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一百四十八 |
3 | 經籍考 |
4 | 經 |
5 | 《宋史藝文志》:詩類八十二部,一千一百二十卷。。 |
6 | 遼、金、元三史不立《藝文志》,散見各紀,𫝊中《明史藝文志》詩類八十七部,九百八卷。宋 |
7 | 張耒《詩說》一卷 |
8 | 耒字文濳,楚州淮隂人。元祐中,官至起居舍人。紹聖中,謫監黃州酒稅。徽宗召為太常寺卿,坐元祐黨,復貶房州別駕,黃州安置,得自便。居于陳州,主管崇福宮,卒。事迹具《宋史文苑𫝊》。 |
9 | 程大昌《詩論》一卷 |
10 | 大昌,字㤗之,休寜人。紹興進士,累官龍圖閣直學士,謚文簡。 |
11 | 文昌自序略曰:儒者孰不談經,而獨尊信漢說者,意其近古或有所本也。若夫古語之所以證經者,遠在《六經》未作之前,而經文之在古簡者,親預聖人援證之數,則其端的可據,豈不愈於或有師承者哉。而世人茍且循習之舊,無能以其所當據而格其所不當,據是敢於違背古聖人而不敢於考正漢儒也,此《詩義》之所為作也。 |
12 | 陸元輔曰:程氏《詩義》十七篇,一論古有《二南》而無《國風》之名。二論《南》、《雅》、《頌》為樂《詩》,諸國為徒。《詩》三論《南》、《雅》、《頌》之為樂無疑。四論四始,品目《五論。《國風》之有《豳雅》、《豳頌》而無《豳風》,以證《風》不得抗《雅》。八論。《豳詩》非七月九辨《詩序》不出子夏十。辨《小序》。綴《詩》出於衛宏,十一,辨序不可廢。十二辨據季札序。《詩》篇次,知無《風》名十三論。《毛詩》有古序所以勝於三家。《十四論采詩、序詩因乎其地。十五論《南》為樂名,十六論《關雎》為文王詩。十七論詩、樂及商、魯二頌。范處義詩補《𫝊》三十卷。 |
13 | 處義號逸齋,金華人。紹興進士。 |
14 | 處義自序略曰:經以經世為義,𫝊以傳業為名,毛氏詩謂之訓詁,傳故於訓詁則詳,於文義則略。韓氏有外𫝊,乃倣《左氏》、《國語》,非詩𫝊也。惟《詩序》先儒比之《易繫辭》,謂之詩大傳》,近世諸儒,或為小𫝊集傳、疏義、註記、論說,類觧其名不一。既於詁訓文義互有得失,其不通者輒欲廢之以就己說。學者病之,補傳之作,以《詩序》為據,兼取諸家之長揆之情性,叅之物理,以平易求古詩人之意。文義有闕,補以《六經》。史傳詁訓有闕,補以《說文》篇類。異同者一之□,奥者明之,窒礙者通之,離者合之,謬誤者正之,曼衍者削之,而意之所自得者亦錯出。其間補傳,大略如此。或曰:《詩序》可盡信乎?曰:聖人刪定《詩》、《書》、《詩序》,猶書序也,獨可廢乎?况《詩序》如都人士之序,記《禮》者以為夫子之言賚之序與《論語》合《孔叢子》所記夫子讀二南及栢舟》諸篇,其說皆與今序義相應。以是知《詩序》嘗經聖人筆削之手,不然則取諸聖人之遺言也。故不敢廢《詩序》者,信六經也,尊聖人也。若夫聞見單淺,古書之存於世者,力不能盡得,未敢以今日之言為然。博雅君子,嗣而脩之,使《詩》之一經,無所闕疑,不亦善乎等。謹案詩補傳》三十卷,以《詩序》為主,而兼採諸家之說。《國風、雅頌二十八卷,附說一卷廣詁》一卷卷首但題逸齋,而不著姓名,《宋藝文志》有范處義《補傳》三十卷,卷數與逸齋本相符。朱睦㮮《聚樂堂書目》則直書處,義名當有證。據考《通志堂經解》刋,此書於南宋之末,注云宋人失名,葢未考聚《樂堂書目》之故。又焦竑《經籍志》有范處義詩《地理考》,《宋志》不載。 |
15 | 《毛詩集解》四十二卷 |
16 | 不著編輯者名氏。集李樗、黄櫄兩家詩解為一編,而附以李泳所訂呂祖謙《釋音》,樗書己見。馬考,櫄字實夫,龍溪人。淳熈進士,官南劍教授,終宣教郎。泳字深卿,始未無攷。 |
17 | 楊簡《慈湖詩𫝊》二十卷 |
18 | 簡見《易類》 |
19 | 袁燮《絜齋毛詩經筵講義》四卷 |
20 | 燮見書類》。 |
21 | 林岊《毛詩講義》十二卷 |
22 | 岊,字仲山,古田人。紹熙元年,特奏名。嘉定間,嘗守全州,有惠政,郡人祀之柳宗元廟。 |
23 | 輔廣《詩童子問》十卷 |
24 | 廣,字漢卿,號潛齋,其父本河朔人,南渡後居秀州之崇徳縣,從朱子呂祖謙學講學家所稱「慶源輔氏者也。 |
25 | 王禕曰:輔氏書多補朱《傳》所未備。 |
26 | 王應麟《詩地理考》六卷 |
27 | 應麟,字伯厚,慶元人。淳祐進士。寳祐中博學鴻辭,累官禮部尚書,兼給事中。事蹟具宋史儒林傳》。應麟自序略曰:人之心與天地山川相通,發於聲見於辭,莫不因水土之風而屬三光五嶽之氣,因詩以求其地之所在,稽風俗之厚薄,見政化之盛衰,感發善心,而得性情之正,匪徒辨疆域云爾」。因據傳箋義疏叅之禹貢職方、春秋爾雅、說文、地志、水經罔羅遺文,古事𫝊以諸儒之說,列鄭氏譜十首為詩地理考。 |
28 | 朱鑑編《詩傳遺說》六卷 |
29 | 鑑見《易類》。 |
30 | 鑑後序曰:先文公詩集傳》,豫章、長沙、后山,皆有本而後山,讐校最精。第初脱,稿時音訓,問有未備。今取家本親加訂正,抑鑑昔侍旁,毎見學者,相與講論是書,凡一字之疑,一義之隠,反覆問答,切磋研究,必令心通意觧而後已。今文集書問《語録》所紀載,無慮數千百條。彚次成編,題曰《遺說。讀詩者能兼考乎此而盡心焉,則無異於親承訓誘矣。嚴粲《詩輯》三十六卷。 |
31 | 粲字明卿,又字坦叔,邵武人。官清湘令。林希逸序略曰:嚴君早有詩名,余求全書而讀之,乃知其鈎貫根葉,疏析條緒,辭錯而理,意曲而通。至於意訓疑似,名物異同,時代之後前,制度之纎悉,訂證精宻,開卷暸然,詩於是乎盡之矣。袁甫曰:「坦叔於《黍離》中國,《有蓷葛藟不用舊說,獨能探得詩人優柔之意。 |
32 | 黄佐曰:嚴氏詩,輯以呂氏《讀詩記》為主,而集諸家之說以發明之。 |
33 | 段昌武《毛詩集解》二十五卷 |
34 | 昌武,字子武,盧陵人。登進士第,官朝奉郎。陸元輔曰:昌武詩總說》有二:首載《學詩總說》,分作詩之理,寓詩之樂,讀詩之法。次載論詩總說,分詩之次、詩之序、詩之體、詩之派,餘分十五國風、小雅、大雅、周頌》、《魯頌》、《商頌,引先儒之說,間附以己意。大抵如東萊《讀詩記》例,前後無序。䟦但有其從子惟清状畧云:本之《東萊詩說》,恭以晦翁詩傳》,近世諸儒一話一言足發明者,必録焉。焦竑《經籍志》載是書,而誤段昌武為段文昌。朱睦㮮《授經圖》載是書,而誤段昌武為段武昌,皆不見其書故也。王栢《詩疑》二卷。 |
35 | 栢見《易》類 |
36 | 納喇性徳曰栢師何基基師黃幹、幹師朱子古之說《詩》者,率本大小序,自朱子詩去序言詩栢自信之堅過於朱子,以為三百五篇,豈盡夫子之舊容。或刪去之詩,存於閭巷之口,漢儒各出所記,以補其缺,又以二南」各十有一篇兩兩相配。退《何彼穠矣、甘棠歸之王風」,削去野有死麕》一篇,此則漢、唐羣儒莫之敢為者也。何文定基《嘗語曰:「諸經既經朱子訂定,且當謹守,不必多起疑論。有欲為後學言者,謹之又謹可也。昔人之善誨人如此,《詩義斷法》五卷。 |
37 | 不著撰人名氏。 |
38 | 等謹案:是書卷首有「建安日新書堂刋「行」字,又有「至正丙戍」字,蓋元時所刻。朱彞尊《經義考》載宋謝叔孫《詩義斷法不列卷數。注引《江西通志》曰:「叔孫,南城人,又載《詩義㫁法》一卷,不著名氏」。註曰:見《菉竹堂書目》,並云已佚。此本五卷,與後一部一卷之數不符。疑即叔孫之書謹附録》于此。《毛詩正變指南圖》六卷。 |
39 | 等謹案是書,明末陳重光所刻。前有李雯《序》,謂其書為宋人未竟之本,疑即重光自輯。重光字瑞羲,華亭人。 |
40 | 元 |
41 | 許謙《詩集傳名物鈔》八卷 |
42 | 謙見書類。 |
43 | 呉師道序畧曰:自北山何氏基得黃氏勉齋之𫝊,而魯齋王氏、仁山金氏授受相承,逮公四傳而益大公,念朱𫝊猶有未備者,旁搜博采,而多引王氏金氏,附以己見,要皆前人所未發。又以鄭氏、歐陽氏譜世多舛,一從朱子補定,正音釋考,名物度數,粲然秩然。 |
44 | 黃溍曰:先生是書,正其音釋,考其名物度數,以補先儒之未備,仍存其逸議,旁采逺援,而以己意終之。 |
45 | 錢曾曰:朱子之學,一傳為何基王栢,再傳為金履祥、許謙授受相傳,白雲一代大儒。其於詩,專宗朱子汛掃毛、鄭之說,未知今之三百篇果非夫子之舊,與抑桑中》、《溱洧》諸篇。夫子刪《詩》,意不辨為滛佚之什,而采之歟?退,何彼禯矣。《甘棠》於《王風削去,野有死麕,其卓識逺過於夫子歟?子曰:「多聞闕疑,聖人」,且云「然而後學反立己見,以疑聖人,非予所敢言也。 |
46 | 等謹案:鈔中二南相配圖各十有一篇,退何彼禯矣,甘棠於王風而削去。「野有死麕,猶守魯齋」之說也。 |
47 | 梁益《詩傳旁通》十五卷 |
48 | 益字友直,號庸齋,江隂人。教授鄉里以終。翟思忠序畧曰:旁通者,引用羣經,兼輯《詩》說不泥不僻。如《易》六爻發揮,旁通周流該貫也。劉瑾《詩傳通釋》二十卷。 |
49 | 瑾字公瑾,安福人。隠居不仕。 |
50 | 楊士竒曰:宗朱子,而録各經傳及諸儒所發要義,又考求世次源流,蓋會通之書也。 |
51 | 朱公遷《詩經疏義》二十卷 |
52 | 公遷,字克升,樂平人。至正初,徴至南京,授翰林直學士院。忤當國者,出為金革學正。 |
53 | 公遷《自序略》曰:「輔氏羽翼傳說,條理通暢,予因其說而擴充之,剖析傳文,以達經義,而於未發者必究其藴,已發者不羨。其辭庻乎顯㣲闡幽,而因傳求經不難也」。 |
54 | 朱倬《詩疑問》七卷,《附詩辨說》一卷 |
55 | 倬字孟章,江西新城人。至正進士,知遂安縣事。納喇性徳曰《詩疑問》七卷,元進士朱倬孟章著朱氏授經圖,焦氏《經籍志》皆作六卷,今本七卷。末附南昌趙徳詩辨說》一卷。余始得是書,稱旴黎進士朱倬考之。《新安文獻志》載明初歙人汪叡仲魯所為《七哀辭録》,元季守節服義者七人,而倬與焉。《元史》至正十二年七月,饒徵賊犯昱嶺闗䧟杭州路,當是其時。又稱其下車興學誦詩,「民熈化洽」。蓋倬固當時良吏,不僅以一死自了者。而《元史》既不為之立傳,郡人亦不載其行事,於志可哀也已。梁寅《詩演義》十五卷。 |
56 | 寅見《易》類。 |
57 | 寅自述曰:因朱子之《傳》,演其義而申之,劉玉汝《詩纉緒》十八卷。 |
58 | 玉汝字成之,廬陵人。嘗舉鄉貢進士。 |
59 |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一百四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