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百十五《經籍考》 |
3 | 經 |
4 | 日講春秋解義六十四卷聖祖仁皇帝御製序曰:「朕惟春秋者,帝王經世之大法,史外傳心之要典也。大義炳若日星,而褒貶筆削微顯婉章非後世所能窺。至其立法謹嚴,宅心一本忠恕,因善惡是非而施予奪焉,有正例,有變例,有事同而辭異,有事異而辭同,一人之身,前後不相掩,一人之事,功過不妨殊如,化工之肖物,隨類付形,未嘗有所容心於其間。後之說經者,或穿鑿深文,或附㑹失實,固難悉當聖人之心。左氏親見聖人,公羊、榖梁及門子夏,猶彼此牴牾,蹖駁互見,何況去聖人日逺,紛紜探索,如漢唐以下董仲舒、趙匡啖助諸家乎?惟宋康侯胡氏濳心二十年,事本左氏,義取公穀,萃諸家之長,勒成一家之書,雖持論過激,抉隱太嚴,未必當日聖心皆然。要其本三綱奉九法,明王道正人心,於春秋大㫖,十常得其六七,較之漢唐以後諸家優矣!朕萬幾之暇,研精六經,竊有嘅於春秋,經聖人手定,其衮鉞本乎?王章刑賞,原於忠厚,義例雖繁,而其明白正大之㫖,必不如後之說,經者委折碎細若此,爰命儒臣撰集進講,大約以胡氏為宗,而去其論之太甚者,無傳經文,則博採諸儒論注以補之,朕亦時有所折𠂻,期歸於一,編輯成書,朝夕省覽,亦欲俾學者有所遵守,其於經世大法,傳心要典,未必無少助云爾。 |
5 | 皇上御製序曰:嘗考《春秋》,經文,不過萬有六千三百餘言。自三傳以後,羣儒義疏累數千萬言,而微詞隱義之難明者猶十有六七,蓋是經乃夫子所手定也。辭約而義深,聖心之所運用。每舉一事,其義必貫於全經,非若他經一章一節,各指一事,雖有不通,而不害其可通者。故程、朱二子深探力索久之皆見為難明而止。至明初,胡氏、安國之說遂獨列於學官,以朱子深病是經之難通,而教門人姑從胡氏之說也。然謂其以義理穿鑿,則非義理之真,而於聖人筆削之㫖,未能脗合明矣。故自明以來,雖著功令科舉之士稟為程式,而終不足以服學者之心我。 |
6 | 聖祖仁皇帝,聰明天亶,自少時即篤好經書,及躬攬大政,辨色出,視朝裁決,萬幾甫畢,即召儒臣講論經義,務抉其根源,參伍羣言,以求至當。經筵所進日講四書》及《尚書》、《周易解義》,皆裁自。 |
7 | 聖心以為無憾者,故即時刋布及晩年,以明初五經大全》,收採討論,尚未精詳,口授指畫,成《周易折中》一書、《詩》、《書》、《春秋》則。 |
8 | 命重臣開館編次而。 |
9 | 親釐定之,惟《三禮》體大。未議纂修,蓋有待也。《周易折中》成於康熙五十四年,《春秋傳說彚纂》成於六十年,已經頒布餘二經則至我。 |
10 | 皇考繼序之後,始次第告成,皇考大孝尊親凡。 |
11 | 皇祖一言一動,莫不敬述,以昭示來。兹念欽定《春秋》,於胡氏之說旣多駁正,則廷臣當日所進講義,一遵胡氏之舊者於! |
12 | 聖心自多未洽,是以遲之,又久未嘗宣布,必將俟諸經備成,而後重加討論也」。故再降。 |
13 | 諭㫖命果親王允禮、大學士張廷玉、內閣學士方苞詳細校訂始事,於雍正七年㳟呈。 |
14 | 御覽者再而後告成,凡六十四卷。乾隆二年,鐫板旣訖,諸請製序文,頒示海內,朕反覆循覽於胡氏穿鑿之說,曠若發䝉筆削之㫖,闡明者亦過半焉。夫解義之成,蓋數十年,於兹矣觀。 |
15 | 皇祖之久不宣布,可以徴望,道未見之心,觀皇考之再三,考訂而後。 |
16 | 命刋可以知善繼善述之義,豈惟是經之窔穾,將由是以開通哉即。 |
17 | 兩朝聖人之心法治法,亦於斯可覩矣。臣等謹按是編亦: |
18 | 聖祖仁皇帝講筵舊稿,雍正七年,世宗憲皇帝復命果親王允禮、大學士張廷玉等重加考訂,排次成書。因崇政邇英,進御舊體,先徴左氏之。 |
19 | 事實次明《公》、《穀》之義例,凡三《傳》之得失,辨之至詳而酌之,極當伏讀。 |
20 | 御製序文陳。 |
21 | 作 |
22 | 述之源流,誌校刋之顛末。聖祖仁皇帝未經宣布之隱,世宗憲皇帝再三考訂之心昭然若揭,洵惟聖人能知。 |
23 | 聖人矣」。 |
24 | 欽定春秋傳說彚纂四十卷。康熙三十八年,大學士王掞等奉敕撰。 |
25 | 聖祖仁皇帝御製序曰:六經》皆孔聖刪述,而孟子特言孔子作春秋,左氏、公羊、榖梁三家各述所聞以為傳門弟子各衍其師說,末流益紛,以一字為褒貶,以變例為賞罰,微言旣絶,大義弗彰。至於災祥䜟緯之學興,而更趨於怪僻,程子所謂炳若日星者,不因此而反晦乎?迨宋胡安國進春秋解義》,明代立於學官,用以貢舉取士,於是四傳並行,宗其說者率多穿鑿附㑹,去經義愈逺朕,於春秋獨服膺朱子之論。朱子曰:春秋眀道正誼,據實書事,使人觀之,以為鑒戒。書名書爵,亦無意義。此言真有得者,而惜乎朱子未有成書也。朕恐世之學者牽於支離之說而莫能悟,特命大學士王掞纂輯是書,以四傳為主,其有舛於經者刪之,以集說為輔。其有畔於傳者勿録書成凡四十卷,名之曰傳說彚纂。夫春秋之作,以游、夏之賢不能贊一詞。司馬遷稱七十子之徒口授其傳指,而人人異端,當時已無定論。後之諸儒,欲於千百年後懸斷聖人筆削之指,不亦難乎是書之輯,亦惟擇其言之當於理者。雖不敢謂深於《春秋》而辨之,詳取之慎於屬辭比事之義,或有資焉,是為序。 |
26 | 等謹按是書卷首二卷,曰綱領》,曰《王朝世表,列國年表、王朝列國世次、及興廢說,列國爵姓地圖、王朝地名、列國地名,自隱公迄哀公分三十八卷,通四十卷。獲麟後附録經傳,書成㳟呈。 |
27 | 欽定凡其中與經㫖違戾者,詳加駁正,於訂釋之內,寓予奪之公,而後尼山筆削之㫖,粲然如日月經天矣。 |
28 | 御纂《春秋直解》十六卷 |
29 | 乾隆二十三年,大學士傅恒等奉敕撰。 |
30 | 皇上御製序曰:中古之書,莫大於春秋,推其教,不越乎屬辭,比事而原夫成書之始,即游夏不能贊一詞,蓋詞不待贊也。彼南史,董狐世稱古之遺直,矧以大聖人就魯史之舊,用筆削以正褒貶,不過據事直書,而義自為比,屬其詞本,非得已贊且奚為乎?厥後依經作傳,如左氏身非私淑,號為素臣,猶或詳於事而失之誣,至公羊、穀梁,去聖愈逺,乃有發墨守而起廢疾,儼然操入室之戈者,下此齦齦聚訟,人自為師經生家,大抵以胡氏、安國、張氏洽為最著,及張氏廢,而胡氏直與三傳並行其間,傅㑹臆斷,徃徃不免,承學之士,宜何所考𠂻也哉?我 |
31 | 皇祖欽定傳說彚纂》一書,鎔范羣言「去取精當,《麟經》之「微言大義,炳若日星,朕服習有年紹。 |
32 | 聞志切近,因輯《易》、《詩》二書竣事,命在館諸臣條系是《經》,具解以進。一以彚纂為《指南》,意在息諸說之紛歧,以翼傳融諸傳之異同,以尊經庶幾辭簡而事明於范寗。去其所滯,擇善而從之論,深有取焉。夫儒者猥云五經如法律,《春秋》如斷例,故啖助、趙匡、陸淳輩悉取經文、書法,纂而為例,一一引徽切墨以求之,動如鑿枘之不相入。譬諸叔孫通蕭何增置傍章已後,例轉多而律轉晦,蓋曲說之離經,甚於曲學之泥經也審矣。《書》旣成,命之曰直解匪不求甚解之謂:謂夫索解而過不直,則義不見爾。而豈獨《春秋》一經為然哉?是所望於天下之善讀經者。 |
33 | 等謹按是書宗主。 |
34 | 欽定春秋傳說彚纂,以求筆削之。大㫖復承訓示,務酌情理之平。凡穿鑿破碎之見,悉斥不採。辭簡事明,曉易切直,一洗舊說迂曲之弊,彼胡安國傳之附㑹臆斷經》。 |
35 | 御製序文,直揭其失,而後聖經之微意,渙然氷釋,怡然理順,不誠讀《春秋》者之大幸哉! |
36 | 《左傳杜解補正》三卷 |
37 | 顧炎武撰。炎武一名綘,字寧人,崑山人。炎武自序》曰:《北史》言周樂遜著《春秋序義》,通賈服說,發杜氏違今杜氏單行,而賈服之書不傳矣。呉之先逹邵氏,寳有左觽百五十餘條。又陸氏粲有《左傳》附注,傅氏遜本之為《辨誤》一書,今多取之,㕘以鄙見,名曰《補正》,凡三卷。若經文大義,左氏不能盡得,而公、穀得之。公榖不能盡得而啖、趙及宋儒得之者,則別記之於書,而此不具也。 |
38 | 《春秋程傳補》二十卷 |
39 | 孫承澤撰。承澤見《書類》。 |
40 | 等謹按:承澤以程子《春秋傳》為未完之書,重為增輯。於桓公九年以前,則全録》程《傳》舊文,十年以後,補以經說經說所無,集諸儒之說以補之。其九年以前,程《傳》之所無者,亦為補綴。然所採取,多本新安。汪克寛《纂疏》,則是胡氏、安國之徒,而非程子之意矣。 |
41 | 《左傳統箋》三十五卷 |
42 | 姜希轍撰。希轍字二濱,餘姚人。明崇禎壬午舉人入。 |
43 | 國朝官至奉天府府丞。 |
44 | 《春秋稗疏》二卷 《春秋家說》三卷王夫之撰。夫之見易類》。 |
45 | 《春秋平義》十二卷 《春秋四傳糾正》一卷,俞汝言撰。汝言字右吉,秀水人。前明諸生。汝言自序曰:公穀胡氏以名稱褒貶,言《春秋》而六經有名家法家矣。彼其初未始不欲探聖人之精藴,而智識弇淺,強求深逺。迨至有宋大儒、程、朱輩出而後正其紕繆。夫《春秋左氏親見聖人,《公》、《穀》傳諸高第弟子而偏駁者半焉。康侯品高學博方以為程氏之正傳而疵累不少,朱子心知之,而時時見於弟子。講論之餘,後人又不能推明其義,徒使附㑹穿鑿刑名法術之言,出於一代大儒,而不覺是可異也。汝言不揣纂集諸家,自為一書,先之以四《傳》糾正為六端以該之。一曰尊聖而忘其僣。二曰執理而近於迂,三曰尚辭而鄰於鑿。四曰億測而涉於誣,五曰稱美而失情實。六曰摘瑕而傷鍥刻六者之弊去而後可以讀《春秋》矣。 |
46 | 繆泳曰:汝言研精經史之學,尤熟於明代典故,擬成一書,僅先就《宰輔列卿年表》,而已晩專治《春秋》,其詩古文曰《漸川集》。 |
47 | 《讀左日鈔》十二卷,補二卷。朱鶴齡撰。鶴齡見《書類》。 |
48 | 鶴齡自序》曰:《春秋》三傳並立,《左氏》,獨詳於史事,必世為魯史,能尊信聖經而為之作傳,其蹖駁而不純者固有之。而臚陳二百四十年,史事則十得八九,特其筆法簡古,往往費人推索。元凱注旣多未備,而孔仲逹疏又卷帙繁重,東山趙子常特申不書之㫖,輯為補注,多與經義相證,發予復廣演而博通之,自孔疏而下,弋獲於劉原父、呂東萊、陳止齋、王伯厚、陸貞山、邵國賢、傅士凱者居多。又取春秋人物引繩墨而論㫁之,使學者知古今人材之盛,兵法之精,莫過於春秋應變出竒益人神智,讀史者當有取焉。 |
49 | 《春秋傳注》三十六卷 |
50 | 嚴起隆撰。起隆字爾泰,烏程人。前明諸生《春秋論》二卷 |
51 | 嚴㲄撰。㲄字佩之,無錫人。前明諸生《春秋正業經傳刪本》十二卷。 |
52 | 金甌輯甌字完城,一字寧武,秀水人《春秋傳議》四卷 |
53 | 張爾岐撰。爾岐見《易類》。 |
54 | 《左傳事緯》十二卷,《附録》八卷馬驌撰。驌字驄御,又字宛斯,鄒平人。順治己亥進士,官淮安府推官,終靈璧縣知縣。 |
55 | 朱彝尊曰:馬氏《左傳事緯》凡十二卷,前有《序傳》一卷,《辨例》三卷,《圖說》一卷、《覽左隨筆》一卷,《春秋名氏譜》一卷,《左傳字音》一卷。又嘗㑹萃三代之書為繹史,人目之曰「馬三代」。 |
56 | 等謹按序傳等八卷,即附録也。本名前書,其十二卷曰正書,凡百有八篇,篇為終始篇末,各為之論,蓋《易》編年為敘事者。 |
57 | 《春秋志》十五卷 |
58 | 湯秀琦撰。秀琦見《易類》。 |
59 | 宋犖序曰:「臨川湯子弓菴作《春秋志》,分事與理為二體,事則統以年表而為表者,八理則統以書法,而為法者四。八表各主一事為綱二百四十二年之首,尾數簡足以瞭之。其書法四種,以精義為經,比事為緯,而條例遺㫖,且足為交㕘考互之資,其為道也備矣。以此陳事,寧復亂而無緒乎?以此制理,寧復㕘而不一乎? |
60 | 《春秋備要》三十卷 |
61 | 翁漢麐撰。漢麐字仔安,常熟人《春秋類義折𠂻》十六卷。 |
62 | 王芝藻撰。《芝藻,見《易類》。 |
63 | 芝藻《自序》畧曰:《公羊》襲取《穀梁》之書而續為之,亦多繆戾,《左傳》可信者十之四,不可信者十之六,惟《穀梁》猶不失聖門之舊。 |
64 | 《春秋疏畧》五十卷 |
65 | 張沐撰。沐見《易類》。 |
66 | 等謹按沐以《經》文為魯史,以《左傳》為孔子所作,謂孔子尊魯史為經,而以不可為經者附之經左,故曰左傳,殊駭人聽聞也。 |
67 | 《春秋類考》十二卷 《春秋疑義》一卷華學泉撰。學泉字天沐,無錫人。《春秋輯傳辨疑》 |
68 | 李集鳳撰。集鳳字翽升,臨榆人。官洛陽縣丞。《畿輔通志》曰:集鳳淹貫羣籍,尤善《春秋彚,先儒注解,討辨詳核。歴三十年,凡四易稿,然後成書,名曰《春秋辨疑》。 |
69 | 《春秋惜隂録》八卷 |
70 | 徐世沐撰。世沐見《易類》。 |
71 | 《春秋蓄疑》十一卷 |
72 | 劉䕃樞撰。䕃樞見易類 |
73 | 《春秋毛氏傳》三十六卷 《春秋簡書刋誤》二卷,《春秋屬辭比事記》四卷 《春秋條貫篇》十一卷毛竒齡撰。竒齡見《易類》。 |
74 | 李塨序毛氏傳曰:經解曰:春秋之失,亂亂者,亡之端也。又曰: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於《春秋》者也。夫屬辭比事,治亂之法也。先生知其然,専為治經,因為立一例。曰以傳釋經,不以經釋傳,取史官記事法以設門部經若干,條條若干,事事若干,門門若干部。於是聨其書法之通覈,謂之屬辭。較其記事之參變,謂之比事,而予奪見焉,於是始為之治傳。就三傳之中,取其事之與經合者曰傳,且別其傳之與史合者。曰䇿書,不特杜預、何休、賈逵、范甯受其區別,即公羊、穀梁》指斥如蒯隸,必不使與左氏䇿書互相溷亂。至於唐後諸儒,大率棄置不屑道,而胡氏一書三致意焉。以為是書者,固亂經之階而亡經之本也。間考先生立說,不好詭異,每所考校,必與門部相依而分,乃一袪雜例。若所稱三體、五情、七缺九㫖者,而以四例該之禮者,固春秋》要領也,事與文與義,又春秋之所自備也。於是又立一例,曰以經釋經不以傳釋經任,取經文一條而初觀其禮。繼審其事,繼核其文,又繼定其義而經之,予奪進退,無出此者,而猶謂《春秋》之亡,非藉是書以存之,不得矣。 |
75 | 等謹按朱彝尊《經義考》云:「毛氏說《春秋》分二十二門,曰改元即位、生子、立君、朝聘、盟㑹、侵伐、遷滅、昏覿享唁、䘮𦵏祭祀、蒐狩、興作、甲兵、田賦、豐凶、災祥、出國入國、盜弑刑戮,而總括以四例。曰《禮例》,謂前二十二門皆典禮也。曰事例,則以二十二門一千八百餘條無非事也。曰文例,則史文之法也。曰義例,則貫乎禮與事與文之間。其簡書刋誤一編,取三《傳》異文詳為辨證。大率多取《左氏》,而仍執其《傳》據䇿書、經據簡書之說,故以簡書為名。《屬辭比事記》四卷,仿沈棐、趙汸之例,以《經》文分隸二十二門,然僅得七門。蓋其未完之書,條貫篇則竒齡分校禮闈時監試官,謂《春秋》雙題必以胡《傳》條貫,竒齡謂惟經始可以條貫歸田。後旣為《傳》三十六卷,復於聖《經》中檢其事之有緒屬者。或一條一屬,或數條一屬而為是編也。 |
76 | 《春秋集解》十二卷,《緒餘》一卷,《春秋提要補遺》一卷應撝謙撰。撝謙見《易類》。 |
77 | 學《春秋隨筆》十卷 |
78 | 萬斯大撰,斯大見禮類。 |
79 | 《浙江通志》曰:斯大之言《春秋》也。一曰專傳經無事實,待傳而明,左氏》詳覈,宜奉為主。一曰論世。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世皆無道,孔子但據事直書,是非自見。一曰屬辭。比事春秋一事,必有本末異事,亦有同形。如衛人殺州,吁,衛人立晉,此屬辭而見其為一人也。立晉書衛人立王子朝書尹氏,此比事而見其公私也。一曰原情定罪。如魯桓見殺於齊時,莊公尚幼,法無可施,故書薨,書䘮至書𦵏,迨旣長而忘讐共狩,則書如齊、如莒以罪之。 |
80 | 《春秋遵經集說》二十六卷 |
81 | 邱鍾仁撰。鍾仁字近夫,崑山人。康熙戊午應博學鴻詞,老不與試。 |
82 | 特賜中書舍人。 |
83 | 《例》畧曰:是編本述孟子、朱子說《經》之義,故冠二子之說於簡端。其《集說》則兼取諸家。 |
84 | 《春秋地名考畧》十四卷 《左傳姓名考》四卷,高士竒撰。士竒字澹人,錢塘人,居於平湖,以諸生薦直。 |
85 | 內廷授中書舍人,改翰林院侍講,官至詹事府詹事。士竒自序曰:成周千八百國,春秋以還,強兼弱削,見於經傳者總一百二十四國。税安禮指掌圖,可按也。元凱所注十得八九,若鄭樵《春秋地名譜》十卷,楊湜《春秋地譜》十三卷及酈善長《水經注》、陸淳《春秋纂例》、張洽《春秋集傳》,多所考按。然世代侵尋,沿革互異地名之異同,往往毫釐千里。王地洛邑,相近而殊名。故絳新田屢遷,而非昔楚邱之紛紛聚訟郊、郢之譌,為郢中所繫,非細士竒奉? |
86 | 命總修《春秋》講義,於纂記之暇,博搜《詩》、《書》而參考之,取春秋二十㑹盟之國為綱,各以其當時封境所屬隨。 |
87 | 地標名諸小國,則編年附綴之。削入他國者,則從其初。不從其後,使覽者一展卷而知當日之某地,某邑即今日之某名某處云。 |
88 | 等謹按地名考,或又以為士竒鄉人徐善著,善字敬可,嘉興人。朱彝尊《曝書亭集》中載有此序,謂地名考吾鄉徐善所輯,餘文並同。謹附志於此,以備參核姓名。考則考周、魯、鄭、晉、楚、齊、宋、衛、陳、曹、蔡、秦、越、許、邾、呉、滕、薛、杞、莒,及諸小國君臣見經傳者,或以族從,或以官從后夫人婦人附焉,亦間采國語。 |
89 | 《春秋大義》 |
90 | 張希良撰。希良字石虹,黃安人。康熙乙丑進士,官至翰林院侍講學士。 |
91 | 希良《自序曰:善說經者,莫若康侯私心,竊有所未滿者,聖心忠恕,刻則離聖心簡直曲則離聖心明白而正大,纎則離左氏,即未親見聖人,亦必竊窺魯史,公榖二氏,得之傳聞,難以依據。康侯據二氏以駁左,亦未為盡得。故一本左氏,錯綜當時之事,勢平心以想聖人之心,而名字人爵,時日諸例,槪所不取。 |
92 | 《春秋管窺》十二卷 |
93 | 徐庭垣撰。庭垣,秀水人。官新昌縣丞。庭垣自序曰:世但知推尊聖人,而不知孔子當日一魯大夫也。於周天子則其大君,於魯公則其本國之君,於列國諸侯則俱周天子所封建,與魯君並尊者也。身為人臣,作私書以賞罰,王侯君公,此犯上作亂之為,而謂聖人肯為之乎?如謂所誅絶者非在位之王公,豈先王先公遂可得而誅之乎?昌言無忌禍之招也。縱曰:深藏其書,不輕示人,然聖人者不欺屋漏,明知犯上干禁而故作之,又深匿之以圖幸免,亦必無之事矣」。又自述《釋例》曰:「以《左傳》之事實質經,以經之異同。辨例於《公羊》、《穀梁》二傳及諸儒論釋,其合於義例先後無悖者,不復置議。如其曲說偏斷,理有窒礙,則據《經》文先後以駁正之。 |
94 | 《三傳折諸》四十四卷 |
95 | 張尚瑗撰。尚瑗字宏蘧,一字損持,呉江人。康熙戊辰進士,改庶吉士,散館外,補興國縣知縣。 |
96 | 等謹按,尚瑗取揚雄羣言淆亂,折諸聖」之語,故名是編曰折諸》。雖體要有乖,而引據猶稱典核《春秋參義》十二卷。 《春秋事義慎考》十四卷 公穀彚義》十二卷 |
97 | 姜兆錫撰。兆錫見《易類》。 |
98 | 兆錫公穀彚義《自序》曰:《左氏傳》主紀事》二《傳》主發義。先儒謂《左氏》為史學而失之誣,二傳為經學而失之。鑿唐以來,乃升諸傳為經,而與於十三經之列,是明經而不免亂經也。胡文定嘗本程《傳》以推經之藴,而朱子復參胡《傳》以探經之真,故程、胡、朱子之論合,而後聖經存,所以存其是也。杜預嘗注《左氏傳》以釋經之事而忘其誣。何休、范甯復注《公羊》、《榖梁》二傳,以釋經之義而忘其鑿,故杜預、何休、范甯之論紛而後諸傳存而聖經亂,所以駁其非也。駁其非,乃以存其是也,何也?其文其事,皆其義定之也。夫左之失誣,不待言矣。且以二傳言之,如月當書日之文間有逸文也,而誣為異例,則支月有書時之文,乃指首時也,而臆為異義則紊,此皆混其文為害而義隨之也。如赤歸曹而連郭偃,納燕而牽陽,且唐為陽,又增為陽生,朱為東,又幻為東國。此又皆竄其文為害,而事隨之義亦隨之也。又如公子翬、公子招而謂豫貶於前公子臧,公叔術,而謂延賞於後祭仲黨奸謀蔑國君而美之曰行權叔術,背王命奸國,母而推之曰:賢行訖於嬰,齊以弟繼兄,衛輒以子拒父,又皆事與義胥害而害義彌大也。然則二傳一無取乎?曰:如所謂正終以正始,貴道不貴惠之屬,固卓乎道義之權衡,聖哲之軌範也。其擇之也宜慎,故曰駁其非,乃以存其是也。 |
99 | 《春秋義疏》 |
100 | 蔣家駒撰家駒見《易類》。 |
101 | 《春秋指掌三》十卷,《前事》一卷,《後事》一卷。儲欣、蔣景祁同撰。欣字同人,康熙庚午舉人。景祁字京少,皆宜興人。 |
102 | 《春秋詳說》 |
103 | 冉覲祖撰。覲祖見《易類》。 |
104 | 《宋元春秋解提要》 |
105 | 黃叔琳撰。叔琳見《易類》。 |
106 | 等謹按是編與《宋元易解提要》皆其屬稿未完之書。 |
107 | 或菴評《春秋》三傳 |
108 | 王源撰。源字崑繩,號或菴,大興人。康熙癸酉舉人,《春秋鈔》十卷 |
109 | 朱軾撰。軾見《易類》。 |
110 | 軾自序畧曰:是編恪守胡傳,惟間有詞㫖未暢及意所未安者,始妄陳管窺之見以質之。 |
111 | 《春秋闕如編》八卷 |
112 | 焦袁熹撰。袁熹字廣期,金山人。康熙丙子舉人,《春秋宗朱辨義》十二卷。 |
113 | 張自超撰。自超字彝歎,高淳人。康熙癸未進士,見《江南通志儒林傳》。 |
114 | 自超自序曰:朱子謂聖人作《春秋》,原以褒善貶惡,示萬世不易之法,今乃用此說以誅人,未幾,又用此說以賞人,非聖人至正之道。又謂《春秋》直載當時之事,使見其治亂興衰,不於一字兩字定褒貶。此則《春秋》之條目可悉舉也。朱子之說雖畧,因其說而推之,不必強立為例,而大義自通。 |
115 | 《春秋通論》四卷 《春秋比事目録》四卷方苞撰。苞見禮類》 |
116 | 苞《自序》曰:屈摺《經義》以附傳事者,諸儒之蔽也。執舊史之文,為《春秋》之法者,《傳》者之蔽也。脫去《傳》者諸儒之說,必義具於《經》文始用焉,而可通者十四五矣,然後以義理為權衡。辨其孰為舊史之文,孰為孔子所筆削而可通者十六七矣。 |
117 | 《春秋長歴》十卷 《春秋世族譜》一卷陳厚耀撰。厚耀字泗源,泰州人。康熙丙戌進士,官蘇州府教授,以通算入直。 |
118 | 內廷改授檢討,終右諭徳等謹按:厚耀明於算學,是書補杜預長歴而作,而所推較預為密。能正杜氏之譌舛,實有禆於推步之學。《世族譜》一卷,亦補杜氏之闕。蓋預有《釋例》,原本久就,湮沒㳟遇。 |
119 | 聖朝博訪遺編表章、舊學釋例》一編,得於《永樂大典》中輯成完帙。而《世族譜》尚闕厚耀,旣未見《釋例》,因据孔氏《正義》,證以他書,搜採頗為淹洽。治《春秋》者固不可少此兩書矣。 |
120 | 半農《春秋說》十五卷 |
121 | 惠士竒撰。士竒見《易類》。 |
122 | 《春秋三傳纂凡表》四卷 |
123 | 盧軒撰。軒字六以,海寧人。康熙己丑進士,官翰林院編修。 |
124 | 《左傳拾遺》二卷 |
125 | 朱元英撰。元英字師晦,上元人。康熙己丑進士,《春秋說》十二卷。 |
126 | 田嘉榖撰。《嘉穀見易類。 |
127 | 《春秋義》十五卷 |
128 | 孫嘉淦撰。嘉淦見禮類。 |
129 | 等謹按是編,無傳文,謂經㫖本明無藉傳也。《春秋集傳》十卷。 |
130 | 李文炤撰。文炤見《易》類。 |
131 | 《左傳杜註補義》一卷 |
132 | 蘇本潔撰。本潔字幼清,常熟人。康熙癸巳舉人,官宣化府知府。 |
133 | 陶貞一曰本潔,原本兼補林堯叟注,義貞一為刪之。 |
134 | 《春秋測微》十三卷 |
135 | 朱竒齡撰。竒齡字與三,號拙齋,海寧人,康熙中貢生。 |
136 | 《春秋三傳同異考》一卷 |
137 | 呉陳琰撰。陳琰字寳崖,錢塘人。《春秋左傳事類年表》一卷。顧宗瑋撰。宗瑋字廷敬,呉江人。等。謹按是編《凡例》,尚有《三傳異同》一卷,《春秋通例》一卷、《春秋稽疑》一卷、《春秋參同》一卷,《春秋提要發明》一卷、《春秋圖譜》一卷、《春秋箋釋》一卷,《春秋餘論》一卷。今皆未見其書,蓋猶未完之本耳。 |
138 | 《左繡》三十卷 |
139 | 馮李驊、陸浩同編。李驊字天閑,錢塘人。浩字大瀛,定海人。 |
140 | 《春秋大事表》五十卷,《偶筆》一卷,附録一卷顧棟高撰。棟高見《書類》。 |
141 | 棟高自序曰:胡氏之春秋即開章,春王正月一條,而其違背者有二:其一謂春秋以夏時冠周月,是夫子以布衣而改,時王之正朔也。其一謂不書即位為首,絀隱公以明大法,是夫子以魯臣子而黜君父也,其餘多以復讐立論,是文定之春秋,而非夫子之春秋,用是覃精研思廢寢與食家貧遊,歴燕、齊、宋、晉、陳、衛呉楚越之區,所至訪求春秋地理,始創意為表,為目五十、為卷,六十有四,首列時令,表明商周,皆改時改月,以正胡氏及蔡氏書傳之非,於吉禮表詳列十二公即位,或不書即位明當日,皆據事實書,以正聖人以天自處,貶削君公之謬,列朔閏及長歴拾遺二表,以補杜氏之長歴。而二百四十二年之時日,屈指可數,列疆域及犬牙相錯五表,以補杜氏之土地名,而一百四十國之地理,聚米可圖,郊、禘、社雩、崩薨、卒𦵏、蒐田、大閲、㑹盟、聘享、逆女、納幣、列吉凶賓軍、嘉五禮,以紀上陵下僭之情,形稅以足食,賦以足兵,乃魯稅畆而田制,壊作邱甲,而兵制亦壊,列田賦軍旅表以志強臣損上剥下之實,霸統興而王道絶,周室夷為列國,霸統絶而諸侯散,列國淆為戰,爭列爭盟,凡五交兵凡七,以紀盛衰強弱之世,變列晉中軍楚令尹以志二國盛衰強弱之由,列宋鄭二執政表以志二國向背,闗於天下之故,列王迹,拾遺魯政,下逮二表,以志周魯陵遲尾大不掉之漸,禘即祫祫即禘,而朱子取趙伯循說,謂祭始祖所自出,殊不知帝嚳原非稷契之父,生民長發,皆商、周禘祀之樂,斷無稱母不稱父之理。著禘祫說,以明戴記祭法、大傳之誣,去姜存氏去氏、存姜、杜孔已斷為闕文,宋儒謂各有意義,不知文姜、哀姜之惡,豈待去其姓氏而明?況上下截去一字,人復知為誰。某聖人無此弄巧文法列闕文表,以掃後儒,穿鑿支離之翳三傳,各執一說,學者靡所適從。列三傳異同,表酌𠂻一,是以袪後日雷同偏枯之弊,列四裔表以正史遷允,姓姬宗目為兄弟之妄,列兵謀以志孫,呉韜畧之。始文王演易,周公作詩、書,一時士大夫占筮決疑,歌詩贈答,引物知類,千里同風,列三經表,以志漢、宋儒經說之祖大河遷徙,從古不常。而周定王五年河徙,係魯宣公之七年春秋,以河為境者,六國獨係於衛列河未徙與已徙二圖以志春秋,與禹貢河流遷變之自謹。述其縁起,命之曰春秋大事表云。 |
142 | 《春秋義存録》十二卷 |
143 | 陸奎勲撰奎勲見《易類》。 |
144 | 《春秋識小録》九卷 |
145 | 程廷祚撰。廷祚見《易類》。 |
146 | 等謹按是編,凡《職官考畧》三卷,《地名辨異》三卷,《人名辨異》三卷,訂證頗為詳洽。惟考《職官》一門畧諸國而獨詳晉,則未解其何意也。 |
147 | 《春秋筆削微㫖》二十六卷 《春秋通論》五卷劉紹攽撰。紹攽見《易類。 |
148 | 空山堂《春秋傳》十二卷 |
149 | 牛運震撰《運震見《易》類。 |
150 | 《春秋管見》 |
151 | 魏樞撰樞見易類 |
152 | 《春秋義補注》十二卷 |
153 | 楊方逹撰方逹見《易》類。 |
154 | 等謹按《方逹凡例》,載孫嘉淦作《春秋義》,復自燬其板。蓋嘉淦以胡《傳》常事不書之說為宗主,於《春秋》本㫖頗多,未愜方逹,為孫嘉淦所知。因為增其闕畧,刪其譌舛,以成是編,故名之補注。 |
155 | 《春秋原經》四卷 |
156 | 王心敬撰。心敬見《易類》。 |
157 | 《左傳補注》六卷 |
158 | 惠棟撰。棟見《易類》。 |
159 | 《春秋左氏傳小疏》一卷 |
160 | 沈彤撰。彤見書類。 |
161 | 《春秋地理考實》四卷 |
162 | 江永撰。永見禮類》。 |
163 | 等謹按:永以現在之輿圖訂春秋山川國邑地名,確指其今為何地,當時方向道里㑹盟侵伐之迹,讀者得以展卷,瞭如訂訛補闕,鑿鑿可稽,名曰考實,信不誣也。 |
164 | 《三正考》二卷 |
165 | 呉鼐撰。鼐見《易類》。 |
166 | 《春秋究遺》十六卷 |
167 | 葉酉撰,酉見詩類》。 |
168 | 《春秋深》十九卷 |
169 | 許伯政撰。伯政見《易類》。 |
170 | 《春秋隨筆》二卷 |
171 | 顧奎光撰。奎光字星五,無錫人。乾隆乙丑進士,官瀘溪縣知縣。 |
172 | 《春秋集古傳注》二十六卷,或《問》六卷郜坦撰。坦,淮安人。 |
173 | 《春秋義解》十二卷 |
174 | 劉夢鵬撰。夢鵬字雲翼,蘄水人。乾隆辛未進士,官饒陽縣知縣。 |
175 | 夢鵬自序曰:公榖比事屬辭,義不詭於儒者,而斤斤於日月,名氏爵號以求例,曾謂春秋之㫖盡如是乎?若《左氏》紀事多而誤說,經疎而謬。如莒密州之事,經不云世子展輿也,而左以為展輿,莒庶其之事,經不云世子僕也,而左以為僕。蔡侯申之事,經賤者書盜也,而左以為公孫翩。晉州蒲之事,經不云欒書中行偃也,而左以為書與偃晉。夷臯之事,經以為趙盾也,而左以為穿鄭伯夷之事,經以為歸生也,而左以為宋、呉僚之事,經不云公子光也,而左以為光,鄭髠頑經以為卒也,而左以為公子騑之謀。楚子麋經以為卒也,而左以為公子圍之,逆齊陽生,經以為卒也,而左以為陳乞,以說於呉。其他大夫奔殺,經或止一二人,而左增入數人,㑹盟侵伐,經各有其事,而左或牽移他事。滕、薛、杞、宋、蔡、邾各二國,經載分明,而左誤合為一,縁陵城杞實係兩地,而左以為俱繋淳于,入祊假田,各有情事,而左以為魯、鄭相易子帛,君氏訛誤字也,而左以為名稱。甲戌、己丑,兩存日也,而左以為再赴。𦵏桓王,諱也,而《左》以為改𦵏子般卒也,而《左》以為殺子牙,卒也,而《左》以為酖諸。如世次增添事迹,引誤難以殫述。 |
176 | 《讀左補義》五十卷 |
177 | 姜炳章撰。炳章見《易類》。 |
178 | 炳章自述,畧曰:「《春秋》無例,左氏所言之例,皆史氏之舊文,其凡有五:一曰西周舊典,二曰東遷後列國相沿之例,三曰魯史自相傳授之例,四曰霸國更定之例,五曰魯君臣私定之例。杜預所謂凡例皆周公之禮經,變例皆聖人之新意者,未為定論春秋經傳類求十二卷。 |
179 | 孫從添,過臨汾,同編。從添,號石芝,常熟人。臨汾,長洲人。 |
180 | 《左傳評》三卷 |
181 | 李文淵撰。文淵字靜叔,益都人。李文藻曰:弟文淵潛心《易》、《禮》兩經取古人圖象傳注羅而繹之者數年,以至於病。故所評閲,多未終卷。 |
182 | 《春秋日食質疑》一卷 |
183 | 呉守一撰。守一字萬先,歙縣人。《春秋不傳》十二卷。 |
184 | 湯啟祚撰。啟祚字迪宗,寳應人。等。謹按是書專取《公》、《穀》、胡氏三家嚴刻煅鍊之說,裒為一編,名之曰不傳者,謂於《四傳》無所專從也。 |
185 | 《春秋集解讀本》 |
186 | 呉應申撰。應申字文在,歙縣人。《春秋三傳事實廣證》,不著撰人名氏。 |
187 |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百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