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 人言果屬有因,深自悔責;返躬無愧,聽之而已。古人云:「『何以止謗』?曰:『無辯』」,辯愈力,則謗者愈巧。 |
15 | 親故有困窘相求,量情量力,曲加周給,不必云借。借則或不能償,在人為終身負欠,在己後或責望,反失初心。 |
18 | 書畫古帖,可以寄興,嘉者自當寶惜。若夫設機心,費重賄,則不必矣。 |
20 | 凡詩文成集,且勿梓行,一時所是,師友言之不服,久之自悟,未必汗流浹背也。俟一二年朝夕改訂,復取證於高明,然後授梓。若乘興流布,遍贈親知,及乎悔悟,安能盡人而追之耶?若能不刻,則更高。 |
27 | 作應酬詩文,其害非一。作之既久,流向熟俗一派,遂不可醫。況委囑紛紜,烏能盡應?應者不以為德,不應則謗毀百端,甚且尊貴人臨之以勢,違則懼禍,從則難堪。不如慎之於始,素無此名,庶幾可免。 |
37 | 朋友即甚相得,未有事事如意者,一言一事之不合且自含忍,少遲則冰消霧釋,過而不留。不得遂輕嗤罵,亦不必逢人愬說,恐他友聞之,各自寒心耳。 |
61 | 自謙則人愈服,自誇則人必疑我。我恭可以平人之怒氣,我貪必至啟人之爭端,是皆存乎我者也。 |
71 | 人有一事不妥,後來必受此事之累,如器有隙者,必漏也。試留心觀之,知他人則知自己矣。 |
75 | 雠人背後之誹論,皆足供我箴規。蓋尋常親友,當面言既不盡,背後亦多包荒。惟與我有嫌者,揭我之過,不遺餘力,我乃得知一向所行之非,反躬自責,則雠者皆恩矣。 |
94 | 赴酌勿太遲,眾賓皆至而獨候我,則厭者不獨主人。 |
110 | 天文術數之書,律有明禁。然習之本亦無益,不精則可笑,精則可危。甚且不精而冒精之名,致禍生意外者多矣。 |
111 | 久利之事勿為,眾爭之地勿往。物極則反,害將及矣。 |
117 | 可以一出而振人之厄,一言而解人之紛,此亦不必過於退避也。但因為利,則市道矣。 |
122 | 交遊太廣,不止无益,往往多生是非。古人云:「有一人知,可以不恨」,以明知己之難也。逢人班荊,到處投辖,然则知己若是其多乎?不過聲氣浮慕,共為豪举耳。一事不如意,怨謗丛起,不如閉戶擇交,自然得力。 |
132 | 風水之說有之乎?曰:有之。興隆之家,必據勝地,其初不必有所擇也。常見人既富貴,廣延地師,移居遷葬,而家道反不如前。蓋福至則得吉壤,衰至則入凶地。人自修德以迓福耳。堪輿之權,烏能奪造化哉。 |
134 | 齋名因以為號,如晦庵、致堂之類,自宋已然。今有無齋而名且不一其名者,總亦多事。無已則取字義典古,用以自箴足矣,即圖章採用成句,亦須雅正者,勿為大方所笑。 |
142 | 人言某負恩,某不義氣,某不平,則為援引一二嘉事,以為解,曰:「據伊平日所為,尚在道理,今豈遂然耶?或出無心,或有何事正急,不暇檢點,或疾病醉飽,喜怒失常,尋自悔矣。」愬者雖怒,必少平。若因其愬我,我遂述於我亦曾有負恩不義之事,則其人之過愈實,嫌隙遂成,誰使之歟。 |
149 | 技藝中,惟彈琴可理性情,兼一人閉戶,陶然已足。至圍棋陸博,必須兩人對局,勝者色矜,負者氣晦,本欲博歡,何苦反致忿忿。若夫佯負以媚尊顯,設宑以賺財利,則人品隨之矣。 |
150 | 人有晚節不終者,非是兩截,蓋本色露耳。故恭不誠則為大機械,和不誠則為真鄉愿。 |
151 | 儉雖美德,然太儉則慳。自度所處之地,如應享用十分者,只享用七八分,留不盡之意以養福可也。慳吝太甚,自是田舍翁舉動,鄙而愚矣。 |
156 | 尊先王之訓,必須守時王之法。我夫子殷人,而曰:「吾從周。」生于周,則然也。生今反古,固有明戒。 |
163 | 凡人氣質,各有偏處,自知其偏而矯制之,久則自然。所以宋儒以變化氣質為學問急務也。 |
165 | 神該敬,不該諂,諂則瀆,是大不敬。定為正神所吐。 |
177 | 僕婢初來宜嚴,若一縱則後難管。 |
179 | 凡慢神褻天之人必有禍,非果天神怒加之禍也。彼於天神且不敬,則無處不放恣可知,故有得禍之理。 |
181 | 常有小病則慎疾,常親小勞則身健。恃壯者一病必危,過懶者久閑愈懦。 |
184 | 人品要兼文行。文人無行,固不足取,若村野農夫,盡有朴實者,遂謂之賢焉,可乎。夫子教弟子,亦曰:「則以學文」,蓋以行為本,文亦不可少者。 |
186 | 非望之福,禍必繼之,急當恐懼修省,多行善事。若一驕則不可救矣。 |
201 | 器大自有容,何必過分涇渭;語多則易失,搃之勿涉雌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