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檢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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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近臣,君服斯服矣」 符合次數:3. |
共3段落。第1頁,共1頁。 |
《先秦兩漢》 | 相關資源 |
《儒家》 | 相關資源 |
《禮記》 | [戰國 (公元前475年 - 公元前221年)] | 提到《禮記》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資料來源 相關資源 |
《喪服小記》 | 提到《喪服小記》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23 | 喪服小記: | 為君之父母、妻、長子,君已除喪而後聞喪,則不稅。近臣,君服斯服矣;其餘,從而服,不從而稅。君雖未知喪,臣服已。 |
《漢代之後》 |
《宋明》 |
《太平御覽》 | [北宋] 977年-984年 | 電子圖書館 |
《禮儀部二十一》 | 電子圖書館 |
《拜》 | 電子圖書館 |
56 | 拜: | 江統祚《謁拜議》曰:以為諸郡吏都無太守伯叔兄敬者,近臣君服,斯服。然則朝幹佐以下,左右者可從君而拜,君所拜統士。古者見,賓主皆拜,今日非君臣上下,則不拜。君之新親者,惟幹佐小吏則可,君拜,斯拜矣。君之諸父無道,謂之事甲辰。儀:臣見諸王直恭敬而已,無鞭板拜揖。雖於皇帝,為諸祖諸父,其義皆同。又河南河內諸郡吏,前后亦為太守伯叔兄謁拜者,其比甚眾矣。 |
《禮儀部二十六》 | 電子圖書館 |
《喪服》 | 電子圖書館 |
5 | 喪服: |
又《喪服小記》曰:近臣君服斯服矣,其餘從而服,不從而稅。除喪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輕者。斬衰之葛,齊衰之葛,與大功之麻同。 又曰:《服問》曰:三年之喪,已練矣,有期之喪,既葬矣,則帶其故葛帶,绖期之绖,服其功衰。有大功之喪,亦如之。小功,無變也。無所變於大功齊斬之服,不用輕累重。麻之有本者,變三年之葛。有本謂大功以上也。小功以下,澡麻斷本。既練,遇麻斷本者,于免,绖之。既免,去绖。每可以绖必绖。既绖,則去之。 |
共3段落。第1頁,共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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