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垂憲象。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偽萌生。黃帝史官倉頡,見鳥獸蹄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百工以乂,萬品以察,蓋取諸夬。「夬,揚於王庭」,言文者,宣教明化於王者朝庭,「君子所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也。 |
| 序: |
其後諸侯力政,不統於王。惡禮樂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為七國,田疇異畝,車涂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大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也。 |
| 序: |
《》曰:「」言必遵修舊文而不穿鑿。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今亡矣夫。」蓋非其不知而不問。人用己私,是非無正,巧說邪辭,使天下學者疑。 |
| 序: |
蓋文字者,經藝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後,後人所以識古。故曰:「本立而道生。」知天下之至賾而不可亂也。今敘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至於小大;信而有證,稽譔其說。將以理群類,解謬誤,曉學者,達神恉。分別部居,不相雜廁也。萬物咸睹,靡不兼載。厥誼不昭,爰明以喻。其稱《》孟氏、《》孔氏、《》毛氏、《禮》周官、《春秋》左氏、《》、《》,皆古文也。其於所不知,蓋闕如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