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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朔傳》曰:武帝微行,西至黃山宮,故世謂之遊城也。就水注之,水出南山就谷,北逕大陵西,世謂之老子陵。昔李耳為周柱史,以世衰入戎,于此有冢。事非經證,然莊周著書云:老耼死,秦失弔之,三號而出。是非不死之言,人稟五行之精氣,陰陽有終變,變無不化之理。以是推之,或復如傳,古人許以傳疑,故兩存耳。就水歷竹圃北,與黑水合,水上承三泉,就水之右,三泉奇發,言歸一瀆,北流,左注就水。就水又北流注于渭。渭水又東合田溪水,水出南山田谷,北流逕長楊宮西,又北逕盩厔縣故城西,又東北與一水合。水上承盩厔縣南源,北逕其縣東,又北逕思鄉城西,又北注田溪。田溪水又北流,注于渭水也。縣北有蒙蘢渠,上承渭水于郿縣,東逕武功縣為成林渠,東逕縣北,亦曰靈軹渠,《河渠書》以為引堵水。徐廣曰:一作諸川是也。渭水又東逕槐里縣故城南,縣,古犬丘邑也,周懿王都之,秦以為廢丘,亦曰舒丘。中平元年,靈帝封左中郎將皇甫嵩為侯國。縣南對渭水,北背通渠。《史記·秦本紀》云:秦武王三年,渭水赤三日;秦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大赤三日。《洪範五行傳》云:赤者,火色也;水盡赤,以火沴水也;渭水,秦大川也;陰陽亂,秦用嚴刑,敗亂之象。後項羽入秦,封司馬欣為塞王,都櫟陽;董翳為翟王,都高奴;章邯為雍王,都廢丘。為三秦。漢祖北定三秦,引水灌城,遂滅章邯。三年,改曰槐里,王莽更名槐治也,世謂之為大槐里。晉太康中,始平郡治也。其城遞帶防陸,舊渠尚存,即《漢書》所謂槐里環堤者也。東有漏水,出南山赤谷,東北流逕長楊宮東,宮有長楊樹,因以為名。漏水又北歷葦圃西,亦謂之仙澤。又北逕望仙宮,又東北,耿谷水注之,水發南山耿谷,北流與柳泉合,東北逕五柞宮西,長楊、五柞二宮,相去八里,竝以樹名宮,亦猶陶氏以五柳立稱。故張晏曰:宮有五柞樹,在盩厔縣西。其水北逕仙澤東,又北逕望仙宮東,又北與赤水會,又北逕思鄉城東,又北注渭水。渭水又東合甘水,水出南山甘谷,北逕秦文王萯陽宮西,又北逕五柞宮東,又北逕甘亭西,在水東鄠縣,昔夏啟伐有扈作誓于是亭。故馬融曰:甘,有扈南郊地名也。甘水又東得澇水口,水出南山澇谷,北逕漢宜春觀東,又北逕鄠縣故城西,澇水際城北出合美陂水,水出宜春觀北,東北流注澇水。澇水北注甘水,而亂流入于渭。即上林故地也。東方朔稱武帝建元中微行,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楊,東遊宜春。夜漏十刻,乃出與侍中、常侍、武騎、待詔及隴西、北地良家子能騎射者,期諸殿下,故有期門之號。旦明,入山下,馳射鹿、豕、狐、兔,手格熊羆,上大歡樂之。上乃使大中大夫虞丘壽王與待詔能用算者,舉籍阿城以南,盩厔以東,宜春以西,提封頃畮及其賈直,屬之南山以為上林苑。東方朔諫秦起阿房而天下亂,因陳泰階六符之事,上乃拜大中大夫,給事中,賜黃金百斤,卒起上林苑。故相如請為天子遊獵之賦,稱烏有先生、亡是公而奏《上林》也。
《莊子·養生主》: 老聃死,秦失弔之,三號而出。 《水經注·渭水》: 老耼死,秦失弔之,三號而出。 《太平御覽·吊》: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號而出。 《水經注·渭水》: 古人許以傳疑, 《水經注·沅水》: 但古人許以傳疑, 《水經注·渭水》: 就水又北流注于渭。 《水經注·渭水》: 泬水又北流注渭, 《水經注·渭水》: 渭水又東合冀水,水出冀谷。 《水經注·渭水》: 渭水又東合田溪水,水出南山田谷, 《水經注·渭水》: 北逕其縣東, 《水經注·沔水》: 北逕其縣東。 《漢書·五行志中之下》: 史記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 《水經注·渭水》: 秦武王三年,渭水赤三日;秦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大赤三日。 《太平御覽·水災》: 秦武王三年,渭水赤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大赤三日。 《太平御覽·渭》: 秦武王三年,渭水赤三日,昭王十四年,又赤三日。 《水經注·渭水》: 赤者,火色也;水盡赤,以火沴水也;渭水,秦大川也;陰陽亂,秦用嚴刑,敗亂之象。 《太平御覽·渭》: 赤者火色,蓋亦以火沴水也。渭水秦大川也,陰陽亂,秦用嚴刑,敗亂之象。 《水經注·渭水》: 後項羽入秦,封司馬欣為塞王, 《水經注·渭水》: 項羽以封司馬欣為塞王。 《史記·項羽本紀》: 故立司馬欣為塞王,王咸陽以東至河,都櫟陽;立董翳為翟王,王上郡,都高奴。 《史記·高祖本紀》: 司馬欣為塞王,都櫟陽;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漢書·高帝紀上》: 司馬欣為塞王,都櫟陽;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漢書·陳勝項籍傳》: 故立欣為塞王,王咸陽以東至河;立翳為翟王,王上郡。 《前漢紀·高祖皇帝紀二》: 司馬忻為塞王。董翳為翟王。 《水經注·渭水》: 封司馬欣為塞王,都櫟陽;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太平御覽·關西道》: 司馬欣為塞王,都櫟陽;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太平御覽·功臣封》: 司馬欣為塞王,都櫟陽;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史記·項羽本紀》: 立董翳為翟王,王上郡,都高奴。 《史記·高祖本紀》: 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漢書·高帝紀上》: 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漢書·陳勝項籍傳》: 立翳為翟王,王上郡。 《前漢紀·高祖皇帝紀二》: 董翳為翟王。 《水經注·渭水》: 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太平御覽·關西道》: 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太平御覽·關西道》: 項羽以董翳為翟王,居高奴, 《太平御覽·功臣封》: 董翳為翟王,都高奴。 《史記·高祖本紀》: 章邯為雍王,都廢丘; 《漢書·高帝紀上》: 章邯為雍王,都廢丘; 《水經注·渭水》: 章邯為雍王,都廢丘。 《太平御覽·關西道》: 以章邯為雍王,都廢丘; 《太平御覽·功臣封》: 章邯為雍王,都廢丘; 《水經注·渭水》: 引水灌城, 《太平御覽·拒守上》: 引水灌城。 《水經注·巨馬河》: 桑谷水注之,水南發桑溪, 《水經注·沽河》: 大谷水注之。水發鎮北大谷溪, 《水經注·渭水》: 耿谷水注之,水發南山耿谷, 《水經注·河水》: 桑谷水注之, 《水經注·河水》: 奚谷水注之, 《水經注·河水》: 崌谷水注之, 《水經注·巨馬河》: 桑谷水注之, 《水經注·㶟水》: 谷水注之, 《水經注·沽河》: 大谷水注之。 《水經注·沽河》: 尖谷水注之, 《水經注·伊水》: 蚤谷水注之, 《水經注·渭水》: 三谷水注之, 《水經注·渭水》: 苗谷水注之, 《水經注·渭水》: 耿谷水注之, 《水經注·渠》: 谷水注之, 《水經注·陰溝水》: 谷水注之。 《漢書·宣帝紀》: 往來長楊、五柞宮, 《漢書·魏相丙吉傳》: 往來長楊、五柞宮, 《水經注·渭水》: 長楊、五柞二宮, 《水經注·渭水》: 宮有五柞樹, 《太平御覽·宮》: 五柞宮有五柞樹, 《太平御覽·柞》: 五柞宮有五柞樹, 《水經注·渭水》: 甘水又東得澇水口,水出南山澇谷, 《水經注·瀙水》: 瀙水又東得奧水口,水西出奧山, 《漢書·東方朔傳》: 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楊,東游宜春。微行常用飲酎已。八九月中,與侍中常侍武騎及待詔隴西北地良家子能騎射者期諸殿門,故有「期門」之號自此始。微行以夜漏下十刻乃出,常稱平陽侯。旦明,入山下馳射鹿豕狐兔,手格熊羆, 《水經注·渭水》: 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楊,東遊宜春。夜漏十刻,乃出與侍中、常侍、武騎、待詔及隴西、北地良家子能騎射者,期諸殿下,故有期門之號。旦明,入山下,馳射鹿、豕、狐、兔,手格熊羆, 《太平御覽·苑囿》: 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楊,東游宜春。八九月中,侍中、常侍、武騎及待詔隴西、北地良家子能騎射者期諸殿門,故有期門之號,自此始也。旦入山下馳射鹿豕狐兔,手格熊羆, 《水經注·渭水》: 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楊,東遊宜春。夜漏十刻,乃出與侍中、常侍、武騎、待詔及隴西、北地良家子能騎射者,期諸殿下,故有期門之號。 《藝文類聚·總載職官》: 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揚,東遊宜春,微行常用飲酎八九月中,與侍中常侍武騎及待詔隴西北地良家子能騎射者,期諸殿門,故有期門之號, 《太平御覽·期門仆射》: 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楊,東游宜春。微行常用飲酎,八九月中與侍中、常侍、武騎及待詔隴西北地良家子能善射者,期諸殿門,故有期門之號, 《漢書·東方朔傳》: 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楊,東游宜春。 《水經注·渭水》: 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楊,東遊宜春。 《群書治要·傳》: 北至至作獵,池陽,西至黄山,南至長楊,東游宜春, 《藝文類聚·總載職官》: 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揚,東遊宜春, 《太平御覽·苑囿》: 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楊,東游宜春。 《太平御覽·期門仆射》: 北至池陽,西至黃山,南獵長楊,東游宜春。 《漢書·東方朔傳》: 上大歡樂之。 《水經注·渭水》: 上大歡樂之。 《漢書·東方朔傳》: 乃使太中大夫吾丘壽王與待詔能用算者二人,舉籍阿城以南,盩厔以東,宜春以西,提封頃畝,及其賈直,欲除以為上林苑, 《前漢紀·孝武皇帝紀一》: 時上使太中大夫吾丘壽王舉籍。蚝厔以東。宜春以西。北至阿城。屬之南山。隄封頃畝價直。欲除以為苑。 《水經注·渭水》: 上乃使大中大夫虞丘壽王與待詔能用算者,舉籍阿城以南,盩厔以東,宜春以西,提封頃畮及其賈直,屬之南山以為上林苑。 《群書治要·傳》: 乃使吾丘壽王舉籍阿城以南,盩厔以東,宜春以西,提封頃畝,及其價直,欲除以為上林苑, 《太平御覽·苑囿》: 乃使太中大夫吾丘壽王待詔能用算者二人,舉籍阿城以南,盩厔以東,宜春以西,堤封頃畝,及其賈直,欲除以為上林苑, 《漢書·東方朔傳》: 是日因奏泰階之事,上乃拜朔為太中大夫給事中,賜黃金百斤。然遂起上林苑, 《前漢紀·孝武皇帝紀一》: 上乃賜金百斤。拜為太中大夫。然猶起上林苑。 《水經注·渭水》: 因陳泰階六符之事,上乃拜大中大夫,給事中,賜黃金百斤,卒起上林苑。 《群書治要·傳》: 上乃拜朔為大中大夫給事中,賜黄金百斤,然遂起上林苑 《太平御覽·苑囿》: 是日因奏《泰階》之事,上乃拜朔為太中大夫、給事中,賜黃金百斤。然遂起上林苑。 《漢書·匡張孔馬傳》: 給事中,賜黃金百斤, 《水經注·渭水》: 給事中,賜黃金百斤, 《太平御覽·苑囿》: 給事中,賜黃金百斤。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請為天子游獵賦, 《漢書·司馬相如傳上》: 請為天子游獵之賦。 《水經注·渭水》: 故相如請為天子遊獵之賦, 《太平御覽·賦》: 請為天子游獵之賦。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為楚稱;「烏有先生」 《水經注·渭水》: 稱烏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