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匡: |
五年諸侯附,狄人伐,桓公告諸侯曰:「請救伐,諸侯許諾,大侯車二百乘,卒二千人,小侯車百乘,卒千人」,諸侯皆許諾,齊車千乘,卒先致緣陵,戰於後,故敗狄。其車甲與貨,小侯受之。大侯近者,以其縣分之,不踐其國。北州侯莫來,桓公遇南州侯於召陵,曰:「狄為無道,犯天子令,以伐小國,以天子之故,敬天之命令,以救伐。北州侯莫至,上不聽天子令,下無禮諸侯。寡人請,誅於北州之侯。」諸侯許諾,桓公乃北伐令支,下鳧之山,斬孤竹,遇山戎,顧問管仲曰:「將何行?」管仲對曰:「君教諸侯為民聚食,諸侯之兵不足者,君助之發,如此,則始可以加政矣。」桓公乃告諸侯,必足三年之食,安以其餘修兵革,兵革不足,以引其事告齊,齊助之發。既行之,公又問管仲曰:「何行?」管仲對曰:「君會其君臣父子,則可以加政矣」,公曰:「會之道奈何?」曰:「諸侯毋專立妾以為妻,毋專殺大臣,無國勞,毋專予祿,士庶人毋專棄妻,毋曲隄,毋貯粟,毋禁材,行此卒歲,則始可以罰矣。」君乃布之於諸侯,諸侯許諾,受而行之,卒歲,吳人伐穀,桓公告諸侯未遍,諸侯之師竭至,以待桓公,桓公以車千乘會諸侯於竟都,師未至,吳人逃。諸侯皆罷。桓公歸,問管仲曰:「將何行?」管仲曰:「可以加政矣。」曰:「從今以往二年,適子不聞孝,不聞愛其弟,不聞敬老國良,三者無一焉,可誅也。諸侯之臣及國事,三年不聞善,可罰也;君有過,大夫不諫;士庶人有善,而大夫不進,可罰也。士庶人聞之吏賢孝悌,可賞也。」桓公受而行之,近侯莫不請事。兵車之會六,乘車之會三,饗國四十有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