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姑定姜: |
衛姑定姜者,衛定公之夫人,公子之母也。公子既娶而死,其婦無子,畢三年之喪,定姜歸其婦,自送之,至於野。恩愛哀思,悲心感慟,立而望之,揮泣垂涕。乃賦《》曰:「燕燕于飛,差池其羽,之子于歸,遠送于野,瞻望不及,泣涕如雨。」送去歸泣而望之。又作《》曰:「先君之思,以畜寡人。」君子謂定姜為慈姑過而之厚。 |
| 衛姑定姜: |
定公惡孫林父,孫林父奔晉。晉侯使郤犨為請還,定公欲辭,定姜曰:「不可,是先君宗卿之嗣也。大國又以為請,而弗許,將亡。雖惡之,不猶愈於亡乎!君其忍之。夫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定公遂復之。君子謂定姜能遠患難。《》曰:「」此之謂也。 |
| 衛姑定姜: |
定公卒,立敬姒之子衎為君,是為獻公。獻公居喪而慢。定姜既哭而息,見獻公之不哀也,不內食飲,嘆曰:「是將敗衛國,必先害善人,天禍衛國也!夫吾不獲鱄也使主社稷。」大夫聞之皆懼。孫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於衛。鱄者,獻公弟子鮮也。賢,而定姜欲立之而不得。 |
| 衛姑定姜: |
後獻公暴虐,慢侮定姜。卒見逐走,出亡至境,使祝宗告亡,且告無罪於廟。定姜曰:「不可。若令無神,不可誣。有罪,若何告無罪也。且公之行,舍大臣而與小臣謀,一罪也。先君有衛卿以為師保,而蔑之,二罪也。余以巾櫛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無告無罪。其後賴鱄力,獻公復得反國。君子謂定姜能以辭教。《》云:「我言惟服。」此之謂也。 |
| 衛姑定姜: |
鄭皇耳率師侵衛,孫文子卜追之,獻兆於定姜曰:「兆如山林,有夫出征而喪其雄。」定姜曰:「征者喪雄,禦寇之利也。大夫圖之。」衛人追之,獲皇耳於犬丘。君子謂定姜達於事情。《》云:「」此之謂也。 |
| 衛姑定姜: |
頌曰:衛姑定姜,送婦作詩,恩愛慈惠,泣而望之。數諫獻公,得其罪尤。聰明遠識,麗於文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