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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Jin, and North-South -> 水經注 -> 卷八 -> 濟水 -> 8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孫子荊《故臺賦叙》曰:酸棗寺門外,夾道左右有兩故臺,訪之故老云:韓王聽訟觀臺,高十五仞,雖樓榭泯滅,然廣基似于山嶽。召公大賢,猶舍甘棠,區區小國,而臺觀隆崇,驕盈于世,以鑒來今,故作賦曰:蔑丘陵之邐迆,亞五嶽之嵯峨。言壯觀也。城北,韓之市地也。聶政為濮陽嚴仲子刺韓相俠累,遂皮面而死,其姊哭之于此。城內有《後漢酸棗令劉孟陽碑》。濮水北積成陂,陂方五里,號曰同池陂。又東逕胙亭東注,故胙國也。富辰所謂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濮渠又東北逕燕城南,故南燕姞姓之國也。有北燕,故以南氏縣。東為陽清湖,陂南北五里,東西三十里,亦曰燕城湖。逕桃城南,即《戰國策》所謂酸棗、虛、桃者也。漢高帝十二年,封劉襄為侯國。而東注于濮,俗謂之朝平溝。濮渠又東北,又與酸水故瀆會。酸瀆首受河于酸棗縣,東逕酸棗城北、延津南,謂之酸水。
《水經注·濟水》: 酸棗寺門外,夾道左右有兩故臺,訪之故老云:韓王聽訟觀臺, 《藝文類聚·臺》: 酸棗寺門外,夾道左右,有兩故臺,訪諸故老,云韓王聽訟觀也。 《列女傳·聶政姊》: 及為濮陽嚴仲子刺韓相俠累, 《水經注·濟水》: 聶政為濮陽嚴仲子刺韓相俠累, 《太平御覽·姊妹》: 聶政為嚴仲子殺韓相俠累, 《春秋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水經注·濟水》: 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太平御覽·河北道上》: 茅,周公之胤也。 《太平御覽·同姓封》: 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潛夫論·五德志》: 祚、祭,周公之胤也。 《水經注·濟水》: 胙、祭,周公之胤也。 《水經注·濟水》: 封劉襄為侯國。 《水經注·濟水》: 封劉隆為侯國。 《水經注·濟水》: 水受河于酸棗縣。 《水經注·濟水》: 酸瀆首受河于酸棗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