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帝觀射... : |
前一日,設宮懸、登歌、張麋侯如親射儀。設第一楅於庭前少西,第二楅於第一楅南二步,以次五楅。陳賞物罰豐如親射。布王公以下釋弓矢席位於中門外左右,俱北上。布三品以上會席位於殿上如常儀。布第四品五品會席位於東西階南,在樂懸內,東廂者西面,西廂者東面,俱北上。布六品以下會席位於樂懸之南,北上。布王公以下將射位於東西階前,北上。布左右司射位於王公將射位前,左者西面,右者東面,俱北上。布司馬位於右司射南,東面。布三品以上及左供奉官射席位於御座東楹閒,少前;布三品以上及右供奉官射席位於御座西楹閒,少前。布四品以下射席位於殿階下如殿上儀。布獲者位於乏東,東面,取矢者在獲者南,俱東面。置左右司射各三人,司馬二人。 |
| 皇帝觀射... : |
所司奏請賞射中者,罰不中者。侍中承制,退稱:「制曰可。」所司立楅之西,東面監唱射矢。取矢者各唱中者姓名。中者立東階下,西面北上,依射中疏密為第。其不中者立於西階下,東面北上,依品為序。東西俱再拜。所司東階下以次付賞物,受訖者退復西面位。酌者於罰樽西,東面酌,進,北面跪奠爵豐上,立於豐南少西。不中者豐南北面橫奠弓,跪取爵,立飲卒爵,跪奠爵豐下,取弓,退復東面位。酌者繼酌奠於豐,不中者以次飲皆如初。 |
| 皇帝觀射... : |
若御不親觀射,則不設樂懸。王公以下各執弓矢入庭前,北面拜訖,通事舍人宣敕賜王公以下食,王公等皆再拜。典謁引王公以下就東西廊下食訖,舍人又宣敕賜王公以下射,王公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左右司射引王公以下皆如御前之儀。射訖,王公以下皆北面相對立。通事舍人宣敕云:「射中者依算賜物,不中者罰酒。」王公等皆再拜。其受賞及罰皆如御前之儀。北面再拜,取矢訖,引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