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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檢索類型: 段落 |
條件1: 提到 「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 符合次數:8. |
共7段落。第1頁,共1頁。 |
《先秦兩漢》 | 相關資源 |
《史書》 | 相關資源 |
《春秋左傳》 | [戰國] 公元前468年-公元前300年 | 提到《春秋左傳》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相關資源 |
《僖公》 | 電子圖書館 |
《僖公十一年》 | 電子圖書館 |
2 | 僖公十一... : | 十一年,春,晉侯使以平鄭之亂來告。 |
天王使召武公,內史過,賜晉侯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 | ||
夏,揚拒泉皋伊雒之戎,同伐京師,入王城,焚東門,王子帶召之也,秦晉伐戎以救周,秋,晉侯平戎于王。 | ||
黃人不歸楚貢,冬,楚人伐黃。 |
《國語》 | [戰國 (公元前475年 - 公元前221年)] | 提到《國語》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周語上》 | 提到《周語上》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13 | 周語上: | 襄王使邵公過及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呂甥、郤芮相晉侯不敬,晉侯執玉卑,拜不稽首。內史過歸,以告王曰:「晉不亡,其君必無後。且呂、郤將不免。」王曰:「何故?」對曰:「《夏書》有之曰:『眾非元後,何戴?後非眾,無與守邦。』在《湯誓》曰:『余一人有罪,無以萬夫;萬夫有罪,在余一人。』在《盤庚》曰:『國之臧,則惟女眾。國之不臧,則惟余一人,是有逸罰。』如是則長眾使民,不可不慎也。民之所急在大事,先王知大事之必以眾濟也,是故祓除其心,以和惠民。考中度衷以蒞之,昭明物則以訓之,制義庶孚以行之。祓除其心,精也;考中度衷,忠也;昭明物則,禮也;制義庶孚,信也。然則長眾使民之道,非精不和,非忠不立,非禮不順,非信不行。今晉侯即位而背外內之賂,虐其處者,棄其信也;不敬王命,棄其禮也;施其所惡,棄其忠也;以惡實心,棄其精也。四者皆棄,則遠不至而近不和矣,將何以守國? |
「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于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諸侯春秋受職于王以臨其民,大夫、士日恪位著以儆其官,庶人、工、商各守其業以共其上。猶恐其有墜失也,故為車服、旗章以旌之,為贄幣、瑞節以鎮之,為班爵、貴賤以列之,為令聞嘉譽以聲之。猶有散、遷、懈慢而著在刑辟,流在裔土,于是乎有蠻、夷之國,有斧鉞、刀墨之民,而況可以淫縱其身乎? | ||
「夫晉侯非嗣也,而得其位,亹亹怵惕,保任戒懼,猶曰未也。若將廣其心而遠其鄰,陵其民而卑其上,將何以固守? | ||
「夫執玉卑,替其贄也;拜不稽首,誣其王也。替贄無鎮,誣王無民。夫天事恒象,任重享大者必速及,故晉侯誣王,人亦將誣之;欲替其鎮,人亦將替之。大臣享其祿,弗諫而阿之,亦必及焉。」 | ||
襄王三年而立晉侯,八年而隕于韓,十六年而晉人殺懷公。懷公無胄,秦人殺子金、子公。 | ||
14 | 周語上: | 襄王使太宰文公及內史興賜晉文公命,上卿逆于境,晉侯郊勞,館諸宗廟,饋九牢,設庭燎。及期命于武宮,設桑主,布幾筵,太宰蒞之,晉侯端委以入。太宰以王命命冕服,內史贊之,三命而後即冕服。既畢,賓、饗、贈、餞如公命侯伯之禮,而加之以宴好。內史興歸,以告王曰:「晉,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逆王命敬,奉禮義成。敬王命,順之道也;成禮義,德之則也。則德以導諸侯,諸侯必歸之。且禮所以觀忠、信、仁、義也,忠所以分也,仁所以行也,信所以守也,義所以節也。忠分則均,仁行則報,信守則固,義節則度。分均無怨,行報無匱,守固不偷,節度不攜。若民不怨而財不匱,令不偷而動不攜,其何事不濟!中能應外,忠也;施三服義,仁也;守節不淫,信也,行禮不疚,義也。臣入晉境,四者不失,臣故曰:『晉侯其能禮矣,王其善之!』樹于有禮,艾人必豐。」 |
王從之,使于晉者,道相逮也。及惠後之難,王出在鄭,晉侯納之。 | ||
襄王十六年,立晉文公。二十一年,以諸侯朝王于衡雍,且獻楚捷,遂為踐土之盟,于是乎始霸。 |
《漢書》 | [新 - 東漢] 36年-111年 | 提到《漢書》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志》 | 提到《志》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五行志》 | 提到《五行志》的書籍 電子圖書館 |
《五行志中之上》 | 電子圖書館 |
7 | 五行志中... : | 釐公十一年,周使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二十一年,晉惠公卒,子懷公立,晉人殺之,更立文公。 |
《漢代之後》 |
《宋明》 |
《太平御覽》 | [北宋] 977年-984年 | 電子圖書館 |
《封建部五》 | 電子圖書館 |
《錫命》 | 電子圖書館 |
5 | 錫命: |
《國語》曰:襄王使邵伯過及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呂甥、郤芮相晉侯不敬,晉侯執玉卑,拜不稽首。內史過歸,以告王曰:「晉不亡,其君必無后。且呂、郤將不免。」王曰:「何故?」對曰:「《夏書》有之曰:眾非元后,何戴?后非眾,無以守邑。邑,國。在《湯誓》曰:余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萬方有罪,在予一人。在予一人,乃我教道之過。在《盤庚》曰:國之臧,則維汝眾;今《商書盤庚》是也。臧,善,國俗之善,則維汝眾,歸功於下也。國之不臧,則惟余一人,是有逸罰。逸、過,罰,罪也。國俗之不善,則惟一人,是我有過,其罪當在我也。如是則長眾使人,不可不慎。人之所急在大事,大事,戎、祀也。先王知大事之必以眾濟,故祓除其心,被,拂也。以和惠人。考中度衷以蒞之,蒞,臨,考中省已之中心,以度人人之心,恕以臨之也。昭明物則以訓之,制義庶孚以行之。義宜庶眾孚信,當制立事,宜為眾所信也。祓除其心,精也;精,潔。考中度衷,忠也;忠,恕也。昭明物則,禮也;制義庶孚,信也。然則長眾使人之道,非精不和,非忠不立,非禮不順,非信不行。今晉侯即位而背內外之賂,背外,不與秦也,背內,不與里丕田也。虐其處者,殺里丕之黨。棄其信;不敬王命,棄其禮;施其所惡,棄其忠;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所惡於下,無以事上。今晉侯皆施之於人,故曰棄其忠也。以惡實心,棄其精。實,滿。四者皆棄,精、忠、禮、信。則遠不至而近不和矣,將何以守國?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於是乎有朝日月以敬人事。禮,天子以春分朝日,以秋分夕月。諸侯春秋受職于王以臨其人,大夫、士曰恪位著中庭之左右曰位。門屏之間曰著也。以儆其官,庶人、工、商各守其業以共其上。猶恐有墜失也,故為車服、旗章以旌之,為班爵、貴賤以別之,為令聞嘉譽以聲之。猶有散、遷、懈慢而著在刑辟,流在裔土,於是乎有蠻夷之國,有斧鉞、刀墨之人,而況可以淫縱其身乎?夫晉侯非嗣也,嗣,適嗣也。而得其位,亹亹怵惕,保位戒懼,猶曰未也。若將廣其心而遠其鄰,凌其人而卑其上,將何以固守?夫執玉卑,替其摯;拜不稽首,誣其王。摯替無鎮,誣王無人。夫天事恒象,任重享大者必速及,故晉侯誣王,人亦將誣之;欲替其鎮,人亦將替之。大臣享其祿,不諫而阿之,亦必及焉。」襄王三年而立晉侯,八年而隕於韓,十六年而晉人殺懷公,無胄;秦人殺子金、子公。子金,呂甥。子公,郤芮之子。 又曰:襄王使太宰文公及內史興錫晉文公命,上卿逆於境,晉侯郊勞,館諸宗廟,饋九牢,設庭燎。及期,命於武宮,設桑主,布機筵,太宰蒞之,晉侯端委以入。太宰以王命冕服,內史贊之,三命而後即冕服。既畢,賓、饗、贈、餞,如公命侯伯之禮,而加之以宴好。內史興歸,以告王曰:「晉,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逆王命敬,奉禮義成。敬王命,順之道;成禮義,德之則。德以道諸侯,必歸之。且禮之所以觀忠、信、仁、義,忠所以分也,仁所以行也,信所以守也,義所以節也。忠分則均,仁行則報,信守則固,義節則度。分均無怨,行報無匱,守固不偷,節度不攜,若人不怨而財不匱,令不偷而動不攜,其何事不濟!中能應外,忠也;施三服義,仁也;守法不淫,信也;行禮不疚,義也。臣入晉境,四者不失,臣故曰:晉侯其能禮矣,王其善之!樹於有禮,艾人必豐。」王從之,使於晉者,道相逮。及惠後之難,王出在鄭,惠后,惠王之後。襄王繼母陳媯有寵,生子帶將立,子帶未及而卒。子帶奔。齊王復之。又通於襄王之後隗氏,王廢隗氏。周大夫頹叔、姚子奉、子帶以翟師伐周,王出適鄭,居于汜。事在魯僖二十四年。晉侯納之。襄王十六年,立晉文公。二十一年,以諸侯朝於衡雍,且獻楚捷,遂為踐土之盟,於是乎始霸。 |
《人事部一百三十一》 | 電子圖書館 |
《怠惰》 | 電子圖書館 |
2 | 怠惰: | 《左傳·僖上》曰:天王使召武公、內史過賜晉侯命。受王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 |
《珍寶部三》 | 電子圖書館 |
《玉上》 | 電子圖書館 |
25 | 玉上: | 又《僖上》曰:天王使邵武公、內史過賜晉侯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事具錫命門。 |
共7段落。第1頁,共1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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