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呂后 |
2 | 后諱雉,字娥窬洌單父人。高帝為亭長時納之。漢元年立為王后,五年立為皇后。惠帝即位,尊為皇太后。少帝即位,臨朝稱制。尋廢少帝,立恆山王弘,凡臨朝八年。 |
3 | ◇除重罪詔 |
4 | 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議未決而崩,今除之。 |
5 | ◇議定列侯功次詔 |
6 | 高皇帝匡飭天下,諸有功者皆受分地為列侯,萬民大安,莫不受休德。朕思念至於久遠而功名不著,亡以尊大誼,施後世。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於高廟,世世勿絕,嗣子各襲其功位。其與列侯議定奏之。 |
7 | ◇廢少帝詔 |
8 | 凡有天下治為萬民命者,蓋之如天,容之如地;上有歡心以安百姓,百姓欣然以事其上,歡欣交通而天下治。今皇帝疾久不已,乃失惑昏亂,不能繼嗣奉宗廟祭祀,不可屬天下。其代之。 |
9 | ◇議昭靈等尊號詔 |
10 | 昭靈夫人,太上皇妃也;武哀侯、宣夫人,高皇帝兄姊也。號謚不稱,其議尊號。 |
11 | ◇報匈奴冒頓書 |
12 | 單于不忘弊邑,賜之以書,弊邑恐懼。退日自圖,年老氣衰,髮齒墮落,行步失度,單于過聽,不足以自污。弊邑無罪,宜在見赦。竊有御車二乘,馬二駟,以奉常駕。 |
13 | ◎程姬 |
14 | 程姬,景帝妃,生魯共王餘、江都易王非、膠西於王端。武帝時就魯國,為王太后。 |
15 | ◇遺孫女徵臣書 |
16 | 國中口語籍籍,慎無復至江都。 |
17 | ◎昭上官后 |
18 | 后,隴西上わ人,左將軍上官桀孫女。昭帝始元四年召為婕妤,尋立為皇后。昌邑王即位,尊為皇太后,時年十五。宣帝即位,為太皇太后,立四十七年,建昭二年崩,年五十二。 |
19 | ◇璽書徵昌邑王 |
20 | 制詔昌邑王,使行大鴻臚事少府樂成、宗正德、光祿大夫吉,中郎將利漢徵王,乘七乘傳詣長安邸。 |
21 | ◎公孫婕妤 |
22 | 婕妤名徵史。宣帝納為妃,拜婕妤,生東平王宇。元帝初隨王就國,為東平太后。 |
23 | ◇奏免東平相王尊 |
24 | 尊為相,倨慢不臣,王血氣未定,不能忍。愚誠恐母子俱死。今妾不得使王復見尊。陛下不留意,妾願先自殺,不忍見王之失義也。 |
25 | ◎元王皇后 |
26 | 后名政君,魏郡元城人。宣帝時,東平王聘為姬,未入而王薨。五鳳中,入掖廷為家人子。甘露中,元帝為太子,納為妃,生成帝。元帝即位,以為婕妤,尋立為皇后。成帝即位,尊為皇太后,居長信宮。哀帝即位,為太皇太后。平帝即位,臨朝,委政於莽。平帝崩,立劉嬰為孺子,以莽為攝皇帝。莽篡位,廢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建國五年崩,年八十四。 |
27 | ◇詔有司復甘泉泰吹褥簦ㄓ朗既年十月) |
28 | 蓋聞王者承事天地,交接泰一,尊莫著於祭祀孝武皇帝大聖通明,始建上下之祀,營泰挫陡嗜,定后土於汾陰,而神虐倉,饗國長久,子孫蕃滋,累世遵業,福流於今。今皇帝寬仁孝順,奉循聖緒,靡有大愆,而久無繼嗣。思其咎職,殆在徙南北郊,違先帝之制,改神啪晌唬失天地之心,以妨繼嗣之福。春秋六十,未見皇孫,食不甘味,寢不安席,朕甚悼焉。《春秋》大復古,善順祀。其復甘泉泰矗汾陰后土如故,及雍五、闖鹵祠在陳倉者。 |
29 | ◇治問成帝發病狀詔 |
30 | 皇帝暴崩,群眾ん嘩言華怪之。掖庭令輔等在後庭左右,侍燕迫近,雜與御史、丞相、廷尉治問皇帝起居發病狀。 |
31 | ◇詔有司復長安南北郊 |
32 | 皇帝即位,思順天心,遵經義,定郊禮,天下說喜,懼未有皇孫,故複甘泉泰矗汾陰后土,庶幾獲福。皇帝恨難之,卒未得其祐。其復南北郊長安如故,以順皇帝之意也。 |
33 | ◇詔有司復甘泉泰捶諞鹺笸領簦ńㄆ餃年十一月) |
34 | 皇帝孝順,奉承聖業,靡有解怠,而久疾未瘳。夙夜惟思,殆繼體之君不宜改作。春秋大復古,其復甘泉泰捶諞鹺笸領羧綣省#ā逗菏欏そ檢脛盡廢攏明年複令太皇太后詔有司。) |
35 | ◇貶徙趙太后詔 |
36 | 前皇太后與昭儀俱侍帷幄,姊弟專寵錮寢。執賊亂之謀,殘滅繼嗣,以危宗廟,言悖天犯祖,無為天下母之義。貶皇太后為孝成皇后,徙居北宮。 |
37 | ◇令傅皇后退居桂宮詔 |
38 | 定陶共王太后與孔鄉侯晏同心合謀,背恩忘本,專恣不軌,與至尊同稱號,終沒,至乃配食於左坐,悖逆無道。今令孝哀皇后退就桂宮。 |
39 | ◇廢趙皇后詔 |
40 | 皇后自知罪惡深大,朝請希闊,失婦道,無共養之禮,而有狼虎之毒,宗室所怨,海內之讎也,而尚在小君之位,誠非皇天之心。夫小不忍亂大謀,恩之所不能已者義之所割也,今廢皇后為庶人,就其園。 |
41 | ◇禁舉赦前事詔 |
42 | 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潔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灑心自新之意也。及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為難保,廢而弗舉,甚謬于赦小過舉賢材之義。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皆勿案驗,令士厲精鄉進,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詔書為虧恩,以不道論。定著令,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
43 | ◇令王莽勿辭安漢公詔 |
44 | 「無偏無黨,王道蕩蕩。」屬有親者,義不得阿。君有安宗廟之功,不可以骨肉故蔽隱不揚,君其勿辭。 |
45 | 君以選故而辭以疾,君任重,不可闕,以時亟起。 |
46 | ◇益封孔光等四輔詔 |
47 | 太傅博山侯光宿衛四世,世為傅相,忠孝仁篤,行義顯著,建議定策,益封萬戶,以光為太師,與四輔之政。車騎將軍安陽侯舜,積累仁孝,使迎中山王,折衝萬里,功德茂著,益封萬戶,以舜為太保。左將軍光祿勳豐宿衛三世,忠信仁篤,使迎中山王,輔導共養,以安宗廟,封豐為廣陽侯,食邑五千戶,以豐為少傅。皆授四輔之職,疇其爵邑,各賜第一區。侍中奉車都尉邯宿衛勤勞,建議定策,封邯為承陽侯,食邑二千四百戶。 |
48 | ◇以王莽為太傅詔 |
49 | 大司馬新都侯莽三世為三公,典周公之職,建萬世策,功德為忠臣宗,化流海內,遠人慕義,越裳氏重譯獻白雉。其以召陵、新息二縣戶二萬八千益封莽,復其後嗣,疇其爵邑,封功如蕭相國,以莽為太傅,乾四輔之事,號曰安漢公。以故蕭相國甲第為安漢公第,定著於令,傳之無窮。 |
50 | ◇聽王莽讓益封詔 |
51 | 公自期百姓家給,是以聽之。其令公奉、舍人、賞賜皆倍故。百姓家給人足,大司徒、大司空以聞。 |
52 | ◇拜平帝母衛姬為中山孝王后詔 |
53 | 中山孝王后深分明為人後之義,條陳故定陶傅太后、丁姬悖天逆理,上僭位號,徙定陶王於信都,為共王立廟于京師,如天子制,不畏天命,侮聖人言,壞亂法度,居非其制,稱非其號。是以皇天震怒,火燒其殿,六年之間大命不遂,禍殃仍重,竟令孝哀帝受其餘災,大失天心,夭命暴崩,又令共王祭祀絕廢,精魂無所依歸。朕惟孝王后深說經義,明鏡聖法,懼古人之禍敗,近事之咎殃,畏天命,奉聖言,是迺久保一國,長獲天祿,而令孝王永享無疆之祀,福祥之大者也。朕甚嘉之。夫褒義賞善,聖王之制,其以中山故安戶七千益中山后湯沐邑,加賜及中山王黃金各百斤,增傅相以下秩。 |
54 | ◇封王堅固為邛成侯詔 |
55 | 孝宣王皇后,朕之姑,深念奉質共修之義,恩結于心。惟邛成共侯國廢祀絕,朕甚閔焉。其封共侯曾孫堅固為邛成侯。 |
56 | ◇令王莽平決奏事詔 |
57 | 皇帝幼年,朕且統政,比加元服。今眾事煩碎,朕春秋高,精氣不堪,殆非所以安躬體而育養皇帝者也。故選忠賢,立四輔,群下勸職,永以康寧。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與焉!」自今以來,惟封爵乃以聞。他事,安漢公、四輔平決,州牧二千石及茂材吏初除奏事者,輒引入至近署對安漢公,考故官,問新職,以知其稱否。 |
58 | ◇還傅喜詔 |
59 | 高武侯喜姿性端愨,論議忠直,雖與故定陶太后有屬,然終不順指從邪,介然守節,以故斥逐就國。傳不云乎?「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其還喜長安,以故高安侯莫府賜喜,位特進,奉朝請。 |
60 | ◇罷申屠剛詔 |
61 | 剛所言僻經妄說,違背大義,其罷歸田里。 |
62 | ◇更名詔 |
63 | 皇帝二名,通於器物,今更名,合於古制。使太師光奉太牢告祠高廟。 |
64 | ◇賜公孫弘子孫當為後者爵詔 |
65 | 太皇太后詔大司徒大司空,蓋聞治國之道,富民為始;富民之要,在於節儉。《》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與奢也寧儉。」昔者管仲相齊桓,霸諸侯,有九合一匡之功,而仲尼謂之不知禮,以其奢泰侈擬於君故也。夏禹卑宮室,惡衣服,後聖不循。由此言之,始之盛也。德優矣,莫高于儉。儉化俗民,則尊卑之序得,而骨肉之恩親,爭訟之原息。斯乃家給人足,刑錯之本也歟?可不務哉!夫三公者,百寮之率,萬民之表也。未有樹直表而得曲影者也。孔子不云乎:「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舉善而教不能則勸。」維漢興以來,股肱宰臣,身行儉約,輕財重義,較然著明,未有若故丞相平津侯公孫弘者也。位在丞相,而為布被,脫粟之飯,不過一肉。故人所善賓客,皆分奉祿以給之,無有所餘。誠內自克約,而外從制。汲黯詰之,乃聞於朝,此可謂減於制度而可施行者也。德優則行,否則止,與內奢泰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以病乞骸骨,孝武皇帝即制曰:「賞有功,褒有德,善善惡惡,君宜知之。其省思慮,存精神,輔以醫藥。」賜告治病牛酒雜帛。居數月,有瘳,視事。至元狩二年,竟以善終於相位。夫知臣莫若君,此其效也。弘子度嗣爵,後為山陽太守,坐法失侯。夫表德章義,所以率俗厲化,聖王之制,不易之道也。其賜弘後子孫之次當為後者,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徵詣公車,上名尚書,朕親臨拜焉。 |
66 | ◇詔群臣 |
67 | 蓋聞母后之義,思不出乎門閾,國不蒙袒實勰暝隈唏抳未任親政,戰戰兢兢,懼於宗廟之不安。國家之大綱,微朕孰當統之?是以孔子見南子,周公居攝,蓋權時也。勤身極思,憂勞未綏,故國奢則視之以儉,矯枉者過其正,而朕不身帥,將謂天下何!夙夜夢想,五穀豐孰,百姓家給,比皇帝加元服,委政而授焉。今誠未皇於輕靡而備味,庶幾與百僚有成,其勖之哉。 |
68 | ◇詔王莽 |
69 | 聞公菜食,憂民深矣。今秋幸孰,公勤於職,以時食肉,愛身為國。 |
70 | ◇勿采王莽女詔 |
71 | 王氏女,朕之外家,其勿采。 |
72 | ◇為平帝納采王莽女詔 |
73 | 遣大司徒、大司空策告宗廟,雜加卜筮,皆曰:兆遇金水王相,卦遇父母得位,所謂康強之占,逢吉之符也。 |
74 | ◇詔王莽 |
75 | 夫唐堯有丹朱,周文王有管、蔡,此皆上聖亡奈下愚子何,以其性不可移也。公居周公之位,輔成王之主,而行管、蔡之誅,不以親親害尊尊,朕甚喜之。昔周公誅四國之後,大化乃成,至於刑錯,公其專意翼國,期於致平。 |
76 | ◇非坐不道無得繫婦女老弱詔 |
77 | 蓋夫婦正則父子親,人倫定矣。前詔有司復貞婦,歸女徒,誠欲以防邪辟,全貞信。及毛悼之人刑罰所不加,聖王之所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繫犯法者親屬,婦女老弱,構怨傷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寮,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系。其當驗者,即驗問,定著令。 |
78 | ◇詔孔光等 |
79 | 公每見,叩頭流涕固辭,今移病,固當聽其讓,令視事邪?將當遂行其賞,遣歸就第也? |
80 | ◇許刻宰衡太傅大司馬印章詔 |
81 | 可。⑷縵喙,朕親臨授焉。 |
82 | ◇答群臣請加王莽九錫詔 |
83 | 可。其議九錫之法。 |
84 | ◇詔孔光 |
85 | 太師光,聖人之後,先師之子,德行純淑,道術通明,居四輔職,輔導於帝。今年耆有疾,俊艾大臣,惟國之重,其猶不可以闕焉。《書》曰:「無遺俠稀!構之將興,尊師而重傅。其令太師毋朝,十日一賜餐。賜太師靈壽杖,黃門令為太師省中坐置几,太師入省中用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老於第,官屬按職如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