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明帝 |
2 | 帝諱恚字元仲,文帝太子。黃初七年五月即位,改元三:太和、青龍、景初,在位十三年,謚曰明皇帝,廟號烈祖。有集七卷。 |
3 | ◇游魂賦 |
4 | 崆峒丹穴,孤竹北戶。沈淪冥,豈有所睹。 |
5 | ◇喻指華歆詔 |
6 | 朕新蒞庶事,一日萬幾,懼聽斷之不明。賴有德之臣,左右朕躬,而君屢以疾辭位。夫量主擇君,不居其朝,委榮棄祿,不究其位,古人固有之矣,顧以為周公伊尹則不然。潔身徇節,常人為之,不望之於君。君其力疾就位,以惠予一人。將立席機筵,命百官總己以須,君到朕然後御坐。 |
7 | ◇改元詔 |
8 | 先帝即位之元,則有延康之號,受禪之初,亦有黃初之稱,今名年可也。 |
9 | ◇封聊城王詔 |
10 | 昔象之為虐至甚,而大舜猶侯之有鼻。近漢氏淮南、阜陵,皆為亂臣逆子,而猶或及身而復國,或至子而錫土。有虞建之于上古,漢文、明、章行之乎前代,斯皆敦敘親親之厚義也。聊城公茂,少不閑禮教,長不務善道。先帝以為古之立諸侯也,皆命賢者,故姬姓有未必侯者,是以獨不王茂。太皇太后數以為言。如聞茂頃來少知悔昔之非,欲修善將來。君子與其進,不保其往也。合封茂為聊城王,以慰太皇太后下流之念。 |
11 | ◇議定廟樂及舞詔 |
12 | 禮樂之作,所以類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凡音樂以舞為主,自黃帝《雲門》以下,至於周《大武》,皆太廟舞名也。然則其所司之官,皆曰「太樂」,所以總領諸物,不可以一物名。武皇帝廟樂未稱。其議定廟樂及舞,舞者所執綴兆之制,聲歌之詩,務令詳備,樂官自如故,為「太樂」。 |
13 | ◇日蝕求言詔 |
14 | 蓋聞人主政有不得,則天懼之以災異,所以譴告使得自修也。故日月薄蝕,明治道有不當者。朕即位以來,既不能光明先帝聖德,而施化有不合于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宜勵政自修,以報於神明。天之於人,猶父之於子,未有父欲責其子,而可獻盛饌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與太史令具禳祠,於義未聞也。君公卿士,其各勉修厥職。有可以補朕不逮者,各封上之。 |
15 | ◇下詔徵管寧 |
16 | 太中大夫管寧,耽懷道德,服膺六藝,清虛足以侔古,廉白可以當世。曩遭王道衰缺,浮海遁居,大魏受命,則襁負而至,斯蓋應龍潛升之道,聖賢用舍之義。而黃初以來,徵命屢下,每輒辭疾,拒違不至。豈朝廷之政,與生殊趣,將安樂山林,往而不能反乎!夫以姬公之聖,而系虜喚擔則鳴鳥弗聞。以秦穆之賢,猶思詢乎黃發。況朕寡德,曷能不願聞道於子大夫哉!今以寧為光祿勛。禮有大倫,君臣之道,不可廢也。望必速至,稱朕意焉。 |
17 | ◇下公卿議復肉刑詔 |
18 | 太傅學優才高,留心政事,又于刑理深遠。此大事,公卿群僚,善共平議。 |
19 | ◇詔張ひ嬉兀ㄌ和二年春) |
20 | 賊亮以巴蜀之眾,當齷⒅師,將軍被堅執銳,所向克定,朕甚嘉之。益邑千戶,並前四千三百戶。 |
21 | ◇刊典論詔 |
22 | 先帝昔著《典論》,不朽之格言。其刊石於廟門之外及太學,與石經並以永示來世。 |
23 | ◇貢士先經學詔 |
24 | 尊儒貴學,王教之本也。自頃儒官,或非其人,將何以宣明聖道?其高選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赦郡國。貢士以經學為先。 |
25 | ◇詔雍丘王植 |
26 | 皇帝問雍丘王,先帝昔常非于漢氏諸帝積貯衣被,使敗于函篋之中,遺詔以所服衣被賜王公卿官僚諸將,今以十三種賜王。 |
27 | ◇報楊阜詔 |
28 | 間得密表,先陳往古明王聖主,以諷暗政。切至之辭,款誠篤實,退思補過,將順匡救,備至悉矣。覽思苦言,吾甚嘉之。 |
29 | ◇答東阿王論邊事詔 |
30 | 制詔。覽省來書,至于再三。朕以不德,夙遭匭住Jプ婊士跡複見孤棄。武宣皇后,復即玄官。重此哀煢,五內傷剝。又以眇身,暗於從政。是故二寇未誅,黔首元元各不得所,雖複兢兢坐而待旦,懼無云益。王俠輔帝室,朕深賴焉,何乃謙卑,自同三監?知吳蜀未梟,而海內虛耗為憂,又虛邊將,或非其人。諸所開喻,朕敬聽之,高謀良策,思聞其次。 |
31 | ◇議追崇處士君號謚詔 |
32 | 尊嚴祖考,所以崇孝表行也;追本敬始,所以篤教流化也。是以成湯、文、武,實造商、周,克昌王業,而《詩》、《書》之義,追尊稷契,歌頌有佟⒔裨之事,明盛德之源流,受命所由興也。自我魏室之承天序,既發跡于高皇、太皇帝,而功隆於武皇、文皇帝。至于高皇之父處士君。潛修德讓,行動神明,斯乃乾坤所福饗,光靈所從來也。而精神幽遠,號稱罔記,非所謂崇孝重本也。其令公卿已下,會議號謚。 |
33 | ◇禁外藩入嗣復顧私親詔 |
34 | 禮,皇后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則當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復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後,加悼考以皇號;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稱引亡秦,或誤朝議,遂尊恭皇,立廟京都,又寵藩妾,使比長信,敘昭穆於前殿,並四位於東宮,僭差無度,人神弗蹋而非罪師丹忠正之諫,用致丁、傅焚如之禍。自是之後,相踵行之。昔魯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國非度,譏在華元。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為戒。後嗣萬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後之義;敢為佞邪導諛時君,妄建非正之號以干正統,謂考為皇,稱妣為后,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其書之金策,藏之宗廟,著於令典。 |
35 | ◇詔青州刺史禮遣管寧 |
36 | 寧抱道懷貞,潛翳海隅,比下征書,違命不至,盤桓利居,高尚其事。雖有素覆幽人之貞,而失考父茲恭之義,使朕虛心引領歷年,其何謂邪?徒欲懷安,必肆其志,不惟古人亦有翻然改節以隆斯民乎!日逝月除,時方以過,澡身浴德,將以曷為?仲尼有言:「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哉!」其命別駕從事郡丞掾奉詔,以禮發遣寧詣行在所,給安車、吏從、茵蓐、道上廚食,上道先奏。 |
37 | ◇策試罷退浮華詔 |
38 | 世之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趣,不由典謨,豈朕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令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策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 |
39 | ◇謚鍾繇詔 |
40 | 太傅功高德茂,位為師保,論行賜謚當先依此,兼敘延尉于張之德耳。 |
41 | ◇聽曹真分邑封曹遵、朱贊詔 |
42 | 大司馬有叔向撫孤之仁,篤晏平久要之分。君子成人之美,聽分真邑,賜遵、贊子爵關內侯各百戶。 |
43 | ◇答張ぺ |
44 | 昔祭遵為將,奏置五經大夫,居軍中與諸生雅歌投壺。今將軍外勒戎旅,內存國朝,朕嘉將軍之意,今擢湛為博士。 |
45 | ◇封曹真五子詔 |
46 | 大司馬蹈履忠節,佐命二祖,內不恃親戚之寵,外不驕白屋之士,可謂能持盈守位勞謙其德者也。其悉封真五子義、訓、則、彥、皚皆為列侯。 |
47 | ◇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入朝詔 |
48 | 古者諸侯朝聘,所以敦睦親親協和萬國也。先帝著令,不欲使諸王在京都者,謂幼主在位,母后攝政,防微以漸,關諸盛衰也。朕惟不見諸王十有二載,悠悠之懷,能不興思!其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入朝。後有少主、母后在宮者,自如先帝令,申明著於令。 |
49 | ◇報滿寵求留詔 |
50 | 昔廉頗彊食,馬援據鞍。今君未老,而自謂已老,何與廉、馬之相背邪?其思安邊境,惠此中國。 |
51 | ◇詔報東阿王植 |
52 | 蓋教化所由,各有隆弊,非皆善始而惡終也,事使之然。故夫忠厚仁及草木,則《行葦》之詩作;恩澤衰薄,不親九族,則《角弓》之章刺。今令諸國兄弟,情禮簡怠,妃妾之家,膏沐疏略,縱不能敦而睦之,王援古喻義備悉矣,何言精誠不足以感通哉?夫明貴賤,崇親親,禮賢良,順少長,國之綱紀,本無禁固諸國通問之詔也,矯枉過正,下吏懼譴,以至于此耳。已赦有司,如王所訴。 |
53 | ◇改封諸侯以郡為國詔 |
54 | 古之帝王,封建諸侯,所以藩屏王室也。《詩》不云乎:「懷德維寧,宗子維城。」秦、漢繼周,或強或弱,俱失厥中。大魏創業,諸王開國,隨時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為後法也。其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為國。 |
55 | ◇報陳王植等詔 |
56 | 此柰乃從涼州來,道里既遠,又來東轉煖,故柰中變,色不佳耳。 |
57 | ◇詔陳王植 |
58 | 吾既薄才,至于賦誄特不閒,從兒陵上還,哀懷未散,作兒誄,為田公家語耳。 |
59 | ◇與陳王植詔 |
60 | 昔先帝時,甘露屢降於仁壽殿前,靈芝生芳林園中。自吾建承露盤已來,甘露復降芳林園仁壽殿前。 |
61 | ◇與陳王植手詔 |
62 | 王顏色瘦弱何意邪?腹中調和不?今者食幾許米?又啖肉多少?見王瘦,吾甚驚,宜當節水加餐。 |
63 | ◇陳國相為國王制服 |
64 | 若正名實,司空議是也。且謂之國相,而不稱臣制服,則亦多名實有錯。若去相之號,除國之名,則傷親親之恩也。宜釋輕從重,以彰優崇之大義也。 |
65 | ◇獲玉印告廟詔 |
66 | 推原符瑞,有感而至,宜因祭祀,奠於文思皇后神座前,以慰神靈之思念。 |
67 | ◇拒蔣濟請議封禪詔 |
68 | 聞濟斯言,使吾汗出流足。自開闢以來,封禪者七十餘君耳。故太史公曰,雖有受命之君,而功有不洽。是以中間曠遠者千有餘年,近者數百載,其儀闕不可得記,吾何德之修,敢庶茲乎!濟豈謂世無管仲,以吾有桓公登泰山之志乎!吾不敢欺天也。濟之所言,華則華矣,非助我者也。公卿侍中、尚書、常侍省之而已,勿複有所議,亦不須答詔也。 |
69 | ◇玉佩詔 |
70 | 中書領軍遊擊皆玉佩。 |
71 | ◇弔陳群母詔 |
72 | 司空今遭母憂,當遣使者弔祭如故事。 |
73 | ◇以蔣濟為護軍將軍詔 |
74 | 夫骨鯁之臣,人主之所仗也。濟才兼文武,服勤盡節,每軍國大事,輒有奏議。忠誠奮發,吾甚壯之。就遷為護軍將軍,加散騎常侍。 |
75 | ◇以夏侯兜擾澉銜淶勖磽ペ |
76 | 昔先王之禮於功臣,存則顯其爵,沒則祭于大蒸。故漢代功臣,祠於廟廷。大魏元功之臣功勳優著終始休明者,其皆依禮祀之。 |
77 | ◇詔有司議中山王袞犯禁 |
78 | 王素敬慎,邂逅至此,其以議親之典議之。 |
79 | ◇詔何楨 |
80 | 揚州別駕何楨,有文章才,試使作《許都賦》,成上不封,得令人見。 |
81 | ◇禁淫祀詔 |
82 | 郡國山川,不在祀典者,勿祠。《宋書、禮志四》,《通典》五十五 |
83 | ◇減鞭杖之制詔 |
84 | 鞭作官刑,所以糾慢怠也。而頃多以無辜死,其減鞭杖之制,著於令。 |
85 | ◇謚山陽公為孝獻皇帝詔 |
86 | 蓋五帝之事尚矣,仲尼盛稱堯、舜巍巍蕩蕩之功者,以為禪代乃大聖之懿事也。山陽公深識天祿永終之運,禪位文皇帝以順天命。先帝命公行漢正朔,郊天祀祖以天子之禮,言事不稱臣,此舜事堯之義也。昔放勛殂落,四海如喪考妣,遏密八音,明喪葬之禮同于王者也。今有司奏喪禮比諸侯王,此豈古之遺制而先帝之至意哉?今謚公漢孝獻皇帝。 |
87 | ◇入賈逵祠詔 |
88 | 昨過項,見賈逵碑像,念之愴然。古人有言,患名之不立,不思年之不長。逵存有忠勛,沒而見思,可謂死而不朽者矣。其布告天下,以勸將來。 |
89 | ◇詔下司空 |
90 | 征南將軍帶金紫都督使位高任重,近者正朝乃與卿校同執羔,非也。自今以後,從特進,應奉璧者如故事。 |
91 | ◇皇后崩稱大行詔 |
92 | 稱大行者,所以別存亡之號,故事已然。今當如林議稱大行。 |
93 | ◇報孫禮詔 |
94 | 敬納讜言,促遣民作。 |
95 | ◇詔衛臻 |
96 | 殿舍不成,吾所留心,卿推之何。 |
97 | ◇幸許昌還詔 |
98 | 吾省與僕射何異。 |
99 | ◇宣下靈命瑞圖詔 |
100 | 張掖郡玄川溢湧,激波奮蕩,寶石負圖,狀像靈龜,宅于川西,嶷然磐峙,倉質素章,麟鳳龍馬,煥炳成形,文字告命,粲然著明。 |
101 | ◇議獄從寬簡詔 |
102 | 有虞氏畫象而民弗犯,周人刑錯而不用。朕從百王之末,追望上世之風,邈乎何相去之遠?法令滋章,犯者彌多,刑罰愈眾,而姦不可止。往者案大辟之條,多所蠲除,思濟生民之命,此朕之至意也。而郡國蔽獄,一歲之中,尚過數百,豈朕訓導不醇,俾民輕罪,將苛法猶存,為之陷阱乎?有司其議獄緩死,務從寬簡,及乞恩者,或辭未出而獄以報斷,非所以究理盡情也。其令廷尉及天下獄官,諸有死罪具獄以定,非謀反及手殺人,亟語其親治。有乞恩者,使與奏當文書俱上,朕將思所以全之。其布告天下,使明朕意。 |
103 | ◇選舉詔 |
104 | 欲得有才智文章,謀虛淵深,料遠若近,視昧而察,籌不虛運,策弗徒發,端一小心,清修密靜,乾乾不解,志尚在公者。無限年齒,勿拘貴賤,卿校已上,各舉一人。 |
105 | ◇贈謚徐宣詔 |
106 | 宣體履至實,直內方外,歷在三朝,公亮正色,有托孤寄命之節,可謂柱石臣也。常欲倚以台輔,未及登之,惜乎大命不永。其追贈車騎將軍,葬如公禮,謚曰貞侯。 |
107 | ◇詔問程喜 |
108 | 問青州刺史程喜,寧為守節高乎?審老疾《儺啊#ā段褐盡す苣傳》) |
109 | ◇收考解弘詔 |
110 | 汝非曾閔,何言毀邪?促收考竟。 |
111 | ◇原解弘詔 |
112 | 孝哉弘也,其原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