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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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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匡張孔馬傳 檢索類型: 段落
條件1: 包含字詞"初衡封僮之樂安鄉鄉本田隄封三千一百頃南以閩佰為界" 符合次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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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張孔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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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匡張孔馬... :
初,衡封僮之樂安鄉,鄉本田隄封三千一百頃,南以閩佰為界。初元元年,郡圖誤以閩佰為平陵佰。積十餘歲,衡封臨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為界,多四百頃。至建始元年,郡乃定國界,上計簿,更定圖,言丞相府。衡謂所親吏趙殷曰:「主簿陸賜故居奏曹,習事曉知國界,署集曹掾。」明年治計時,衡問殷國界事:「曹欲柰何?」殷曰:「賜以為舉計,令郡實之。恐郡不肯從實,可令家丞上書。」衡曰:「顧當得不耳,何至上書?」亦不告曹使舉也,聽曹為之。後賜與屬明舉計曰:「案故圖,樂安鄉南以平陵佰為界,不足故而以閩佰為界,解何?」郡即復以四百頃付樂安國。衡遣從史之僮,收取所還田租穀千餘石入衡家。司隸校尉駿、少府忠行廷尉事劾奏「衡監臨盜所主守直十金以上。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地,所以壹統尊法制也。衡位三公,輔國政,領計簿,知郡實,正國界,計簿已定而背法制,專地盜土以自益,及賜、明阿承衡意,猥舉郡計,亂減縣界,附下罔上,擅以地附益大臣,皆不道。」於是上可其奏,勿治,丞相免為庶人,終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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