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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七十三·吳十一

《卷七十三·吳十一》[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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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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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字元基,吳郡人,海昏令張蹲印0堇芍校補廣德令,擢為太子輔義都尉。見《御覽》三百八十九引《吳書》,案:後漢初有張純,與此同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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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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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以冬設,簟為夏施。揖讓而坐,君子攸宜。《吳志·朱桓傳》注引《文士傳》,又《藝文類聚》六十九引《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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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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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文,吳郡吳人,前將軍桓子。拜騎都尉,代桓領兵。赤烏中拜偏將軍,遷揚武將軍。建興初遷鎮南將軍。太平二年假節為大都督。為孫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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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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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嶽之乾,鍾山之銅。應機命中,獲隼高墉。《吳志·朱桓傳》注引《文士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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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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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節,吳人,官大鴻臚,有《默記》三卷,集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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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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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則有威,出則有獲。韓盧宋鵲,書名竹帛。《吳志·朱桓傳》注引《文士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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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立太子師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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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賈誼為漢文帝陳,周成王為太子,以周公為傅,召公為太保,呂望為太師,又立三少,皆上大夫,使與太子居處,左右前後,皆正人也。明禮義以導習之,故能光熙文武,興隆周室。伏惟陛下命世應期,開拓土宇,此句依《文選》顏延年《宋郊祀歌》注補。順乾作主。皇太子以天然之姿,為國上嗣。朝廷以四海未定,國家多事,師傅之官,闕而未備。臣愚以為高祖初基,天下造創,引張良、叔孫通出為師保,入與朝政,宜博采周、漢,依舊儀用將相名官輔弼太子,於是以熙贊洪業,增輝日月,實為光大也。《藝文類聚》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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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記述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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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傾覆,天下崩壞,豪傑之士,競希神器。魏氏跨中土,劉氏據益州,並稱兵海內,為世霸王。諸葛、司馬二相,遭值際會,托身盟主,或收功於蜀漢,或冊名於伊、洛。丕、備既沒,後嗣繼統,各受保阿之任,輔翼幼主,不負然諾之誠,亦一國之宗臣,霸王之賢佐也。歷前世以觀近事,二相優劣,可得而詳也。孔明起巴、蜀之地,蹈一州之土,方之大國,其戰士人民,蓋有九分之一也。而以貢贄大吳,抗對北敵,至使耕戰有伍,刑法整齊,提步卒數萬,長驅祁山,慨然有飲馬河、洛之志。仲達據天下十倍之地,杖兼並之眾,據牢城,擁精銳,無禽敵之意,務自保全而已,使彼孔明自來自去。若此人不亡,終其志意,連年運思,刻日興謀,則涼、雍不解甲,中國不釋鞍,勝負之勢,亦已決矣。昔子產治鄭,諸侯不敢加兵,蜀相其近之矣,方之司馬,不亦優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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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兵者凶器,戰者危事也。有國者不務保安境內,綏靜百姓,而好開闢土地,征伐天下,未為得計也。諸葛丞相誠有匡佐之才,然處孤絕之地,戰士不滿五萬,自可閉關守險,君臣無事。空勞師旅,無歲不征,未能進咫尺之地,開帝王之基,而使國內受其荒殘,西土若其役調。魏司馬懿才用兵眾,未易可輕,量敵而進,兵家所慎;若丞相必有以策之,則未見坦然之勛,若無策以裁之,則非明哲之謂,海內歸向之意也。余竊疑焉,請聞其說。答曰:蓋聞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之地而有天下,皆用征伐而定之。揖讓而登王位者,惟舜、禹而已,今蜀、魏為敵戰之國,勢不俱王,自操、備時,強弱縣殊,而備猶出兵陽平,禽夏侯淵。羽圍襄陽,將降曹仁,生獲於禁,當時北邊大小憂懼,孟德身出南陽,樂進、徐晃等為救,圍不即解,故蔣子通言,彼時有徙許渡河之計,會國家襲取南郡,羽乃解軍。玄德與操,智力多少,士眾眾寡,用兵行軍之道,不可同年而語,猶能暫以取勝,是時又無大吳掎角之勢也。今仲達之才,減於孔明,當時之勢,異於曩日,玄德尚與抗衡,孔明何以不可出軍而圖敵邪?昔樂毅以弱燕之眾,兼從五國之兵,長驅下齊七十餘城。今蜀漢之卒,不少燕軍,君臣之接,信於樂毅,加以國家為唇齒之援,東西相應,首尾如蛇,形勢重大,不比於五國之兵也。何憚於彼而不可哉?夫兵以奇勝,制敵以智,土地廣狹,人馬多少,未可偏恃也。余觀彼治國之體,當時即肅整,遺教在後,及其辭意懇切,陳進取之圖,忠謀謇謇,義形於主,雖古之管、晏,何以加之乎?《蜀志·諸葛亮傳》注引吳大鴻臚張儼《默記》,又見《御覽》四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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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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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振六合。《書鈔》十三引張儼《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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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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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武,江夏人,避孫皓字改名仁。初為朱據驃騎軍吏。嘉禾中除監池司馬,遷吳令,母憂去職。後累遷光祿勳。永安中轉右御史大夫。寶鼎初拜司空,守丞相。建衡三年卒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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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典糧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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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昔為雷池監,母三年不食魚,臣若典糧穀,臣母不可以三年不食米。臣是以死守之。《御覽》四百十三引《孟宗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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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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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為丹陽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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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死敕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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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州里有木奴千頭,不責衣食,歲緝千匹。太史公曰:「江陵千樹橘,可當封君。」此之謂矣。《水經·水艮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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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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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為左中郎,有《桂陽先賢畫贊》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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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陽先賢畫贊·羅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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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陽羅陵,果而好義。汲郡府君為州章,陵被掠拷,慘加五毒,受刀截舌,以著盤中,獻之廷尉。群公義之,事得清理。《御覽》四百二十一,案:汲郡府君為州章,謂郡太守為刺史所劾,挂于奏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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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陽先賢畫贊·成武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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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丁,郴人,能達鳥鳴。為郡主簿,與眾人俱坐,聞雀鳴而笑曰:「東市輦粟車覆,雀相呼往食之。」眾人遣視,信然。《藝文類聚》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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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陽先賢畫贊·張約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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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恩並官散騎常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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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陽先賢畫贊·密書與諸葛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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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曰張設非常,疑有他故。《吳志·諸葛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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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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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蛔髑眨,為太子中庶子,有《新議》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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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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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交接者,人道之本始,紀綱之大要。名由之成,事由之立。《御覽》四百六引劉欽《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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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之於人也,猶唇齒之相濟。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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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非交不用,名非交不發,身非交不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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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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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悌,豫章人,初為縣吏,虞翻薦于太守謝斐,用為功曹。使至都,與諸葛恪善,後為將討儋耳,還拜丹陽太守。恪誅,為孫峻所忌,以憂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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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諸葛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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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行皇帝本有遏東關之計,計未施行。今公輔贊大業,成先帝之志,寇遠自送,將士憑賴威德,出身用命,一旦有非常之功,豈非宗廟神靈社稷之福邪!宜且案兵養稅,觀釁而動。今乘此勢,欲復大出,天時未可。而苟任盛意,私心以為不安。《吳志·諸葛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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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滕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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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彊盛,河山可拔,一朝羸縮,人情萬端,言之悲嘆。《吳志·諸葛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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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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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臨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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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收葬諸葛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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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聞震雷電激,不崇一朝,大風衝發,希有極日,然猶繼以雲雨,因以潤物,是則天地之威,不可經日浹辰;帝王之怒,不宜訖情盡意。臣以狂愚,不知忌諱,敢冒破滅之罪,以邀風雨之會。伏念故太傅諸葛恪得承祖考風流之烈,伯叔諸父,遭漢祚盡,九州鼎立,分托三方,並履忠勤,熙隆世業。爰及於恪,生長王國,陶育聖化,致名英偉,服事累紀,禍心未萌,先帝委以伊、周之任,屬以萬機之事。恪素性剛愎,矜己陵人,不能敬守神器,穆靜邦內,興功暴師,未期三出,虛耗士民,空竭府藏,專擅國憲,廢易由意,假刑劫眾,大小屏息。侍中武衛將軍都鄉侯俱受先帝屬託之詔,見其姦虐,日月滋甚,將恐蕩搖宇宙,傾危社稷,奮其威怒,精貫昊天,計慮先於神明,智勇百於荊⒛簦躬持白刃,梟恪殿堂勳超朱虛,功越東牟。國之元害,一朝大除,馳首徇示,六軍喜踊,日月增光,風塵不動,斯實宗廟之神靈,天人之同驗也。今恪父子三首縣市積日,觀者數萬,詈聲成風。國之大刑,無所不震,長老孩幼,無不畢見。人情之於品物,樂極則哀生,見恪貴盛,世莫與貳,身處台輔,中間歷年,今之誅夷,無異禽獸,觀訖情反,能不よ然!且已死之人,與土壤同域,鑿掘斫刺,無所複加。願聖朝稽則乾坤,怒不極旬,使其鄉邑若故吏民,收以士伍之服,惠以三寸之棺。昔項籍受殯葬之施,韓信獲收斂之恩,斯則漢高發神明之譽也。惟陛下敦三王之仁,垂哀矜之心,使國澤加於辜戮之骸,復受不已之恩,於以揚聲遐方,沮勸天下,豈不弘哉!昔欒布矯命彭越,臣竊恨之,不先請主上,而專名以肆情,其得不誅,實為幸耳。今臣不敢章宣愚情,以露天恩,謹伏手書,冒昧陳聞,乞聖朝哀察。《吳志·諸葛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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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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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操,豫章人。為太常卿,有《毛詩譜》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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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問大夫子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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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者云:「若父已卒,己未為大夫,故猶士耳,未審庶子及昆弟當服降否?」答云:「大夫之子,從乎大夫而降,至於父卒,則如國人也。」《通典》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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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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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字孝宗,彭城人,一作謝慈。為中書郎,領齊王奮傳。以諫被殺。有《喪服圖及變除》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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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服變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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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子之子封為諸侯,天子皆不服也。《通典》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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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弔三公,弁疚粒壞醮蠓蚴浚皆弁疽聲粒壞蹣苣謚詈睿弁劇六練。《通典》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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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聞喪,去吉冠,著素弁,十五升布深衣,從其君哭太廟阼階下,祖免即位;成踊,襲荊吉屨無糸句,張帷,為次於其所舍,別內外,蔬食飲水,牡麻荊恢臉煞,服四十升半む布粒縷裳細而疏,其冠八升,纓帶、中衣領袖、緣亦如之。七月而除,受以朝服,素冠;踰月復吉。《通典》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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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整問射慈曰:「諸侯之大夫,時會見於天子,故為む療噅攏不知此大夫時以何事而得見之也?遠國大夫在蕃荒服者,未嘗及見天子,亦為服不?」答曰:「諸侯之大夫,有出朝聘之事,會見天子,故言時會。雖未會見,猶服此服,士已下則無服。」《通典》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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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整問:「為姑姊長殤在大功,下殤在小功,為姊下殤已下糸免;六七歲未成童子,為父母不杖不廬不菲;至童猶尚不備,今此何以越得為姊殤服,備大功小功之制乎?十七八尚可恕,六七歲兒誰能服此諒椋俊股浯卻穡骸噶七歲雖未為童,其姊死,故宜若布深衣。」《通典》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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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慈云:「諸侯之女為天子后,為天王之親服,隨天王而降一等;諸侯之女為後,為其父母及昆弟為父後者,服齋粒黃渥謐右嗖喚怠!剮退云:「諸侯女嫁為天王后,為外親尊同,則如邦人為君之長子,三年也。」《通典》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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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整問云:「《經》言為君夫人,不道為其妻,然則公卿諸侯之妻,不為皇后服邪?」射慈答曰:「皇后天下之母,則宜服周,《禮》:『君命其夫,後夫人亦宜命其婦。』其受命,則不宜無服。」《通典》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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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父既葬,日中反哭,諸侯於太祖廟;別子為卿大夫,亦於太祖廟;其非別子,為卿大夫,於皇考廟;上士於皇考廟;中士下士於王考廟。皆昇自西階,東向哭踊,虞祭於殯宮。《通典》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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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廬當就繼母之家。若遠不得往者,則別為異室;亦有廬變除堊室及衣覃,如親子也,亦報子周。不言報者,凡經中之文悉報也。《通典》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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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整問曰:「出妻之子為其母,及父卒繼母嫁,為之服報皆周也。二母既出,則為絕族,今子為之服,皆當於何處為位?有廬堊室不?出母亦當報其子不?繼母報子於何處制服,豈止所適者之家為哭位乎?又當有衣覃不?」射慈答曰:「當就出母之家,若遠不得往也。可別為異室,亦有廬變除、堊室及衣覃,如親子也;母亦報子周也。」《通典》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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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整問曰:「婦人為君服周,則諸侯夫人士為天子服比也。其聞喪之儀,衣麻之數,哭泣之位,變除之節,如周制,將複有異也。」射慈答曰:「其畿內諸侯夫人,有助祭之禮,則始喪之時,悉當到京師,複當還耳。其畿外諸侯,聞喪則當於路寢庭發喪,夫人當堂上也。變除之節,皆如周服之制也。」《通典》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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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整問射慈曰:「八歲以上為殤者服,未滿八歲為無服。假令子以元正月生,七歲十二月死,此為七歲,則無服也;或以元年十二月生,以八年正月死,以但踐八年,計其日月,適六歲耳。然號為八歲,日月甚少;全七歲者,日月為多。若人有二子各死如此,其七歲者獨無服,則父母之恩有偏頗。」答曰:「凡制數自以生月計之,不以歲也。」問曰:「無服之殤,以日易月,哭之於何處?有位無?」答曰:「哭之無位,禮葬下殤于園中,則無服之殤亦於園也。其哭之就園也。」《通典》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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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整問射慈云:「子思哭嫂為位在何面,加麻袒免為位,不審服此有日數乎?」慈答云:「凡喪位皆西面,服皆麻者。謂大殮及殯之時,已畢而釋之。」《通典》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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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侯之女為諸侯夫人,服諸侯之親,隨諸侯降一等,還為族親,則皆降之。《通典》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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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曰:「尊同則得服其親服。」言尊同者,諸侯為卿大夫母,隨本親則不降也。諸侯女為諸侯夫人,不降父母昆弟之服及父後者;大夫妻唯父母昆弟為父後者;宗子不降也。《通典》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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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緦必往,親骨肉也;雖鄰不往,疏無親也。《通典》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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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周歲喪沒閏,九月以下數閏也。《通典》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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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整問射慈云:「改葬緦,其奠如大斂,從廟之廟,從墓至墓,禮宜同也。又此大斂謂如始死之大斂邪?從廟謂從何廟?牲物何用?」慈答:「奠如大斂奠,士大斂特豚,從禰廟朝祖廟,從故墓之新墓,皆用特豚;大夫以上其禮亡,以此推之,大夫奠用特豚,天子太牢,諸侯少牢。」《通典》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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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慈答徐整問:「改葬,虞曰不在殯宮,又不為位,何反虞之有?」《通典》一百二
80
徐整問射慈曰:「久喪不除,小祥練可知耳。有故未得葬,遂至二十八月,服制已過,可得變否?豈服十年五年,至葬乃止乎?」答云:「主雖不得變,其餘旁親亦不除。日月竟,自釋之耳。」《通典》一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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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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騭,丹陽人,尚書令亮子,累官至中書令。有集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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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吳主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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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稟氣淺薄,體不及眾,形容短陋,訥口弱顏。《御覽》□□□□□□
URN: ctp:ws29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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