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拱禄拱贵,填实则凶,提纲有用,论之不同;月令财官,遇之发福,名禄高强,比肩夺福; |
3 | 庚日申時,透財歸祿。名利高強,比肩奪福。天元一氣,地物相同。人命得此,位列三公。 |
109 | 此論偏官,即七殺,若四柱中全無一點官星,用七殺為偏官。若有正官,此為七殺之鬼,乃爭奪之人也,故謂見不見之刑。最要日乾生旺,故喜身旺,怕衝,喜羊刃,只要制伏,不要四柱見正官,有兄不顯其弟之說。或四柱中犯歲運,或是去官留殺何也,得制伏可也。若官殺混雜,不為清福,只此偏官七殺為貴。七殺乃小人也,小人多凶暴,無忌憚,乃能勞力,以養君子也。惟是無術以控制之,則不能馴伏而為用矣。若四柱中原無制伏,要行制伏之運。四柱中原有制伏,要行殺旺之鄉,若有制伏,又行制伏之運。蓋為盡法無民之喻。 |
124 | 劫刃乃是日上天元,分爭財祿,比肩是也。陽刃者,日干祿前一位是也,且如祿馬,甲祿在寅,甲用己土為財,見卯為刃,刃來相侵奪己士矣。假如戊午日並月相同者,二三午戊字者,共相侵奪癸水為財,故曰劫財。以戊祿在巳前一辰,見午,午有己土克癸水,此謂之劫財羊刃。故主破財散業,離家失土,施恩反怨,心性卒暴,進退孤疑,偏生庶妻為正,帶疾破相,性勇貪婪,志大心高,傷害不足。若大運流年逢之,因財爭競,不然疾病連妻子矣。 |
357 | 詩釋:用財不有殺重來,羊刃逢之必奪財。再遇刃鄉應破局,傷妻敗業見非災。 |
359 | 詩釋:官星一位比肩重,爭奪之間最有凶,傷盡直須官不用,自無冰炭到胸中。 |
375 | 詩釋:財無劫奪則無傷,支庫中間有暗藏。莫道小人不明露,豈知君子在高梁。 |
380 | 生旺宮中藏劫殺,勇奪三軍。 |
413 | 詩釋:比肩原伏妻財下,七煞藏身奪未成。乍見食神來制煞,鼓盆難免嘆壯生。 |
600 | 甲木以壬水為梟,以丙為食,是壬克丙之故,俗云梟神能奪人之食。女人以食為子,故以坐產喻之然也。 |
624 | 如甲生人,又重見一二甲,則弟妹眾多。且夫主無力,使比肩爭奪,定奪其夫,則有分離之義,謂之官輕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