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Text Project |
Show statistics Edit searchSearch details: |
---|
Scope: 治道部十四 Request type: Paragraph |
Condition 1: Contains text "萬" Matched:19. |
Total 7 paragraphs. Page 1 of 1. |
《治道部十四》 | Library Resources |
《賞賜》 | Library Resources |
8 | 賞賜: |
《史記》曰:晉人請公賞從亡者,臣壺叔曰:「君三行賞,賞不及臣。敢請罪。」文公報曰:「夫導我以仁義,防我以德惠,此受上賞;輔我以行,卒以成立,此受次賞;矢石之難,汗馬之勞,此復次賞;若以力事我,而輔吾缺者,此受次賞。三賞之後,故且及子。」晉人聞之,皆說。音悅 又曰:晉楚戰於城濮。晉侯度河北歸國。行賞,狐偃為首。或曰:「城濮之事,先軫之謀。」文公曰:「城濮之事,偃說我『毋失信』,先軫曰『軍事勝為右。』吾用之以勝。然此一時之說,偃言萬世之功。奈何以一時之利,而加萬世之功乎?是以先之。」 又曰:三國攻晉陽,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沒者三版。城中懸釜而炊,易子而食。群臣皆有外心,禮益慢。惟高共一作赫不敢廢禮。襄子懼、乃夜使張孟同私於韓、魏。韓、魏與合謀,三月丙戌,三國反滅智氏,共分其地。於是襄子行賞,高共為上。張孟同曰:「晉陽之難,共無功。」襄子曰:「方晉陽急,群臣皆懈,惟共不敢失臣禮,是以先之。」 又曰:漢五年,已殺項羽,定天下,即皇帝位。論功行封,以蕭何功最盛,酂侯。列侯畢已受封,奏位次,皆曰:「平陽曹參身被七十創,攻城略地,功最多,宜第一。」上已橈功臣,多封蕭何,至位次未有,以復難之,然心欲何第一。關內侯鄂秋進曰:「群臣議皆誤。夫曹參雖有野戰略地之功,此特一時之事耳。夫上與楚相拒五歲,嘗失軍亡眾,逃身遁者數矣。然蕭何常從關中遣軍補其處。非上所詔令召,而數萬眾會上之乏絕者數矣。夫漢與楚相守滎陽數年,軍無見糧,蕭何轉漕關中,給食不乏。陛下雖數亡山東,蕭何尚全關中,以待陛下。此萬世之功也。今雖亡曹參等百數,何缺於漢?漢得之,不必待以全。奈何欲以一旦之功,而加萬世之功哉?蕭何第一,曹參次之。」高祖曰:「善。」於是乃令蕭何第一,賜帶劍履上殿,入朝不趨。上曰:「吾聞進賢受上賞。蕭何功雖高,得鄂君乃益明。」於是因鄂秋故食關內侯邑,封為安平侯。 又曰:項籍死,天下定。上置酒。上折隋何之功,謂「何腐儒,為天下安用腐儒?」隨何跪曰:「夫陛下引兵攻彭城,楚王未去齊也。陛下發步兵卒五萬人,騎五千,能以取淮南乎?」上曰:「不能。」隋何曰:「陛下使何與二十人使淮南,至如陛下之意,是何之功賢於步卒五萬、騎五千也。然而陛下謂『何腐儒,為天下安用腐儒』,何也?」上曰:「吾方圖子之功。」乃以隋何為護軍中尉。 又曰:漢文帝初即位,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蘇林曰:男子賜爵,女子賜牛酒也。皇帝曰:「呂產自置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擅矯遣灌將軍嬰將兵擊齊,欲代劉氏。嬰留滎陽弗擊,與諸侯合謀,以誅呂氏。呂產欲為不善,丞相陳平與太尉周勃謀奪呂產等將軍。朱虛侯劉章首先捕呂產等,太尉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詔入北軍。典客劉揭身奪趙王呂祿印。益封太尉勃萬戶,賜金五千斤;丞相陳平、灌將軍嬰邑各三千戶,金二千斤;朱虛侯劉章、襄平侯通、東牟侯劉興居邑各二千戶,金二千斤。封典客揭為陽信侯,賜金千斤。」 |
9 | 賞賜: |
《漢書》曰:夏侯嬰自上初起沛,常為太仆從,竟高祖崩。以太仆事惠帝及高后,德嬰之脫孝惠、魯元於下邑間也,乃賜嬰北第第一,師古曰:此第者,近北闕之第,嬰最第一。曰「近我」,以尊異之。 又曰:景帝賜衛綰劍。綰曰:「先帝賜臣劍凡六,不敢奉詔。」上曰:「劍,人之所施易,獨至於今乎?」綰曰:「具在上使。」取六劍,劍常盛,未嘗服也。后遷為御史大夫,代桃侯舍為丞相。然自初宦以至相,終無可言。上以為敦厚,可相少主,尊寵之,賞賜甚多。 又曰:伏日,詔賜從官肉。大官承日晏不來。東方朔獨拔劍割肉,謂其同官曰:「伏日當早歸,請受賜。」即懷肉去。太官奏之。朔后入,上曰:「昨賜肉,不待詔,以劍割肉而去之,何也?」朔免冠謝。上曰:「先生起自責也。」朔來!受賜不待詔,何無禮也!拔劍割肉,一何壯也!割之不多,一何廉也!歸遺細君,又何仁也。上笑曰:「使先生自責,乃反自譽。」復賜酒一石,肉百斤,歸遺細君。 又曰:王成,不知何郡人也。為膠東相,治甚有聲,宣帝先褒之。地節三年,下詔曰:「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不能以化天下。今膠東相成,勞來不息,流民自占八萬餘口,師古曰:隱度名數而來附業也。治有異等之效。其賜成爵關內侯,秩中二千石。 又曰:黃霸為潁川太守。是時鳳凰、神雀數集郡國,潁川尤多。天子以霸治行終長者,下詔稱揚曰:「潁川太守霸,宣布詔令,百姓鄉化;孝子弟悌,貞婦順孫,日以眾多。行者讓路,道不拾遺。養視鰥寡,贍助貧窮。獄無重囚,而吏民鄉於教化,可謂賢人君子矣。《書》不云乎『股肱良哉』,其賜霸爵關內侯,黃金百斤,秩中二千石」。而潁川孝悌有行義,民、三老、力田皆以差,賜爵及帛。 又曰:初,霍氏奢侈。茂陵徐生曰:「霍氏必亡。夫奢則不遜,不遜必侮上。侮上者,逆道也。在人之右,眾必害之。霍氏秉權日久,天下害之,而又行以逆道,不亡何待?」乃上疏言:「霍氏太盛,陛下即愛厚之,宜此時抑制,無使至亡。」書三上,輒不報聞。其後霍氏誅滅,而告霍氏者皆封。人為徐生上書曰:「臣聞客有過主人者,見其灶直突旁有束薪。客謂主人:『吏為曲突,遠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主人嘿然不應。俄而家果失火,鄰里共救之,幸而得息。於是殺牛置酒,謝其鄰人。灼爛者在於上行,餘各以功次,不錄言曲突者。人謂主人曰:『鄉使聽客之言,不費牛酒,終亡失火之患。今論功而請賓,曲突徙薪亡恩澤,焦頭爛額為上客耶?主人乃寤而請之。今茂陵徐福上書,言霍氏且有變,宜防絕之。鄉使福說得行,則國亡裂土出爵之費,臣亡逆亂誅滅之敗。往事既已,而福不蒙其功,惟陛下察之。貴徙薪曲突之策,使居焦髮灼爛之右。」上乃賜福帛千匹,后以為郎。 |
10 | 賞賜: |
《後漢書》曰:光武召桓榮,令說《尚書》,甚善之。拜為議郎,賜錢十萬,使授太子。每朝會,輒令榮于公卿前敷奏經書。帝稱善曰:「得生幾晚。」特加賞賜。后榮入會廷中,詔賜奇果。授者皆懷之,榮獨手捧之以拜。帝笑之曰:「此真儒生也。」以是愈見敬厚,常令止宿太子宮。后拜太子少傅,賜輜車乘馬。榮大會諸生,陳其車馬、印緩,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 又曰:明帝初即位,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漢書音義》曰:男子者,謂戶內之長也。商鞅為秦制爵二十級。又賜爵者有罪得贖,貧者得賣與人。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漢置賜爵自公士以上不得過公乘。故過者得移授也。同產,同母兄弟也。及流人無名數欲自占者人一級。無名數謂文薄也。占謂自歸首。 又曰:管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則人受其殃。是以難之。」 又曰:水平中,顯宗幸宛,詔諸李隨安眾宗室會見,并受賀賜,恩寵駕焉。 又曰:郭伋為并州牧,過京師謝恩,帝并召皇太子、諸王宴語終日,賞賜車馬、衣服、什物。 又曰:肅宗納梁竦女為貴人,生和帝,竇皇后養以為子。諸竇遂譖殺貴人,而陷竦等死獄中,家屬徙九縣。和帝立后,貴人姊南陽樊調妻嬺於計切。上書自訟曰:「妾同產女弟貴人,前充後宮,蒙先帝厚恩,得見寵幸,誕生聖明。為竇憲兄弟所見譖訴,使妾父竦冤死,老母孤弟,遠徙萬里。今值陛下神聖之運,親統萬機,群物得所。憲兄弟奸惡既伏辜誅,妾乃敢昧死自陳所丐。」帝覽章,感悟,乃下掖庭令驗問之。嬺辭證明審,遂得引見,具陳其狀。乃留嬺止宮中,連月乃出。賞賜衣被、錢帛、第宅,旬月之間,累貲十萬。嬺素有操行,帝益愛之,乃號梁夫人。 |
13 | 賞賜: |
《魏志》曰:太祖攻城邑,靡麗之物則悉賜有勛功勞,其賞不吝千金。無功望施,分毫不與。 又曰:袁煥卒,太祖賜穀二千斛,一教以大倉穀千斛賜郎中令家,一教以垣下穀千斛與耀卿家。煥字耀卿。外不解其意,教曰:「以太倉穀者,官法也;以垣下穀者,親舊也。」 又曰:公令曰:「昔趙奢、竇嬰之為將也,受賜千金,一朝散之,故能濟成大功,永世流聲。吾讀其文,未嘗不慕其為人也。與諸將士大夫共從戎事,幸賴賢人不愛其謀,群士不遺其力,是以夷險平亂,而吾得竊大賞,戶邑三萬。追思趙、竇散金之義,今分所受租與諸侯掾屬及故戍於陳蔡者,庶以酬答眾勞,不擅大惠也。」 又曰:鎮東將軍毌丘儉上言:「昔諸葛恪圍合肥新城,城中遣士劉整出圍傳消息,為賊所得。考問所傳,整曰:『欲殺我者,便速殺之。』終無它辭。」又遣士鄭像出城傳消息,恪遣騎尋跡索得,縛將繞城,敕像大呼言:「大軍已還洛,不如早降。」像不從其言,更大呼城中曰:「大軍近在圍外,壯士努力。」賊以刀筑其口,便不得語。整、像為兵,能守義執節,子弟宜有差異。詔曰:「夫顯爵所以褒元功,重賞所以寵烈士。整、像召募通使,越蹈重圍,冒突白刃,輕身守信;不幸見獲,抗節彌厲,揚六軍之大勢,安城守之懼心,臨難不顧,畢志傳命。今追賜整、像爵關中侯,各除士名,使子襲爵,如部曲將死事科。」 又曰:夏侯惇從征孫權還,使都督軍留居巢,賜伎樂名倡,令曰:「魏絳以和戎之功,猶受金石之樂,況將軍乎?」 又曰:太祖平柳城,班所獲器物,特以素屏風、素機賜毛玠,曰:「君有古人之風,故賜君古人之服。」玠居顯位,撫育孤兄子甚篤,賞賜以施貧族,家無所餘。 又曰:文帝在東宮,賜鍾繇五熟釜,為之銘曰:「於赫有魏,作漢藩屏。厥相惟鍾,實幹心膂。靖恭夙夜,匪遑安處。百寮師師,楷茲矩度。」 又曰:薛夔,黃初中為秘書丞。帝與之推論書傳,未嘗不終日。帝視其衣薄,解袍賜之。 |
20 | 賞賜: | 《太公金匱》曰:賞一人而千人喜者,賞之;賞二人而萬人喜者,賞之;賞三人而三軍勸者,賞之。 |
34 | 賞賜: | 《風俗通》曰:俗說有功得賜金者皆黃金。案:《孫子法》曰:費千金百萬錢。陳平間楚千金,賜二疏金五十斤。此真黃金也,亦為一萬錢。 |
35 | 賞賜: | 《裴氏新書》曰:舟涓有一言之善,晉侯賜萬頃田,辭而不受。晉侯曰:「以此田易彼言也,於子猶有所亡,寡人猶有所得。」 |
Total 7 paragraphs. Page 1 of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