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六十三 |
《史部十九》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崇禎五十宰相傳》一卷》 |
1 | 國朝曹溶撰。溶字潔躬,號秋嶽,秀水人。前明崇禎丁丑進士,官監察御史。 |
2 | 入國朝,官至戶部侍郎。出為廣東布政使,左遷山西陽和道。此《傳》皆崇禎時入閣諸臣事跡,凡六篇。前有《年表》一篇。明代自胡惟庸以後,不立丞相,然自後入閣辦事者,亦相沿以相國呼之。此書題曰宰相,從俗稱也。崇禎十六年間,輔臣至五十人,其行事皆見於《明史》。說者謂其輕進易退,不收實用。溶篇末《總論》,獨謂其私心朋比,門戶相承。邪正雖殊,植黨則一。斯誠探本之說矣。 |
3 | 《傳》雖分列五十人,而所錄事實,皆取賢否懸殊,關系治亂之大者。其成基命以下十四人,但敘官閥。黃立極以下四人,亦極簡略。蓋以為無關勸戒,不足書也。溶門人陶越乃取陳盟所作《崇禎內閣行略》補之,非溶意矣。此書《槜李詩系》作《崇禎五十輔臣傳》五卷。其實為《傳》六篇,加以《年表》一篇,非五卷也。所載行事與《明史》詳略相參,亦可互資考証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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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著撰人名氏。版心有「槜李曹氏倦圃藏書」字,蓋曹溶家舊本。疑溶嘗作《崇禎五十輔臣傳》,此其稿本之一冊爾。始於天啟七年八月,中間惟崇禎元年一月差詳。崇禎二年則惟韓爌調停沈維炳、薛國觀申救任贊一事。而卷尾題曰《五十輔臣編年錄》,殆不可曉。書中文理斷續,率不可讀。繕寫惡劣,亦幾不成字。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歷代循良錄》一卷》 |
1 | 國朝孫蕙撰。蕙字樹百,號泰巖,又號笠山,淄川人,順治辛丑進士,官至給事中。是書匯歷代循良事跡,惟載縣令而不及他官。其意謂令與民最近也。自秦漢以迄近代,僅盈一卷。去取可謂謹嚴。然挂漏亦所不免。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古人幾部》六卷》 |
1 | 國朝陳允衡撰。允衡字伯璣,南昌人。是書所錄,皆明哲保身之士。與急流勇退之人。允衡《自序》云:平湖陸叔度著《古人幾部》,始管夷吾,終史天澤,凡八十一人。古之成大功,定大策者咸在焉。而其人亦有功成而身死,名立而毀至者。定是不變,無以語權。因更集古人,顏曰幾部。然其書首載堯、舜,以堯之傳舜,舜之逃象,皆目為知幾,亦淺之乎窺聖人矣。豈姑以寓防患之意,不規規於品題之當否耶?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歷代黨鑒》五卷》 |
1 | 國朝徐賓撰。賓字用王,常熟人。是書蓋因明季朋黨之禍,爰採輯史傳,作為此書。上自東漢黨錮,次及魏之曹爽,晉之賈充,唐之王伾、王叔文、牛僧孺、李德裕,宋之洛蜀朔三黨、元祐黨籍、慶元偽學,以及明之東林、魏黨,靡不詳載,又採各家論朋黨之語附之於後,而以范祖禹《唐鑒》終焉。卷首冠以《東林黨籍論》三篇,亦賓所自作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孔庭神在錄》八卷》 |
1 | 國朝胡時忠撰。時忠原名時亨,字慎三,無錫人,崇禎丙子舉人。是錄以祀典為主,故先列位次,而於聖賢諸儒各為著錄。其第八卷則考証辨論之辭,凡十五篇。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畿輔人物志》二十卷》 |
1 | 國朝孫承澤撰。承澤有《尚書集解》,已著錄。是編專志有明一代畿輔人物。 |
2 | 然如李東陽之類,究涉假借,不出地志之積習。又如成基命無所瑕疵,亦實無所樹立。承澤以其子克鞏方官大學士,而盛相推重,則亦非盡信史矣。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四朝人物略》六卷》 |
1 | 國朝孫承澤撰。自漢至唐宋為五卷,全襲《名臣錄》之文。明一代總為一卷,皆用劉孟雷所為《翊運》、《碩輔》、《名卿》、《正學》等傳為之。蓋承澤所長在於習掌故,精賞鑒。故所撰《春明夢餘錄》、《庚子銷夏記》諸書,皆考証詳明。而史筆敘述,則非其專門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益智錄》二十卷》 |
1 | 國朝孫承澤撰。起周迄明,凡聖賢名人言行可錄者,銓次為二十卷。而載明人事居三之一。間有敘事之後附以論斷者。承澤崇禎庚午鄉試,出姚希孟之門。 |
2 | 辛未會試,出何如寵之門,故其附東林也甚力。是書為萬歷、天啟間諸人傳尤詳。 |
3 | 然承澤門戶深固,大抵以異同為愛憎,以愛憎為是非,不必盡協於公道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顧氏譜系考》一卷》 |
1 | 國朝顧炎武撰。炎武有《左傳杜解補正》,已著錄。是書於顧氏世系考據最詳。然姓氏之書,最為叢雜。自唐以後,譜學失傳,掇拾殘文,未必源流盡合。 |
2 | 姑存其說可也。***《槜李往哲續編》一卷 |
3 | 國朝項玉筍撰。玉筍字和父,秀水人。是書續戚元佐之《傳》而作,補萬歷以前元佐所未載者。又益以天啟、崇禎兩朝凡十二人,而以孝子魏學洢附於其父《大中傳》。每《傳》各系以《論》,與元佐例小異。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金華徵獻略》二十卷》 |
1 | 國朝王崇炳撰。崇炳字虎文,東陽人。嘗於蘭溪唐氏輯其郡人著述為《金華文略》。此其所採金華先賢事跡也。分十有二類,曰《孝友》,曰《忠義》,曰《儒學》,曰《名臣》,曰《文學》,曰《政績》,曰《卓行》,曰《貞烈》,曰《仙釋》,曰《方技》,曰《來宦》,曰《游寓》。自元以前則本之史傳及吳師道《敬鄉錄》、宋濂《人物志》,自明以後則更搜採諸書以補之。然鄉曲之私,所錄不免泛濫。其《序例》謂事跡或無可稱而列之名臣者,乃序爵之義。不知鄉閭耆碩,原不當以祿秩為重輕,若概加採錄,則是公卿表而非耆舊傳矣。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聖學知統錄》二卷》 |
1 | 國朝魏裔介撰。裔介有《孝經注義》,已著錄。是《錄》凡載伏羲、神農、黃帝、堯、舜、禹、皋陶、湯、伊尹、萊朱、文王、太公望、散宜生、周公、孔子、顏子、曾子、子思、孟子、周子、二程子、張子、朱子、許衡、薛瑄二十六人。博徵經史,各為紀傳。複引諸儒之說附於各條之下,而衷以己說。其《自序》謂見知聞知之統,具載於此。然惟聖知聖,惟賢知賢,惟接道統之傳者能知道統之所傳。《孟子》末章,惟孟子能言之耳,奈何遽以自任乎?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聖學知統翼錄》二卷》 |
1 | 國朝魏裔介撰。裔介既作《知統錄》,複作此《錄》以翼之。《自序》謂以之羽翼聖道,鼓吹六經,亦猶淮、泗之歸於江海,龜鳧之儕於岱宗也。凡錄伯夷、柳下惠、董仲舒、韓愈、胡瑗、邵雍、楊時、胡安國、羅從彥、李侗、呂祖謙、真德秀、趙複、金履祥、劉因、曹端、胡居仁、羅倫、蔡清、羅欽順、顧憲成、高攀龍二十二人。其去取之故,亦莫得而詳焉。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希賢錄》五卷》 |
1 | 國朝朱顯祖撰。顯祖號雪鴻,江都人,順治丙戌副榜貢生。其書載自周至明諸儒言行,各系以論斷。其意蓋欲仿《伊洛淵源錄》,然去取多不可解。退邵子、司馬光於朱子後,升張栻、呂祖謙於范仲淹前,未免輕於予奪。其列明儒以薛、曹、邱、胡為冠,配宋之周、張、程、朱。邱者邱濬也,斯則更屬異聞矣。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洛學編》四卷》 |
1 | 國朝湯斌撰。斌字孔伯,號潛菴,睢州人,順治己丑進士,官至工部尚書,謚文正。是書述中州學派,分為二編。首列漢杜子春、鄭興、鄭眾、服虔,唐韓愈,宋穆修,謂之《前編》。次列二程子以下十三人,附錄二人;元許衡以下三人,附錄一人;明薛瑄以下二十人,附錄七人,謂之《正編》。各評其學問行誼。 |
2 | 蓋雖以宋儒為主,而不廢漢唐儒者之所長。後耿介作《中州道學編》,乃舉唐以前人悉刪之,則純乎門戶之私,所見又與斌異矣。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續表忠記》八卷》 |
1 | 國朝趙吉士撰。吉士字恆夫,號漸岸,又號寄園,休寧人,順治辛卯舉人,官至戶科給事中。是書記明萬歷以後忠義之士。以明錢士升有《表忠記》記遜國諸臣,故此以續為名。所載凡一百二十三人。然前所載皆死魏忠賢之禍者,後所載皆明末殉節者,而參雜以葉向高、顧憲成、趙南星、鄒元標、馮從吾諸《傳》,體例不純。蓋其時去明未遠,猶存標榜之風。不知諸人致命遂志,取義成仁,其事自足千古,正不必牽附東林而後足以為重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天中景行集》》 |
1 | 國朝邵燈撰。燈字無盡,一字薪傳,常熟人,順治壬辰進士,官至河南河道。 |
2 | 是編乃燈康熙九年奉檄防河,因取中州名宦、鄉賢,上自春秋,下訖宋元,匯為一編。或全錄本傳,或摘抄數事。無所考証,亦無所臧否。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中州道學編》二卷、《補編》一卷》 |
1 | 國朝耿介編。介字介石,號逸菴,登封人。初名冲璧,讀《北山移文》至「耿介拔俗」之句,遂更今名。順治壬辰進士。官至直隸大名道。以湯斌薦,授詹事府少詹事。是編專載中州道學,自宋二程子至國朝陳愹等五十七人,人各有《傳》。《傳》後或附語錄及所著書。末附《補編》一卷,乃乾隆庚午登封知縣晉江施奕簪所編。兼收漢杜子春以下傳經諸儒,介亦與焉。然《道學》、《儒林》自《宋史》分傳以後,格不相入久矣。介於漢儒、宋儒門戶,判如冰炭。韓愈諸人乃所特黜,非其偶漏。奕簪不自為一書,而附之介書之後,非其志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古歡錄》八卷》 |
1 | 國朝王士禎撰。士禎字貽上,號阮亭,又自號漁洋山人,山東新城人,順治乙未進士,官至刑部尚書,謚文簡。士禎原名下一字與世宗憲皇帝廟諱相同,故傳刻其書者皆改為「士正」。乾隆丁酉,奉諭旨追賜今名。是編皆述上古至明《林泉樂志》之人,蓋皇甫謐《高士傳》之意。其《自序》稱取古詩「良人惟古歡」句為名。案此句見《文選》古詩第十六首,《李善注》曰:良人念昔之歡愛。 |
2 | 則所謂良人者,乃棄妻指其故夫。所謂惟者思維也。古者舊時也。歡者夫婦之私昵也。不識士禎何據,乃以為高隱之目。無乃解為與古為徒之意耶?果若是,則誤之甚矣。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大成通志》十八卷》 |
1 | 國朝楊慶撰。慶有《古韻叶音》,已著錄。是書成於康熙己酉。摭拾歷代制度,不盡關於孔庭。其《年表》、《世家》、《列傳》,大抵掇拾舊文。第十七卷為《理齋說要》,第十八卷為《理齋節要》,乃慶講學之書。而綴於聖賢之後,總名曰《大成通志》,似亦未安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續高士傳》五卷》 |
1 | 國朝高兆撰。兆字雲客,侯官人。王晫《今世說》曰:「高雲客少遭喪亂,自江左還舊鄉,布衣蔬食,塊處蓬室中。採摭隱逸,輯為《續高士傳》。鑒別精嚴,論者謂其才識不讓士安。」即此編也。據卷首《陶澄序》,稱其始晉皇甫士安,斷於有明之穆廟,中間千餘年,共得一百四十三人。微顯闡幽,循名責實。 |
2 | 起辛丑八月,至壬寅二月始告成。蓋創稿於順治十八年,蕆事於康熙元年也。其去取頗不苟。故《陳日溶序》稱其凡名入仕籍後挂冠者黜,迷溺於老佛之學者黜。 |
3 | 然宋種放隱節不終,反登簡牘。元褚伯秀實道士,所注《莊子義海纂微》,今尚著錄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理學備考》三十四卷》 |
1 | 國朝范鄗鼎撰。鄗鼎字彪西,洪洞人,康熙丁未進士,以養親不仕終於家。是編備列有明一代講學諸儒,初刻於康熙辛酉。卷一至卷六剟取辛全《理學名臣錄》,卷七至卷十剟取孫奇逢《理學宗傳》,十一卷至十六卷乃鄗鼎所續補也。續刻於己巳。再續刻於甲戌。十七、十八卷剟取熊賜履《學統》,十九卷至二十九卷剟取張夏《雒閩淵源錄》,三十卷至三十四卷剟取黃宗羲《明儒學案》。計所自作者僅六卷而已。其說不出於一家,其文不出於一手,宜其體例之參差矣。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勝朝彤史拾遺記》六卷》 |
1 |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是書皆明一代後妃列傳。自稱初得其父所藏《宮闈紀聞》一卷,載事不確,文不雅馴。後預修《明史》,分撰天順、成化、弘治、正德四朝《後妃傳》,因搜考史宬,闕略特甚。乃仍取外史所紀,與《實錄》參修,而掇其剩稿,合之《宮闈紀聞》,撰為此書。凡六十五《傳》。其中如鄭金蓮、王滿堂,於史例不得立傳。崇禎末宮人費氏、青霞女子等,於史例當別入《列女傳》。即是書以《拾遺》為名,不得拘以史例,亦應隨事附錄,不得自為一《傳》,雜於後妃中也。其敘述則頗有法。然大端已採入正史,此無庸複錄矣。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留溪外傳》十八卷》 |
1 | 國朝陳鼎撰。鼎有《東林列傳》,已著錄。是書凡分十三部,曰《忠義》,曰《孝友》,曰《理學》,曰《隱逸》,曰《廉能》,曰《義俠》,曰《游藝》,曰《苦節》,曰《節烈》,曰《貞孝》,曰《閫德》,曰《神仙》,曰《緇流》。 |
2 | 所紀皆明末國初之事。其間畸節卓行,頗足以闡揚幽隱。然其事跡由於徵送。觀卷首《徵事啟》末附載二行云:「凡有事實,可寄至江寧承恩寺前刻匠蔡丹敬家,或揚州新盛街岱寶樓書坊轉付」云云。則仍然徵選詩文,標榜聲氣之風,未可據為《實錄》。如張潮諸人,生而立傳,殊非蓋棺論定之義。其間怪異諸事,尤近於小說家言,不足道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明儒林錄》十九卷》 |
1 | 國朝張恆撰。恆字北山,松江人,朱彞尊之中表也。而彞尊志在稽古,恆則志在講學,所見頗歧。是集紀明代兩浙諸儒言行,所載未為詳備。而附采語錄之類,亦過於繁冗。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雒閩源流錄》十九卷》 |
1 | 國朝張夏撰。夏有《楊文靖年譜補遺》,已著錄。是書取有明一代講學之儒,分別其門戶,成於康熙壬戌。大旨闡雒、閩之緒而力辟新會、餘姚之說。自一卷至十三卷列為雒、閩之學者,正宗十六人,羽翼三十九人,儒林一百九十二人,併合傳、附傳者共二百五十餘人。十四卷為新會之學。十五卷為餘姚之學。所列羽翼八人、儒林三十九人,而正宗則闕。十八、十九二卷謂之《補編》,所列僅儒林五十八人,並羽翼之名亦不予之矣。自明以來,講學者釀為朋黨,百計相傾。 |
2 | 王守仁作《朱子晚年定論》,程敏政作《道一編》,欲援朱子以附陸氏,論者譏其舞文。張烈作《王學質疑》,熊賜履作《閒道錄》,又詆斥陸、王,幾不使居於人類,論者亦譏其好勝。雖各以衛道為名,而本意所在,天下得而窺之也。夏此書以程、朱之派為主,而於陸氏之派亦節取所長,以示不存門戶之見,用意較為深密。然卷首稱明太祖以理學開國,諛頌幾四五百言,以為直接堯、舜、禹、湯、文、武之統,殊非篤論,亦非事實。其《凡例》稱人品自人品,學術自學術,如趙南星、楊漣、繆昌期、李應升諸人,可謂之忠臣,不可列之於儒林,立說尤僻。豈程、朱之傳惟教人作語錄乎?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錫山宦賢考略》三卷》 |
1 | 國朝張夏、胡永禔同撰。永禔字鴻儀,與夏同里。是編取無錫名宦、鄉賢二祠及崇正書院所祀諸先儒。起宋訖明,皆詳其仕履,撮其事實,匯為一編。 |
2 | 上卷名宦,中卷崇正諸儒,下卷鄉賢。書成於康熙甲子,在《雒閩源流錄》後二年。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吳越順存集》三卷、《外集》一卷》 |
1 | 國朝吳允嘉撰。允嘉字志上,錢塘人。是書輯吳越錢氏誥冊逸事,並詳考其子孫之以文學仕宦顯者,薈萃成書。蓋允嘉本錢姓,吳越王之裔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道南正學編》三卷》 |
1 | 國朝錢肅潤撰。肅潤有《尚書體要》,已著錄。是書成於康熙辛未。所錄皆從祀東林書院諸人。《自序》謂不拘世代,不敘年數,不論地位,不限科目,率以入祠之先後為次第,故元人列明人後焉。其末以國朝孫承澤、王崇簡二人終。 |
2 | 《承澤傳》首曰「崇禎辛未進士,官至吏部侍郎」,使不知承澤始末者,不將以為明之吏部侍郎乎。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又尚集》二卷》 |
1 | 國朝何屬乾撰。屬乾字不息,江西廣昌人,由副榜貢生官永新縣訓導。是書纂輯永新名宦、鄉賢事跡,以已入祀典者各撰《小傳》。自三國分疆,迄國朝康熙中,分為上下二卷。其《傳》末論斷,多附見軼事,與《傳》意不相重複,頗得《史記》遺意云。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聖宗集要》八卷》 |
1 | 國朝費緯裪撰。緯裪字約齋,鄞縣人。是書上溯皇古,下迄有明,凡大聖大賢及講學諸儒輯為一編。取大宗之義,故以「聖宗」為名。然如聶豹之黨嚴嵩,殺楊繼盛,具載於《益智錄》中,列於聖賢之大宗,固為有忝。即徐階之心術事業,亦未必足當此目。至於《穆修傳》後盛推陳摶,躋之於儒宗。謂伏羲、神農、黃帝皆二百歲,顓頊、舜、禹皆百餘歲,伊尹百歲,文、武九十餘歲,可以識修煉之道在於凝道淡泊,棲志和平。時動靜以固元神,宣慈惠以培陰德,清心寡欲以培養天年。又謂道家者流,施之於治則結繩之治可複云云。古來有此道學乎?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卓行錄》四卷》 |
1 | 國朝黃容撰。容字敘九,吳江人。是書成於康熙庚辰。所錄多明末國初之事。 |
2 | 後有《自序》,稱集中體例,主於表彰潛德,搜輯逸事。其事跡赫赫在天壤,他書具載者,反不多錄。然而孫承宗之死節,史籍彰彰,似不在潛德之列。而《龔佩潛女》一條云:九龍龔佩潛,以進士遇國難,投秦淮以死,有才女能詩云云。 |
3 | 此在佩潛為卓行。其女能詩,未為卓行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荊門耆舊紀略》三卷、《列女紀略》一卷》 |
1 | 國朝胡作柄撰。作柄,荊門人,始末未詳。荊門舊有志,明季散佚。作柄於康熙戊戌、己亥間,初為《耆舊》一編,志其鄉之人物。續又以宋以來列女別為一編附焉。兩編皆自為之序,其於老萊子後次以黃歇,但曰為李園所制,不著所終。歇之怙權盜國,果可列鄉賢俎豆間乎?其論宋王大用死難一條,據土人祠廟以辨《宋史》記其降元之誣,固善善從長之義,然無徵不信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學統》五十六卷》 |
1 | 國朝熊賜履撰。賜履字敬修,孝感人,康熙戊戌進士,官至大學士。是書以孔子、顏子、曾子、子思、孟子、周子、二程子、朱子九人為正統,以閔子以下至明羅欽順二十三人為翼統,以冉伯牛以下至明高攀龍一百七十八人為附統,以荀卿以下至王守仁七人為襍統,以老、莊、楊、墨、告子及二氏之流為異統。夫尚論古人,辨其行事之醇疵,立言之得失,俾後人知所法戒足矣。必錙錙銖銖,較其品第而甲乙之,未免與班固《古今人表》同一悠謬。況薛瑄、胡居仁、羅欽順俱尊之稱字稱先生,而伯牛、子路諸賢乃皆𤰞之而書名,軒輊之間,不知何所確據。又荀況、揚雄、王通、蘇軾均以雜統而稱子,陸九淵、陳獻章、王守仁又以雜統而書字,褒貶之間,亦自亂其例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道統錄》二卷、《附錄》一卷》 |
1 | 國朝張伯行撰。伯行字孝先,儀封人,康熙乙丑進士,官至禮部尚書,謚清恪。是書《自序》,謂曩於故書肆中購得《道統傳》一帙,乃仇熙所著。因更為增輯,上卷載伏羲、神農、黃帝、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及顏、曾、思、孟。下卷載周、程、張、朱。其《附錄》中則載皋陶、稷、契、益、伊尹、萊朱、傅說、太公、召公、散宜生及楊時、羅從彥、李侗、謝良佐、尹焞。 |
2 | 人各一《傳》,述其言行,而以《總論》冠於卷端。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道南源委》六卷》 |
1 | 國朝張伯行編。是編本明朱衡《道南源委錄》舊本,重加考訂。首卷自楊時至江杞三十六人。次卷自羅從彥至陳紹叔八十一人。三卷自朱子至陳總龜八十人。 |
2 | 四卷自李東至劉季裴九十六人。外附朱子弟子張顯甫等十九人,又著述可考者李琪等五十九人。五卷自歐陽侊至黃三陽五十九人。六卷自林希元至李逢基四十五人,複以張書紳等五十一人有著述者類附焉。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伊洛淵源續錄》二十卷》 |
1 | 國朝張伯行撰。是編因明謝鐸《伊洛淵源續錄》採輯未備,薛應旂《考亭淵源錄》去取未嚴,因重為考訂,以補正二家之闕失。然書甫出而譚旭謀《道續錄》又反覆千百言,糾其漏胡寅、真德秀矣。講學如聚訟,亶其然乎。有朱子之學識而後可定程子門人之得失。此中進退,恐非後學所易言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嘉禾徵獻錄》四十六卷》 |
1 | 國朝盛楓撰。楓字丹山,秀水人。是書所紀皆明一代嘉興人物。冠以《妃主》一卷,後以職官分紀。凡《京朝官》二十二卷,《外吏》十八卷,《世職及死事諸將》三卷,附以《儒學》一卷、《文苑》一卷。其子孫不能自為傳者則以史例附其祖父之下。若無事跡顯著者,則備列其官階遷除而止。若人非善類,如施鳳來之附魏忠賢、吳昌時之黨周延儒者,則僅於目中列其名,而特闕其傳以示戒。 |
2 | 如史仲彬之類,亦間附以辨証之語。其《卜大同傳》末又附洪武三年《給頒戶帖》一道,以資考訂,敘述亦為詳贍。惟其錄名徵獻,而首冠以《妃主》,殊乖義例。 |
3 | 又如《趙文華傳》盛稱其平倭功績,又於其家祖父各為立傳,盛加推挹,亦不免鄉曲之私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人瑞錄》一卷》 |
1 | 國朝孔尚任撰。尚任號東塘,又號雲亭山人,曲阜人,官至戶部郎中。是書記康熙二十七年天下奏報壽民自七十歲至百歲以上者統三十七萬有奇,以著太平生息之盛。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修史試筆》二卷》 |
1 | 國朝藍鼎元撰。鼎元有《平台紀略》,已著錄。是編凡為《傳》三十六篇,起唐房、杜,終五代王樸,各綴以《論》。前有雍正戊申衡山曠敏本《序》,謂鼎元欲修《宋史》而以此試筆。先敘有唐名臣,擇其忠節經濟之炳著者,列為《傳》云。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道學淵源錄》一卷》 |
1 | 國朝王植撰。植有《四書參注》,已著錄。是書取從祀孔廟先賢先儒,條其事狀官爵,並考其從祀世代。大約襲《闕里志》諸書為之。前有《自序》,於朱、陸流派爭之甚力。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節婦傳》十五卷》 |
1 | 國朝楊錫紱撰。錫紱字方來,清江人,雍正丁未進士,官至漕運總督,謚勤愨。是編搜採近時節烈事跡,各為小傳。惟據其耳目所及,故未能賅備。又每得一人,即為續刊。故印行之本,卷帙多寡往往不同雲。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黌祀紀跡》十卷》 |
1 | 國朝康偉然撰。偉然字中江,漳州人,由拔貢生官羅源縣教諭,遷興化府教授。是編取文廟崇祀先聖先賢各為譜傳。後附以春秋祀典、禮樂器圖。自明以來,輯聖門事跡者最多。此書成於雍正五年,正值厘正祀典之後。故所載位次,一遵本朝定制。校他本為有體例。然所輯事略,實不出諸書之外,未能有所考訂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關學編》五卷》 |
1 | 國朝王心敬撰。心敬有《豐川易說》,已著錄。初,明馮從吾作《關學編》,心敬病其未備,乃採摭諸書,補其闕略,以成此書。從吾原編,始於孔門弟子秦祖,終於明代王之士。心敬所續輯者,於秦祖之前增伏羲、泰伯、仲雍、文王、武王、周公六人。於漢增董仲舒、楊震二人。明代則增從吾至單允昌凡六人,又附以周傳誦、黨還醇、白希彩、劉波、王侶諸人。國朝惟李容一人,則心敬之師也。明世關西講學,其初皆本於薛瑄。王恕又別立一宗,學者稱為三原支派。大抵墨守主敬窮理之說,而崇尚氣節,不為空談,黃宗羲所謂風土之厚,而加之以學問者。從吾所紀,梗概已具。心敬所廣,推本羲皇以下諸帝王,未免溯源太遠。 |
2 | 又董仲舒本廣川人,心敬以其卒葬皆在關中,因引入之,亦未免郡縣志書牽合附會之習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蜀碧》四卷》 |
1 | 國朝彭遵泗撰。遵泗字磬泉,丹棱人,乾隆丁巳進士,官翰林院編修。是書紀蜀亂始末,及一時死節士女。其曰《蜀碧》者,取萇弘之血三年化碧意也。起明崇禎元年戊辰,至我朝康熙二年癸卯。末有附記及楊展、劉道貞、鐵腳板、餘飛等《傳》。其書大旨以沈云祚稱獻逆殘蜀,由風俗之惡。故為此書,備書死難者姓名,以雪斯恥。而體例冗雜,如載桐城二老事,與蜀事無關。又如賊夢梓潼神以宗弟紅柬來謁諸事,亦太涉神怪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閩學志略》十七卷》 |
1 | 國朝李清馥撰。清馥有《閩中理學淵源考》,已著錄。是編取自唐迄明閩中之有關講學者,人各系傳,以志其略。蓋仿湯斌《洛學編》之例。大旨以朱子為宗。朱子以後傳其教者皆錄之。朱子以前則自歐陽詹以後亦仿斌例為《前編》。 |
2 | 然隱逸之流,似不在講學之例,收之稍濫。且唐、宋、元共八卷,而明一代至九卷。其時代先後,亦多紊淆。似不及《閩中理學淵源考》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太學典祀匯考》十四卷》 |
1 | 國朝張璿撰。璿字玉衡,宛平人,官國子監典簿。是書自孔子而下,四配十哲以及先賢先儒,凡祀於太學者,悉裒其言行,各為之傳。然意在務博,多失詳考。如《子夏易傳》、《子貢詩傳》皆後人偽作,而引作事實,概無辨正。又歷代祀典如《金石錄》所載後魏太和元年立孔子廟,延興四年《太上皇帝祭孔子文》之類,皆佚不錄。元設管勾一官見《元文類歐陽元序》,准此書附注《百石史卒碑》例,亦所當收。是亦不免於疏漏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循良前傳約編》四卷》 |
1 | 國朝張先岳撰。先嶽字北拱,晉江人。是書一名《歷代名吏錄》。採諸史《循吏傳》,各以時代先後編次。亦有旁取於他書者,然為數無幾也。其所論斷,亦罕新裁。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學宮輯略》六卷》 |
1 | 國朝余丙撰。丙字敬捷,禹州人。是書於先師孔子及從祀先賢先儒俱考其事跡及世系里居,編次成帙。其祀於崇聖祠者,皆並錄其言行。其改祀於鄉者,自鄭眾以下三人,罷祀者公伯寮以下十三人,亦皆附入焉。間加案語,以志從祀進退歲月。然敘述頗為簡略,蓋《四書人物考》之類也。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吉州人文紀略》二十六卷》 |
1 | 國朝郭景昌編。景昌字旭瑞,奉天人。是書仿《莆陽文獻志》之例,取吉安人物各為之傳。又以諸人撰著,分類編次,故統名曰《人文列傳》。凡為十三類,曰《理學名臣》,曰《忠節名臣》,曰《經濟名臣》,曰《文學名臣》,曰《內閣輔臣》,曰《才力》,曰《孝義》,曰《死事》,曰《清正》,曰《儒行》,曰《隱逸》,曰《科名》,曰《列女》。撰著凡為十九類,曰《詔》,曰《冊》,曰《制》,曰《策》,曰《表》,曰《狀》,曰《疏》,曰《議》,曰《論》,曰《序》,曰《記》,曰《檄》,曰《書》,曰《跋》,曰《傳》,曰《贊》,曰《墓志銘墓表》,曰《祭文》,曰《歌賦頌說雜著》。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孝史》十卷》 |
1 | 國朝錢尚衡撰。尚衡字雲林,烏程人。是書編次古人孝行,上自唐、虞,下迄明季,以朝代先後為次。其所採錄,本之正史及《一統志》為多。其子鳳文複蒐訪稗官小說,續補成編。各《傳》之後,亦或附以《論斷》。其《自序》謂割股、刳肝、臥冰、埋兒之類,雖於不敢毀傷之義有乖。然愚孝之人,忘身事親,又不忍使之泯沒。是尚屬原情之論,善善從長。至於建德農人以踐虎約而甘蹈亡身之危,尚衡稱為守信達命,則所見太偏矣。 |
《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右「傳記類」總錄之屬,二百九部、二千三百四十七卷,皆附《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