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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曰:溫之會,晉人執衛成公歸之于周。晉侯將煞之,王曰:「不可。夫政自上下也,上作政而下行之不逆,故上下無怨。今叔父作政而不行,無乃不可乎?夫君臣無獄,今元咺雖直,不可聽也。君臣皆獄,父子將獄,是無上下也,而叔父聽之,一逆矣。又為臣殺其君,安庸刑?布刑而不庸,再逆矣。一合諸侯而有再逆政,余懼其無後也。不然,余何私於衛侯?」晉人乃歸衛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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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稽典錄》曰:鍾離意為堂邑令。縣民防廣為父報仇系獄,其母病死,廣聞之,號泣獄。意為之凄惻,出廣,見之,曰:「今欲出若歸家殯斂,有義則還,尾殹則己。」丞掾諫以為不可,意曰:「不還之罪,令自授之。」廣臨殯畢,即自獄以狀表上,詔減死一等。 又曰:盛吉字君達,山陰人,司徒虞延辟西曹掾。時隴西太守鄧融以贓罪徵詣廷尉,前后考驗,歷歲不服,明帝下三府,遣精能掾屬,更就彈劾。吉到詔獄,但敕主者供湯沐飲食,不去問事。明日復往,解融桎梏,安徐以情,責君若無贓,強見誣枉,宜具列辭,當相伸理,如審有罪,不得誣罔國家。融感吉意,即移辭首服。 又曰:黃昌為蜀郡太守,密捕得盜帥一人,悉使疏諸縣強盜,密往捕錄。其諸小盜皆原其死,謫作棧道以代民役。由是道不拾遺,獄至連年無有重囚。 又曰:高豐字文林,為酂縣獄吏。刺史虞孟行部,到旬日,酂縣僻,敕酂長將囚徒就所在錄見。林被文書,閉獄下籥,不肯送徒。自詣諫曰:明使君乘法駕騑驂,銜命理冤,當縣縣而至。今乃遙召囚徒,欲省更煩,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酂獄非漢地乎?囚徒終不出縣,特望朱軒回輪向酂。孟遂到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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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耆舊記》:諸葛亮出關中,使馬謖統大眾在前,為魏將張郃所破,坐下獄死,時年四十九。臨終,與亮書曰:「明公視謖猶子,謖視明公猶父。愿推殛鯀興禹之義,使平生之交不虧,謖雖死,無恨於黃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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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義慶《幽明錄》曰:晉廬陵太守龐企字子及,上祖坐事系獄而非其罪。見螻蛄行其左右,相謂曰:「授鼷有神,能活我死,不當善乎?」因投飯與螻蛄,食盡,去。有頃復來,形體稍大,意異之,復與食。數日,其大如豚。譏芼行刑,螻蛄掘壁根為大孔道,得從此出亡。后遇赦得活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