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桓譚 |
2 | △離事第十一 |
3 | 舉網以綱,千止皆張,振裘持領,萬毛自整,治大國者,亦當如此。 |
4 | 以賢代賢謂之順,以不肖代不肖謂之亂。 |
5 | 關並字子陽,材智通達。 |
6 | 大司馬張戎仲功,習溉灌事,議曰:「河水濁,一石水,六斗泥。而民競引河溉田,令河不通利。至三月,桃花水至,則河決,以其噎不泄也。可以禁民勿復引河。」 |
7 | 韓牧字子台,善水事。 |
8 | 王平仲云:「《周譜》言定五年年,河徙故道今所行處,非禹所穿。 |
9 | 四瀆之源,河最高而長。從高注下,水流激峻,故其流急,為平地災害。 |
10 | 通歷數家算法,推考其紀,從上古天元以來,訖十一月甲子夜半朔冬至,日月若連璧。 |
11 | 餘前為郎,典漏刻。燥濕寒溫輒異度,故有昏明晝夜。晝日參以晷景,夜分參以星宿,則得其正。 |
12 | 揚子雲好天文,問之于黃門作渾天老工,曰:「我少能作其事,但隨尺寸法度,殊不曉達其意,然稍稍益愈。到今七十,乃甫適知,已又老且死矣。今我兒子愛學作之,亦當復年如我乃曉知,已又且復死焉。」其言可悲可笑也。 |
13 | 通人揚子雲因眾儒之說天,以天為如蓋轉,常左旋,日月星辰隨而東西,乃圖畫形體行度,參以四時、歷數、昏晝夜,欲為世人立紀律,以垂法後嗣。餘難之曰:「春秋晝夜欲等平。旦日出于卯,正東方;暮日入于酉,正西方。今以天下人占視之,此乃人之卯酉,非天卯酉。天之卯酉,當北斗極。北斗極天樞。樞,天軸也,猶蓋有保斗矣。蓋雖轉而保鬥不移,天亦轉周幣,斗極常在,知為天之中也。仰視之,又在北,不正在人上。而春秋分時,日出入乃在斗南,如蓋轉,則北道近,南道遠,彼晝夜刻漏之數,何從等平?」子雲無以解也。後與子雲奏事待報,坐白虎殿廊廡下。以寒故,背日曝背。有頃,日光級,不復曝焉。因以示子雲曰:「天即蓋轉而行,其光影當照此廊下而稍東耳。無乃是反應渾天家法焉?」子雲立壞其所作。則儒家以為天左轉,非也。 |
14 | 五藏。 |
15 | 言太山之上有刻石,凡千人八百餘處,而可識知者七十有二。 |
16 | 太史《三世表》,旁行邪上,並效《周譜》。 |
17 | 漢之三主,內置黃門工介。 |
18 | 昔餘在孝成帝時為樂府令,凡所典領倡優伎樂,蓋有千人。 |
19 | 聖賢之材不世,而妙善之技不傳。 |
20 | 揚子雲大才而不曉音。餘頗離雅樂而更為新弄,子雲曰:「事淺易善,深者難識。卿不好《雅》《頌》而悅鄭聲,宜也。」 |
21 | 惟人心之所獨曉,父不能以禪子,兄不能以教弟也。 |
22 | 五聲各從其方,春角夏徵,秋商冬羽,宮居中央而兼四季。以五音須宮而成,可以殿上五色錦屏風諭而示之。望視,則青赤白黃黑各各異類;就視,則皆以其色為地,四色文飾之,其欲為四時五行之樂,亦當各以其聲為地,而用四聲文飾之,猶彼五色屏風矣。 |
23 | 餘年十七,為奉車郎,衛殿中小苑西門。 |
24 | 譚謂揚子曰:「君之為黃門郎,居殿中,數見輿輦、玉蚤、華芝及鳳皇三蓋之屬,皆元黃五色,飾以金玉、翠羽、珠絡、茵席者也。」 |
25 | 雖不見古路車,亦數聞師之說,但素輿而蒲茵也。 |
26 | 宓犧之制杵臼,萬民以濟。及後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踐碓,而利十倍。杵舂又復設機關,用驢騾牛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 |
27 | 劉歆致雨具,作土龍、吹律,及諸方術,無不備設。譚問:「求雨所以為土龍,何也?」曰:「龍見者,輒有風雨興起以迎送之,故緣其象類而為之。」 |
28 | 難以頓牟、磁石不能真,是何能掇針取芥。子駿窮,無以應。 |
29 | 扶風漆縣之分阜亭,部言本太王所處,其民有會曰,以相與夜市。如不為期,則有重災咎。 |
30 | 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雖有疾病緩急,猶不敢犯,為介子推故也。 |
31 | 天下有鸛鳥,郡國皆食之,而三輔俗獨不敢取之,取或雷霹靂起。原夫天不獨左彼而右此,其殺取時,適與雷遇耳。 |
32 | 餘小時聞閭巷言:「孔子東游,見兩小兒辯鬥,問其故。一兒曰:『我以日始出時近,日中時遠。』一兒以日初出遠,日中時近長水校尉平陵關子陽,以為「日之去人,上方遠而四旁近。何以知之?星宿昏時出東方,其間甚疏,相離丈餘。及夜半,在上方視之甚數,相離為一二尺。以準度望之,逾益明白。故知天上之遠於傍也,日為天陽,火為地陽,地氣上升,天氣下降。今置火於地,從旁與上診其熱,遠近殊不同,乃差半焉。日中正在上覆蓋人,人當天陽之衝,故熱於始出時。又新從太陰中來,故復涼于其西在桑榆間。大小雖同,氣猶不如清朝也。」桓君山曰:「子陽之言,豈其然乎?」 |
33 | 公孫龍,六國時辯士也。為《堅白》之論,假物取譬,謂白馬為非馬。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人不能屈。後乘白馬,無符傳,欲出關,關吏不聽。此虛言難以奪實也。 |
34 | 世俗咸曰:「漢文帝躬儉約,修道德,躬先天下,天下化之,故致充實殷富,澤加黎庶,穀至石數十錢,上下饒羨。」 |
35 | 太史公造書,書成,示東方朔。朔為平定,因署其下。太史公者,皆朔所加之者也。 |
36 | 雒陽李幼賓有小玉檢。謁衛者史子伯素好玉器,見而奇之,使余報以三萬錢,請買焉。幼賓曰:「我與好事長者傳之,己顧十萬,非三萬錢主也。」餘驚駭云:「我若于路見此,千錢亦不市也。故知之與不知,相去甚遠」。 |
37 | △道賦第十二 |
38 | 餘少時好《離騷》,博觀他書,輒欲反學。 |
39 | 揚子支攻於賦,王君大習兵器,餘欲從二子學。子雲曰:「能讀千賦則善賦。」君大曰:「能觀千劍則曉劍。」諺曰:「伏習象神,巧者不過習者之門。」 |
40 | 諺曰:「侏儒見一節而長短可知。」孔子言:「舉一隅足以三隅反。」觀吾小時三賦,亦足以揆其能否。 |
41 | 餘少時為奉車郎。孝成帝出祠甘泉、河東,部先置華陰集靈宮,武帝所造,門曰望仙,殿曰存仙。書壁為之賦,以頌二仙之行。 |
42 | △辨惑第十三 |
43 | 五福:壽、富、貴、安樂、子孫眾多。 |
44 | 百足之蟲,共舉一身,安得不濟。 |
45 | 無仙道,好奇者為之。 |
46 | 曲陽侯王根迎方士西門君惠,從其學養生堇現術。君惠曰:「龜稱三千歲,鶴稱千歲。以人之材,何乃不及早鳥邪?」餘應曰:「誰當久與龜鶴同居,而知其年歲耳!」 |
47 | 聖人何不學仙而令死邪?聖人皆形解仙去,言死者,示民有終也。 |
48 | 天下神人五:一曰神仙,二曰隱淪,三曰使鬼物,四曰先知,五曰鑄凝。 |
49 | 淮南王之子嫂迎道人作金銀,云:「金公字金與公,金公則金之公。而銀者,金之昆弟也。」 |
50 | 琥帝有所愛幸姬王夫人,窈窕好容,質性呢。夫人死,帝痛惜之。方士李少君言能致其神魂。乃夜設燭張幄,置夫人神影。令帝居于他帳中,遙望見好女,似夫人之狀。還帳坐。 |
51 | 元帝被病,廣求方士。漢中送道士王仲都至。詔問:「何所能為?」對曰:「但能忍寒暑耳。」乃以隆冬盛寒日,令袒衣,載以駟馬,于上林昆明池上環冰而馳。御者厚衣狐裘,甚寒戰,而仲都獨無變色。臥于池臺上。曛然自若。因為待詔。至夏大暑日,使曝坐,又環以十爐火,口不言熱,而身不汗出。 |
52 | 近哀、平間,雎陵有董仲君好方道,嘗犯事坐重罪繫獄,佯病死,數日,目陷蟲出。吏捐棄之,既而復活。故知幻術靡所不有。又能鼻吹口歌,吐舌《齒牙》,聳眉動目。荊州有鼻飲之蠻,南城有飛頭之夷,非為幻也。 |
53 | 哀帝時有才人范蘭,言年三百歲。初與人相見,則喜而相應和,再三則罵而逐人。 |
54 | 史子心見署為丞相史,官架屋,發吏卒及官奴婢以給之。作金不成。丞相自以力不足,又白傅太后。太后不復利於金也。聞金成可以作延年藥,又甘心焉。乃除之為郎,舍之北宮中,使者待遇。 |
55 | 余嘗與郎冷喜出,見一老翁糞上拾食,頭面垢醜,不可忍視。喜曰:「安知此非神仙?」餘曰:「道必形體如此,無以道焉。」 |
56 | 劉子駿信方士虛言,謂神仙可學。嘗問言:「人誠能抑嗜欲,闔耳目,可不衰竭乎?」餘見其庭下有大榆樹,久老剝折,指謂曰:「彼樹無情欲可忍,無耳目可闔,然猶枯杭朽蠹,人雖欲愛養,何能使不衰?」 |
57 | 黃門郎程傳好黃白術,娶妻得知方家女。偉常從駕出,而無時衣,甚憂。妻曰:「請致兩端縑。」縑即無故而至前。偉按《枕中鴻寶》作金不成,妻乃往視偉,偉方扇炭燒筒,筒中有水銀。妻曰:「吾欲試相視一事。」乃出其囊中藥,少少投之。食頃發之,已成銀。偉大驚曰:「道近在汝處,而不早告我,何也?」妻曰:「得之須有命者。」于是偉日夜說誘之,賣田宅以供美食衣服,猶不肯告偉。偉乃與伴謀撾笞伏之。妻輒知之,告偉言,道必當傳其人,口雖而心非者,雖寸斷支解,而道猶不出也。」偉福之不止,妻乃發狂,蚨走,以泥自塗,遂卒。 |
58 | 呂仲子婢死,有女兒年四歲,葬後數來撫循之,亦能為兒沐頭浣濯。甚惡之,以告方士。云:「其家青狗為之,殺之則止。」婢遂不復來。楊仲文亦言,所知家嫗死,己斂未葬,忽起飲酒食,醉後而坐棺前祭床上。如是三四,家益厭苦。其後醉行壞垣,得老狗,便打殺之。推問,乃里頭沽家狗。 |
59 | △述策第十四 |
60 | 或云:「陳平為高帝解平城之圍,則言其事秘,世莫得而聞也。此以工妙踔善,故藏隱不傳焉。子能權知斯事否?」吾應之曰:「此策乃反薄陋拙惡,故隱而不洩。高帝見圍七日,而陳平往說閼氏。閼氏言於單于而出之,以是知其所用說之事矣。彼陳平必言漢有好麗美女兒年四歲為道其容貌,天下無有。今困急,已馳使歸迎取,欲進與單于。單于見此人,必大好愛之,愛之則閼氏日以遠疏。不如及其未到,令漢得脫去,去亦不持女來矣。閼氏婦女有妒衩嬤性,必憎惡而事刂去之。此說簡而要,及得其用,則欲使神怪,故隱匿不泄也。」劉子駿聞吾言,乃立稱善焉。 |
61 | △閔友第十五 |
62 | 諺曰:「有白頭如新,傾蓋如故。」言內有以相知與否,不在新故也。 |
63 | 莊尤字伯石。 |
64 | 高君孟頗知律令,嘗自伏寫書。著作郎署哀其老,欲代之。不肯,云:「我躬自寫,乃當十遍讀。」 |
65 | 揚雄作《玄書》,以為玄者,天也,道也。言聖賢著法作事,皆引天道以為本統,而因附屬萬類、王政、人事、法度,故宓羲氏謂之「易」,老子謂之「道」,孔子謂之「元」,而揚雄謂之「玄」。《玄經》三篇,以紀天、地、人之道,立三體有上、中、下,如《禹貢》之陳三品。三三而九,因以九九八十一,故為八十一卦。以四為數,數從一至四,重累變易,竟八十一而遍,不可損益。以三十五蓍揲之。《玄經》五千餘言,而傳十三篇也。 |
66 | 王公子問:「揚子雲何人邪?」答曰:「揚子雲才智開通,能入聖道,卓絕於眾。漢興以來,未有此人也。」國師子駿曰:「何以言之?」答曰:「才通著書以百數,惟太史公廣大,其餘皆叢殘小論,不能比之子雲所造《法言》《太玄經》也。《玄經》數百年,其書必傳。世咸尊古卑今,貴所聞,賤所見也,故輕易之。老子,其心玄遠而與道合,若遇上好事,必以《太玄》次《五經》也。」 |
67 | 時農。 |
68 | 通人如子禮。 |
69 | 餘同時佐郎官有梁子初、楊子林,好學,所寫萬卷,至於白首。常有所不曉百許寄餘,餘觀其事,皆略可見。 |
70 | 茂陵周智、孫胡,不為賦訟酬應之文。為大司徒掾,見使典定文義,兼領眾事。 |
71 | 昔神農氏繼宓羲而王天下,上觀法于天,下取法于地,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削桐為琴,繩絲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和焉。琴長三尺六寸有六分,象期之數;厚寸有八,象三六數;廣六寸,象六律。上圓而斂,法天;下方而平,法地;上廣下狹,法尊卑之禮。琴隱長四寸五分,隱以前長八分五弦,第一絃為宮,其次商、角、徽、羽。文王、武王各加一弦,以為少宮、少商下徵七弦,總會樞要,足以通萬物而考治亂也八音之中,惟絲最密,而琴為之首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大聲不震嘩而流漫,細聲不湮滅而不聞。八音廣博,琴德最優。操似鴻雁之音,達則兼善天下,無不通海故謂之骸!兌骸肪逸不存。《舜操》者,昔虞舜聖德玄遠,遂升天子,喟然念親,巍巍上帝之位不足保,援琴作操,其聲清以微。《禹操》者,昔夏之時,洪水襄陵沈山,禹乃援琴作操,其聲清以溢,潺潺志在深河。《微子操》,微子傷殷之將亡,終不可奈何,見鴻秸高飛,援琴作操,其聲清以淳。《文王操》者,文王之時,紂無道,爛金為格,溢酒為池,宮中相殘,骨肉成泥,璇室瑤台,藹雲翳風,鐘聲雷起,疾動天地,文王躬被法度,陰行仁義,援琴作操,故其聲紛以擾,駭角震商。《伯夷操》,《箕子操》,其聲淳以激。 |
72 | 晉師曠善知音。衛靈公將之晉,宿于濮水之上,夜聞新聲,召師涓告之曰:「為我聽寫之。」曰:「臣得之矣。」遂之晉。晉平公饗之,酒酣,靈公曰:「有新聲,願奏之。」乃令師涓鼓琴。未終,師曠止之曰:「此亡國之聲也。」 |
73 | 雍門周以琴見孟嘗君,孟嘗君曰:「先生鼓琴,亦能令人文悲乎?」對曰:「臣之所能令悲者,先貴而後賤,昔富而今貧,擯壓窮巷,不交四鄰;不若身材高妙,懷質抱真,逢罹謗,怨結而不得信;不若交歡而結愛,無怨而生離,遠赴絕國,無相見期;不若幼無父母,壯無妻兒,出以野澤為鄰,入用堀穴為家,困于朝夕,無所假貸。若此人者,但聞飛烏之號,秋風鳴條,則傷心矣。臣一為之援琴而長太息,未有不淒惻而滋泣者也。今若足下,居則廣廈高堂,連闥洞房,下羅帷,來清風;倡優在前,諂諛侍側,揚激楚,舞鄭妾,流聲以娛耳,色以淫目;水戲則舫龍舟,建羽旗,鼓吹乎不測之淵;野游則登平原,馳廣囿,強駑下高鳥,勇士格猛獸;置酒娛樂,沈醉忘歸:方此之時,視天地曾不若一指,雖有善鼓琴,未能動足下也。」孟嘗君曰:「固然。」雍門周曰:「然臣竊為足下有所常悲。夫角帝而困秦者君也,連五國而伐楚者又君也。天下未嘗無事,不從即衡;從成則楚王,衡成則秦帝。夫以秦、楚之強,而報弱薛,譬猶磨蕭斧而伐朝菌也,有識之士,莫不為足下寒心酸鼻。天道不常盛,寒暑更進退,德秋萬歲之後,宗廟必不血食;高臺既以傾,曲池又已平,墳墓生荊棘,狐兔穴其中,游兒牧豎,躑躅其足而歌其上,行人見之淒愴,曰:「孟嘗君之尊貴,亦猶若是乎」于是孟嘗君喟然太息,涕淚承睫而未下。雍門周引琴而鼓之,徐動宮徵,叩角羽,初終而成曲,孟嘗君遂垤ざ就之曰:「先生鼓琴,令文立若亡國之人也。」 |
74 | 宣帝元康、神爵之間,丞相奏能鼓雅琴者,渤海趙定,梁國龍德。召見溫室,知趣為侍郎。 |
75 | 黃門工鼓琴者有任真卿、虞長倩,能傳其度數,妙曲遺聲。 |
76 | 成少伯工吹竽,見安昌侯、張子夏鼓琴,謂曰:「音不通千曲以上,不足以為知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