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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 | Library Resources |
1 | 誅: |
《書》曰: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誅。 又曰:商罪貫盈,天命誅之。予不順天,厥罪惟均。 |
2 | 誅: |
《禮》曰:振書、端書於君前,有誅;倒筴、側龜於君前,有誅。臣不豫事不敬也。振。去塵也。端。正也。倒,顛倒也。側,反也。皆謂甫省視之也。 又曰: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皆廣敬也。路馬,君之馬。誅,罰也。 |
3 | 誅: | 《周禮·秋官下》曰:布憲掌憲邦之刑禁。傷人見血而不以告者,攘獄者、遏訟者,故以告而誅之。謂吏民相煞傷見血者,攘獄者拒卻不授也。遏訟者上遏。 |
4 | 誅: | 《公羊傳》曰:君親無將,將而必誅。 |
5 | 誅: | 《傳》曰:見無禮於君者,誅之,如鷹鹯之逐鳥雀也。 |
6 | 誅: | 《家語》曰:孔子為魯司寇,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兩觀之下。子貢曰:「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丑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居處足以撮徒成黨,談說足以褒飾榮眾,強御足以反是獨立,此乃人之奸雄,不可不除。夫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正,周公誅管蔡,太公誅華士,管仲誅付乙,子產誅史何,此七子,皆異世而同誅者。七子異世而同惡,故不可赦也。吾始誅之,不亦可乎?」 |
7 | 誅: | 《史記》曰:二世遵用趙高之法,乃陰與謀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強,及諸公子必與我爭,奈何?」高曰:「臣固愿言而未敢也。先帝之大臣,皆天下累世名貴人也,人積功勞,世以相傳久矣。今高素,小賤,陛下幸稱舉,令在上位管中事。大臣鞅鞅,特以貌從臣,其心實不服。今上出,不因此時案郡縣守尉有罪者誅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愿陛下遂從時尾昰。」二世曰:「善。」乃行誅大臣及諸公子。 |
8 | 誅: |
《漢書》曰:誅彭越,盛其醢以偏賜諸侯。 又曰:公孫弘年八十終丞相位,其後李蔡、嚴青翟、趙周、石慶、公孫賀、劉屈氂踵為丞相。自蔡至慶,丞相府客館丘墟而己,至賀、屈氂,壞為馬廄、車庫、奴婢室矣。惟慶以惇謹終丞相位。其余盡伏誅。 又曰:上遣公孫敖將兵深入匈奴迎李陵,敖軍無功還,言陵教單于為兵,以備漢軍,故臣無所得。上聞,於是族陵家,母弟妻子皆伏誅。 |
9 | 誅: |
《後漢書》曰:梁冀誅李固而露尸於衢,令有敢臨者加其罪。 又曰:梁冀專權,其同己者榮顯,違迕者劍死。同僚側目,臺閤機事先以聞冀,乃得奏御。內外恐懼,上下鉗口,天子恭己而己,不有所親任。上既不平之矣,冀以私憾專煞議郎邴遵,上愈益忿,八月癸酉,上問小黃門唐衡曰:「左右誰與梁氏不相得者?」衡答曰:「單超、左悺。」上呼超、悺音管入室。上曰:「梁將軍兄弟專朝,逼脅內外,公卿己下,從其風旨。今欲誅之,於常侍意如何?」皆對曰:「誠國賊,當誅之日久。臣等弱少,未知聖意如何?」上曰:「審然者,常侍密圖之。」對曰:「圖之易耳,但恐陛下腹中狐疑。」上曰:「奸臣脅國,當伏其罪,復何狐疑?」於是命衡呼超等,曰:「陛下今計己決,勿得首茉,恐為人疑。」丁丑,冀心疑超等,使中黃門張惲入省宿,以防其變。瑗敕吏收惲,自外謀圖不軌。於是帝幸殿,召公卿勒兵,使者收冀大將軍印綬,更封比景部鄉侯。黃門令瑗將虎賁劍士卒千人,司隸與共捕冀宗親,送雒陽獄,無少長,皆誅之。冀自煞,坐冀所連及公卿、列侯、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冀故吏賓客免絀者二百餘人,朝廷為之一空。 又曰:鍾離意為瑕丘令。吏有檀建者盜竊縣內,意屏人問狀,建叩頭伏罪,不忍加刑,遣令長休。建父聞之,為建設酒,謂曰:「吾聞無道之君以刃殘人,有道之君以義行誅。子罪,命也。」遂令建進藥而死。 |
10 | 誅: |
《漢雜事》曰:上自擊鄧奉,破之于長安。奉降,上以舊功臣,不誅。耿弇曰:「奉背恩反叛,曝師連年,上既至,奉親在陳,兵敗乃降,不誅尾馛征惡。」於是誅之。 又曰:秦豐、田戎連兵黎丘距漢,上遣朱祐守豐。議者以為豐已連年,勢必困,上自往,豐必降。上往招,豐出惡言。后數月,豐降祐,檻車傳及母妻子送洛陽。大司馬吳漢劾奏祐知豐狡猾,圍守連年,上親至城下而遂悖逆,天下所聞,當伏夷滅之誅。不時斬截,而聽授降,失將帥任,大不敬。上乃誅豐,召祐。 |
11 | 誅: | 王隱《晉書》曰:解結與孫秀不協,秀誅張華,并欲誅結弟,梁王肜救之,秀曰:「我于水中,蟹尚惡之,況其兄弟耶?」 |
12 | 誅: | 《晉書》曰:孟玖譖陸機於成都王穎,言其有異心。將軍王闡、郝昌、公師蕃等皆玖所用,與牽秀等共證之。穎大怒,使秀密收機。其夕,機夢黑縵繞車,手決不開,天明而秀兵至。機釋戎服,著白袷,與秀相見,神色自若,謂秀曰:「自吳朝傾覆,吾兄弟宗族蒙國重恩,入侍幃幄,出剖符竹。成都命吾以重任,辭不獲己。今日授誅,豈非命也?」因與穎箋,詞甚凄惻,既而嘆曰:「華亭鶴唳,豈可復聞乎?」遂遇害於軍中。 |
13 | 誅: | 又《載記》曰:昌黎尹孫伯仁護弟北支、支弟乙拔等俱有才力,以驍勇聞。馮跋之立也,并冀開府,而跋未知所欲,由是有怨言,每於朝享之際,常拔劍擊柱曰:「興建大業有功力焉,而滯於散將,豈是漢祖山河之義乎?」跋怒,誅之。 |
14 | 誅: | 《趙書》曰:臨沅侯崖約字道恭,與太子詹事羯孫珍會朝。珍患目痛,問約用何方治為佳,約戲言惟溺取愈。珍曰:「目何可溺?」約曰:「卿目腕腕,正可溺中。」珍入奏,天子怒,約父子伏誅。 |
15 | 誅: | 《晉書》曰:劉裕誅諸葛長民,士庶咸恨正刑之晚,若釋桎梏焉。 |
16 | 誅: | 《宋書》曰:謝眺初告王敬則反。眺臨誅,嘆曰:「天道其不可昧乎?我不煞王公,王公因我而死。」 |
17 | 誅: | 《莊子》曰:為不善乎顯明之中者,人得而誅之。為不善乎幽闇之中者,鬼得而誅之。明乎人,明乎鬼者,然後能獨行也。 |
18 | 誅: | 《列子》曰:鄧析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辭。當子產執政,作竹刑,鄭國用之,數難子產之治,子產俄而誅之。 |
19 | 誅: | 《慎子》曰:有虞之誅,以幪巾當墨,以草纓當劓,以菲履當刖,以艾韡當宮,布衣無領當大辟,此有虞之誅也。斬人去文體,鑿其肌膚,謂之刑。畫衣冠,異章服,謂之戮。上世用戮而民不犯也,當世用刑而民不從。 |
20 | 誅: |
《韓子》曰:堯欲傳天下于舜,鯀諫曰:「不祥哉!孰以天下傳之匹夫?」堯不聽,舉兵誅之于郊。共工又諫,流于幽都。天下莫訃涸。 又曰:太公東封齊。齊東海上有居士,曰狂廂、華士,昆弟二人立議曰:「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耕作而食,掘井而飲,吾無求于上。」太公至營丘,使執而煞之。周公聞,發急傳問之,太公答曰:「今有馬如驥之狀,天下至良也,驅之不前,引之不至,左之不左,右之不右,賢士而不為主用,驥之不可以左右,是以誅之。」 |
21 | 誅: | 《會稽典錄》曰:孟嘗仕郡戶曹史。上虞有寡婦雙,養姑至孝。姑卒病亡,其女言縣以雙煞其母。縣不理斷結,競言郡,郡報治罪。嘗諫以為此婦素名孝謹,此必見誣,固諫不聽,遂抱其獄文書哭于府門。后郡遭大旱三年,上虞尤甚,太守殷丹下車訪問,嘗具陳雙不當死,誅姑之女,改葬孝婦。丹如其言,天應雨注。 |
22 | 誅: | 《襄陽耆舊記》曰:李衡聞王@@有人物,往干之。@@曰:「多士世尚書劇曹郎才也。」后數年,校書郎呂壹操弄權柄,大臣逼畏莫訃涸。或問@@,@@曰:「非李衡無能困之者。」遂共薦衡為郎。衡一引見,口奏壹數千語,孫權有愧色,劉助復告壹,壹即伏誅。 |
23 | 誅: | 《世說》曰:桓宣武之誅袁貞也,未當其罪,世以為冤焉。袁貞在壽春,嘗與宣武一妾妊焉,生玄,及篡。亦覆桓族,識者以為天理之所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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