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孝文帝 |
2 | 帝諱宏,獻文帝長子。皇興三年立為皇太子,五年八月即位。改元三:延興、承明、太和。在位二十九年。謚曰孝文皇帝,廟號高祖。有集三十九卷。 |
3 | ◇求言詔 |
4 | 朕猥承前緒,纂戎鴻烈,思隆先志,緝熙政道。群公卿士,其各勉厥心,匡朕不逮。諸有便民利國者,具狀以聞。 |
5 | ◇求直言極諫詔 |
6 | 朕纂承皇極,照臨萬方,思闡遐風,光被兆庶,使朝有不諱之音,野無自蔽之響,疇咨帝載,詢及芻蕘。自今已後,群官卿士,下及吏民,各聽上書,直言極諫,勿有所隱。諸有便宜,益治利民,可以正風俗者,有司以聞。朕將親覽,與三事大夫論其可否,裁而用之。 |
7 | ◇改元太和詔 |
8 | 朕夙承寶業,懼不堪荷,而天貺具臻,地瑞並應,風和氣δ,天人交協。豈朕沖昧所能致哉?實賴神牌咼斫蹈V助。今三正告初,祗感交切,宜因陽始,協典革元,其改今號為太和元年。 |
9 | ◇勸農桑詔 |
10 | 今牧民者,與朕共治天下者也。宜簡以徭役,先之勸獎,相其水陸,務盡地利,使農夫外布,桑婦內勤。若輕有徵發,致奪民時,以侵擅論。民有不從長教,惰於農桑者,加以罪刑。 |
11 | ◇督課田農詔 |
12 | 朕政治多闕,災眚屢興。去年牛疫,死傷太半,耕墾之利,當有虧損。今東作既興,人須肄業。其敕在所,督課田農,有牛者加勤於常歲,無牛者倍庸於餘年。一夫制治田四十畝,中男二十畝。無令人有餘力,地有遺利。 |
13 | ◇工役不染清流詔 |
14 | 工商皂隸,各有厥分,而有司縱濫,或染清流。自今戶內有工役者,推上本部丞,已下準次而授。若階藉元勛、以勞定國者,不從此制。 |
15 | ◇斬不裸形詔 |
16 | 刑罰所以禁暴息姦,絕其命,不在裸形。其參詳舊典,務從寬仁。 |
17 | ◇又詔 |
18 | 民由化穆,非嚴刑所制。防之雖峻,陷者彌甚。今犯法至死,同入斬刑,去衣裸體,男女良。豈齊之以法,示之以禮者也。令具為之制。 |
19 | ◇詔皮懽喜 |
20 | 夫忠臣生於德義之門,智勇出于將相之族。往年氐羌放命,侵竊邊戍,都將皮喜、梁醜奴等,或資父舊勛,或身建殊效,威名著于庸漢,公義列于天府,故授以節鉞,委閫外之任。並罄力盡銳,克荷所司,霜戈始動,蟻賊奔散,仇池旋復,民夷晏安。及討葭蘆,又梟凶醜。元惡俱殲,窺窬永息,朕甚嘉之。其所陳計略,商校利害,料其應否,寧邊益國,專之可也。今軍威既振,群愚懾服,革弊崇新,有易因之勢,寬猛之宜,任其量處,應立郡縣者,亦聽銓置。其楊文度、楊鼠親屬家累,部送赴台。仇池,南秦之根本,守禦資儲,特須豐積,險阻之要,尤宜守防,令奸覘之徒,絕其僥幸。勉勤戎務,綏靜新俗,懷民安土,稱朕意焉。 |
21 | ◇盧昶使江南詔 |
22 | 卿便至彼,勿存彼我。密邇江揚,不早當晚,會是朕物。卿等欲言便言,無相疑難。 |
23 | ◇定婚葬律令詔 |
24 | 婚聘過禮,則嫁娶有失時之弊,厚葬送終,即生者有縻費之苦。聖王知其如此,故申之以禮數,約之以法禁。乃者民漸奢尚,婚葬越軌,致貧富相高,貴賤無別。又皇族貴戚及士民之家,不惟氏族高下與非類婚偶,先帝親發明詔,為之科禁,而百姓習常,仍不肅改。朕念憲章舊典,祗案先制,著之律令,永為定準。犯者以違制論。 |
25 | ◇詔敕勿吉國 |
26 | 三國同是藩附,宜共和順,勿相侵擾。 |
27 | ◇明功罪詔 |
28 | 懸爵于朝,而有功者必縻其賞;懸刑于市,而有罪者必罹其辜。斯乃古今之成典,治道之實要。諸州刺史,牧民之官,自頃以來,遂各怠慢,縱姦納賂,背公緣私,致令盜賊並興,侵劫滋甚,姦宄之聲,屢聞朕聽。朕承太平之運,屬千載之期,思光洪緒,惟新庶績,亦望蕃翰群司,敷德宣惠,以助衝人,共成斯美。幸克己復禮,思愆改過,使寡昧無愧于祖宗,百姓見德於當世。有司明為條禁,稱朕意焉。 |
29 | ◇詔皮歡喜速城駱谷 |
30 | 卿受命專征,薄伐邊寇,軍威所及,即皆平蕩,復仇池之舊鎮,破葭蘆之新邦,梟擒首逆,克翦凶黨,勛庸之美,朕無間然。仇池國之要藩,防守事宜,尤須完實。從前以來,駱谷置鎮,是以奸賊息窺窬之心,邊城無危敗之禍,近由徙就建安,致有往年之役。前敕卿等部率兵將,駱谷築城,雖有一時之勤,終致永延之固。而卿等不祗詔命,至于今日,徒使兵人稽頓,無事間停,方復曲辭,表求罷下,豈是良將忘身、憂國盡忠之謂也?諸州之兵,已復一歲,宜暫戮力,成此要功。卿等表求來年築城,豈不更勞兵將?孰若因今兵勢即就之,一勞永逸,事不再舉也。今更給軍糧一月,速于駱谷築城,使四月盡,必令成就訖。若不時營築,乃築而不成,成而不固,以軍法從事。 |
31 | ◇賜國老綿布詔 |
32 | 昔四代養老,問道乞言。朕雖沖昧,每尚其美。今賜國老各衣一襲,綿五斤,絹布各五疋。 |
33 | ◇令樂部五日一詣高允詔 |
34 | 允年涉危境,而家貧養薄,可令樂部絲竹十人,五日一詣允,以娛其志。 |
35 | ◇罷候職詔 |
36 | 治因政寬,弊由網密。今候職千數,姦巧弄威,重罪受賕不列,細過吹毛而舉。其一切罷之。 |
37 | ◇憂旱詔 |
38 | 朕承乾緒,君臨海內,夙興昧旦,如履薄冰。今東作方興,庶類萌動,品物資生,膏雨不降,歲一不登,百姓饑乏,朕甚懼焉。其敕天下,祀山川群神及能興雲雨者,脩飾祠堂,薦以牲璧。民有疾苦,所在存問。 |
39 | ◇決遣罪囚赴農詔 |
40 | 廷尉者,天下之平,民命之所懸也。朕得惟刑之恤者,仗獄官之稱其任也。一人不耕,將或受其餒;一婦不織,將或受其寒。今農時要月,百姓肆力之秋,而愚民陷罪者甚眾。宜隨輕重決遣,以赴耕耘之業。 |
41 | ◇南伐與劉昶詔 |
42 | 卿識機體運,先覺而來。卿宗廟不復血食,朕聞斯問,矜忿兼懷。今遣大將軍率南州甲卒以伐逆豎,剋蕩兇醜,翦除民害。氛穢既清,即胙卿江南之土,以興蕃業。 |
43 | ◇恤獄囚詔 |
44 | 隆寒雪降,諸在徽糸墨及轉輸在都,或有凍餒,朕用愍焉。可遣侍臣詣廷尉獄及有囚之所,周巡省察,飢寒者給以衣食,桎梏者代以輕鎖。 |
45 | ◇詔責高句麗王璉 |
46 | 道成親殺其君,竊號江左,朕方欲興滅國于舊邦,繼絕世于劉氏,而卿越境外交,遠通篡賊,豈是藩臣守節之義!今不以一過掩卿舊款,即送還藩,其感恕思愆,祗承明憲,輯寧所部,動靜以聞。 |
47 | ◇法秀逆黨降罪詔 |
48 | 法秀妖祚亂常,妄說符瑞,蘭臺御史張求等一百餘人,招結奴隸,謀為大逆,有司科以族誅,誠合刑憲。且矜愚重命,猶所弗忍。其五族者降止同祖,三族止一門,門誅止一身。 |
49 | ◇祈雨詔 |
50 | 時雨不沾,春苗萎悴。諸有骸骨之處,皆敕埋藏,勿令露見。有神胖所,悉可禱祈。 |
51 | ◇決遣獄囚詔 |
52 | 迺者邊兵屢動,勞役未息,百姓因之,輕陷刑網,獄訟煩興,四民失業,朕每念之,用傷懷抱。農時要月,民須肆力,其敕天下,勿使有留獄久囚。 |
53 | ◇為馮太后造塔詔 |
54 | 朕以虛寡,幼纂寶歷,仰恃慈明,緝寧四海,欲報之德,正覺是憑,諸鷙鳥傷生之類,宜放之山林。其以此地為太皇太后經始靈塔。 |
55 | ◇賜程駿詔 |
56 | 程駿歷官清慎,言事每愜。又門無俠貨之賓,室有懷道之士。可賜帛六百匹,旌其儉德。 |
57 | ◇復靈丘等州郡租調詔 |
58 | 靈丘郡土既褊黽梗又諸州路衝,官私所經,供費非一,往年巡行,見其勞瘁,可復民租調十五年。 |
59 | ◇復南七州常調詔 |
60 | 蕭道成逆亂江淮,戎旗頻舉,七州之民,既有徵運之勞,深乖輕徭之義,朕甚愍之。其復常調三年。 |
61 | ◇停捕貢虎狼詔 |
62 | 虎狼猛暴,食肉殘生,取捕之日,每多傷害,既無所益,損費良多,從今勿復捕貢。 |
63 | ◇免災民租算詔 |
64 | 朕以寡薄,政缺和平,不能仰緝緯象,蠲茲六。去秋淫雨,洪水為災,百姓嗷然,朕用嗟愍,故遣使者循方賑恤。而牧守不思利民之道,其於取辦。愛毛反裘,甚無謂也。今課督未入及將來租算,一以丐之。有司勉加勸課,以要來穰,稱朕意焉。 |
65 | ◇對狀不實詔 |
66 | 朕每思知百姓之所疾苦,以增修寬政,而明不燭遠,實有缺焉。故具問守宰苛虐之狀于州郡使者、秀孝、計掾,而對多不實,甚乖朕虛求之意。宜案以大闢,明罔上必誅。然情猶未忍,可恕罪聽歸。申下天下,使知後犯無恕。 |
67 | ◇詔群官 |
68 | 朕承祖宗,夙夜惟懼,然聽政之際,猶慮未周,至於案文審獄,思聞己過。自今群官奏事,當獻可替否,無或面從,俾朕之過,彰于遠近。 |
69 | ◇崇異苟頹詔 |
70 | 頹為台鼎,論道是寄。歷奉四朝,庸績彌遠。宜加崇異,以彰厥功。自茲已後,可永受復除。 |
71 | ◇旌兕先氏詔 |
72 | 老生不仁,侵陵貞淑,原其彊暴,便可戮之。而女守禮履節,沒身不改,雖處草萊,行合古跡,宜賜美名,以顯風操。其標墓旌善,號曰「貞女」。 |
73 | ◇禁同姓為婚詔 |
74 | 淳風行于上古,禮化用平近葉。是以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絕同姓之娶。斯皆教隨時設,治因事改者也。皇運初基,中原未混,抉亂經綸,日不暇給,古風遺樸,未遑厘改,後遂因循,迄茲莫變。朕屬百年之期,當後仁之政,思易質舊,式昭惟新。自今悉禁絕之,有犯以不道論。 |
75 | ◇班祿大赦詔 |
76 | 置官班祿,行之尚矣。《周禮》有食祿之典,二漢著受俸之秩。逮於魏晉,莫不聿稽往憲,以經綸治道。自中原喪亂,茲制中絕,先朝因循,未遑厘改。朕永鑒四方,求民之瘼,夙興昧旦,至于憂勤。故憲章舊典,始班俸祿。罷諸商人,以簡民事。戶增調三匹、穀二斛九斗,以為官司之祿。均預調為二匹之賦,即兼商用。雖有一時之煩,終克永逸之益。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死。變法改度,宜為更始,其大赦天下,與之惟新。 |
77 | ◇令官民各上便宜詔 |
78 | 帝業至重,非廣詢無以致治;王務至繁,非博采無以興功。先王知其如此,故虛己以求過,明恕以思咎。是以諫鼓置於堯世,謗木立于舜庭,用能耳目四達,庶類咸熙。朕承累聖之洪基,屬千載之昌運,每布遐風,景行前式。承明之初,班下內外,聽人各盡規,以補其闕。中旨雖宣,允稱者少。故變時法,遠遵古典,班制俸祿,改更刑書。寬猛未允,人或異議,思言者莫由申情,求諫者無因自達,故令上明不周,下情壅塞。今制百辟卿土,工商吏民,各上便宜。利民益治,損化傷政,直言極諫,勿有所隱,務令辭無煩華,理從簡實。朕將親覽,以知世事之要,使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為戒。 |
79 | ◇班俸詔 |
80 | 俸制已立,宜時班行,其以十月為首,每季一請。 |
81 | ◇焚圖讖詔 |
82 | 圖讖之興,起於三季。既非經國之典,徒為妖邪所憑。自今圖讖、祕緯及名為《孔子閉房記》者,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論。又諸巫覡,假稱神鬼,妄說吉凶,及委巷諸卜,非墳典所載者,嚴加禁斷。 |
83 | ◇令官民各上書極諫詔 |
84 | 昔之哲王,莫不博采下情,勤求箴諫,建設旌鼓,詢納芻蕘。朕班祿刪刑,慮不周允,虛懷讜直,思顯洪猷。百司卿士及工商吏民,其各上書極諫,靡有所隱。 |
85 | ◇以李沖為咸陽王禧師詔 |
86 | 仲尼在鄉黨,猶尚恂恂;周文王為世子,卑躬求道。禧等雖連萼宸暉,得不尊尚師傅也?故為置之,以加令德。廷尉卿李沖可咸陽王師。 |
87 | ◇還買飢民良口詔 |
88 | 數州災水,饑饉薦臻,致有賣鬻男女者。天之所譴,在予一人,而百姓無辜,橫罹艱毒,朕用殷憂夕惕,忘食與寢。今自太和六年已來,買定、冀、幽、相四州飢民良口者,盡還所親,雖聘為妻妾,遇之非理,情不樂者,亦離之。 |
89 | ◇均田詔 |
90 | 朕承乾在位,十有五年。每覽先王之典,經綸百氏,儲畜既積,黎元永安。爰暨季葉,斯道陵替,富強者並兼山澤,貧弱者望絕一廛,致令地有遺利,民無餘財,或爭畝畔以忘軀,或因飢饉以棄業,而欲天下太平,百姓豐足,安可得哉?今遣使者循行州郡,與牧守均給天下之田,還受以生死為斷,勸課農桑,興富民之本。 |
91 | ◇詔報司馬躍 |
92 | 此地若任稼穡,雖有獸利,事須廢封。若是山澗,虞禁何損?尋先朝置此,豈苟藉斯禽,亮亦以俟軍行薪蒸之用。其更論之。 |
93 | ◇答高閭詔 |
94 | 覽表,具卿安邊之策,比當與卿面論一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