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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二十三

《卷二十三》[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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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二十三》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二十三·征𣙜考》

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二十三·征𣙜考·坑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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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理宗端平三年九月,詔諸路州縣坑冶,毋擾害民。先是,孝宗淳熈十年六月,廣西運司奏昭州金坑五遞年所入不多,乞廢罷以裕民,遂罷昭州歲貢。金光宗紹熈二年八月,寛兩淮𣙜鐵之禁,至是祀明堂,大赦,詔曰:「諸路州縣坑冶,興發在觀寺、祠廟、公宇、居民墳地及近墳園林地者,法不許人告,亦不得受理。訪聞官司利於告發,更不䆒實,多致擾害。自今許人戶越訴,官司并訟者,重置典憲,及有坑冶停閉苗脉不發之所,州縣勒令坑户虚認歲額提㸃,鑄錢司覈實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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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陳俊卿傳》曰:孝宗朝,俊卿參知政事,時四明獻銀礦,將召冶工,即禁中鍛之。俊卿奏:「不務帝王之大而屑屑有司之細,恐為有識所窺,罷之」。又《趙必愿傳曰:寧宗時,必愿移泉州,罷白土課及免差吏𣙜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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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坑冶誅求抑勒有極擾民者,紀載紹定五年五月臣僚言積隂霖淫,自夏徂秋,疑必有致咎之徴。比聞蘄州進士馮杰,本儒家,都大坑冶司,抑為鑪戸,誅求日増,杰妻以憂死,其女繼之,弟大聲因赴愬,死於道路,杰知不免毒,其二子一妾舉火自經而死,民寃至此,豈不上干隂陽之和!乃詔罷都大坑冶魏峴職,觀此則理宗時坑冶之害有不可勝言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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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太祖五年十月,置鐵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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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始併室韋,其地産銅、鐵、金、銀,其人善作銅、鐵器。又有特穆爾部者,多鐵特穆爾,國語「鐵」也。部置三冶:曰柳濕河,曰三黜古斯,曰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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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冊初平渤海,置採鍊鐵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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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得廣州,本渤海鐵利府,改曰鐵利州,地亦多鐵。東平縣本漢襄平縣故地,産鐵卝,置採鍊者三百戸,隨賦供納。以諸坑冶多在國東,故東京置戶部司長,春州置鐵帛司。又帝征幽、薊,師還,次山麓,得銀、鐵、卝,命置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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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地理志》曰:銀州本渤海富州,太祖以銀冶更名。所屬新興縣,即渤海,置銀冶地。又太祖伐渤海,遷其民於遼城,建長樂縣。戶四千,內一千戶。納鐵。澤州,本漢土垠縣地,太祖俘蔚州民,立寨居之,採鍊䧟河銀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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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時,置五冶太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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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太祖之父撒刺的以土産多銅,始造錢幣,後遂襲用之,以開帝業,至是乃設官以總四方錢鐵。聖宗太平五年十二月,禁工匠不得銷毀金銀器。七年五月,西南路招討司奏隂山中産金銀,請置冶」。從之。復遣使循遼河源求産金銀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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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食貨志》曰:帝於潢河北隂山及遼河之源,各得金銀卝興冶採鍊,自此以迄天祚,國家皆頼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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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國語解》曰:山金司以隂山産金,置冶採鍊,故以名司,後改為統軍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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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宗重熈二年十二月,禁夏國使沿路私市金鐵。道宗清寧九年正月,禁民鬻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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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十一月,禁南京不得私貨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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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雍六年十一月,禁鬻生熟鐵於囬紇凖布等界金海陵。天徳四年十一月,買珠於烏爾古徳哷勒部及扶餘路,禁百姓私相貿易,仍調兩路民夫採珠一年,正隆二年十月,初禁銅越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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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議鼓鑄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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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二月,遣使檢視隨路金銀銅鐵冶,時初置錢監,因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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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大定三年,制金銀坑冶許民開採,百分中取一為金、銀、稅互見《征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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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聽人射買寶山縣銀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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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七月,罷東北路採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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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正月,以銅少,命尚書省遣使諸路規措銅貨,能指坑冶得實者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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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十六年三月,又遣使分路訪察銅礦苗脉金史食貨志》曰:正隆而降,始議鼓鑄,民間禁銅,甚至銅不給用,漸興窰冶,凡産銅地,脉遣吏境內訪察無遺,且及外界,而民用銅器不可闕者,皆造於官而鬻之,既而官不勝煩,民不勝病,乃聽民冶銅造器,而官為立價以售,此銅法之變也。十二月,詔金銀坑冶聽民開採,毋得收稅。二十七年,尚書省奏聽民於農隙採銀,承納官課。金史張大節傳曰:大定中,定襄退吏誣縣民匿銅者十八村,大節為戶部郎中亷,得其實,抵吏罪,民斵石頌之。章宗時,授震武軍節度使,部有銀冶,有司以為爭盜由此生付衆議,皆以官𣙜為便,大節曰:「山澤之利,當與民共,且貧而無業者,雖嚴刑能禁其竊取乎?宜明諭民授地輸課,則其游手者有所資於官亦便」。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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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年十二月時章宗已即位,甄官署丞丁用楫言開採銅礦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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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立代州曲陽二錢監,雁門、五臺民訴:「自立監鑄錢以來,有銅礦之地,雖曰官運,其雇直不足則令民共償,乞與本州司縣均為差配。遂命用楫往審其利病。還,言所運銅礦,民以物力科差濟之,實非所願。雇直既低,更有刻剥之弊。而相視苗脉工匠,妄指人之垣屋及寺觀,謂當開採,因以取賄。又隨冶工匠日辦凈銅四兩,多不及數,復銷銅器及舊錢送官以足之。病民多費,未見利便,遂罷二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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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宗明昌三年,禁採銅於天山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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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嘗以夫匠逾天山北界外採銅,至是監察御史李炳言:「頃聞有司奏,在官銅數可支十年,若復每歳令夫匠過界逺採,不惟多費,復恐或生邊釁,若支用將盡之日,止可於界內採鍊」。帝是其言,遂不許出界。三年,以提刑司言,封諸處銀冶,禁民採鍊。五年九月,初令民撲買隨處金銀銅冶,御史臺復奏請令民採鍊,隨處金銀銅冶,帝命尚書省議之,宰臣議謂:「國家承平日久,戶口増息,雖嘗禁之,而貧人茍求生計,聚衆私鍊,上有禁之之名,而無杜絶之實,故官無利而民多犯法,如令民射買,則民壯者為夫匠,老稚供雜役各得均齊,而射買之家亦有餘利,如此則可以久行,比之官役雇工,糜費百端者有間矣」。遂定制有冶之地,委謀克縣令藉數召募射買,禁權要官吏、弓兵、里胥皆不得與,視舊塲之例,令州府長官一員提控,提刑司訪察而禁治之,帝曰:「此終非長策」。參知政事胥持國曰:「今姑聽如此,後有利,然後設官可也。譬之酒酤,盖先為坊塲,而後官𣙜也」。帝亦以為然,遂從之,墳山西銀山之銀窟,凡百一十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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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宗興定三年七月,汝州魯山、寳豐,鄧州置鐵冶,從攝京西路三司李復亨奏也。復亨言:「民間銷毀農具以供軍器,臣竊以為未便。汝州魯山、寳豐、鄧州南皆産鐵,募工置冶,可以獲利,且不厲民」。詔尚書省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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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興,凡金、銀、珠、玉、銅鐵、水銀、朱砂、碧甸子、鉛錫之類,皆因土人呈獻,而定其嵗入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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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之所産,在腹裏曰益都、檀、景,遼陽省曰大寧、開元,江浙省曰饒、徽、池、信,江西省曰龍興、撫州,湖廣省曰岳、澧、沅、靖、辰、潭、武岡、寳慶,河南省曰江陵、襄陽,四川省曰成都、嘉定,雲南省曰威楚、麗江、大理、金齒、臨安、曲靖、元江、羅羅、會川、建昌、徳昌、栢興、烏撒、東川、烏䝉銀之所産,在腹裏曰大都、真定、保定、雲州、般陽、晉寧、懷孟、濟南、寧海,遼陽省曰大寧,江浙省曰處州、建寧、延平,江西省曰撫、瑞、韶,湖廣省曰興國、郴州,河南省曰汴梁、安豐、汝寧,陜西省曰商州,雲南省曰威楚、大理、金齒、臨安、元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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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之所産,曰大都,曰南京,曰羅羅,曰碩達勒達,曰廣州。玉之所産,曰于闐,曰費里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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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之所産,在腹裏曰益都,遼陽省曰大寧,雲南省曰大理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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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之所産,在腹裏曰河東、順徳、檀、景、濟南,江浙省曰饒、徽、寧國、信、慶、元、台、衢、處、建、寧化、邵武、漳、福、泉,江西省曰龍興、吉安、撫、袁、瑞、贛、臨江、桂陽,湖廣省曰沅、潭、衡、武岡、寶慶、永、全、常寧、道州,陜西省曰興元,雲南省曰中慶、大理、金齒、臨安、曲靖、澂江、羅羅、建昌、鐵之在各省者,獨江浙、江西、湖廣之課為最多。凡鐵之等不一,有生黃鐵,有生青鐵,有青𤓰鐵,有簡鐵,毎引二百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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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砂水銀之所産,在遼陽省曰北京,湖廣省曰沅、潭,四川省曰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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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甸子之所産曰和林、曰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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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錫之所産,在江浙省曰鉛山、台處、建寧、延平、邵武,江西省曰韶州、桂陽,湖廣省曰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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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八年,始置河東及檀、景等處鐵冶鐵在河東者,是年立鑪於西京州縣,撥冶戶七百六十煽之,次年立鑪於交城縣,撥冶戸一千煽之。至世祖至元五年,始立洞冶總管府,七年罷之。十三年,立平陽等路提舉司。十四年,又罷之,其後廢置不常。成宗大徳三年九月,置河東山西鐵冶提舉司。十一年,聽民煽鍊,官為抽分。武宗至大元年,復立河東都提舉司掌之,所𨽻之冶八,曰大通、興國、惠民、利國、益國、閏富、豐寧豐寜之冶有二。仁宗延祐三年十月,勅五臺雲鷲寺置鐵冶提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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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檀、景等處者。是年,始於北京撥戶煽之,至世祖中統二年,立提舉司掌之。至元二十年十月,罷北京鹽鐵課提舉司,其後亦廢置不常。大徳五年正月,始併檀、景三提舉司為都提舉司。所𨽻之冶七:曰雙峰、暗峪、銀崖、大峪、五峪、利貞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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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中統三年正月,諸王塔齊爾請置高麗鐵冶,從之。六月,勅武寧府歳輸所産鐵,又立小峪、蘆子、武寧軍、赤泥泉鐵冶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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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正月,領部阿哈瑪特請興河南等處鐵冶,從之。四月,以漏籍戶一萬一千八百、附籍四千三百於各處起冶,歳課鐵四百八十萬七千斤。五月,以禮部尚書馬伊克努爾領已括戸三千興煽鐵冶,歳輸鐵一百三萬七千斤,就鑄農器二十萬事,易粟四萬石輸官,河南隨處城邑市鐵之家仍舊鼓鑄。至元九年五月,減鐵冶戸。十三年九月,阿哈瑪特等以軍興國用不足,議復立都轉運司,量増課程元額,鼓鑄鐵器,官為局賣。十九年二月,立鐵冶總管府,罷提舉司。泰定帝致和元年六月,罷河南鐵冶提舉司,歸有司鐵在濟南等處者。是年拘漏籍戶三千煽之。至元五年,立洞冶總管府。二十六年四月,以萊蕪鐵冶提舉司𨽻山東鹽運司,其後廢置不常。至大元年,復立濟南都提舉司所提之監五,曰寶城、通和昆吾元國、富國。順帝元統二年十一月,以濟南萊蕪縣饑,罷官鐵冶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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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順德等處者,至元二十五年八月,以河間等路鹽運司兼管順徳、廣平、綦陽三鐵冶,三十一年,撥冶戶三千煽之,大徳元年,設都提舉司掌之。十一月,以真定鐵冶𨽻順徳都提舉司,罷保定紫荊關鐵冶提舉司。武宗至大元年閏十一月,罷順徳廣平鐵冶提舉司,聽民自便,有司稅之如舊。三年正月,復立廣平順徳路鐵冶都提舉司。至仁宗延祐六年,始罷兩提舉司,併為順徳、廣平、彰徳等處提舉司,所𨽻之冶六:曰神徳、左村、豐陽、臨水、沙窩、固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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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刑法志曰:諸鐵法無引私販者,比私鹽減一等,杖六十,鐵沒官內,一半折價,付告人充賞。偽造鐵引者,同偽造省部印信論罪,官給賞鈔二錠付告人。監臨正官禁治私鐵不嚴,致有私鐵生發者,初犯笞三十,再犯加一等,三犯別議黜降。客旅赴冶支鐵引後,不批月日出給,引鐵不相隨,引外夾帶鐵沒官。鐵已賣,十日內不赴有司批納引目,笞四十,因而轉用。同私鐵法。凡私鐵農器、鍋釡刀、䥥斧杖及破壞生熟鐵器,不在禁限。江南鐵貨及生熟鐵器,不得於淮、漢以北販買,違者以私鐵論。至元二年二月,令各路民戸從實淘金辦課,毋得科斷鈔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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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行省從長辦課,未經定額,許令樁配百姓包納,每金一錢,折價一十五兩至十八兩。至是,江南新附,因科金課,甚覺擾民,御史臺以為言,乃革淘金總管府併入宣慰司,令民從實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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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在益都者,至元五年閏正月,命于從剛、髙興宗以漏籍民戶四千淘於登州棲霞縣,每戸歳輸金四錢。十五年,又以淘金戶二千僉軍者,付益都、淄萊等路淘金總管府,依舊淘金,其課於太府監輸納。二十年十月,遣官檢覈益、都淘金欺弊。二十六年十一月,詔山東東路毋得沮淘金。二十八年十一月,禁沮擾益都淘金,至成宗大徳。八年十二月,復立益都淘金總管府。文宗至順三年五月,置山東益都等處金銀銅鐵提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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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遼陽者,至元十年,聽李徳仁於龍山縣胡碧峪淘採,每歳納課金三兩。十三年,又於遼東雙城及和州等處採之。二十一年六月,命伊蘇岱爾所部軍六十人淘金雙城。仁宗延祐三年五月,置遼陽金銀鐵冶提舉司。七年,英宗即位。七月,以遼陽金銀鐵冶歸中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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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浙者,至元十九年十二月,以建康淘金總管府𨽻建康路,二十四年,立提舉司,以建康等處淘金夫凡七千三百六十五戶𨽻之,所轄金塲凡七十餘所,未幾,以建康無金,革提舉司,罷淘金戸,其徽饒池信之課,皆歸之有司。成宗元貞元年十一月,立江浙金銀銅冶轉運司,大德二年二月,罷轉運司,以淘金戶還元,籍歳辦金,悉責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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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者,至元二十三年,撫州樂安縣小曹周歳辦金一百兩。順帝元統元年十一月,罷富州金課。在湖廣者,至元二十年,撥常徳、澧、辰、沅、靖民萬戶付金塲,轉運司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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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者,元貞元年九月,以其病民,罷其淘金戶四千,還元籍罪初獻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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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雲南者,至元十四年,諸路總納金一百五錠。二十八年,從參政怯刺言,建都地多産金,可置冶,令旁近民鍊以輸官,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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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志》曰:諸産金之地,有司歳徴金課,正官監視人戶,自執權衡,兩平收受。其有巧立名色,廣取用錢,及多秤金數、尅除火耗為民害者,從監察御史亷、訪使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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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十二月,立諸路洞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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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正月,立諸路洞冶都總管府,專掌金、銀、銅鐵、丹粉、錫綠恢辦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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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係官撥戸興煽,及見設官員,自備工本洞冶,並聽總管府催督。若諸路山川有舊立洞冶都總管府,即將所出之物取勘見數,赴制國用使司入狀立額興煽,毋許勢豪之家影占阻撓,各處鑪冶戶供鑪礦炭等役,所司不得擅行科差。總管府設官吏合干人等,所在官司如有相關公事,同總管府取問歸斷銀。在大都者,中統四年八月,從博爾歡等請,以宣徳州徳興府等處銀冶付匠戸,歳取銀及石、綠丹粉輸官。至元十一年,聽王庭璧於檀州奉先等洞採之。十五年,令關世顯等於薊州、豐山採之,㤗定帝㤗定二年閏正月,罷永興銀塲,聽民採鍊,以十分之一輸官。文宗至順二年四月,全寧民王脫歡獻銀礦,詔設全寧銀塲提舉司。
53
在雲州者,至元二十七年,撥民戸於望雲煽鍊,設官掌之。二十八年,又開聚陽山銀塲。十一月,置望雲銀冶。二十九年,立雲州等處銀塲提舉司。成宗元貞元年二月,立雲州銀塲都提舉司。武宗至大中巴圖魯斯,言雲州、朝河等處産銀,令往試之,得銀六百五十兩。三年六月,詔立上都、中都等處銀冶提舉司,以巴圖魯斯為達嚕噶齊。十一月,中書省言:巴圖魯斯去歳輸銀四千二百五十兩,今歳復輸二千五百兩,且言復得新礦銀當増辦,乞加授嘉議大夫。從之。四年六月,復雲州銀塲提舉司。英宗至治三年正月,罷上都、雲州、興和、宣徳、蔚州、奉聖州及雞鳴山、房山、黃蘆三,又沽金銀冶,聽民採鍊,以十分之一輸官。在遼陽者。至元二十九年十月,命趙徳澤、吳榮領逃奴無主者二百四十戸於廣寧、瀋州耕田并淘銀。仁宗延祐二年四月,諭晉王伊蘇特穆爾以先朝所賜恵州銀礦洞歸還有司,至七月復賜之。四年,於恵州銀洞三十六眼立提舉司辦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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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浙者,至元二十一年,建寧、南劍等處立銀塲,提舉司煽鍊。二十九年正月,從江西行省左丞髙興請,罷福建銀鐵提舉司。八月,以福建行省㕘政魏天祐獻計,發民一萬鑿山鍊銀,歳得萬五千兩,而天祐賦民鈔市銀輸官私其一百七十錠,臺臣請追其贓,而罷福建銀冶,從之。十二月,中書省又言:「寧國路六百戶鑿山冶,銀歳額二千四百兩,皆市銀以輸官,未嘗採之山,乞罷之」。詔可。成宗元頁元年三月,罷福建銀塲提舉司,以有司領其歳額。閠四月,罷徽州路銀塲在湖廣者。至元十九年十二月,罷湖廣行省金銀鐵冶提舉司,以其事𨽻各路總管府。二十三年,韶州路曲江縣銀塲,聽民煽鍊,每歳輸銀三千兩。在河南者,延祐三年,李允直包羅山縣銀塲課銀三錠。四年,李珪等包霍邱縣豹子崖銀洞課銀三十錠,其所得礦,大抵以十分之三輸官。
55
《刑法志》曰:諸燒造偽銀者,徒造賣偽銀買主不知情,價錢給主偽銀內銷提真銀沒官,依本犯科罪。銅在益都者,至元十六年,撥戸一千,於臨朐縣七寶山等處採之。
56
在遼陽者,至元十五年,撥採木夫一千戶於錦、瑞州雞鳴山、巴山等處採之。
57
在澂江者,至元二十二年撥漏籍戶於薩矣山煽鍊凡一十有一所。
58
《刑法志》曰:「諸出銅之地,民間敢私鍊者禁之。鉛、錫在湖、廣者,至元八年,定鉛、錫課,令辰、沅、靖等處轉運印造錫引,每引計錫一百斤,官收鈔三百文。客商買引赴各冶支錫販賣無引者,比私鹽減等杖六十,其錫入官。
59
八年十二月,宣徽院請以䦨遺漏籍等戸淘金以勞民,止之。
60
九年五月,罷西番多羅干等處金銀礦戶為民。十年,命烏瑪喇採碧甸子於和林。
61
至二十一年,雲南㑹川輸碧甸子一千餘塊。二十七年十一月,罷㑹川採碧甸子。
62
十一年,増費里沙淘玉戸及採朱砂、水銀於北京湖廣諸處。
63
穆爾瑪、哈穆特、阿里三人,言淘玉之戸舊有三百,經亂散亡,存者止七十戸,其力不充,而費里沙之地,旁近有民戶六十,毎同淘焉。於是免其差徭,與淘戸等所淘之玉,於古都斯、和爾錫、喇卜丹三人所立水站逓至京師。
64
朱砂、水銀在北京者,是年命䝉古達實,以恤品人戸於濟喇敏之地採鍊。
65
在湖廣者,沅州五寨蕭雷發等,每年包納朱砂一千五百兩,羅管、賽包納水銀二千三百四十兩。潭州安化縣毎年辦朱砂八十兩、水銀五十兩。十二年九月,禁私造銅器。
66
十六年二月,撥民萬戶𨽻明里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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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三月,罷淮安等處淘金官,惟計戶取金。七月,罷淮南淘金司。至二十八年正月,罷江、淮淘金提舉司。七月,又罷淘金提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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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命福建根訪銅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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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省奏:「銅鐵係國家必用之物,除鐵貨已煽鍊外,銅坑未曽經理,宜訪産銅之處募人興鍊,禁止沮壞」。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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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立懐來淘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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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罷女直出産金銀禁,并罷雲南造賣金箔規措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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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二月,放檀州淘金五百人還家。至二十五年九月,又罷檀州淘金戸。順帝至正元年十二月,詔革王巴、延徹爾等所獻檀景等處産金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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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年四月,高麗置銀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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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麗國多産銀遣工,即其地發旁近民冶以輸官。二十七年五月,尚書省遣人行視雲南銀洞,獲銀四千四十八兩,奏立銀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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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湖廣省上二年宣課珠九萬五百一十五兩珠。在大都者,成宗元貞元年,聽民於楊村直沽口撈採,命官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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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者,至元十一年,命竒唻、安山等於松阿哩江阿雅勒古江、呼蘭果斯江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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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州者,採於大歩海。仁宗延祐四年十二月,復廣州,採金銀珠子都提舉司。至七年,英宗即位,六月,罷徽政院、廣東採珠提舉司以有司領其事。泰定帝泰定元年七月,罷廣州、福建等處採珠蜑戶為民,仍免差稅一年。順帝至元三年二月,㕘知政事,納琳等請,復立廣東採珠提舉司,且以採珠戶四萬賜巴延。六年二月,出巴延為河南省左丞相,罷採珠提舉司。《元史張珪傳》曰:泰定元年六月,中書平章政事張珪等奏:「廣州東莞縣大歩海及恵州珠池,始自大徳元年,姦民劉進、程連言利分蜑戶七百餘家,官給之糧,三年一採,僅獲小珠五兩六兩,入水為蟲魚,傷死者衆,遂罷珠戶為民。其後同知廣州路事塔齊爾等又獻利於實勒們,創設提舉司監採亷,訪司言其擾民,復罷歸有司,既而內正少卿魏温都爾冒啓中㫖,馳驛督採,耗廩食,疲民驛,非舊制,請悉罷遣歸民,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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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又有鄂諾、多喇琿、塔哈三河之珠,至元五年,徙鳯格等戶撈之勝州、延州、納顔等城之珠。十三年,命多喇卜丹等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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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年七月,罷江南諸省買銀提舉司。三十一年十月時成宗已即位,弛江西銀冶課額。江西行省言,銀塲歳辦萬一千錠,而未嘗及數,民不堪命,命自今從實辦之,不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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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宗元貞二年九月,命各路鐵冶官為興煽發賣。中書省言:「各路係官鐵冶,累年積鐵,為數甚多,雖百姓自備工本,二八抽分,而納官之數額不盡實,請罷其制,官為煽賣」。從之。至大徳元年十一月,又命將見在鐵貨及官鐵從實覈計虧短追賠外,仍講䆒如何興煽,備細保結。
81
大徳元年十一月,禁權豪僧道及各位下擅據礦炭山塲。
82
十二月,命漳州採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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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章高興言,漳州漳浦縣大梁山産水晶,乞割民百戸採之」。帝曰:「不勞民則可,勞民勿取」。二年十一月,罷徐、邳、鑪、冶所進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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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六月,命還西京所鬻瑟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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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道宣慰使帕哈里鼎以瑟瑟二千五百餘斤鬻於官,為鈔一萬一千九百餘錠。帝命除御榻所用外,餘未用者悉還之。至武宗至大元年八月,仁宗為皇太子,兼尚書令,金州獻瑟瑟洞,詹事府院請遣使採之,仁宗曰:「所寶惟賢,瑟瑟何用焉?若此後勿復聞。武宗至大四年四月時仁宗已即位,買賣銅器,聽民自便。仁宗皇慶二年二月,諭左右勿鬻回回寶玉。先是,至大二年八月,帝以皇太子兼尚書令,近侍言賈人有售美珠者,曰:吾服御雅不喜,飾以珠璣,生民膏血,不可輕耗。汝等當廣進賢才,以恭儉愛人相規,不可以奢靡蠧財相導」。言者慙而退。淮東宣慰使薩敦獻玉觀音、七寶帽頂、寶帶、寶鞍,卻之,戒諭如初,至是,諭左右曰:「回回以寶玉鬻於官,朕思此物何足為寶?惟善人乃可為寶,善人用則百姓安,兹國家所宜寶也」。
86
延祐二年正月,禁民鍊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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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二月時英宗已即位,括民間係官山塲、河泊、窰冶廬舎,英宗至治二年十二月,免囘囘人戶屯戍河西者銀稅。泰定帝㤗定二年十月,罷䝉山銀冶提舉司。先是,至元二十九年正月,江西行省巴延阿喇卜丹言:「䝉山歲課銀二萬五千兩,初制鍊銀一兩,免役夫田租五斗,今民力日困,每兩擬免一石」。世祖曰:「重困吾民,民何以生?」從之。至是,罷提舉司,命瑞州路領之。文宗天厯元年金銀銅鐵鉛錫歳課之數:金課腹裏四十錠四十七兩三錢,江浙、江西、湖廣、河南、雲南五省共四百四十六錠一百十六兩二錢。四川省,麩金七兩二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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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課腹裏,一錠二十五兩。江浙、江西、湖廣、雲南四省,共一千五百五十六錠八十六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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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課:雲南省二千三百八十斤。
90
鐵課:江浙省額外鐵二十四萬五千八百六十七斤,課鈔一千七百三錠一十四兩。江西省二十一萬七千四百五十斤,課鈔一百七十六錠二十四兩。湖廣、河南、陜西、雲南四省,共四十二萬一千二百二十六斤。
91
鉛錫課:江浙省,額外鉛粉八百八十七錠九兩五錢。鉛丹九錠四十二兩二錢,黑錫二十四錠一十兩二錢。江西省,錫一十七錠七兩。湖廣省,鉛一千七百九十八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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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帝至元元年六月,有司言甘肅薩里斡産金銀,請遣官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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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十二年三月,立饒州銅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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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省言:「張理獻言:饒州徳興三處,膽水浸鐵,可以成銅,宜即其地各立銅冶塲,直𨽻寶泉提舉司,即以張理為銅冶場官」。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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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罷苽兒棚等處金銀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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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洪武元年三月,近臣請開山東銀塲,不許,時右丞相徐達下山東,近臣因進言舊有銀塲可興舉者,帝謂:「銀塲之弊,利於官者少,損於民者多,況今凋瘵之餘,豈可以此重勞民力?」言者慙而退。六年四月,命各省置鐵冶凡一十三所。初甲辰歳四月,中書省言:「湖廣所屬州縣,故有鐵冶,請募工興鍊,以資軍用」。從之。至是,各省置冶,江西進賢、新喻分宜,湖廣興國、黃梅、山東萊蕪、廣東陽山、陜西鞏昌各一所,山西平陽二所富國、豐國、太原大通、潞州潤國、澤州益國各一所,歳輸鐵共七百八十三萬一千餘斤。至十二年三月,又於湖廣茶陵置鐵冶所。十五年四月,亷州廵檢王徳亨請開階州水銀坑冶,不許,德亨言:「家本階州界,於西戎有水銀坑冶及青緑紫泥,願得兵取其地,以歸於朝」。帝謂戸部曰:「盡力求利,商賈所為,開邊啓釁,帝王深戒,此途一開,小人規利,勞民傷財,為害甚大,豈可聽耶?自後水銀塲,有四川梁山、山西五臺、陜西寧羌略陽及雲南等處,皆採水銀青緑,又貴州銅仁大萬山長官司,大崖土黄坑有水銀硃砂塲局,宣徳五年四月裁副使一員,其思印江長官司、婺川縣板塲局,亦皆有水銀課。景㤗三年,命蠲思印江課、婺川如舊。𢎞治十八年,裁板坑局大使等官,令本縣掌印官帶理徴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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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廣平府吏王允道請開磁州鐵冶,杖而流之。允道言「磁州臨水鎮地産鐵,元時嘗於此置鐵冶都提舉司,總轄沙窩等八冶鑪,丁萬五千戸,歳收鐵百餘萬斤,請如舊置爐冶鐵」帝曰「朕聞治世天下無遺賢,不聞天下無遺利。各冶鐵數尚多,軍需不乏,而民生業已定,若復設此,必重擾之是又欲驅萬五千戸於鐵冶中也」命杖之,流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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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録》曰:太祖嘗黜言利之。御史謂侍臣曰:「君子得位,欲行其道,小人得位,欲濟其私,行道者心存於天下,國家濟私者心,存於傷人害物。十三年五月,御史周姓實録不載其名。此即唐太宗責權萬紀之遺意也。若杖允道流嶺南,其不肩好貨之意,可謂至深切矣。
99
十二月,罷濟南、青、萊三府採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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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府奏歳役民二千六百六十戶,採鉛三十二萬三千四百餘斤,及今年久,鑿山愈深而得鉛愈少,乞停其役。從之。
101
十八年,罷各布政司鐵冶。
102
既而工部言:「山西交城産雲子鐵舊貢十萬斤,繕治兵器,他處無有。乃復設之。二十六年八月,復置武昌府興國鐵冶。二十七年正月,復置吉州、豐國、富國二鐵冶。二十八年二月,復置袁州府,分宜鐵冶。至閏九月,以庫內儲鐵已多,復詔罷各處鐵冶,令民自採,而歳輸課程三十,分取其二。三十年四月,以山西交城之大通,吉州之豐國、富國,江西臨江之新喻,袁州之分宜,湖廣,武昌之興國,河南之鈞州、新安,四川蒲江之新市,凡九冶採鍊病民,悉革罷之。至永樂時,又設四川、龍州、遼東都司三萬衛鐵冶。景帝時,辦事吏請復陜西、寧逺鐵礦,工部劾其違法,下獄。給事中張文質以為不宜塞言路,乃釋之。
103
二十年,增福建銀屏山銀課額。
104
延平府尤溪縣銀屏山嘗設塲局煎鍊銀礦,置鑪冶四十二座,嵗辦銀二千一百兩,至是増其額。時又有請開陜西銀礦者,帝曰:「土地所産,有時而窮,歲課成額,徴銀無已,言利之官,皆戕民之賊也」。不許。至永樂間有河池,民言採礦亦斥之。
105
二十六年十二月,令雲南麗江府土民以馬代所輸白金。
106
西平侯沐春奏麗江府土民,毎嵗輸白金七百六十兩,皆摩些洞所産土民,以馬易金,不諳真偽,請令以馬代輸為便,許之。
107
成祖初,遣中官採珠於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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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於珠池起取蜑戶採之,毎戶給與口糧。永樂十二年,遣提督官採辦湖廣、辰州、貴州銅仁等處金銀塲課。
109
時又開陜西商縣鳯凰山銀坑八所、福建浦城縣馬鞍等坑三所,設貴州太平溪,交趾宣光鎮金塲局、葛溪銀塲局,雲南大理銀冶,其不産金銀者,亦屢有革罷。
110
十九年,遣御史及監生等𣙜辦浙江、福建銀課。自後各省提督銀課及巡察開採布政司,則參議主之。按察司則僉事主之,廢置不一,其御史中官亦時遣焉。
111
仁宗時,命坑冶官設守禁者,悉予民。
112
至宣徳三年閠四月,廣東奏採番禺鉛砂。六年九月,河南奏開嵩縣銀礦。八年九月,四川奏開梁山銅冶,始皆詔行之,尋以所得不償所費而止。宣宗宣徳三年九月,免江西徳興鉛山浸銅丁夫雜役二縣銅塲,嵗浸銅得五十餘萬斤,所用鐵炭丁夫,自備其差徭,科徴皆不免,嵗額累虧,因詔有司悉免雜役稅糧,附近輸納,仍令廣信、饒、徽等府辦納鐵炭之家,免雜役之半,稅糧則運輸南京、淮安,又令增設縣丞各一員,專管納課,遞年所欠銅課,悉予蠲免。四年三月,命巡禁四川㑹川所屬諸礦,黔國公沐晟言:「東川府㑹川衛所屬山內,産青緑、銀銅諸礦,軍民徃往潛取之,其地與雲南武定府、金沙江及外夷接境,恐生邊患,乞令四川、雲南三司巡禁」。從之。
113
五年十一月,命審浙江溫、處二府銀冶實弊,布政司王澤言:「平陽、麗水等七縣銀冶,自永樂間遣官閘辦共嵗額八萬七千八百兩,至今十年,各塲所産有僅足額者,有不足者,有礦盡絶者,閘辦官督令坑首,冶夫納課,不敢稍失。嵗額賠累之民,富者困敝,貧者逃亡他處坑冶,其害亦然。乞暫停其役」。因命戶部遣官審其實弊,或減額,或罷役,不可重困吾民。十年正月時英宗已即位,詔各處金銀、硃砂、銅鐵等課悉停免,坑冶封閉,其閘辦內外官員即赴京。
114
時命金銀硃砂辦收在官者,俱即觧京,銅鐵所在寄庫,惟係洪武年舊額,嵗辦課銀,并差發金,不在停免之例。至八月,管銀坑太監山壽奏雲南新興等七塲及四川宻勒山塲,以封閉坑冶鉛礦在庫旁,近盜起,毎至焚燬藏庫,戕害守者,劫掠鉛礦,乞嚴禁捕,令總兵、三司捕誅之。明年正月,又罷貴州銅仁、金錫局。《明史食貨志》曰:嵗辦皆洪武舊額也。閘辦者,永宣所新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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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正統三年,定私煎銀礦罪。
116
凡福建、浙江等處軍民私煎銀礦者,處以極刑家口遷化外,其遁逃不服追問者,調官軍勦捕。至五年,又定聚衆偷穵者,發雲南邊衛充軍。成化元年九月,從巡撫陜西御史項忠言,勅陜西、河南及有礦處几竊取者,依律治罪,仍枷號示衆,若三犯,則奏請裁處。其傷人或聚衆不散者,處死。六年,又令:「偷掘銀礦,初犯照例枷示,仍充發遼東。其有資給衣糧噐具及走報事情者,照初犯例。
117
九年閏七月,命戶部侍郎王質往浙江福建重開銀塲,洪武間福建各塲嵗課銀二千六百七十餘兩,浙江稅課二千八百餘兩,永樂間,福建増至三萬二千八百餘兩,浙江增至八萬二千七十餘兩,宣徳間,福建又増至四萬二百七十餘兩,浙江又増至九萬四千四十餘兩,自是地方竭而民不堪矣。帝初即位,下詔封坑冶,民大蘇息,至是有盜礦脉相鬬殺者,御史孫毓、福建叅政宋彰、浙江參政俞士悅,各言復開銀塲,則利歸於上,而盜無所容,事下二處,三司議,浙江按察司軒輗等奏復開銀塲,雖一時之利,然凡百器具皆出民間,恐有司橫加科斂,人心揺動,其患甚深,為今之計,莫若擇官典守,嚴加禁捕,則盜息矣,朝廷是輗言己,而給事中陳𫝊復請開塲,中官與言利之臣相與附和,乃命質往經理,合福建嵗課銀二萬一千一百二十餘兩,浙江四萬一千七十餘兩,雖較宣徳時減半,而較洪武時已増十倍矣,至內外官屬,供億費,殆過公稅,厥後民困而盜益衆,至十三年八月,遂有鄧茂七之亂。
118
十年,令各銀塲額課不敷,不許𣲖民包納,凡額數不敷,皆許於別坑有礦處煎補。又不敷者,具奏處置。其提督官吏及諸坑首匠作稱課不及額、掊斂民財、侵盜官銀者,依律治罪。
119
景帝景㤗元年二月,復罷採浙江、福建諸處銀課。先是,福建賊鄧茂七以開礦作亂。正統十四年正月,免浙江、福建銀課。二月,御史丁瑄等斬茂七於延平,民始安戢。至是,從御史畢鸞等奏,取回閘辦官,令都、布、按三司巡礦官提調各府縣,䕶守坑塲。又從僉都御史陳詔言,以浙江處州銀課二萬五千二百兩,即留本處,賞給有功民快人等。
120
六年十二月,擢獻寳石、屠宗順、屠芝官,升宗順為副千戶,芝為百戶,仍於御用監辦事。英宗天順二年,仍開浙江、福建等處銀礦,自景㤗元年封閉銀塲後,尋以盜礦者,多從兵部尚書孫原貞請,開浙江銀塲,因并開福建,至是各遣內使一員辦事官一員照舊煎辦,令各鎮守太監提督。至四年,命中官羅永之浙江,羅珪之雲南,馮譲之福建,何能之四川課額,浙、閩大畧如舊,雲南十萬兩有竒,四川萬三千有竒,總十八萬三千有竒。四年,命雲南雜犯死罪以下無力者,俱發新興等塲充礦夫,採辦銀課。
121
七年,復詔封閉各處坑塲,停止煎辦銀課,取回內外官員。
122
八年遣內使一員監守廣東平江珠池。自成祖初,遣中官採珠。後宣宗時,有請令中官採東莞珠池者,繫之獄。景㤗中,嘗遣中官採珠於雷亷平江等珠池,至是復有採珠之役,因遣中官監守之。至成化九年,令監守亷州楊梅、珠池奉御,兼營永安、珠池。二十年又遣中官一員守雷州樂民珠池。二十三年,令取回廣東新添守珠池官。𢎞治七年,又遣中官一員監守楊梅、青鶯、平江、三珠池,兼廵捕亷瓊二府,帶管永安珠池。
123
梁斗輝曰:「按《粵通志》,珠池率十年一採守池中官并參隨人員,毎嵗供應等費銀萬餘兩,計十年則為數十萬餘,而臨採復費以萬計,雖有所得,不償所失矣。
124
憲宗成化三年,仍遣內使提督浙江、福建銀課,四川、雲南令鎮守中官提督採辦。
125
時又開湖廣金塲武陵等十二縣凡二十一塲,嵗役民夫五十五萬,死者無算,得金僅五十三兩,於是復閉,而浙江銀礦以缺額量減,雲南屢開屢停。九年三月,減雲南銀課十之五。
126
巡按御史胡涇等奏:「雲南所屬楚雄、大理、洱海、臨安等衛軍,全充礦夫,嵗給糧布。採辦之初,洞淺礦多,課額易完,軍獲衣糧之利,未見其病。近日洞深利少,軍士多以瘴毒死煎辦不足,或典妻、鬻子賠補其數。甚至流徙逃生,哨聚為盜,以致軍丁消耗,乞行停免」。詔減銀課之半,礦夫稱之。
127
十七年,定雲南私販銅貨罪。
128
自成化五年,定四川軍民偷採白銅者為首枷示,依律治罪,至是,因封閉雲南路南州銅塲,免徴銅課,乃定路南,凡私販銅貨出境,本身處死,全家發烟瘴充軍。二十年,又定雲南寧州等處軍民客商有偷採銅礦私煎及潛販出境者,照路南州例究治。孝宗𢎞治五年,詔豁減浙江、福建諸處嵗辦銀課,仍填塞礦穴,取回諸添設廵礦官。
129
時雲南減二萬兩,溫處萬兩,餘罷浦城廢坑銀冶,四川、山東礦穴亦先後封閉。十八年二月,又禁宻雲私開銀塲。
130
《大學衍義補》曰:「聖王取民之賦,無所謂金、銀、銅、鐵之征者,豈不以山澤之利取之,有窮而生之不繼乎?我朝坑冶之利,比前代不及什之一二,間或有之,隨取隨竭。曩者浙之溫處,閩之建福,開塲置官,內臣守之,憲臣督之,而所得不償,所費乃多,行革罷均其課於民賦中,然今不徒無其利,而又受其害,各處不逞之徒,往往以競利起亂焉,所冝嚴守捕法,築塞之栅塹之,庶不至聚衆争奪,貽禍於一方生靈耳。
131
十二年,罷廣東監守珠池中官。
132
十三年四月,申定盜掘礦砂罪,著為例:凡盜掘銀、銅、錫、水銀等礦砂,但係山洞捉獲,曾經持杖拒捕者,不論人之多寡、礦之輕重,及聚衆至三十人以上、分礦至三十斤以上者,俱不分。初,再犯發邊衛充軍,若不及數人不拒捕,初犯枷號發落,再犯免枷號,亦發邊充軍。其私家收藏道路背負者,止理見獲,照常發落,不許巡捕人員,逼令展轉攀指,違者叅究治罪。
133
十一月,免雲南判山等塲銀課。
134
巡撫都御史李士實奏:「雲南銀塲凡九,近年礦脈甚微,各衛俱以礦夫口糧賠納,嵗折銀三萬四百三十四兩,名曰礦夫口糧,餘丁或三五人朋當一名,嵗辦銀二萬一千九百四十五兩,名曰夫丁乾認。今判山窩村、廣運、寳泉四塲,礦脈久絶,賠納無己,乞自十二年為始,將四塲銀課暫免軍丁,退還各衛備操,口糧移文有司收貯以備軍餉,則減者少而增者多矣」。部覆從之。
135
十四年,定盜珠人罪例。
136
除將軍器下海為首,真犯死罪外,但係在珠池盜珠,駕黑白艚船,專用扒網,持杖拒捕,聚至二十人以上,盜珠至十兩以上者,俱照盜礦例,發雲南、廣西邊衛充軍。其不及數不拒捕者,初犯枷號,再犯充軍。如係附海居民,用手拾蚌取珠,所得不多者,免枷,示照常發落。
137
十七年二月,廣東民因開鐡冶作亂,旋討平之。歸善縣清溪等處山産鐵礦,有巫琮、招古、三仔等就山煽鐡因,嘯聚為盜,官軍捕之,獲三仔等,㑹畨禺民張文俊等奏請立官鑪納課,土人唐大鬢者亦率其黨與焉。文俊等於課外索賂,大鬢等憾之,入烏洋潭為盜,三仔遂逸去,與大鬢合,徒黨日盛,僉事徐紘等督軍捕之,不克,總督劉大夏馳榜招降之,既而齎榜者索賄不已,大鬢復叛,調兵㑹勦,始平之。武宗正徳三年,令封閉河南、宜陽等縣洞穴,宜陽之趙保山、喚鄉窪,永寧之秋樹坡、盧氏之髙觜兒、嵩之馬槽山等洞,俱照舊封閉時。又從中官秦文等奏,復開浙、閩銀礦。既而浙江守臣言礦脈已絶,乃令歲進銀二萬兩,劉瑾誅乃止。
138
六年,封閉雲南銀塲九處,免其課。
139
至九年,軍士周達又請開雲南諸銀礦并銅塲青緑,詔可,遂次第開採。十五年,又令雲南銀礦新興塲及新開處所一併封閉以後,不許妄開。嘉靖初,又命閉雲南大理礦塲。
140
十四年六月,置廣東鐡稅厰,以鹽課提舉司領之,厰一所置省城外,以鹽課副提舉專管鐡課。其惠、潮、掲陽三處及雷、瓊等行鐵地,有走稅夾帶漏報諸弊者,俱依鹽法事例施行。
141
世宗嘉靖八年八月,提督兩廣侍郎林富諫採珠,不從,珠池自天順採珠後,𢎞治十二年又採嵗久,珠老得最多,費銀萬餘,獲珠二萬八千兩,遂罷監守官。十五年十一月,又以廣東守臣言停南海採辦正徳九年,復詔採辦。嘉靖五年又採之,珠小而嫩,亦甚少,至是,又復詔採富,因上言:「祖宗時率數十年而一採,未有隔兩年一採者。五年之役,死者五十餘人,得珠僅八千八十兩,天下謂以人命易珠,恐今雖以人易珠,亦不可得」。給事中王希文亦言:「雷亷珠池,祖宗設官監守,不過防民争奪正徳間,逆䜿用事,傳奉採取,流毒海濵。陛下御極,革珠池少監,未久旋復,驅無辜之民,蹈不測之險,以求不可必得之物,而責以難足之數,非聖政所宜有」。皆不聽。
142
等謹按:經世實用編梁斗輝謂:「嘉靖元年,諭廣東看守珠池,太監不許干預亷瓊髙雷等,地方事嚴其防也。至八年,又納張璁、胡世寧言,罷各鎮守中官并採珠間,欲用珠則發銀貿於商,為數有限,百年大患,一旦掃除。是八年採珠即於本年罷也。與志異、斗輝、廣東新㑹人親歴見聞,自當有據」。九年,令蘭州等處獲盜礦者,照腹裏例治罪。蘭州等隘口,凡渡黃河出境入境,齎有礦砂及燒成銀兩并穵礦噐具者,不分人之多寡、礦之輕重,及初再犯,或持杖拒捕者,俱依腹裏盜礦例充發。其把隘官兵縱放,與守備官不嚴堤防者,俱㕘究治罪。十六年,命廣開山東等處銀礦。
143
山東巡按李松言:沂州寳山開礦七十八所,得白金一萬一千三百兩,宜將龍爬山、石井山以次開採」。帝責戶部推諉,命撫按力任之。至十九年,又令四川建昌衛并㑹川宻勒山礦塲,及陜西甘州、大黃山等礦洞,俱照舊封閉。自後薊、豫、齊、晉、川、滇,所在復進礦砂金銀,俱議開採,以助大工。既獲玉旺峪礦銀,又諭閣臣廣為開採。戶部尚書方鈍等請令四川、山東、河南撫按嚴督所屬,一一搜訪,以稱天地降祥之意。於是公私交騖,礦利天下,漸多事矣。
144
三十四年,開建寧、延平諸府鐵冶。
145
自後鐵冶率因舊制,無特開者。
146
四十三年二月,始命廣採雲南寳石。
147
時雲南進寳石七百六十餘兩,帝嫌其碎小,命採青紅色二寸,黃色徑寸,并紫英等石以獻。至十月,又諭戶部發銀五萬兩,買黄金香料。四十五年二月,戶部又進黃白玉五百餘斤,仍命多行訪買黃玉,并採大小珠一,號至十號者以進。三月,戶部進珠一百三十兩有竒,仍再命取五號者五千顆,九號者二萬顆。五月,又命戶部催買雲南九成金二千八成七,成金三千銀萬兩,幷催廣東、雲南珠石未至者。《食貨志曰:世宗中年以後,營建齋醮,採木採香,採珠玉寳石,吏民奔命不暇,用黃白蠟至三十餘萬斤,沈香降香、海漆諸香,至十餘萬斤,又分遣購龍涎香,十餘年未獲,使者因謂海舶入澳,久乃得之,方澤朝日壇爵用紅黄玉,求不得,購之陜西邊境,遣使覔於阿丹,去土魯番西南二千里太倉之銀,頗取入承運庫,辦金寳珍珠,於是猫兒眼祖母碌石緑、撒孛尼石紅刺石、北河洗石、金剛鑽、朱藍石、紫英石、甘黃玉,無所不購云。
148
三月,浙江、江西礦賊作亂,命設兵備官,禁閉山塲。時開化、徳興礦賊劫掠徽、寧諸處,其勢日熾。二月,終乃突入婺源,焚燒縣治,大掠而去。兵部議設兵備副使一員,於浙江駐劄衢州,以杜盜源。其雲霧山礦洞,宜嚴加封閉。從之。
149
穆宗隆慶二年九月諭買猫睛琭寶石,從給事中魏時亮言罷之。十二月,復諭收買珠寶石。
150
時亮言:「猫睛無用物也,而一顆價至百金,孰非生靈之膏血乎?天下旱荒,不言賑恤,外夷方強,不言防秋而急急於珠寶之妄費,何倒置如此?」帝命罷之,至十二月,復諭收買,時亮又上䟽諫,帝切責之。又尚衣太監崔敏以急缺年例黃金,命嚴徴以進,給事中李已劾敏假公用以充私槖,誤國欺君,速宜罷斥,不聽。下已獄時,又有給事陳吾徳亦諫購珠寶削籍。六年,詔雲南進寶石二萬塊,廣東採珠八千兩。
151
神宗萬厯四年六月,承運庫內監請採買金珠寶石,從之。
152
帝初即位,停罷雲南進寶石、廣東採珠。至是,太監崔敏等以大婚用金珠、寶石等引例,請行戶部採買。給事中光𢡟言:「事關君徳,雖微必矜,費出民膏,雖公必惜。頃各邊年例,約於古而倍於今,而議修河開海蠲賑無虛日。且兩廣軍興,捉襟露肘,乃忽責辦金珠寶、石夫、器用、財賄、燕私等物。內府所掌大司農則典邦計以供軍國之需者也,俾之貨買金珠等,豈可為訓?」帝不允。御史張憲翔亦疏請停止,僅報聞而已。自後以太后進奉,諸王、皇子、公主册立,分封婚禮,令歳辦金珠寶石。二十七年六月,以採買珠石典禮所需順天府坐視玩法,奪府尹諸臣官有差,仍督商人隨買隨進。於是戶部月進珍珠香料并琥珀等珠寶,價増舊二十倍。尚書陳蕖言庫藏已竭,宜加撙節。中㫖切責。至末年,至移濟邊銀供採造焉。
153
二十二年九月,令撫按官勘報各處礦洞,自隆慶初罷薊鎮,開採南中諸礦山,亦勒石禁止,礦弊稍息。萬厯十二年,奸民屢以礦利中帝心諸臣立陳其弊。帝雖從之,意怏怏。至是,復有開礦之議。戶部議以開礦所係重大,廷臣得之耳,聞撫按得之,目覩應令親勘,情形獲利而又能弭害,方可舉行,乃下是詔。尋以撫按玩視,奪俸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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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詔開各處礦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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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王允中奏開山東青州府沂水等州縣礦百戶吳應麒奏開山西平陽府夏縣等處礦。指揮陳永壽等奏開河南等處礦。千戶鄭一麟等奏開橫嶺路礦。千戶余潤奏開淶水房山銀礦百戶李方春奏開永平銀礦。千戶陶壽等奏開房縣等礦。指揮袁友松等奏開山東文登縣礦。千戸李綸奏開房山縣礦,指揮曽守約奏開山東青州臨朐縣七、寶山等處礦百戸。王果等奏開山西太原、平陽、潞安、盂、曲、沃翼城、平陸夏等處礦百戶叚。大奎等奏開陜西西安等處礦百戶,邱繼勲等奏開藍田等處礦百戶,曲守正奏開信陽等處礦。太監田進奏開薊、永等處礦,皆詔行之。山西巡撫魏允貞奏停開礦之役,曰開礦一事,大約武臣謂其有利,部臣科臣謂其無利有害,利少害多,陛下乃從其言,開者而不從其言,罷者豈在廷皆不達國計,獨此武弁數言可信耶?臣竊謂礦自開闢以來,即有古聖帝明王不聞開採,良以所寶者,常在善人,不在珠玉,且陛下亦安用此開礦為也?今富有四海,米帛則取諸吳越,絨紬則取諸秦,晉、金則取之,滇扇則取之蜀,磁器則取之江西,太倉為庫,太僕為廐,光祿為廚,何求不得?而必以開礦為利乎?即大工肇興,戶、兵、工三部自足給之,其有不敷四方且開例,百官且開俸,必無藉於礦也。況歳徵多咎水旱告災,天鼓時鳴,地震不已,流星無度,冦儆日至,小民嗜利而不憚為盜,若天性然,今言開礦者皆利臣,絶無亷節,逺識所用,皆礦徒習於作奸,亡命安保,無事於異日,萬一關中有急,山西近河諸處皆屬可慮,而內地素少兵馬,當此時內外東西將何以防禦乎?且物産有限,民欲無窮,計開礦近,不可過終年逺,不過二三年,彼時差官已去,礦徒猶在,此軰豈能歸故里、事農業者?正恐不知所終矣,乞將倡議之人置諸法,即停其役,如必以開礦為足國裕民大計,請先開一方以騐之,如果有利,然後盡開由河南而北,直𨽻山東山西未晩也。倘以諸武臣為必可信,以臣愚闇書生不知大利,乞即罷去,別遣有心計善變通者,使撫山西,與閹人武弁言利之臣共事可耳。二十五年二月,又命開採續報礦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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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開礦太監張忠奏,進夏縣三岔等洞様銀及砂,并開各洞事理,及官民續報礦洞,命開採之。五月,百戸王遇桂奏開寧國池州等處銀礦百戶。張傑奏開山東濟寧等處金銀鉛礦百戶。韓應桂奏開湖廣徳安等處銀礦及大青銅錫諸物。嗣是百戶劉心澤奏開浙江衢州等處産金銀礦百戶。張欽奏開河南、彰徳等處礦洞三十二所,俱命內官一併開採。是年,浙江巡撫劉元霖奏:全浙地方半濱江海,即有山塲石多土少,前曽開採,得不償失。正統時,礦盜葉宗留等交結福建劇賊鄧茂七,聚衆作亂,殺傷官兵,此皆往事有可徵者。況今倭謀叵測,大汛戒嚴將備,內則外憂島羙之乗虛,將防外則內虞奸徒之啟釁。乞念兩浙為財賦重地防汛,届期亟停開礦。或待倭欵既堅,採木巳竣,年歲豐稔。方議奉行。巡按方元彥亦奏兩浙開採之礦利杭嚴,所屬不足,償所費十之二。湖衢所屬,不足償十之三,金華所屬不足償司礦一日之費,乞權其得失。河南巡按姚思仁亦言開礦大可慮者八,俱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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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思仁疏曰:中原八郡,實天下樞機。臣自入境以來,巡行郡邑,問民病苦,其開礦之大可慮者有八:礦盜嘯聚,召亂可慮,一也。礦頭累極土崩,可慮,二也。礦夫殘害流亡可慮三也。雇民糧缺噪呼,可慮四也。礦洞徧開,浪費可慮,五也。礦砂銀少逼買可慮六也。民皆開礦失業可慮,七也。奏官強橫激變,可慮八也。今礦頭以賠累死平民,以逼買死礦夫,以傾壓死,以爭鬬死。自初開至今,已踰八月,而所解不過四千。及今不止,恐禍起蕭墻,變生肘腋,雖傾府庫之藏,竭天下之力,亦無濟於存亡矣。二十六年六月,開採雷亷瓊三府珠池兵仗局。內使王朝奏開珠池,命中官李敬督原奏人採辦之。兩廣總督陳大科上疏諫止,不允。至二十七年五月,敬進大珠三、中珠一千一百十兩。六月,又進珠五百二十七兩有竒。二十八年七月,中官李鳯又進珠二千四百七十三兩,給事中包見㨗力諫,不納。二十九年三月,湖廣開礦內官陳奉激民變,命囘京。先是開採礦銀,中使四出:昌平則王忠真保薊、永、房,山蔚則王虎昌黎則田進,河南之開封、彰徳、衛輝、懷慶、葉縣,信陽則魯坤,山東之濟南、青州、濟寧、沂州、滕費、蓬萊,福山、棲霞,招遠文,登則陳増山西之太原、平陽,潞安則張忠南直之寧國,池州則郝隆、劉朝用,湖廣之徳安則陳奉,浙江之杭、嚴、金、衢、孝豐、諸暨則曹、金,後代以劉忠。陜西之西安則趙鑒、趙欽,四川則邱乘雲,遼東則高淮,廣東則李敬,廣西則沈永壽,江西則潘相,福建則高寀,雲南則楊榮,皆給以關防。并偕原奏官往礦脈,微細無所得,輒勒民償之。而奸人假開採之名,乘傳橫索民財,陵轢州縣,有司䘏民者,罪以阻撓,逮問罷黜,暴橫酷虐,帝縱不問。至是奉在湖廣,參逮僉事。馮應京激變地方,殺傷多命,百姓喧譁,甘心於奉奉,避匿楚府得免。又疑巡撫支可大庇䕶,焚其公廨,科、道連章奏請未下。尋以湖口征稅,太監李道奏始令巡撫遣官送奉囘京處分,而以守備內官杜茂兼理礦稅。至七月,巡撫湖廣,趙可懷疏論,奉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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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可懷疏曰:「楚地困苦極矣,以礦言之,初議四六分而山不皆出,礦礦不皆出銀。年年開穵,生長難繼,是以不能四六分而買砂而賠銀矣。既而賠礦産盡,遂令合縣包賠。復有奸人乘機借勢指富家大族,則曰因私開礦,取其貲入官不從禍立。至良宅好墳,則曰下有礦,取其貲,方免不從,即掘穵再抗,禍立至矣。此皆土著者報復嫌怨。或誣告家主,或其親朋小民,徑拏紳士,脅以㕘奏。家家破碎,人人受怨,而羣奸猶未厭也。或執砂地名𣲖定,歲納金若干,或發零銀買金若干。或指稱有金銀二窖欲掘之,而詐銀二千兩。又或指家有金帛,有竒玩或墓金,以百人圍而搜之,有司睥睨不敢救。男子幸脫而縛其婦女,甚至斷人手足,沒之江流。夫奉固一虎耳,委官之為虎者,又百人㕘隨,各役之為虎者又千數百人。楚人幾何,日受吮嚼,至年久也,乞念根本重地,曲加哀憐,即罷礦稅,則無疆之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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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年,停廣東珠池採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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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廣東巡按李時華奏:「防池事宜雷亷,西海珠池錯落地之南島孤懸,名曰潿州,峙屹中央,內有腴田千餘畝,又有港澳可容數百舟,沿海盜珠者皆視為窟宅。先年,添設遊擊扎守之,數年,來賊稍屏跡,近因內臣李敬於白龍厰設立厰舎,受珠之際,官私船隻雲集人衆,易以生變,議為兩全之策。從之。乃命遊擊移守白龍厰封池,後仍囘潿州。是年,始停採珠梁斗。輝曰:「採珠以船官造船,計費不貲,遂轉取民間,彼民俯仰所資者,獨此船一報船戸,里井騷然。巧者或賄吏胥而漏網,愚者僅以身待命,則擄船之害也。採珠之人,裹糧揚帆,曽無約束,掠鄉村,劫客商,民房被燒,民被打傷,而總兵㕘將等,雖經目擊,莫可誰何,則縱劫之害也。珠池市舶各有分任,乃市舶中,使瞰重利,欲兼收之,必至相角不下,延蔓無已,茫茫大海,殺人如麻,則互爭之害也。始議官四,民六,皆稱便矣,然□子有包藏,督哨有搜括,㕘隨有背手至中使,前僅循資交納,而中使復大半,歸已槖朝,廷無實利而受空名,則騙匿之害也。私販雖有禁,而逺方來販者,率市井無頼之人,一入其手,視為得贏,有飄然遁耳,乃今不問之,若軰而聽,棍徒妄指富戶曰:是曽市珠者也,假威凌虐,何求不得?則嫁禍之害也。夫國家採珠本以待用,詎意為害至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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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亷州志》載郡無耕稼,所資珠璣,然曩之採珠祗沿海蜑戶,以銅艚凌萬,頃入尋丈採之,人猶畏其難而不敢自招。撫李茂始以竹為□,維以紼纚,投之海中,順風遡流,力不勞而得甚奢,自鮫人蕩子至閭巷,小民皆安然為之。然渀瀁險隈之區,狂颷乍發,翦焉傾覆,害一或屬有天幸,得返故里,身利兩全,華衣甘食,適長其奢淫僭踰之習害二。若珠船到岸,債主填門,取償胥徒,乘機嚇噬,又分珠多者,或能自愛惜,猶以羨補拙,否則三五為羣,未抵家而貲財已盡矣。放辟邪侈,何所不為,害三。且名為採珠,實則行劫,此等不逞之徒,居恒猶攘臂攫金,探囊胠篋,況島嶼無人之境,何所顧忌?害四?又其甚者,洋海一帶,東達日本,西接安南,萬一夷情叵測,與狡獪者援引為奸,乗潮擊槳,瞬息千里,重為內地,憂害五五害,如此,則雖聽民自採,亦有所不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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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年二月,大同巡撫張悌請礦課歸稅,使不報。時以礦使弗戢,有廣昌之變,悌因言歲包礦課業有定應,歸併稅使為便。疏留中。至六月,禮部以陵寢風雹,郊壇雷火言:「第一闕失,莫如礦稅,每迷惑聖心,以致諸事阻遏不行,乞先罷採𣙜,以應天變」。亦不報。十二月,諭戶、工二部:「凡礦差內外官並令囘京,其礦洞悉令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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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十五年至是年,諸璫所進礦稅銀幾三百餘萬,羣小藉勢誅索,不啻倍蓰。至是,以礦砂微細,不償所費,始停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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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採廣東珠池、雲南寶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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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以皇長孫生,詔廣東珠池蜃蚌日虚,不宜竭澤,即令封閉。雲南寶井,干渉夷方,易亂難安。今礦洞既閉,一體停止」。至四十一年,以指揮倪英言,復開廣東珠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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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宗天啟三年正月,順天巡撫岳和聲請設冶局,從之。和聲奏:「灤州所轄偏山鉛礦,堪以採鍊。查遵化舊亦有鐵礦,後竟封閉,宜各設一厰,採鑄,以佐軍需。更聞灤州有銅礦一所,質粗脈微,工價稍費。當銅絀之日,堪為鑄錢之資。宜專委兵工司官一員,刻期採鑄鉛鐵,隨給局匠、打造盔甲刀銃諸器及鉛彈等物,以濟寶源阜財之用」。命議行之。至七年七月,太監楊潮奏:一片石西界忽有鉛礦,可資火器。帝命㑹同督撫道臣開採務,嚴杜軍民侵盜。其安鑪、煆法、啓閉委官俱如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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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三月,豐城侯李承祚請開珠池銅礦,不許。吳肅公讀書論世曰:「天啓朝,姦民陳有繼請開採」。帝怒而誅之。吾宣崑山故有銀礦,明末有芮四者,獻策中官中官,以已貲率百人開採,擾鄉民,得不償失。芮四亦為鄉民毆斃,噫!即使開採有微利,而繹騷煩擾,召盜府奸,頓使鄉里受無窮之害,況得不償失,官民交受其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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愍帝崇禎元年四月,濟陽衛指揮卓銘疏請開採,命奪其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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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以國家經費本有定額,偶當時絀劑量,亦自有權。卓銘欲借變通之名,興開採之役,生事釀害,殊干法紀。命奪俸五月,并禁以後,瑣屑言利者。至八年三月,宣大總督楊嗣昌請開金銀、銅、鐵、錫鉛諸礦,以誘流賊解散,時論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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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愍帝紀》九年十月,命開銀、鐵、銅、鉛諸礦,殆從嗣昌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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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十一月,巡撫湖廣陳睿謨請免臨武、藍山開礦,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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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謨言:「臨、藍係江粵,接壤四方,亡命駢集,頃者劉新宇等一方倡亂,四省震驚,䆒其禍源,實因上下百里礦洞二十餘處,狂徒數百,倐忽千萬,七寶山黨集,而桂陽圍黃岡,溫塘羣聚而常寧破金竹、麻江,積冦而髙紫空,此皆已然之騐,一一可指者,除患消萌,懲前毖後,宜嚴禁開礦為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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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睿謨疏,特欲嚴禁開礦,以杜盜源。而是時流賊之勢已熾,亦無暇計及礦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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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二十三
URN: ctp:ws28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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