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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四》[View] [Edit]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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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欽定四庫全書 |
2 | 資治通鑑後編卷八十四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
3 | 宋紀:八十四起屠維恊,洽七月,盡重光作噩十二月,凡二年有六月,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 |
4 | 元豐二年秋七月甲戍,宣徽南院使、判應天府張方平以太子少師致仕。 己卯,命中書鉤考四方詔獄。先是,命太常寺置局,以樞宻直學士陳襄等為詳定官。襄等言:「國朝大率皆循唐故,至於壇壝神位、法駕輿輦、仗衞儀物,亦兼用歴代之制,其間情文訛舛,多戾於古,葢有規摹茍略,因仍既久,而重於改作者,有出於一時之宜而不足以為法者,請先條奏,候訓敇以為禮式」。至是,又命龍圖閣直學士宋敏求同御史臺、閤門、禮院詳定,以進朝會儀注,總四十六卷,祭祀總百九十一卷,祈禳總四十卷,蕃國總七十一卷,喪葬總百六十三卷,其損益之制,視前為加詳矣。 蘇軾自徐州徙知湖州,上表以謝中丞李定,御史舒亶、何正臣摘其語以為侮慢,因盡摭軾所為詩諷時事者,交章條列,謂之訕上,摘成烏臺詩案二十六欵,其畧曰:「陛下發錢本以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羣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終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陛下謹塩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塩,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非以詆謗為主,小則鏤板,大則刻石,傳播中外,自以為能」。詔逮赴御史臺鞫治。 八月丙申朔,夏人寇綏德城,都監李浦擊走之。 辛丑,分涇原路兵為十一將。 丙午,詔脩起居注官雖不兼諌職,如有史事,宜於崇政、延和殿承㫖司奏事。后直前陳述時起居注官雖日侍,而奏事必禀中書俟㫖,王存乞復唐貞觀,左右史執筆隨宰相入殿故事,帝韙其言。聽直前奏事,自存始也。 甲寅,詔益太學生舍為八十齋,齋三十人,從判國子監張璪請也。璪薦蔡卞為直講,建議增太學生員、月書、季考、嵗校以行藝次升,畧倣周官鄉比之法,廣立齋舍,學官之盛,近代莫比。 以潁州為順昌軍節度。 九月癸酉,以國子監滿中行為館閣校勘。帝以虞蕃訴學官,上下共為姦贓,而中行所履潔亷,不渉吏議,宜少奬之,以厲風俗,故有是命。癸未,降順昌軍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丁亥,大宴集英殿。 己丑,進媫妤朱氏為昭容。 壬辰,內出教閱格以頒諸軍,凡數千言,使人人誦習。其後,中書、樞宻請使義勇、保甲皆誦,從之。冬十月癸邜,置籍田令,詔立水居船户五户至十户為一甲,以供賦役。 戊申,交趾歸所掠民,詔以廣源等五州縣賜之。乾德初,約歸欽亷邕三州官吏千人,至是裁送二百二十一口。順州置戍將士,罹瘴霧,多致病沒,朝廷知其無用,乃悉還之。然廣源舊𨽻邕管羈縻,本非交阯所有也。 己酉,太皇太后疾,帝不視事。 庚戍,罷朝謁景靈宫,命輔臣禱於天地、宗廟、社稷。減天下囚死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乙邜,太皇太后曹氏崩。 戊午,詔易大行太皇太后園陵曰山陵。 辛酉,以羣臣七上表,始聽政。命王珪為山陵使。 十一月癸未,始御崇政殿。 丁亥,雨土。 十二月乙巳,御史中丞李定等言:今酌周官》書,考賔興之意,為太學三舍選察升補之法,上國子監敇式、令并學令,凡百四十條,詔行之:太學置八十齋,容三千人,外舍生二千,內舍生三百,上舍生百總,二千四百月,一私試,嵗一公試,補內舍生,間嵗一試,補上舍生,封彌謄録如貢舉法。而上舍則學官不與考校。公試,外舍生入第一、第二等,參以所書行藝,預籍者升內舍。內舍生試入優、平二等,參以行藝,升上舍,分三等,俱優為上,一優一平為中,若一優一否為下,上等命以官。中等免禮部試,下等免解,學正增為五人,學録增為十人,學録參以學生為之。 丙午,復置御史六察,從中丞李定請也。 御史臺具蘇軾獄上法寺當徒二年,會赦當原,於是中丞李定言:「古之議令者,猶有死無赦,况軾所著文字,訕上惑衆,豈徒議令之比?乞特行廢絶,以釋天下之惑」。御史舒亶又言:「駙馬都尉王詵輩收受軾譏,諷朝政文字,公為朋比,如盛僑、周邠固不足論,若張方平、司馬光、范鎮、陳襄、劉摯,皆畧能誦說先王,辱在公卿大夫之列,而所懐如此,顧可置而不誅乎?疏奏,軾責授團練副使,黄州安置。坐軾詩案者,王詵追兩官勒停,蘇轍監筠州酒務,王鞏監賔州酒務、張方平、李清臣、司馬光、范鎮、錢藻、陳襄、劉攽、李常、孫覺、曾鞏、王汾、劉摯、黄庭堅、戚秉道、吳綰、盛僑、王安上、周邠、杜子方、顔復凡二十二人,各罰銅臺獄之方起也,知諌院張璪及李定、舒亶、何正臣等雜治之,必欲寘軾於死。張方平、范鎮皆上書救軾,不報,衆危之,莫敢正言者。太皇太後違豫中聞軾下獄,謂帝曰:嘗憶仁宗以制科得軾兄弟,喜曰:吾為子孫得兩宰相。今聞軾以作詩繫獄,得非仇人中傷之乎?捃至於詩,其過微矣!吾疾勢已篤,不可以寃濫致傷中和,宜熟察之。帝聞太皇太后言有憐軾意,而吳充申救亦甚,力直舍人院王安禮乘間進曰: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語言罪人,軾以才自奮,謂爵位可立取顧録録如此其中不能無觖望,今一旦致於法,恐後世謂不能容才,願陛下無庸竟其獄」。帝曰:「朕固不深譴也,行為卿貰之,第去,勿漏言。王珪忽對帝言蘇軾於陛下有不臣意,帝改容曰:「何以知之?」珪因舉軾詠檜詩云:「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陛下飛龍在天而軾求知於地下,蟄龍非不臣而何?帝曰:彼自詠檜耳,何預朕事!」珪語塞,章惇亦從旁解之,由是軾得不死。考異:按王珪譛軾,李燾云:此據李丙丁未録,不知丙得之何書。朱勝非秀水閒居録曰:蘇軾既貶黄州,神宗毎記憐,一日,宣諭曰:國史大事,朕欲用蘇軾成之。執政有難色,帝曰:軾不可則用曾鞏。鞏亦不能副帝意。又有㫖,軾以本官知江州,蔡持正、張粹明皆禀命,而王禹玉以為不可,又令與江州太平觀,禹玉亦以為不可。其後禹玉作相,帝語及軾,復欲用之。禹玉曰:軾有詩云:此心惟有蟄龍知,方陛下飛龍在天而不知軾何求蟄龍乎?章子厚曰:自古言龍非獨人君之稱,人臣亦有稱龍者。帝曰:然。如荀氏八龍,孔明、卧龍是也。既退,子厚謂禹玉曰:相公乃欲覆人家族耶?禹玉曰:此舒亶語耳。子厚曰:亶之唾亦可食乎?勝非所録,比丙差不同,如王珪獨不可,江州及太平觀再命并章惇所言,珪云云,當再考。今按勝非所録雖詳,然以珪舉詠檜詩為七年移汝時事,恐非。今仍依《長編》所採《丁未録》繫之二年治獄之下。章惇語非切要,故畧之。初,鮮于侁為京東轉運使,前使吳居厚,以掊歛虐下,侁繼之,務行寛大。時王安石、吕惠卿當路正人,多不容,侁歎曰:吾有薦舉之權,而所列非賢恥也」。故凡所薦如劉摰、李常、蘇軾、蘇轍、劉攽、范祖禹,皆守道背時之士。是嵗召對,命知掦州,帝曰:廣陵重鎮,久不得人,今朕自選卿往,宜善治之」。軾自湖赴獄,親朋皆絶交,道出廣陵,侁往見之,臺吏不許,通或曰:「公與軾相知久,其所往來筆札宜焚之,不然,且獲罪」。侁曰:「欺君負友,吾不忍為,以忠義分譴,則所願也」。尋為舉吏所累,謫主管西京御史臺。 |
5 | 三年春正月乙丑朔,以大行太皇太后在殯,不視朝。癸酉,陞許州為潁昌府。丙子,降潁昌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戊寅,上大行太皇太后謚曰慈聖光獻皇后。辛巳,詔改國子監直講為太學博士,每經二人。 癸未,增國子監嵗賜錢萬五千緡,以監官言嵗費錢三萬七千緡,而所入纔二萬三千緡也。 戊子,詔審刑院、刑部斷議官失入者,嵗具數罰之。 己丑,白虹貫日。 遼以知南院大王事、混同郡王耶律伊遜知興中府。伊遜既害太子,因言宋魏國王科爾斡之子淳可為儲嗣,羣臣莫敢言,北院宣徽使蕭烏納、額爾欽、蕭陶隗諌曰:「舍嫡不立,是以國與人也」。遼主猶豫不決。久之,將出獵,伊遜奏留皇孫,遼主欲從之,烏納又諫曰:「陛下若從伊遜留皇孫、皇孫尚㓜,左右無人,願留臣保䕶,以防不測」。遂與皇孫俱行,由此始疑伊遜頗知其姦,會北巡將次黑山之平定,適見扈從官屬多隨伊遜後惡之,出伊遜知南院大王事,及例削一字王爵,改王混同意,稍自安。至是,赴闕入謝,遼主即日遣還,改知興中府。 癸巳,白虹貫日。 二月丙午,以翰林學士、右正言、知審官東院章惇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惇為三司使。時帝嘗譽張方平之美,問惇識否,惇退以告吕惠卿。明旦,惠卿與方平同行入朝,告以上語,且曰:「行當大用矣」。故御史蔡承禧彈惇云:「朝登陛下之門,暮入惠卿之室,謂此也」。由是帝惡惇。及惠卿既黜,中丞鄧綰言「惇人物佻薄,行跡醜穢,與惠卿恊濟為姦,宜早罷斥」。惇遂出知湖州。會王安石再相,取門下士上素所不喜者暴進用之以示權。擢惇翰林學士。未受命,丁母憂,服闋,入知審官東院,驟遷至執政。 丙辰,始御崇政殿視朝。 三月乙丑,吳充罷。王珪與充並相忌,充隂掣其肘。而充素惡蔡確,確治相州獄,捕充子安持及親戚官屬考治,欲鉤致充,語及確預政,充與議變法於上前,數為所詘。安南師出無功,知諫院張璪又謂充與郭逵書,止其進兵,復置獄核其事。充屢遭同列困毁,素病瘤,積憂畏加劇,章七上,得請輿歸第,罷為吏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宫使。考異徐自明宰輔編年録云:神宗怒安南,師出無功,會光禄寺丞周沃謝表言充與郭逵書,止其進兵,乃置獄核逵事,聞者皆為充懼。然充但勸逵以經久省便,非止其進兵也。後沃亦坐所言不實獲罪。按宋史吳充傳以為張璪言,充與逵書止其進兵,而周沃事不載,今從宋史。 癸酉,葬慈聖光獻皇后於永昭陵。 丙子,南丹州入貢,以刺史印賜之。 乙酉,祔慈聖光獻皇后神主於太廟。 己丑,以昭德軍節度使曹佾為司徒兼中書令,改䕶國軍節度使,餘親屬加㤙有差。故事,外家男子毋得入謁慈聖后春秋高,佾亦老,帝數言宜使入見,輒不許。他日,佾侍帝,帝復為請,乃許之,因偕詣后閤,少焉,帝先起,欲令佾得伸親親意,后遽曰:「此非汝所當留」。趣遣出。至是,帝哀慕篤切,大推㤙於曹氏,吕公著言:「中書令非所以寵外戚」。帝曰:「襃寵外戚,誠非美事,顧以慈聖有功於宗社,宜優恤其家耳」。公著因言自古亡國亂家,不過親小人、任宦官、通女謁、寵外戚等數事而已,帝深以為然。時王中正、宋用臣等任事,故公著假此以諷帝。既退,薛向歎曰:「公乃敢言如此事,使向汗流浹背!」 庚寅,遼封皇孫延禧為梁王。 夏四月乙未,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宫使吳充卒,帝幸其第奠之,充將終,戒妻子勿以私事干朝廷,帝聞而悲之。時御史臺鞫郭逵安南事未竟,後數月,詔充諸子,有干渉細故,並免根治,充為相務。安靜性沉宻,對家人語,未嘗及政事,所言於上,人無知者,世謂充心正而力不足,譏其知不可而弗能勇退云。 詔校定《孫子》、《吳子》、《六韜》、《司馬法》、《三畧》、《尉繚子》、《李靖問對》等書●板行之。 丁酉,封淮康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宗暉為濮陽郡王,凡安懿王子孫皆進官一等。 戊申,御史臺言:「奉詔復置六察,察在京官司。今請以吏部及審官東西院、三班院等𨽻吏察户部、三司及司農寺等𨽻户察,刑部、大理寺、審刑院等𨽻刑察,兵部、武學等𨽻兵察禮,祠部、太常寺等𨽻禮察,少府、將作等𨽻工察」。從之。 烏蠻乞弟冦邉梓䕫都監王宣等戰沒,初知瀘州喬叙欲要乞弟與之盟,遣宣以兵二千守江安,仍奏以乞弟襲歸來州刺史,召乞弟拜,敕不出,遣人就賜之,亦不見,而令小蠻取敇以去,叙不得已,以賂招乞,弟乃肯來,至是,盟於納溪,蠻以為畏己,益悖慢盟,五日,遂以衆圍羅箇牟。羅箇牟者,熊本所團結熟夷也,宣往救之,蠻解圍合,力拒官兵,宣死,一軍皆沒。甲寅,罷羣牧行司,復置提舉買馬監牧司。 乙邜令御史分案諸路監司。 庚申,詔御史臺,六察以紏刻多寡為殿最,任滿取㫖升黜。 辛酉,增國子監嵗賜錢六千緡。 五月乙丑,詔自今三伏內,五日一御前殿。 戊辰,詔秘書監致仕劉几乘驛赴詳定禮文所議樂。已而同列判太常寺王存乞召范鎮與几參考得失,從之。辛巳,潁昌進士劉堂上制盜十䇿,授徐州蕭縣尉。 帝聞王宣軍沒,驛召韓存寳,授方畧,甲申,命存寳統三將兵萬有八千赴東川,存寳怯懦不敢進,乞弟送欵,紿降,存寳信之,乃休兵於綿、梓、遂資間。 詔改都大提舉導洛通汴司為都提舉汴河堤岸司。 是月,臨朐益都石化為麵。 六月戊戌,詔省宗室教授存十三員。 丙午,詔中書詳定官制,唐天授中,始有試官之格,又有員外之置,尋為檢校、試攝、判知之名,宋承其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别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宻對掌大政,天下財賦,中外筦庫,悉𨽻三司,中書省但掌册文、覆奏、考帳,門下省主乘輿八寳,朝會板位流外考較,諸司附奏挾名而已。臺省寺監官無定員,無專職,悉皆出入,分涖庶務,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類以他官主判,雖有正官,非别敇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故中書令、侍中、尚書令不預朝政,侍郎、給事不領省職,諫議無言責,起居不記注,中書常闕舍人,門下罕除常侍,司諫、正言非特㫖,供職亦不任諌諍,至於僕射、尚書、丞郎、員外居其官,不知其職者十常八九,其官人授受之别,則有官、有職、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别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其次又有階、有勲、有爵,凡仕者以登臺閣、升禁從為顯宦,而不以官之遲速為榮滯,以差遣要劇為貴途,而不以階勲爵邑有無為輕重,故時人語曰:「寧登瀛,不為卿。寧抱槧,不為監」。外官則州縣守令多帶中朝職事官外補。故自真宗、仁宗以來,議者皆以正名為請,然朝論異同,未遑釐定,帝慨然欲更其制。熈寧末,始命館閣校唐六典,至是以摹本賜羣臣,乃置局中書,命翰林學士張璪等詳定。 罷兵部勾當公事官。 詔河北、河東、陜西路各選文武官一員提舉義勇、保甲。 壬子,命知禮院楊傑同議大樂,從劉几請也。初,傑言大樂七失:一曰歌不永,言聲不依永,律不和聲。二曰八音不諧,鐘磬闕四清聲,三曰金石奪倫,四曰舞不象成,五曰樂失節奏,六曰祀祭饗無分樂之序,七曰鄭聲亂雅,遂為十二均圖并上之。至是,帝以其圖下几及范鎮參定。 詔罷中書門下省主判官,歸其事於中書。 秋七月戊辰,遼為皇孫梁王延禧設旗皷,拽刺六人以䕶衞之。 庚午,河決澶州孫村、陳埽及大吳、小吳埽,詔有司速修閉。初,北外監丞陳祐甫言:「商胡決三十餘年,所行河道填淤漸高,堤坊嵗增,未免泛濫。今當修者有三,商胡一也,横隴二也,禹舊迹三也。然商胡横隴故道,地勢高平,土性䟽惡,皆不可復,復亦不能持久,惟禹故瀆尚存,在大伾、太行之間,地卑而勢固,故秘閣校理李垂與今知深州孫民先皆有修復之議,望召民先同河北漕臣一員,自衞州王供埽按視,訖於海口」。從之。 甲戊,詔自今遇大禮,罷上尊號。 癸未,彗出西北太微垣郎位南,在軫。 丙戍,詔以星變自戊子避殿減膳,中外臣僚並許直言朝政闕失。 丁亥,罷羣臣從祀明堂。 戊子,太白晝見。 八月乙巳,詔肇新官制,凡省、臺、寺、監領空名者,一切罷去,而易之以階,因以制禄議樂所楊傑言:「臣於去年上大樂十二均圖,未䝉施行,請審調太常鐘琯,依典禮用十二律還宫均法,令上下曉知十二律音,則鄭聲無由亂雅矣」。劉几言傑所請可行,從之。 戊申,太常博士吳雍議樂劉几等言:「太常大樂鐘磬凡三等,王朴樂一也,李照樂二也,胡瑗、阮逸樂三也。王朴樂其聲太高,李照乃下律法以取黄鍾之聲,人疑其太重,由是不用。皇祐中,胡、阮再定樂,比王朴樂微下而聲律相近。及鑄大鐘成,或疑其聲弇,因亦不用,於是郊廟依舊,用王朴樂。今請下王朴樂二律,以定中和之聲,就太常鐘磬,擇其可用者用之,不可用者别製」。從之。 丙辰,詔太常以王朴鐘備清聲,毋得銷毁。 戊午,彗不見,初出於軫,歴翼、張,凡三十六日乃滅。 九月壬戍,增宣祖定州東安墳地二十頃及守園户。 丙寅,御殿復膳。 乙亥,詳定官制所上以階易官寄禄新格:「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為開府儀同三司,左、右僕射為特進,吏部尚書為金紫光禄大夫,五曹尚書為銀青光禄大夫。左、右丞為光禄大夫。六曹侍郎為正議大夫,給事中為通議大夫。左、右諫議為太中大夫、秘書監為中大夫。光禄卿至少府監為中散大夫,太常至司農少卿為朝議大夫。六曹郎中為朝請、朝散、朝奉大夫,凡三等。員外郎為朝請、朝散、朝奉郎,凡三等。起居舍人為朝㪚郎,司諫為朝奉郎,正言、太常、國子博士為承議郎。太常、秘書、殿中丞、著作郎為奉議郎。太子中允、贊善大夫、中舍、洗馬為通直郎,著作佐郎、大理寺丞為宣德郎。光禄衞尉、寺將作監丞為宣義郎,大理評事為承事郎,太常寺太祝、奉禮郎為承奉郎,秘書省校書郎、正字、將作監主簿為承務郎」。從之。 辛巳,大饗明堂,以英宗配赦天下,近臣遷秩即用新制,而省臺寺監之官各還所職矣。癸未,工部侍郎、知樞宻院薛向易正議大夫,右諌議大夫、同知樞宻院孫固易太中大夫,並為樞宻副使。乙酉,詔即景靈宫作十一殿,以時祭禮祀祖宗,帝以祖宗神御多寓寺觀,乃命有司度宫之東,而建六殿為原廟,奉祖宗像,又為别殿五於其北,以奉母后。 以尚書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判江寧府王安石為特進。 罷議樂脩樂局。初,范鎮與劉几定樂,為帝言「定樂當先正律」。帝曰:「然雖有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鎮作律、尺、龠、合、升、斗、豆、區、鬴、斛,欲圖上之。几言:「律主於人聲,不以尺度求合。古今異時,聲亦隨變。儒者泥古,致詳於形名度數間,而不知清濁輕重之用,故求於器則合,考於聲則乖。且古樂備四清聲,沿五季亂離而廢,請增之」。一切下王朴樂二律,用仁宗時所製編鐘,追考成周分樂之序,辨正二舞。容節鎮欲求一稃二米真黍,以律生尺,改修鐘量,廢四清聲。詔悉從几。至是罷局,賜賚有功。鎮曰:「此劉几樂也,臣何與焉」 丙戌,進封岐王顯為雍王,嘉王頵為曹王。 封中書令、䕶國軍節度使曹佾為濟陽郡王。 封宗旦為華隂郡王。 通議大夫、知樞宻院馮京,易正議大夫,為樞宻使,仍加食邑實封。故事,大禮後,宰臣以下唯加㤙,至是,因改官制,故王珪、文彦博及京,特遷官以寵之,珪為銀青光禄大夫,彦博為開府儀同三司,皆加食邑實封。 薛向罷户部侍郎、同知樞宻院,吕公著,易正議大夫,為樞宻副使。初,向在外策,邉事精宻,及帝任以執政,欲與計西北事,而向專持重養威,未嘗啟其端,非帝所屬望意。會詔民畜馬,向既奉命,旋知民不便,議欲改為,與提舉官陳向忿爭於西府,於是知諫院舒亶劾向論事反覆,無大臣體,遂出向以正議大夫知潁州,未行,御史滿中行又言:「向備位浸久,嘉謀不聞,令出於口而心非之,法成於手而自毁之,要譽於己,歸怨於上」。乃改知隨州,踰年而卒。 冬十月丁邜,遼北府宰相耶律仁傑罷。遼主悟仁傑姦佞,乃斥為武定軍節度使。 十一月己丑朔,翰林天文院言日食雲隂不見。又言巳時六刻,雲間見日不及所食分數。 壬子,直龍圖閣、勾當三班院南豐曾鞏上疏議經費曰:「宋興承五代之敝,六聖相繼,與民休息,故生齒既庶,財用有餘,且以景德、皇祐、治平較之天下嵗入,皇祐、治平皆一億萬以上,景德官一萬餘員,皇祐二萬餘員,治平總二萬四千員,景德郊費六百萬,皇祐一千二百萬,治平一千三百萬,以二者校之,官之衆、郊之費,皆一倍於景德,誠詔有司案尋載籍而講求其故,可罷者罷之,可損者損之,使官之數、郊之費,皆同於景德者,省葢半矣。已而又上疏曰:「案國初三班吏員止於三百,或不及之,至天禧之間,乃總四千二百有餘,至於今乃總一萬一千六百九十,宗室又八百七十,葢景德員數已十倍於初,而以今考之,殆三倍於景德,嵗嵗有增,未見其止。臣畧考其入官之由,具於别記以聞,議其可罷者罷之,可損者損之。臣之所知者,三班也。吏部東西審官,與天下他費,尚必有近於此者,惟陛下試加考察,以類求之,使天下嵗入億萬,而所省者什三,計三十年之通,當有十五年之畜,使國家富盛如此,則何為而不成?」帝嘉納之,曰:「鞏以節用為理財之要,世之言理財者,未有及此。 是嵗,故參知政事王堯臣之子同老,上言其父當仁宗服藥時,嘗與富弼、文彦博議立儲嗣,會翼日有瘳,其事遂寢,彦博適入朝,帝問之,彦博以前對英宗者,復於帝曰:「先帝天命所在,神器有歸,實仁祖知人之明,慈聖擁佑之力,臣等何功?」帝曰:「雖云天命,亦繫人謀,卿深厚不伐善,隂德如丙吉,真定策社稷臣也」。彦博曰:「如周勃、霍光,是為定策,自至和以來,中外之臣獻言甚衆,臣等雖嘗有請,弗果行」。其後韓琦等訖就大事,葢琦功也」。帝曰:「發端為難,是時仁祖意已定,嘉祐之末,止申前詔爾,正如丙吉、霍光不相揜也」。遂加弼司徒、彦博兩鎮節度使,彦博辭不拜,將行,賜宴瓊林苑,兩遣中使遺詩,祖道,當世榮之。 |
6 | 四年春正月乙未,命歩軍都虞候林廣代韓存寳經制瀘夷。庚子,詔試進士於本經、論語、孟子大義,論策之外,加律義一道,省試二道,武舉止試孫、吳大義及䇿,從中書禮房請也。 辛亥,馮京罷。京在西府凡五年,數以疾求解機務,至是,乃以光禄大夫、觀文殿學士、判河陽府。京再執政,初與王安石不合,後為吕惠卿所傾,中立不倚,人服其操,宋進士自鄉舉至廷試,皆第一者才三人,王曾、宋庠為名宰相,京為名執政,世謂不愧科名云。是日,以樞宻副使、太中大夫孫固知樞宻院事,樞宻副使、正議大夫吕公著,龍圖閣直學士、太中大夫、樞宻都承㫖韓縝,並同知樞宻院事。 二月辛未,置秦州鑄錢監。 己邜,分東南團結諸軍為十三將。 三月乙未,詔在京官毋舉辟,執政有服親。 癸邜,章惇罷,御史朱服奏惇使其客袁黙、周之道傳意,市㤙於服,詔大理鞫之。御史豐稷雜治獄,具黙之道,並勒停,惇坐報上不實,惇父俞又強佔民田,民遮訴惇,惇繫之開封事併聞,遂斥惇以太中大夫知蔡州。 甲辰,以翰林學士、太中大夫張璪參知政事。王珪嘗三薦璪不用,珪曰:「璪果賢,陛下未嘗用,以為不賢,讒也。臣恐士弗得進矣。臣為宰相,三薦賢,三不用,臣失職,請罷」。帝曰:「宰相當如是,朕姑試卿,卿德不回,朕復何慮」。至是,遂用璪。 初,議者欲廢樞宻院,帝曰:「祖宗不以兵柄歸有司,故專命官以統之,互相維制,何可廢也?」乃止。帝以為樞宻院聨職輔弼,非出使之官,不當稱使,是日,定置知院、同知院二人,餘悉罷。乙巳,命官閱九軍營陣法,於城南好草陂。戊申,大閱。夏四月癸亥,御延和殿閱試保甲,乃立團教法。 初,陳襄、王存、李清臣、黄履等,奉詔詳定郊廟禮文,或以當郊之嵗,冬夏至日,分祭南北郊,各一日而祀徧,或於圜丘之旁,别營方丘而望祭,或以夏至盛暑,天子不可親祭,改用十月,或欲親郊圜丘之嵗,夏至日,遣上公攝事於方丘,議久未決,翰林學士張璪言:「先王順隂陽之義,以冬至祀天,夏至祀地,此萬世不可易之理,議者乃欲改用他月,無所據依,必不得已,宜即郊祀之嵗,於夏至之日,盛禮容,具樂舞,遣冡宰攝事,雖未能皆當於禮,庶幾先王之遺意猶存焉」。於是禮官請如璪議修定儀注上之,既而曾肇言:「今冬至若罷合祭,而夏至又以有司攝事,則不復有親祭地祗之時,於父天母地之義,若有隆殺,請遇親祀南郊之嵗,以夏至日備禮躬欵北郊,以存祀地之義」。從之。己巳,詔罷南郊合祭天地,自今親祀北郊,如南郊儀,有故不行,則以上公攝事。肇,鞏之弟也。山隂縣主簿余行之謀反,伏誅。 乙酉,澶州小吳埽復大決,自澶注入御河,㤙州危甚。 五月丁酉,詔河東路提㸃刑獄劉定專賑被水民。 戊申,立晉程嬰、公孫杵臼廟於絳州。時屢失皇子,承議郎吳處厚詣閤門上書言:「昔程嬰、公孫杵臼二人,嘗因下宫之難,全趙氏之孤,最有功於社稷,而皆死忠義,逮今千有餘嵗,廟食弗顯,魂無所依,疑有祟厲者,願遣使尋訪冡墓,飾祠加封,使血食有歸,庶或變厲,為祥」書奏,會鄆王疾亟,帝即命河東、河北轉運司尋訪,未數月,得土冡於絳州太平縣之趙村,詔封嬰為成信侯,杵臼為忠智侯,大建廟貌,以時致祭,擢處厚為將作監丞。 六月戊午,河北諸州蝗生。 甲子,有上書請擇守令者,帝謂輔臣曰:「天下守令之衆至千餘人,其才性難以徧知。惟立法於此,使象之於彼,從之則為是,背之則為非,以此進退,方有準的,所謂朝廷有政也。如漢黄霸妄為條教,以干名譽,在所當治,而反增秩賜金。夫家自為政,人自為俗,先王之所必誅。變風變雅,詩人所刺。朝廷唯一好惡,定國是。守令雖衆,沙汰數年,自當得人也。 己邜,洪州言知州、觀文殿學士王韶卒。韶為人麤獷,用兵有機畧,臨出師,召諸將授以指,不復更問,每戰必㨗,嘗夜卧帳中,前部遇敵,矢石已交,呼聲震山谷,侍者股栗,而韶鼻息自如。然熈河所奏多欺誕軍,以首級為功,韶交親皆楚人,多依韶以求仕,韶分屬諸將,或殺降羌老弱,予以首為功級,韶晩節言動不常,頗若病狂狀,將死疽潰,洞見五臓,亦其報也。 是月,諜言夏國有李將軍清者,本秦人,說秉常以河南地來歸其母梁氏知之,殺清,囚秉常,國人乖亂。事聞,帝始有興師問罪之意。 秋七月己丑,太白晝見。先是,鄜延路副都總管种諤上言:「秉常為其母梁氏所囚,兵事尚神,可急因本路九將兵裹糧,𢷬其巢穴」。帝以為然,召諤入對,諤至,大言曰:「夏國無人,秉常孺子,臣往提其臂而來耳」。帝壯之,乃決意西征,以諤為鄜延路經畧安撫副使、應本司事,與經畧安撫使沈括從長處置,孫固諫曰:「舉兵易,解禍難,不可」。帝曰:「夏有釁不取,則為遼人所有,不可失也」。固曰:「必不得已,請聲其罪,薄伐之,分裂其地,使其酋長自守」。帝曰:「此真酈生之說耳!」時輔臣有言,便當直渡河,不可留,行固曰:「然則孰為陛下任此者?」帝曰:「朕已屬李憲」。固曰:「伐國大事,而使宦者為之,士大夫誰肯為用?」帝不恱。他日,固又曰:「今五路進師而無大帥,就使成功,兵必為亂」。帝曰:「大帥誠難其人」。吕公著進曰:「問罪之師,當先擇帥,既無其人,曷若已之?」固曰:「公著言是也」。帝不聽。庚寅,命种諤出鄜延,劉昌祚出涇原,髙遵裕出環慶,李憲出熈河,王中正出河東,分道並進,會於靈州。 甲辰,韓存寳坐逗遛無功,伏誅。時朝廷懲安南無功,方大舉伐夏,故誅存寳以令諸將。 丁未,大軍進攻米脂砦。 己酉,以史館修撰曾鞏兼同判太常寺,專典史事。帝謂輔臣曰:「修史最難,如魯史亦止備録國事,待孔子然後筆削。司馬遷才足以周物,猶止記君臣善惡之迹為實録而已」。王珪曰:「近修唐書,襃貶亦甚無法」。帝曰:「唐太宗平僣亂以一天下,如房、魏之徒宋祁、歐陽修輩尚不能闚其淺深,及所以成就功業之實。為史官者,才不足以過其一代之人,不若實録事迹以待賢者,去取襃貶耳。 詔內外官司舉官悉罷,令大理卿崔台符同尚書吏部、審官東、西、三班院議選格。初,太祖設官分職,襲五代之制,稍損益之,凡入仕,有貢舉、奏䕃、攝署、流外、從軍五等,吏部銓惟注擬州縣官、幕職,两京、諸司六品以下官皆無選。文臣少卿、監以上,中書主之,京朝官則審官院主之,武臣、刺史、副率以上,內職、樞宻院主之,使臣則三班院主之。其後典選之職分為四:文選曰審官東院,曰流內銓,武選曰審官西院,曰三班院。帝自即位,欲更制度建議之臣以為唐銓與今選殊異,雜用其制,則有留礙煩紊之弊,乃止。至是,台符等議選格,遂定銓注之法,悉歸選部,以審官東院為尚書左選,流內銓為侍郎左選,審官西院為尚書右選,三班院為侍郎右選,於是吏部有四選之法。文臣、寄禄官自朝議大夫、職事官自大理正以下,非中書省敇授者,歸尚書左選。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職事官自金吾階,衞仗司以下非樞宻院宣授者,歸尚書右選。自初仕至州縣幕職官,歸侍郎左選,自借差、監當至供奉官、軍使,歸侍郎右選。凡應注擬,升移叙,復䕃補,封贈酧賞,隨所分𨽻校勘合格,團甲以上尚書省,若中散大夫、閤門使以上,則列選叙之狀上中書省,樞宻院得畫㫖,給告身。 八月乙邜朔,罷中書堂選,悉歸有司。祖宗以來,中書有堂選,百司、郡縣有奏舉,雖小大殊科,然皆不𨽻於有司。熈寧中,御史乞罷堂選,曾公亮執不可,王安石曰:「中書總庶務,今通判亦該堂選,徒留滯不能精擇,宜歸諸有司」。帝曰:「唐陸䞇謂宰相當擇百官之長,而百官之長擇百官。今之審官,茍得其人,安有不能擇百官者哉!」至是,既罷內外長吏舉官法,而堂選亦廢。 丙辰,詔蠲河北東路灾傷州軍今年夏料役錢。 辛酉,夏人寇臨州堡,詔董氊會兵伐之。 己巳,復置滑州。 丁丑,熈河經制李憲總七軍及董氊兵三萬至西市新城,遇夏人,與戰,敗之,獲酋長三人、首領二十餘人。庚辰,又襲破夏人於女遮谷,斬獲甚衆。 辛巳,司馬光、趙彦若上所修百官公卿年表十卷、宗室世表三卷。 九月乙酉,收復蘭州。李憲請建帥府,以鎮洮為列郡,從之。 戊子,蘭州新順首領巴令謁等三族率所部兵攻夏人於撒捕宗城,敗之。己亥,王珪上國朝會要。仁宗時修會要,自建隆止慶厯四年一百五十卷。熈寧初,珪為翰林學士,請續修,凡十二年乃成,止熈寧十年,通舊增損,成三百卷,文簡事詳,紀載有法,後莫能及。 庚子,李立之言:「北京南樂、館陶、宗城、魏縣,淺口、永濟、延安鎮,瀛州景城鎮,在大河兩堤之間,乞相度遷於堤外」。從之。乃分立東西兩堤五十九埽立之。在熈寧初,已主立堤,至是竟行其言。 壬寅,閱河北保甲於崇政殿,官其優者三十六人。 丙午,詔諭夏國嵬名諸部首領,能㧞身自歸,及相率共誅國讐,當崇其爵賞,敢有違拒者誅九族」。 戊申,太白犯斗。王中正出麟州,禡辭自言皇帝親征,提兵六萬,才行數里,即奏已入夏境,屯白草平,九日不進。高遵裕將歩騎八萬七千,劉昌祚將卒三萬出慶州。种諤將鄜延及畿內兵九萬出綏德城,圍米脂砦,三日未下。庚戍,夏人八萬來援,諤率衆擊破之。辛亥,又敗夏人於無定川,斬首五千級。初,詔諸將悉聽諤節制,及軍次綏德,遣諸將出塞,朝廷咎其輕出,命還師延安,聽王中正節制。至是,諤㨗書聞,羣臣稱賀,帝大喜,遣使撫諭曰:「昨以卿急於滅賊,恐或妄進,為一方憂,欲俾王中正節制進止。今乃能功先諸路,朕甚嘉之。自今可不受中正節制」。 冬十月丁巳,米脂砦降,种諤留千人守之,進攻石州。 庚申,李憲兵至女遮谷,遇夏人,與戰,敗之。 乙丑,劉昌祚兵至磨哆隘,遇夏人,與其統軍梁大王戰,敗之,追奔二十里,斬大首領黙羅鄂沙、監軍使梁格鬼等十五級,獲首領統軍智奇、邁多等二十二人。考異,「磨哆」,東都事畧劉昌祚傳作「磨唎」,宋史劉昌祚傳作「磨齊」,夏國傳作「磨臍」,今從宋史神宗紀。 己巳,种諤入銀州。考異:宋史神宗紀入銀州,不書其人。按种諤傳,諤留千人守米脂,進次銀、石、夏州,不見敵,東都事畧种諤傳同。是知入銀州者,必諤也。或云䝉上省文,當屬劉昌祚。考昌祚傳並不言及銀州,今以屬諤。 庚午,高遵裕復通遠軍。 种諤遣曲珍等領兵通黑水、安定堡,路遇夏人,與戰,破之,斬獲甚衆。癸酉,復韋州。 乙亥,李憲敗夏人於屈吳山。初,憲既復蘭州,帝詔憲領兵直趣興靈,且曰:「董氊亦稱欲往,宜乗機恊力,入掃巢穴,若興靈道阻,即過河取凉州」。憲乃進至屈吳山,營打囉城,趣天都山下,燒南牟內殿及其館庫,追襲其統軍星多哩鼎,敗之,次葫蘆河而還。 丁丑,曲珍與夏人戰於蒲桃山,敗之。戊寅,种諤入貢州。 詔諸將存撫降人。 辛巳,史館修撰曾鞏乞委開封及諸路收采名臣良士事迹遺文,送本局以備討論,從之。 王中正入宥州,中正以河東軍渡無定河,循水北行,地皆沙濕,人馬多陷沒,糗糧不能繼,又恥無功,遂入宥州。時夏人棄城走河北,城中遺民百餘家,中正遂屠之,掠其牛馬以充食。行至奈王井,糧盡,士卒死亡者已二萬,乃引軍還。 十一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丁亥,諸軍合攻靈州。种諤敗夏人於黑水。己丑,李憲敗夏人于囉逋川。 辛邜、种諤降横河平人户,破石堡城,斬獲甚衆。初,劉昌祚與姚麟率涇原蕃漢兵五萬出塞,詔昌祚聽高遵裕節制,仍令環、慶與涇原合兵,擇利而進,夏人悉力抗涇原,而環慶兵不至,昌祚兵獨出葫蘆河,破賊於磨哆隘,取其積粟,乗勝趣靈州,師次城下,環慶軍猶未至,昌祚先鋒,奪門幾入,遵裕忌其成功,使人持檄至曰:「已遣將招降,可勿攻」。昌祚遂按甲。明日,環慶軍次南州,平距城三十里,遇賊接戰,昌祚以數千騎赴之,未至而賊已退,遂見遵裕,昌祚曰:「比欲攻城,以幕府在後,未敢前日磨哆之戰,餘衆退保東關,若乘我師之銳,先擊外援,破之,城必自下」。遵裕弗納,曰:「吾夜以萬人負土囊積壘下,遲明城可得矣」。怒未解,欲奪其兵付姚麟,麟不敢受,乃已。明日,遣昌祚巡營,凡所得馬糧,悉為慶兵所取,涇師忿譟。遵裕圍城十八日不能下。丙午,賊決七級渠以灌我軍,凍溺死者甚衆,餘兵纔萬三千人。初,有詔輒班師者族,遵裕,至是,乃歎曰:「活兩路生靈,得罪死無所恨!」遂班師。辛丑,環慶、涇原兵去靈州。 种諤始被詔當會靈州,既而迂枉不進,士卒饑憊,欲以餽餉不繼,歸罪轉運使李稷。癸邜,師次夏州,索家平,會大雪無食,多死者三萬人,同日而潰。 高遵裕之退師也,命涇原軍為殿,夏人來追,劉昌祚手劍水上,待衆濟然後行,為賊所及,昌祚擊却之,禆將俞平死焉。師還,至渭州,糧盡,士爭入,無復行伍。初,夏人聞大舉西伐,秉常母梁氏問策於廷,諸將少者皆請戰,一老將獨曰:「不須拒之,但堅壁清野,縱其深入,聚勁兵於靈、夏,而遣輕騎抄絶其餽運諸軍無食,可不戰而困也」。從之,我師竟無功。 十二月丁邜,遼武定軍節度使耶律仁傑坐私販廣濟湖塩及擅改詔㫖,削爵,貶安肅州。 辛未,林廣破烏蠻乞弟於納溪。初,詔廣與熟夷楊光震并力討乞弟乞弟,恐復送欵,帝以其前後反覆,無真降意,督廣進師。至是,遂破樂共城及斗滿村,斬首二千五百級。次落婆,乞弟乃納降。廣盛陳兵以受之,對語良久,乞弟疑有變,引衆遁。 遼混同郡王知興、中府耶律乙辛坐以禁物鬻入外國,下有司議法當死。伊遜黨耶律雅克獨奏當入八議,得減死論擊,以鐵骨朶囚於來州。乙亥,慈聖光獻皇后禫祭,宰臣王珪等上表請聽樂,不許。自是五表,乃從之。 初,議五路進討,會於靈州,李憲由熈河入,輒不赴靈州,董氊亦失期,師無功,憲乃自開蘭會,欲以弭責,孫固曰:「兵法,期而後至者斬。况諸路皆至,而憲獨不行,雖得蘭會,罪不可赦」。帝以憲猶有功,但令詰擅還之由。憲以餽餉不接為辭,釋弗誅。王中正降秩二等。 |
7 | 資治通鑑後編卷八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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