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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書 -> 孫子算經 -> 卷中 -> 1.3 - 相似段落[詳細說明]
術曰:置十八分在下,一十二分在上。副置二位,以少減多,等數得六,為法。約之,即得。
《九章算術·方田》: 以少減多,餘為實,母相乘為法, 《九章算術·方田》: 以少減多,餘為實,母相乘為法, 《九章算術·均輸》: 上下率以少減多,餘為實。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餘,以約法、實。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所出率以少減多,餘為法。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餘為法。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餘為實。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餘為實。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餘,以約法實,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餘為法。 《孫子算經·卷中》: 以少減多,等數得六,為法。 《孫子算經·卷中》: 以少減多,餘王十一,為實。母相乘得四十五,為法。 《九章算術·方田》: 以少減多, 《九章算術·方田》: 以少減多, 《九章算術·方田》: 以少減多,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 《九章算術·盈不足》: 以少減多, 《孫子算經·卷中》: 以少減多, 《孫子算經·卷中》: 以少減多, 《孫子算經·卷下》: 以少減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