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檢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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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律曆志上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乃命羲和」 符合次數:1. |
共1段落。第1頁,共1頁。 |
《律曆志上》 | 電子圖書館 |
18 | 律曆志上: | 曆數之起上矣。傳述顓頊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後三苗亂德,二官咸廢,而閏餘乖次,孟陬殄滅,攝提失方。堯復育重、黎之後,使纂其業,故《書》曰:「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歲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允釐百官,眾功皆美。」其後以授舜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舜亦以命禹。」至周武王訪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紀明曆法。故自殷周,皆創業改制,咸正曆紀,服色從之,順其時氣,以應天道。三代既沒,五伯之末史官喪紀,疇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記,有黃帝、顓頊、夏、殷、周及魯曆。戰國擾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頗推五勝,而自以為獲水德,乃以十月為正,色上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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