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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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效力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包含字詞"不能用之又不察其書兵挫軍破國并於秦" 符合次數:1. |
共1段落。第1頁,共1頁。 |
《效力》 | 電子圖書館 |
12 | 效力: | 六國之時,賢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齊齊輕,為趙趙完,畔魏魏傷。韓用申不害,行其《三符》,兵不侵境,蓋十五年。不能用之,又不察其書,兵挫軍破,國并於秦。殷、周之世,亂跡相屬,亡禍比肩,豈其心不欲為治乎?力弱智劣,不能納至言也。是故塠重,一人之跡不能蹈也;礚大,一人之掌不能推也。賢臣有勁彊之優,愚主有不堪之劣,以此相求,禽魚相與遊也。干將之刃,人不推頓,苽瓠不能傷;篠簬之箭,機不能動發,魯縞不能穿。非無干將、篠簬之才也,無推頓發動之主,苽瓠、魯縞不穿傷,焉望斬旗穿革之功乎?故引弓之力不能引彊弩。弩力五石,引以三石,䈥絕骨折,不能舉也。故力不任彊引,則有變惡折脊之禍;知不能用賢,則有傷德毀名之敗。論事者不曰才大道重,上不能用,而曰不肖不能自達。自達者帶絕不抗,自衒者賈賤不讎。 |
共1段落。第1頁,共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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