用錢八百五十為貫,每百纔八十五。 |
180 | 後唐明宗天成元年五月,商州奏,當管水銀五窟,乞依舊管係。 |
181 | 宋坑冶金産商州銀産,鳳州有監秦隴、興元,有三務。鐵産鳳翔,同州有冶、鳳、耀、坊州有務水,銀産商、鳳二州,有場。朱砂産商州有場。 |
182 | 太祖開寳九年二月庚辰,以鳳州七房銀冶為開寳監。 |
183 | 太宗至道二年,有司言鳳州山銅礦復出,採鍊大獲,而皆良焉,請置官署,掌其事。太宗曰:「地不愛寳,當與衆庶共之」。不許。 |
184 | 真宗天禧末,鐵錢有三監,興州曰濟衆。仁宗慶厯五年,軍興,陜西移用不足,始用知商州皮仲容議,采洛南縣紅崖山青銅置阜民監鑄錢。既而陜西都轉運使張奎、知永興軍范雍請鑄大銅錢,與小錢兼行,大錢一當小錢十。又請因晉州積鐵鑄小錢,及奎徙河東,又鑄大鐵錢,亦以一當十助闗中軍費。未幾,三司奏罷河東鑄大鐵錢,而陜西復采儀州竹尖嶺黃銅,置博濟監,鑄大錢。 文彦博知永興軍、起居舍人。母湜,鄠人也。至和中,湜上言:陜西鐵錢不便於民,乞一切廢之」。朝廷雖不從,其鄉人多知之,争以鐵錢買物賣者,不肯受,長安為之亂,民多閉肆,僚屬請禁之,彦博曰:「如此,是愈使民間擾惑也」。乃召絲絹行人,出其家縑帛數百疋,使賣之,曰:「納其直者,盡以鐵錢,勿以銅錢也」。於是衆知鐵錢不廢,市肆復安。 慶厯中,勅江南鑄大銅錢,而江、池、饒、儀、虢又鑄小鐵錢,悉輦致關中。數州錢雜行,大約小銅錢三,可鑄當十大銅錢一,以故民間盜鑄者衆,錢文大亂,公私患之。 慶厯末,葉清臣為三司使,與學士張方平等上陜西錢議,曰:「闗中用大錢,本以縣官取利太多,致奸人私鑄,比年以來,縣官雖有折當之虚名,乃受虧損之實害,捄弊不先自損,則法未易行」。請以江南、儀商等州大銅錢一當小錢三,小鐵錢三當銅錢一,且罷官所置爐」。自是奸人稍無利,猶未能絶濫錢。其後詔商州罷鑄青黃銅錢,又令陜西大銅錢、大鐵錢皆以一當二,盜鑄乃止,時興元府西縣増置濟逺監,後廢。 嘉祐四年,興州鑄錢三萬緡,陜西每銅錢一貫,用鐵錢一貫三十文可換後,因常平司指揮諸州勿出銅錢,諸司遂效之,民間相傳鐵錢將不用矣,家家収蓄銅錢,輕用鐵錢,由是錢賤而物加貴。 |
185 | 英宗治平中,増復諸州阬冶,商州金冶秦鳳商隴銀冶、鳳翔鐵冶、商州錫冶,皆置吏主之。 |
186 | 神宗熙寜初,薛向鑄鐵錢於陜西,民不便用,神宗欲罷之。王安石固争,詔畿內并罷,其行於四方如故。 熙寜初,以邊費錢十萬緡儲永興軍為鹽鈔本,繼又増二十萬。四年,詔陜西行蜀交子法,罷市鈔,或論其不便,復舊。 熙寜初,同、華二州積小鐵錢凡四十萬緡,詔賜河東,以鐵償之。 熙寜時,興州濟衆監嵗増七萬二千餘緡,陜西三銅錢監各嵗増五萬緡,又詔鳳翔府斜谷置監,已而所鑄錢青銅夾錫,脆惡易毁,罷之。 熙寜時,詔商、虢、洛南増三監,耀、鄜權置兩監,通永興、華舊監,以給改鑄。永興、鄜耀去鐵冶逺,聽改鑄一年。罷商、雒、南華最近鐵冶,聽久置鄜州等五監,候罷改鑄,并其工作歸永興等四監,専鑄大錢所鑄大鐵錢約補及所廢偽錢,及可以待交子所用而止。 陜西鑄折二錢。 熙寜四年,陜西轉運使皮公弼言:「頃歳西邊用兵,始鑄當十錢。後兵罷,多盜鑄者,仍以當三減作當二。行之至今,銅費相當,盗鑄衰息。請以舊銅鉛盡鑄當二錢」。從之。其後折二錢遂行天下。 熙寜四年,行交子於陜西,而罷永興軍鹽鈔塲,文彦博言其不便,㑹張景憲出使延州還,亦謂可行於蜀,不可行於陜西,未幾竟罷,紹聖以後界率増造以給陜西沿邊糴買及募兵之用,少者數十萬緡,多者或至數百萬緡。 熙寜五年二月壬戌,詔罷陜西遞運銅錫。 熙寜八年二月甲子,増陜西錢監,改鑄大錢。 熙寜八年,中書奏:「陜西鹽鈔利害,大抵謂買鈔本錢有限,而出鈔過多,買不盡則鈔賤而糴貴,故出鈔不可無限,今當立額,永興路八十一萬五千,秦鳳路一百三十八萬五千,永興軍遣官買鈔,嵗支轉運司錢十萬緡。 熙寜八年,陜西轉運使皮公弼又請鑄鐵折二,從之。諸路鑄錢總二十六監,永興軍、華州錢監各鑄二十萬貫,計六十萬貫。 九年,詔御史劾陜西官吏,止三司額外出鈔。 元豐五年,户部以鈔多難售,嵗給陜西軍儲鈔二百萬裁其半,然鈔多,卒不能平價。元豐以後,西師大舉,邊用匱缺,徐州置寳豐下監,嵗鑄折二錢二十萬緡,轉移陜府,於時同、渭、秦、隴等州錢監廢置,移徙不一。 |
187 | 哲宗嗣位,復申錢弊闌出之禁。陜西行鐵錢至陜府以東即銅錢地,民以鐵錢換易,有輕重不等之患。元祐六年,乃議限東行有税物者,以十分率之,止許易二分,人毋得過五千。 元祐八年秋七月戊寅,令陜西沿邊鐵錢、銅錢悉還近地。八月庚午,詔陜西復鑄小銅錢。 元祐八年,命商旅願於陜西內郡入便銅錢給㨿,請於别路者,聽仍定加饒之數。 元祐中,杜純移陜西路轉運使,時方患陜西幣輕貨,重純屢陳嵗給本路諸司鹽鈔,實為飛錢,然西州有來商無還貨,又鐵錢不出境,獨鈔無脚税,朝至國夕為錢,既以備本路,夏秋糴而商賈貝,非以兩時至,則鈔歸,兼并家不貴售不出,若鈔留京師賣錢貯之,而别為公據,與本路凡入榖若錢者給之,至京師,歸以鈔錢,則貨幣平不行。 元祐末,定鈎致之法,議者謂陜右所用折二鐵錢,止當一小銅錢,即折二銅錢,盡歸陜西,不直般運費廣,猝難鈎致,且與鐵錢一等,慮鐵錢轉更加輕,乃令折二銅錢,寛所行地,聽行於陜西一路。 紹聖元年,户部尚書蔡京奏:「岑水場銅額寖虧,而商、虢間苖脉多陜民,不習烹採,久廢不發。請募南方善工詣陜西經畫,擇地興冶」。於是以許天唘同管幹陜西坑冶事。 陸詵提㸃陜西刑獄,時鑄錢法壞,議者欲變大錢當一,詵言:「民間素重小銅錢而賤大鐵錢,他日以一當三猶輕之,今減令均直,大錢必廢。請以一當二,則公私所損無幾,而商賈可以通行,兼盜鑄者計其直無贏,將必自止」。從之。 紹聖初,鐵錢寖輕,元符二年,詔陜西悉禁銅錢在民間者。永興帥臣陸師閔言:「既揀毁私錢,禁銅罷冶,則物價當減。願下陜西州縣,凡有市買,並凖度銅錢之直,以平其價」。詔用其言,而豪賈富家多不便。 元符三年,許天唘罷領阬冶,以其事歸之提刑司。初,新舊阬冶合為一司,而漕司兼領天唘為同管,幹欲専其事,慮有所牽制,乃請川、陜京西路阬冶自為一司,許檢束州縣刺舉官吏,而漕司不復兼阬冶。至是,中書奏天唘所領首末六年,總新舊銅止收二百六萬餘斤,而兵匠等費繁多,故罷之。徽宗嗣位,通判鳳州馬景夷言:「陜西自去年罷使銅錢,續追官措置錢法,未聞有深究錢弊輕重灼見利害者。銅錢流注天下,雖千百年未嘗有輕重之患。獨鐵錢局於一路所可通交易有無者,限以十州之地,欲無滯礙,安可得乎?宜弛其禁界,許鄰近陜西等路通行折二錢」。乃詔銅鐵錢聽民間通行,而銅錢止用糴買。 建中靖國元年,陜西轉運副使孫傑以鐵錢多而銅錢少,請復鑄銅錢,候銅鐵錢輕重稍均,即聽兼鑄。 建中靖國四年閏二月甲申,置陜西監,鑄當二夾錫鐵錢。 崇寜元年,前陜西轉運判官都貺請權罷陜西鑄鐵錢。 崇寜二年,許天唘為陜西轉運副使,請鑄當十錢,五月,始令陜西以嵗所鑄小平錢増料,改鑄當五大銅錢,以「聖宋通寳」為文。 崇寜二年二月,初令陜西鑄折十銅錢並錫錢。 崇寜四年,蔡京議令解鹽新鈔止行陜西,詔陜西舊鈔減落價踰五十者論以法。 崇寜五年,詔:「鈔法用之,民信已久,飛錢裕國,其利甚大,比考前後法度,頗究利害,其别為號驗,給解鹽換請新鈔,先以五百萬緡赴陜西、河東,止給糴買,聽商旅赴𣙜貨務換請東南鹽鈔」。又詔陜西作當五通寳錢,所鑄未多,旋復詔當十錢行於陜西,始禁陜西鐵錢行於興元府等界。 崇寜時,設鑄錢院所鑄銅錢,通行諸路,而陜西係鐵錢地禁之。 大觀元年,詔改四川交子務為錢引務,陜西、河東皆以舊錢引入成都換易,故四川有壅遏之弊,河、陜有道路之艱,豪家因得以損直斂取。乃詔永興軍更置務納,換陜西、河東引,仍遣大臣二人監之。 大觀二年,以鐵錢猥多,禁陜西鐵錢入蜀。八月,提舉陜西坑冶司改併入轉運司。 大觀四年,詔許陜西鐵錢入蜀仍舊,盡釋其禁。侍御史毛注言:「朝廷自昔謹三路之備,糧儲豐溢,惟鈔法流通,上下交信,陜西解鹽鈔支,請解鹽鈔,至則給不復滯留。當時商旅皆悦,争運糧草入於邊郡。自崇寜來,鈔法屢更,人不敢信。 大觀中,張商英為相,議變通損益,令內府錢移用,以革錢、鈔物三等偏重之弊。陜西給鈔五百萬緡 政和元年二月乙巳,詔陜西復鑄夾錫錢。夏四月乙卯,罷陜西鑄夾錫錢。 政和元年,詔:「陜西舊行使鐵錢地,並依元豐年大鐵錢折二公私通行夾錫錢同之,毋得分别見存鐵錢,毋改更鑄夾錫」。詔陜西鈔依鈔面實價,輒増減者,以違制論。未幾,復以陜西通行鹽鈔,舊雖約以銅錢六千為鈔面,然鈔貴則入粟増多,鈔平則入粟減少,若限以六千,陜西惟行鈔錢,是鹽鈔一席得六千鐵錢斛斗矣,深損公家,其隨時増減聽之。 政和二年,蔡京復得政,條奏鑄夾錫錢精善,請復鑄如故,不論何路所鑄,並聽通行陜西。 政和三年,尚書省言:「陜西路坑冶已遣官吏提轄措置,川路金銀坑冶興廢,慮失利源」。詔令陜西措置官兼行川路事。 九月,措置陜西坑冶蔣彛奏本路坑冶收金千六百兩,他物有差。詔輸大觀西庫彛増秩,官屬各減磨勘年。政和四年,罷鼓鑄夾錫錢,悉輦椿關中。尋詔陜西外餘路並罷。 政和六年,川陜路各置提轄措置坑冶官。 政和時,關中錢甚輕,夾錫欲以重之,其實與鐵錢等,物價日増,患甚於當十。 童貫宣撫陜西,以詔亟平物價錢,即經略鄜延,抗疏言:「詳考詔㫖,謂鐵錢復行,與夾錫並用,慮姦民妄作輕重,欲維持推行,俾錢物相值,非欲以威力脅致百姓,頓減物價於一兩月之間,今宣撫司裁損米糓、布帛、金銀之價,殆非人情」。詔即妄有建明,毁辱使命,謫置偏州,尋亦罷行夾錫錢,且禁裁物價。 重和元年,罷京西鑄夾錫錢,繼以闗中糴買,用之通流,復命鼓鑄,専給關中夾錫行小民往往以藥㸃染,與銅錢相亂。 |
188 | 欽宗靖康元年,罷政和敕,陜西路用銅錢斷徒二年,配千里法。初,蔡京主行夾錫錢,詔鑄於陜西,亦命轉運副使許天唘推行。其法以夾錫錢一折銅錢二,每緡用銅八斤,黒錫半之,白錫又半之。 |
189 | 髙宗紹興九年六月戊寅,置錢引務於永興軍。八月己巳,命陜西復行鐵錢。 |
190 | 金主亮,天徳二年,毛碩充陜西轉運使,以陜右邊荒,賦入甚薄,市井交易,商賈不通,請視汴京、燕京例,給交鈔通行,朝廷從之。 正隆二年十月,括民間銅鍮器,陜西、南京者輸京兆。 正隆三年二月壬辰,京兆初置錢監。 正隆三年,京兆置錢監,一曰利用,文曰「正隆通寳,輕重如宋小平錢,而肉好字文峻整過之,與舊錢通用。 |
191 | 世宗大定元年,用吏部尚書張中彦言,命陜西路叅用宋舊鐵錢。四年,寖不行,詔陜西行户部並兩路通檢官詳究其事,皆言民間用錢,名與鐵錢兼用,其實不為凖數,公私不便,遂罷之。 |
192 | 章宗明昌四年,上諭宰臣曰:「或言鐵錢有破損,當令所司以銅錢償之者」。叅知政事胥持國不可,曰:「如陜西市易亦有用銀市薑麻,若舊有鐵錢,宜姑收貯,以備緩急」。遂令有司籍鐵錢及諸無用之數貯於庫。八月,提刑司言:「陜西所降交鈔,多於見錢,使民艱於流轉。宰臣以聞,遂令本路𣙜税及諸名色錢折交鈔,官兵俸許錢絹銀鈔各半之,若錢銀數少,即全給交鈔。承安四年三月,又以銀鈔阻滯,令陜西銀鈔從便,餘路並許収銀鈔各半。 泰和六年四月,陜西交鈔不行,以見錢十萬貫為鈔本,與鈔相易,復以小鈔十萬貫相叅用之。 七年十一月,命陜西路院務諸税及諸科名錢,並以鈔三分為率,一分納十貫例者,二分五貫例者,餘並収見錢。 |
193 | 宣宗貞祐三年五月,權西安軍節度使烏凌阿與言:「闗陜軍多,供億不足,所仰交鈔則取於京師,徒成煩費,乞降板就造便」。 |
194 | 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冬十月,立陜西寳鈔提舉司。。 |
195 | 順帝至正十八年二月,中書省臣奏,以陜西軍旅事劇務殷,去京師道逺,供費艱難,請就陜西印造寳鈔為便,遂分户部寳鈔庫等官置局印造。 |
196 | 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各處鑪座錢數,陜西三十九座半,毎歳鑄錢二千三百三萬六千四百文。 |
197 | 陜西通志巻四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