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檢索內容: |
---|
檢索範圍: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斧斤以時入山林」 符合次數:10. |
共10段落。第1頁,共1頁。 |
《先秦兩漢》 | 相關資源 |
《儒家》 | 相關資源 |
《孟子》 | [戰國] 公元前340年-公元前250年 | 提到《孟子》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資料來源 相關資源 |
《梁惠王上》 | 電子圖書館 |
3 | 梁惠王上: | 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凶亦然。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
孟子對曰:「王好戰,請以戰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 | ||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 ||
曰:「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鼈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穀與魚鼈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 ||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莩而不知發;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
《荀子》 | [戰國 (公元前475年 - 公元前221年)] | 提到《荀子》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相關資源 |
《王制》 | 提到《王制》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22 | 王制: |
聖主1之制也: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黿鼉魚鱉鰍鱣孕別之時,罔罟毒藥不入澤,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時,故五穀不絕,而百姓有餘食也。汙池淵沼川澤,謹其時禁,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餘用也。斬伐養長不失其時,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餘材也。 1. 主 : 或作「王」。《荀子集解》本作「王」。 |
《韓詩外傳》 | [西漢] 公元前180年-公元前120年 | 提到《韓詩外傳》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卷八》 | 電子圖書館 |
21 | 卷八: | 夫賢君之治也:溫良而和,寬容而愛,刑清而省,喜賞而惡罰,移風崇教,生而不殺,布惠施恩,仁不偏與,不奪民力,役不踰時,百姓得耕,家有收聚,民無凍餒,食無腐敗,士不造無用,雕文不粥于肆,斧斤以時入山林,國無佚士,皆用於世,黎庶歡樂,衍盈方外,遠人歸義,重譯執贄,故得風雨不烈。《小雅》曰:「有渰萋萋,興雨祈祈。」以是知太平無飄風暴雨明矣。 |
《新書》 | [西漢 (公元前206年 - 9年)] 賈誼著 | 提到《新書》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卷六》 | 電子圖書館 |
《禮》 | 提到《禮》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7 | 禮: | 禮,聖王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嘗其肉,隱弗忍也。故遠庖廚,仁之至也。不合圍,不掩群,不射宿,不涸澤。豺不祭獸,不田獵;獺不祭魚,不設網罟;鷹隼不鷙,眭而不逮,不出穎羅;草木不零落,斧斤不入山林;昆蟲不蟄,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刳胎,不殀夭,魚肉不入廟門;鳥獸不成毫毛,不登庖廚。取之有時,用之有節,則物蕃多。湯曰:「昔蛛蝥作罟,不高順,不用命者,寧丁我網。」其憚害物也如是。《詩》曰:「王在靈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鳥皜皜。王在靈沼,於仞魚躍。」言德至也。聖主所在,魚鱉禽獸猶得其所,況於人民乎! |
《道家》 | 相關資源 |
《文子》 | [東漢 - 晉] 212年-231年 | 提到《文子》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相關資源 |
《上仁》 | 提到《上仁》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10 | 上仁: | 老子曰:食者人之本也,民者國之基也,故人君者,上因天時,下盡地理,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長,萬物蕃殖,春伐枯槁,夏收百果,秋蓄蔬食,冬取薪杪,以為民資,生無乏用,死無傳口。先王之法,不掩群而取镺𨱵,不個澤而漁,不焚林而獵,豺未祭獸,罝罘不得通於野,獺未祭魚,網罟不得入於水,鷹隼未擊,羅網不得張於皋,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於山林,昆蟲未蟄,不得以火田,育孕不牧,鷇卵不探,魚不長尺不得取,犬豕不期年不得食,是故萬物之發若蒸氣出,先王之所以應時脩備,富國利民之道也,非目見而足行之,欲利民者也不忘乎心,即人自備矣。 |
《雜家》 | 相關資源 |
《淮南子》 | [西漢 (公元前206年 - 9年)] | 提到《淮南子》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資料來源 相關資源 |
《主術訓》 | 提到《主術訓》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30 | 主術訓: | 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國之本也;國者,君之本也。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時,下盡地財,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長,五穀蕃殖,教民養育六畜,以時種樹,務修田疇,滋植桑麻,肥墝高下,各因其宜,丘陵阪險不生五穀者,以樹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蓏,秋畜疏食,冬伐薪蒸,以為民資。是故生無乏用,死無轉尸。故先王之法,畋不掩群,不取蓏夭。不涸澤而漁,不焚林而獵。豺未祭獸,罝罦不得布於野;獺未祭魚,網罟不得入于水;鷹隼未摯,羅網不得張于溪穀;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昆蟲未蟄,不得以火燒田。孕育不得殺,鷇卵不得探,魚不長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是故草木之發若蒸氣,禽獸之歸若流泉,飛鳥之歸若煙雲,有所以致之也。故先王之政,四海之雲至,而修封疆;蝦蟆鳴燕降,而達路除道;陰降百泉,則修橋樑;昏張中,則務種穀;大火中,則種黍菽;虛中,則種宿麥;昴中,則收斂畜積,伐薪木。上告於天,下布之民。先王之所以應時修備,富國利民,實曠來遠者,其道備矣。非能目見而足行之也,欲利之也。欲利之也,不忘於心,則官自備矣。心之于九竅四支也,不能一事焉。然而動靜聽視皆以為主者,不忘於欲利之也。故堯為善而眾善至矣,桀為非而眾非來矣。善積則功成,非積則禍極。 |
《史書》 | 相關資源 |
《漢書》 | [新 - 東漢] 36年-111年 | 提到《漢書》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傳》 | 電子圖書館 |
《貨殖傳》 | 提到《貨殖傳》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1 | 貨殖傳: | 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皁隸抱關擊还者,其爵祿奉養宮室車服棺槨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賤不得踰貴。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於是辯其土地川澤丘陵衍沃原隰之宜,教民種樹畜養;五穀六畜及至魚鱉鳥獸雚蒲材幹器械之資,所以養生送終之具,靡不皆育。育之以時,而用之有節。屮木未落,斧斤不入於山林;豺獺未祭,罝網不布於野澤;鷹隼未擊,矰弋不施於徯隧。既順時而取物,然猶山不茬櫱,澤不伐夭,蝝魚麛卵,咸有常禁。所以順時宣氣,蕃阜庶物,蓄足功用,如此之備也。然後四民因其土宜,各任智力,夙興夜寐,以治其業,相與通功易事,交利而俱贍,非有徵發期會,而遠近咸足。故《易》曰「后以財成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此之謂也。管子云古之四民不得雜處。士相與言仁誼於閒宴,工相與議技巧於官府,商相與語財利於市井,農相與謀稼穡於田野,朝夕從事,不見異物而遷焉。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各安其居而樂其業,甘其食而美其服,雖見奇麗紛華,非其所習,辟猶戎翟之與于越,不相入矣。是以欲寡而事節,財足而不爭。於是在民上者,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故民有恥而且敬,貴誼而賤利。此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不嚴而治之大略也。 |
《前漢紀》 | [東漢] 198年-200年 | 提到《前漢紀》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孝文皇帝紀上》 | 電子圖書館 |
5 | 孝文皇帝... : | 荀悅曰。先王立政。以制為本。三正五行。服色厤數。承天之制。經國序民。列官布職。疆理品類。辯方定物。人倫之度。自上已下。降殺有序。上有常制。則政不頗。下有常制。則民不二。官無淫度則事不悖。民無淫制則業不廢。貴不專寵。富不獨奢。民雖積財。無所用之。故世俗易足。而情不濫。姦究不興。禍亂不作。此先王所以綱紀天下。統成大業。立德興功。為政之德也。故曰。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矣。本傳曰。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已下。至於抱關擊柝者。其爵祿奉養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賤不得逾貴。夫然故上下有序。而民志悉定。於是裂土地之宜。教之種殖。畜養以時。而用之有節。草木未落。斤斧不入於山林。豺獺未祭。羅網不布於野澤。鷹隼未擊。罾弋不施於蹊隧。既順時而取物。然而山不槎孽。田不伐夭。豚魚麛卵。咸有常禁。所以順時宣氣。蕃阜庶物。畜足功用。如此之備。然後從四民。因其土宜。任其智力。安其居。樂其業。甘者食而美其服。欲寡而事節。財足而不爭。及至周室道衰。禮法隳壞。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節藻梲。其流至於士庶。莫不離制度。稼穡之人少。商賈之人多。穀不足而貨有餘。陵遲至於桓文之後。禮義大壞。上下相冒。國異政。家殊俗。奢靡不制。僭差無極。於是商通難得之貨。工作無用之器。士設反道之行。以追時好而取世資。偽民倍實而要名。姦夫犯難而求利。篡殺取國者為王公。劫奪成家者為侯伯。禮義不足以制君子。刑戮不足以威小人。富者土木被文繡。犬馬餧菽粟。貧者短褐不完。食疏飲水。俱為編戶齊民。而以財力相窘。雖為僕虜。猶無慍色。故夫飾變詐為姦軌。自足乎一世之間。守道隨理。不免乎飢寒之患。其化自上興。由法度之無限也。故易曰。君子裁成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備物致用。立象成器。以為天下利。立制度之謂也。太子太傅張相如免。太中大夫石奮為太子太傅。奮。趙人也。初為小吏事高帝。恭敬謹慎。甚見親信。於是以選傅太子立趙王。遂弟辟疆為河間王。朱虛侯章為城陽王。東牟侯興居為濟北王。立皇子武為代王。參為太原王。揖為梁王。夏五月詔曰。古有誹謗之木。所以通諫者。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心。而上無由聞其過。今其除之。秋九月。初與郡守為銅虎竹使符。 |
《漢代之後》 |
《宋明》 |
《太平御覽》 | [北宋] 977年-984年 | 電子圖書館 |
《地部二十二》 | 電子圖書館 |
《林》 | 電子圖書館 |
17 | 林: |
《漢書》曰:草木未落,斧不入於山林;豺獺未祭,罟網不布於野澤。 又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返;朝廷之士,入而不能出。 |
《器物部八》 | 電子圖書館 |
《斧》 | 電子圖書館 |
27 | 斧: | 《孟子》曰: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 |
共10段落。第1頁,共1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