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唐㑹要卷二十九 |
3 | 宋 王溥 撰 |
4 | 祥瑞。下。 |
5 | 永貞元年八月,荊南進毛龜二。詔曰:「朕以所寶惟賢,至如嘉禾神芝、竒禽異獸,蓋虛美也。所以建武形於詔令,《春秋》不書祥瑞。但凖令式,申報有司,不得輒有聞獻。珍禽竒獸,亦宜停進」。 |
6 | 元和二年八月,中書門下奏:「諸道草木祥瑞及珍禽異獸等,凖永貞元年八月勅,自今已後,宜並停進者。伏以貢獻、祥瑞,皆縁臘饗告廟及元㑹奏聞,若例停奏進,即恐闕於盛禮。凖儀制令,其大瑞,即隨表奏聞,中瑞下瑞,申報有司,元日聞奏。自今已後,望凖令式」。從之。七年十一月,梓州上言:「龍州界嘉禾生,有麟食之,每來一鹿,引之羣鹿隨焉,光華不可正視」。使畫工就圖之,并嘉禾一函以獻。 |
7 | 九年八月,夏州奏:「修城掘得釜大小二百五十四,如新器物。伏以錡釜之用,火化是因。今大軍始集,此物自出,望宣付史館」。從之。 |
8 | 十年四月,滑州上言,青龍見於新開河。其年五月,臨碧縣使奏夀昌殿南,獲白鹿麑,進之。 |
9 | 十三年八月,鹽鐵使奏:「郾城、上蔡等三縣生菽,䔄草引蔓,結實味甘,人頼為食。 |
10 | 長慶元年正月二日,有事于南郊,出東省門,日抱珥五色,宰臣供奉官並於駕前稱賀。其年六月,鄆州奏,濮州雷澤縣界有烏巢,因風墜二雛,鵲引而哺之。其年七月,夀昌殿內礎柱上産玉芝一莖,長六尺。九月,靈州奏,黃河清,從硤口至定逺界二百五十里,見底。二年五月,有自吐蕃至者,稱隴上,自去嵗已來,出異獸如猴,而腰尾皆長,色青赤迅猛,見蕃人,即捕而食之,遇漢人則否。 |
11 | 三月二日,詔:「近日諸道多奏祥瑞,自今已後,除合准式申奏外,餘一切不得妄有進獻」。其年七月,幽州奏,有李樹兩根並生,相去七寸連理,其樹去地二尺,合為一榦,向上一體外分布枝葉髙一丈三尺,有實二百二十一顆。 |
12 | 四年五月,淄青奏:登州蓬萊山谷間約四十里,野蠶成繭,其絲可織。 |
13 | 太和元年十一月,河中奏:當管虞鄉,有白虎入雲峯觀樓。瑞應圖,義獸也,一名騶虞,王者徳至鳥獸,澤洞幽冥則見,今并圖奉進。二年,福建進瑞粟一千莖,中書門下奏:「伏以陛下勤求理本,澄清化源,不以靈芝、白雁為瑞。應方將時,安人和為嘉祥,宸翰昭宣,睿情斯屬。伏請自今已後,祥瑞俱申有司,更不令進獻依奏」。四年八月,太原節度使栁公綽奏雲、蔚、代三州山谷間石化為麪人取食之。 |
14 | 六年七月,廣州奏:慶雲見開成二年十月,陳許秦界內野蠶自生桑上,三遍成繭,連緜九十里,百姓收拾得,並抽絲得絲緜并織成紬絹。三年五月,勅朕以慈惠恭儉為休徴,以人和年豐為上瑞,至於嘉穎連理之祥,飛禽走獸之異,出於郡國,來獻闕庭,讓美推功,非予所尚,嵗晏奏陳於清廟,元正列上於太廟,探討古今,亦無明據,恭惟靈聖,豈俟聞薦?諸道應有三等祥瑞,並不得更有聞奏,亦不要申牒所司。其臘饗太廟及薦獻太清宮并元日受朝奏祥瑞儀注並停。 |
15 | 大中二年七月十六日,福建觀察使殷儼進瑞粟十一莖,莖有五六穂。中書門下奏:請今後諸道所有瑞物,俱報有司,不得進獻」。從之。 |
16 | 六年九月二日,淮南節度使杜悰奏:海陵、髙郵兩縣百姓,于官河中漉網,得異米煑食,呼為聖米」。十一年十二月,舒州吳塘堰有衆禽成巢,濶七尺,髙一丈,而水禽、山鳥、鷹隼、鸞雀之類,无不馴狎于其中。乾符三年三月,奉天鎮上言,金龍書見自河昇天文徳元年九月,雲昭殿前穿井得甘泉。天祐元年九月二十日,汴州進白兎一。其年七月,河南府奏:榖水村地內嘉禾合穗追賞。 |
17 | 貞觀十七年十一月,詔曰:「天下宜賜酺三日。自漢、魏以來,或賜牛酒。牛之為用,耕稼所資,多有宰殺,深乖惻隠。其男子年七十已上,量給酒米麪」。 |
18 | 先天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勅,賜酺合宴,止欲與人同歡,廣為聚斂,固非取樂之意,今後宴㑹所作山車、醴泉、船綵、樓閣、寶車等,俱是无用之物,並宜禁斷。開元十八年正月二十九日勅,百官不須入朝,聴尋勝逰宴、衛尉供帳,太常奏集光祿造食,自宰臣及供奉官、嗣王、郡王、諸司長官、少卿、少監、少尹、左右丞、侍郎、郎官、御史、朝集使皆㑹焉,因下制曰:至春末巳來,每至假日,百司及朝集使,任追逰賞。至十九年二月八日勅,至春末已來,每至假旦,宜凖去年正月二十九日勅,賜錢造食,逐勝逰賞,至二十年二月十九日,許百僚於城東官亭尋勝,因置檢校尋勝使,以主其事。至二十五年正月七日赦文:朝廷无事,天下大和,百司每旬節休假,並不須入朝,皆任追勝為樂。至天寳十載,正月十七日,勅:自今已後,非惟旬及節假百官等曹,務无事之後任,追游宴樂」。至十四年三月一日,許常㕘官,分日入朝,尋勝宴樂。二十二年六月,勅:自今已後宜所聴五日一辰,盡其歡宴,餘兩日但休假而已,任用當處公廨,不得別更科率,兼有宰殺採捕等。天寶八載正月,勅今朝廷无事,思與百辟,同兹宴賞,其中書門下及百官等賜絹二萬匹,其外官取當處官物,量郡大小及官人多少,節級分賜,至春末巳來,每旬日休假,任各追勝為樂。貞元一年五月,詔曰:今兵革漸息,夏麥又登,朝官有假日逰宴者,令京兆府不須聞奏。 |
19 | 四年九月二日,勅正月晦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前件三節日,宜任文武百僚擇地追賞為樂,每節宰相已下及常㕘官共賜五百貫,翰林學士共賜一百貫,左神威、神策、龍武等三軍共賜一百貫,金吾、英武威逺及諸衛將軍共賜一百貫,各省諸道奏事官共賜一百貫,委度支每節前五日准此數支付,仍從本年九月九日起給,永為定制。 |
20 | 十四年正月,勅:比來朝官或有諸處過從金吾衛奏,自今已後,更不須聞奏。 |
21 | 元和二年十二月,宰臣奉宣:「如聞百官士庶等親友追遊,公私宴㑹,乃晝日出城餞送,每慮奏報人未舒,自今已後,各暢所懐,務從歡泰。 |
22 | 天祐二年三月,勅命宰臣文武百寮,自今月二日後至十六日,令取便選勝追逰。 |
23 | 節日 |
24 | 顯慶二年四月十九日詔曰:比至五月五日及寒食等諸節日,并有歡慶事,諸王妃公主及諸親等營造衣物,雕鏤雞子以進,貞觀中已有約束,自今已後,並宜停斷」。龍朔元年五月五日,上謂侍臣曰:「五月五日元為何事?許敬宗對曰:「續齊諧記云:屈原以五月五日投汨羅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以竹筒貯米,投水祭之。漢建武中,長沙歐囬白日,忽見一士人自稱楚三閭大夫,謂歐囬曰:常所遺,多為蛟龍所竊,今若允惠可以棟樹葉塞筒,并五采絲縛之,則不敢食矣!今俗人五月五日作粽,并帶五采絲及棟葉,皆汨羅遺風。上曰:我見一記,有云:五色絲可以續命,刀子可以辟兵。此言未知真虛,然亦俗行其事。今之所賜住者,使續命行者使辟兵也。神龍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制:自今應是諸節日及生日,並不得輒有進奉。又所在五月五日,非大功已上親,不得輒相贈遺。 |
25 | 景雲二年十一月,勅太子及諸王、公主,諸節賀遺,並宜禁斷,惟降誕日及五月五日,任其逰奉,仍不得廣有營造,但進衣裳而已,諸親及百官一切不得進。開元十七年八月五日,左丞相源乾曜、右丞相張說等上表,請以是日為千秋節,著之甲,令布于天下,咸令休假,羣王當以是日進萬夀酒,王公戚里進金鏡,緩帶士庶,以結絲承露囊,更相問遺,村社作夀酒,樂名賽白,帝報諸神,制曰可。至天寶二載八月一日,刑部尚書兼京兆尹蕭昊及百寮請改千秋節為天長節,制曰:可至寶應元年八月三日,勅八月五日本是千秋節,改為天長節,其休假三日宜停,前後各一日。 |
26 | 二十五年六月,勅五月五日細碎雜物,五色絲算,並宜禁斷。 |
27 | 二十六年正月勅:比來流俗之間,每至寒食日,皆以雞鵞鴨等更相餉遺,既順時令,固不合禁。然諸色雕鏤及造假花果及樓閣之類,並宜禁斷。 |
28 | 天寶十年三月二十六日,勅禮,標納火之禁,語有鑽燧之文,所以燮理寒燠,節宣氣候,自今以後,寒食並禁火三日。乾元元年九月三日上降誕日,宜為天平地成節,休假三日,至寳應元年九月一日,其休假三日宜停,前後各一日。永泰元年,太常博士獨孤及上表曰:臣聞天有春夏,秋冬之氣時也,時有分至,啟閉之候節也。至若寒食,上已端午重陽,或以因人崇尚,亦播風俗,況厯運光啟,聖人降生,固宜紀載誕之辰,與八節同號,故𤣥宗生自命曰:天平地成,並以飲食宴樂,布慶萬方,使賜及同軌風流,後代陛下,纂祖宗之純懿,與天地同徳,禮樂必循,憲章咸備,而誕聖日,未有嘉名,伏願以十月十二日為天興節,王公士庶上夀作樂,並如開元、乾元故事。表奏不報。建中元年四月癸卯,上誕之日也。初,代宗時,每嵗端午及降誕日,四方貢獻者數千,悉入內庫,及是,上以為非㫖,不納。 |
29 | 貞元四年九月重陽節,賜宰臣百寮宴於曲江亭,帝賦詩,錫之云:「早衣對庭燎,躬化勤意誠,時此萬幾暇,適與佳節并曲池潔寒流,芳菊舒金英,乾坤爽氣澄,䑓殿秋光清,朝野慶年豐,髙㑹多歡聲,永懐無荒誡,良士同斯情」。仍勅中書門下簡定有文辭士應制同用「清」字,上自考其詩,以劉太真、李紓等四人為上等,鮑防、于邵等四人為次,張䝉、殷亮等二十三人為下。李晟、馬燧、李泌三宰相詩,不加考第。 |
30 | 五年正月十一日勅:四序嘉辰,厯代增置,漢宗上已晉紀重陽,或說攘除,維因舊俗,與衆宴樂,誠洽當時,朕以春方發生,候維仲月勾萌畢達,天地同和,俾其昭蘓,宜均暢茂。自今已後,以二月一日為中和節,內外官司並休假一日,先勅百寮,以三令節集㑹,今宜吉制嘉節以徴之更,晦日於往月之終,揆明辰於來月之始,請令文武百寮,以是日進農書,司農獻穜稑之種,王公戚里上春服,士庶以物相遺,村社作中和酒,祭勾芒神,聚㑹宴樂,名為饗。勾芒祈年穀,仍望各下州府所在頒行」。六年二月,百官以中和節宴於曲江亭上,賦詩以錫之。其年,以中和節始,令百官進太后所撰兆人本業記三卷,司農獻黍粟種各一升。 |
31 | 八年正月,詔:「在京宗室每年三節,宜集百官列宴㑹,若大選集,賜錢一百千,非大選,集錢三分減一」。又詔,三節宴集先已賜諸衛將軍錢,其率已下可賜錢百千。九年二月,中書門下奏狀,以中和節初賜宴錢給百官,宰臣已下於曲江合宴供辦,為府縣之弊,請分給是錢,令諸司各㑹於佗所,從之,自是三節宴悉分矣。十二年二月,以寒食節御麟徳殿,內宴於宰臣位後,施畫屏風,圖漢名臣,仍紀其嘉言美行,題之於下。其年四月庚午,上降誕之日,近嵗常以此時㑹沙門道士於麟徳殿講論,至是,命召儒官講論三敎。 |
32 | 十四年三月,上已日,賜宰臣百官宴於曲江亭。時徐州節度使張建封來朝,上寵遇之,特令與宰相同榻而食。十五年九月,詔:「自今已後,二月一日、九月九日,每節前放開屠一日。 |
33 | 永貞元年十二月,太常奏:「太上皇正月十二日降誕,並請休假一日。從之。 |
34 | 元和二年正月,詔停中和、重陽二節賜宴,其上已日仍舊。其年二月,御史大夫李元素、太常卿髙郢等上言:「𤣥宗、肅宗降誕日,據太常博士王涇奏,按禮經及厯代典故,並無降誕日為節假之說。惟國朝開元十七年,左丞相源乾曜以八月五日是𤣥宗降誕之辰,請以此日為千秋節休假一日,羣臣因獻甘露萬嵗酎酒,士庶村社宴樂,由是天下以為常。乾元元年,太子太師韋見素以九月三日肅宗降誕之辰,又請以此日為天平地成節,休假一日。自後代宗徳宗、順宗即位,雖未别置節日,每至降誕日,天下亦皆休假,臣以為乾曜見素等所奏以為節假者,蓋當時臣子之心,喜君父聖夀無疆,以為榮慶,今園陵既修,升祔將畢,謹尋禮意,不合更存休假之名,請付尚書省,集百官與學官㕘議,勅宜依者,臣等聞君子之名之必可言,言之必可行,故可言不可行,君子不言。伏以𤣥宗、肅宗、代宗,徳宗順宗,五聖威靈在天已乆,而當時慶誕猶存,正可言不可行之禮,請依王涇奏議並停」。制可。四年閏三月,勅其諸道進獻,除降誕、端午、冬至、元正,任以土貢,修其慶賀,其餘雜進,除二日條所供外,一切勒停,如違越者,所進物送納左藏庫,仍委御史臺具名聞奏。 |
35 | 七年二月癸卯,降誕節,宰臣舊例進衣一副,惟李吉甫方固恩澤,别進馬二匹,賜通天犀帶以答之。九年十月勅,停臘日,京兆府饗狐兔進獻。十五年七月勅:今月六日,是朕降誕之辰,奉迎皇太后宮中上夀。其日,並賜於光順門內殿,與百官相見,永為常式,後竟以禮無所據,罷之。 |
36 | 長慶元年七月六日,勅:自降誕之辰,百官於紫宸殿稱賀畢,詣昭徳門外,命婦光順門,並進名奉賀皇太后,縁去年降誕稱賀,百官與命婦同集光順門,羣情以為非便,故改其儀。 |
37 | 二年九月,勅蕃客等使皆逺申朝聘節,遇重陽,宜共賜錢二百貫文,以充宴賞,仍給太常音樂。其年九月,尚書左丞兼集賢學士韋綬,因奏重陽日,百官有曲江宴時,請以修撰、校理等自為一㑹,從之,仍別賜宴錢。 |
38 | 三年三月,勅內侍省每年上已重陽日,如有百官宴㑹者,宜每節賜錢五百十貫文,令度支支給」。其年四月,中書門下奏:「皇帝降誕日,准故事休假一日」。從之。 |
39 | 其年五月,詔停諸親端午恭賀。太和五年勅端午節,辰方鎮,例有進奉。其雜綵匹段,許進生白綾絹。 |
40 | 七年十月,中書門下奏:「請以十月十日為慶成節,著於甲令。是日,上於宮中奉迎皇太后與昆弟諸王宴樂,羣臣詣延英門,奉觴上千萬夀,天下州府並置宴一日,從之。 |
41 | 開成元年二月,京兆尹歸融奏:「甫近上,已凖故事,曲江賜宴,今縁兩公主出降,府司供帳事殷望,請改日」。上曰:「去年重陽取九月十九日,未失重陽之義,今宜取十三賜宴」。 |
42 | 二年九月,勅「慶成節:「朕之生辰,不欲屠宰,宴㑹蔬食,任陳脯醢,仍為永制。其年九月勅慶成節,宜令京兆府凖上,已重陽例,於曲江㑹文武百官,其延英奉觴宜停」。 |
43 | 三年十月,京兆府奏:慶成節及上已重陽,百官於曲江亭子宴㑹泛觴船隻,諸以舊船上杖木為舫子,過㑹拆收,遇節即用者勅其上,已節置慶成節及重陽節停。五年四月,中書門下奏:「請以六月一日為慶誕節,休假三日,著於令式。其天下州府,每年常設降誕齋行香後,便令以素食宴樂,惟許飲酒及用脯醢等。京城內宰臣與百官就請大寺,共設僧一千人齋,仍望田里借敎坊樂官充行香、慶讚,各移木廚,兼下令京兆府別置歌舞依奏㑹昌元年二月勅:我聖祖降誕昌辰,宜改為降聖節休假一日。其年六月,中書門下奏:慶陽節凖勅,其日設齋錢,臣等請以百官共率料錢三百貫文充。從之。二年五月勅:今年慶陽節,宜凖例,中書門下等並於慈恩寺設齋行香後,以素食合宴,仍別賜錢三百貫文,委度支給付,令京兆府量事陳設,不用追集坊市歌舞」。六年六月,中書門下奏:「請以降誕日為壽昌節,天下州府並置宴一日,以為慶樂,前後休假三日,永著令式」。從之。 |
44 | 龍紀元年二月,中書門下奏:請今月二十二日降聖日為嘉㑹節。 |
45 | 天祐元年八月,中書門下奏:「皇帝降誕日,請為《乾和》節」。從之。 |
46 | 唐㑹要卷二十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