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禖: |
《礼记·月令》曰:仲春,玄鸟至之日,以太牢祀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醴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授以弓矢,立于高禖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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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曰:太子据立为皇太子。初,上年二十九,乃得太子,甚喜,为立禖,使东方朔、枚皋作禖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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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汉书》曰:仲春之月,立高禖,祀于城南,礼以特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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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异议》曰:王者一岁七祭天地。仲春,后妃郊禖。禖亦祭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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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要议》曰:契母简狄以玄鸟至之日,祀于高禖而生契。高禖者,盖先王所以祈子孙之祀也。玄鸟感阳而至,集人栋宇,有孳乳之祥,故重其至日,因以用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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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异议》曰:郑记曰:玄鸟至之日,以太牢祀于高禖。注曰:高辛氏世娀简狄吞燕子而生契,后王以为禖官,嘉祥其祀焉。王权问曰:“以注言之,先商之时,未有高禖。《生民》诗曰:‘克禋克祀,以祓无子。’传以为古者必以郊禖焉。姜嫄禋祀上帝而生稷,是则郊禖之祀,非以生契之后立也。”谯乔答曰:“先商之时,自必有禖氏祓除之祀,位在南郊,盖亦以玄鸟至之日。然其所禋,乃于上帝娀简狄吞一子之后。王以为禖官,嘉祥祀之以配帝,谓之高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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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束晳《高禖坛石议》曰:元康六年,高禖坛上石破为二段,诏书问置此石来几时?出何经典?今应复不?博士议:礼无高禖置石之文,未知造设所由。既已毁破,无可改造设。高辛氏有简狄吞卵之祥,今此石有吞卵之象,盖俗说所为,而史籍无记。可但收聚,复于旧处而已。太常以为吞卵之言,盖是逸俗之失义。因今毁破,便宜废除。下四府博士议。贼曹属束晳议:夫未详其置之故,而欲必其可除之理,理不可然。按《郊祀志》,秦汉不祀高禖,汉武帝《五子传》武帝晚得太子,始为立禖,其事未之能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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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慎《五经异说》云:山阳民祭,皆以石为主。然则石之为主,由来尚矣。其此象矣,而祭礼龟策。祭器敝则埋之,而改置新石。今破则宜埋而更造,不宜遂废。收集破石,积之故处,于礼无依,于事不肃,思所未安也。时公卿从太常所处,此议不用。其后得高堂隆故事,魏青龙中造立此礼,诏书更镌石,令如旧置,高禖坛上埋破石,入地一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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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礼志》曰:梁太庙北门内道西有石,文如竹叶,小屋覆之,宋元嘉中修庙所得。陆澄以为孝武时郊禖之石,然则江左亦有此礼矣。后齐高禖为坛于南郊,傍广轮二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