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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泰族訓 檢索類型: 段落
條件1: 提到 「古者設法而不犯,刑錯而不用」 符合次數:1.
共1段落。第1頁,共1頁。

泰族訓

提到《泰族訓》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18 泰族訓:
古者設法而不犯,刑錯而不用,非可刑而不刑也;百工維時,庶績鹹熙,禮義修而任賢德也。故舉天下之高,以為三公;一國之高,以為九卿;一縣之高,以為二十七大夫;一鄉之高,以為八十一元士。故智過萬人者謂之英,千人者謂之俊,百人者謂之豪,十人者謂之傑。明于天道,察於地理,通於人情。大足以容眾,德足以懷遠,信足以一異,知足以知變者,人之英也;德足以教化,行足以隱義,仁足以得眾,明足以照下者,人之俊也;行足以為儀錶,知足以決嫌疑,廉足以分財,信可使守約,作事可法,出言可道者,人之豪也;守職而不廢,處義而不比,見難不苟免,見利不苟得者,人之傑也。英、俊、豪、傑,各以小大之材,處其位,得其宜,由本流末,以重制輕,上唱而民和,上動而下隨,四海之內,一心同歸,背貪鄙而向義理,其於化民也,若風之搖草木,無之而不靡。今使愚教知,使不肖臨賢,雖嚴刑罰,民弗從也。小不能制大,弱不能使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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