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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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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 |
條件: 提到「資政殿大學士」 |
Total 17 |
《卷第二十九》
60 | 丙辰,以資政殿大學士向敏中權東京留守;三司使丁謂為行在三司使,鹽鐵副使林特副之。 |
《卷第五十七》
52 | 甲子,資政殿大學士吳育卒,贈吏部尚書,謚正肅。 |
《卷第六十九》
68 | 甲戌,徙知青州趙抃為資政殿大學士、知成都府。時成都以戍卒為憂,朝廷選擇大臣為蜀人所信愛者,故以命抃。召見之,抃乞以便宜從事,即日辭去。既至蜀,治益尚寬,密為經略,而燕勞閑暇如它日,兵民晏然。劍州民李孝忠聚眾二百餘人,私造符牒,度民為僧。或以謀逆告,獄具,抃不下法吏,以意決之,但處孝忠以私度罪,餘皆不問。 |
《卷第七十二》
40 | 癸亥,知越州、資政殿大學士趙抃知杭州。抃知越州時,兩浙旱蝗,米價踴貴,餓死者什五六。諸州皆榜衢路,立告賞,禁人增米價。抃獨榜衢路,令有米者任增價糶之。 |
《卷第七十八》
68 | 以資政殿大學士呂公著兼侍讀。公著時知揚州,特召用之,遵先帝意也。 |
《卷第八十四》
47 | 甲戌,以知大名府呂惠卿為資政殿大學士。章惇言惠卿乞留京師,但願得一宮觀,帝曰:「已除大資政,兼北京亦是重地。」又問:「惠卿已行否?」曾布、韓忠彥皆曰:「惠卿乞留,乃是無恥。君子難進而易退,其人可知矣。」帝哂之。 |
《卷第八十七》
138 | 詔:「知河南府安燾、知潤州王覿、知越州豐稷、知潁昌府陳次升,並奪職;知應天府呂仲甫,落職;故資政殿大學士李清臣,奪職,追所贈官并例外所得恩例。」 |
《卷第九十六》
138 | 丙戌,知中山府詹度為資政殿大學士,知太原府張孝純、知河間府陳遘並為資政殿學士,知澤州高世由直龍圖閣,賞城守之勞也。 |
《卷第九十七》
120 | 甲午,驛召李綱為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府。 |
《卷第九十八》
15 | 甲午,資政殿大學士李綱為尚書古僕射兼中書侍郎,趣赴闕。先是黃潛善、汪伯彥自謂有攀附功,擬得相,帝恐不厭人望,乃外用綱。二人不平,因與綱忤。 |
《卷第一百一十》
74 | 初,世忠疑城中人皆附賊,欲盡殺之,資政殿大學士李綱,時在福州,見世忠曰:「建州百姓多無辜。」世忠受教,及城破,世忠令軍人悉駐城上,毋得下。植旗於城之三面,令士民自相別,農者給牛、種使耕,商賈者弛征禁,為賊脅從者汰遣,獨取其附賊者誅之,由是多所全活。及還師,父老請祀之,世忠曰:「活爾曹者,李相公也。」 |
《卷第一百一十一》
88 | 資政殿大學士宇文虛中在雲中,聞金將侵蜀,遣使臣相偁間行以告宣撫處置使張浚,且齎帝所賜御封親筆押字為信,兩傍細字作道家符錄隱語云:「善持正教,有進無退。 |
《卷第一百三十》
220 | 十二月甲戌朔,右正言張修言:「資政殿大學士鄭億年,以宰相子,身為近臣,不能捐軀報國,乃甘事逆臣劉豫。既還朝,大臣力為之地,高爵重祿,坐享累年。端明殿學士鄭仲熊,與大臣連姻,不一二年致身右府,賄賂狼籍。」詔並落職,億年南安軍安置,仲熊依舊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
《卷第一百三十八》
223 | 庚辰,以資政殿大學士賀允中知樞密院事。 |
《卷第一百五十七》
79 | 庚子,進程松資政殿大學士,為四川制置使。 |
《卷第一百七十一》
198 | 閏月,乙未,資政殿大學士徐榮叟薨,輟視朝一日。 |
《卷第一百七十四》
177 | 以徐清叟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玉隆萬壽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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