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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e: 宋書 |
Condition : References 「太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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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本紀第六 孝武帝》
42 | 七年春正月癸未,詔曰:「春搜之禮,著自周令;講事之語,書于魯史。所以昭宣德度,示民軌則。今歲稔氣榮,中外寧晏。當因農隙,葺是舊章。可克日於玄武湖大閱水師,并巡江右,講武校獵。」丁亥,以尚書右僕射王僧朗為太常,衛將軍顏師伯為尚書右僕射。己丑,以尚書令柳元景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庚寅,以南兗州刺史晉安王子勛為江州刺史。癸巳,割吳郡屬南徐州。二月甲寅,車駕巡南豫、南兗二州。丙辰,詔曰:「江漢楚望,咸秩周禋,禮九疑於盛唐,祀蓬萊於渤海,皆前載流訓,列聖遺式。霍山是曰南嶽,實維國鎮,韞靈呈瑞,肇光宋道。朕駐驆于野,有事岐陽,瞻睇風雲,徘徊以想。可遣使奠祭。」丁巳,車駕校獵於歷陽之烏江。己未,車駕登烏江縣六合山。庚申,割歷陽秦郡置臨江郡。壬戌,詔曰:「朕受天慶命,十一年於茲矣。憑七廟之靈,獲上帝之力,禮橫四海,威震八荒。方巡三湘而奠衡岳,次九河而檢云、岱。今恢覽功成,省風畿表,觀民六合,搜校長洲。騰沙飛礫,平嶽盪海,鼖晉合序,鐃鉦協節,獻鬯如禮,饁獸傾郊,敬舉王公之觴,廣納士民之壽。八風循通,卿云叢聚,盡天罄瑞,率宇竭歡。思散太極之泉,以福無方之外。可大赦天下,行幸所經,無出今歲租布。其逋租餘債,勿復收。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刺守邑宰及民夫從搜者,普加洽賚。」又詔曰:「朕弱年操製,出牧司雍,承政宣風,薦歷年紀。國步中阻,治戎江甸,難夷情義,實系于懷。今或練搜訓旅,涉茲境閭,故邑耆舊,在目罕存。年世未遠,殲亡太半,撫跡惟事,傾慨兼著。太宗燕故,晉陽洽恩;世祖流仁,濟畿暢澤。永言往猷,思廣前賚。可蠲歷陽郡租輸三年。遣使巡慰,問民疾苦,鰥寡、孤老、六疾不能自存者,厚賜粟帛。高年加以羊酒。凡一介之善,隨才銓貫;前國名臣及府州佐吏,量所沾錫。人身已往,施及子孫。」壬申,車駕還宮。夏四月甲寅,以領軍將軍朱修之為特進。丙辰,以尚書湘東王諱為領軍將軍。甲子,詔曰:「自非臨軍戰陳,一不得專殺。其罪甚重辟者,皆如舊先上須報,有司嚴加聽察。犯者以殺人罪論。」五月乙亥,撫軍將軍、揚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進號車騎將軍,輔國將軍始安王子真為廣州刺史。丙子,詔曰:「自今刺史守宰,動民興軍,皆須手詔施行。唯邊隅外警,及姦釁內發,變起倉卒者,不從此例。」六月甲辰,以北中郎司馬柳元怙為梁、南秦二州刺史。戊申,芮芮國、高麗國遣使獻方物。戊辰,以秦郡太守劉德願為豫州刺史。七月乙亥,征東大將軍高麗王高璉進號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秋七月丙申,詔曰:「前詔江海田池,與民共利。歷歲未久,浸以弛替。名山大川,往往占固。有司嚴加檢糾,申明舊制。」八月丁巳,詔曰:「昔匹婦含怨,山焦北鄙;孀妻哀慟,臺傾東國。良以誠之所動,在微必著;感之所震,雖厚必崩。 |
《卷九本紀第九 後廢帝》
4 | 己丑,割南豫州南汝陰郡屬西豫州,西豫州廬江郡屬豫州。甲辰,以新除征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荊州刺史蔡興宗為中書監、光祿大夫,安西將軍、郢州刺史沈攸之為鎮西將軍、荊州刺史,南徐州刺史劉秉為平西將軍、郢州刺史,新除太常建平王景素為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八月戊午,新除中書監、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蔡興宗薨。冬十月辛卯,撫軍將軍劉韞有罪免官。辛未,護軍將軍褚淵母憂去職。 |
《卷十四志第四 禮一》
68 | 殷祠,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百官清者亦如之。致齋之日,御太極殿幄坐,著絳紗袍,黑介幘,通天金博山冠。祠之日,車駕出,百官應齋從駕留守填街先置者,各依宣攝從事。上水一刻,皇帝著平冕龍袞之服,升金根車,到廟北門訖。治禮、謁者各引太樂、太常、光祿勳、三公等皆入在位。皇帝降車入廟,脫舄盥,及洗爵,訖,升殿。初獻,奠爵,樂奏。太祝令跪讀祝文,訖,進奠神座前,皇帝還本位。博士引太尉亞獻,訖,謁者又引光祿勳終獻。凡禘祫大祭,則神主悉出廟堂,為昭穆以安坐,不復停室也。晉氏又有陰室四殤,治禮引陰室以次奠爵於饌前。其功臣配饗者,設坐於庭,謁者奠爵于饌前。皇帝不親祠,則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獻,太常亞獻,光祿勳終獻也。四時祭祀,亦皆於將祭必先夕牲,其儀如郊。 |
72 | 祠太社、帝社、太稷,常以歲二月八月二社日祠之。太祝令夕牲進熟,如郊廟儀。司空、太常、大司農三獻也。官有其注。周禮王親祭,漢以來,有司行事。漢安帝元初六年,立六宗祠於國西北戌城地,祠儀比泰社。日月將交會,太史上合朔。 |
《卷五十二列傳第十二 庾悅 王誕 謝景仁 弟述 袁湛 弟豹 褚叔度》
52 | 褚叔度,河南陽翟人也。曾祖裒,晉太傅。祖歆,秘書監。父爽,金紫光祿大夫。長兄秀之,字長倩,歷大司馬琅邪王從事中郎,黃門侍郎、高祖鎮西長史。秀之妹,恭帝后也,雖晉氏姻戚,而盡心於高祖。遷侍中,出補大司馬右司馬。恭帝即位,為祠部尚書、本州大中正。高祖受命,徙為太常。元嘉元年,卒官,時年四十七。 |
《卷五十五列傳第十五 臧燾 徐廣 傅隆》
31 | 又出為義興太守,在郡有能名。徵拜左民尚書,坐正直受節假,對人未至,委出,白衣領職。尋轉太常。十四年,太祖以新撰《禮論》付隆使下意,隆上表曰:「臣以下愚,不涉師訓,孤陋閭閻,面牆靡識,謬蒙詢逮,愧懼流汗。原夫禮者,三千之本,人倫之至道。故用之家國,君臣以之尊,父子以之親;用之婚冠,少長以之仁愛,夫妻以之義順;用之鄉人,友朋以之三益,賓主以之敬讓。所謂極乎天,播乎地,窮高遠,測深厚,莫尚於禮也。其樂之五聲,《易》之八象,《詩》之《風雅》,《書》之《典誥》,《春秋》之微婉勸懲,無不本乎禮而後立也。其源遠,其流廣,其體大,其義精,非夫睿哲大賢,孰能明乎此哉。況遭暴秦焚亡,百不存一。漢興,始徵召故老,搜集殘文,其體例紕繆,首尾脫落,難可詳論。幸高堂生頗識舊義,諸儒各為章句之說,既明不獨達,所見不同,或師資相傳,共枝別幹。故聞人、二戴,俱事后蒼,俄已分異;盧植、鄭玄,偕學馬融,人各名象。又後之學者,未逮曩時,而問難星繁,充斥兼兩,摛文列錦,煥爛可觀。然而五服之本或差,哀敬之制舛雜,國典未一於四海,家法參駁於縉紳,誠宜考詳遠慮,以定皇代之盛禮者也。伏惟陛下欽明玄聖,同規唐、虞,疇咨四岳,興言《三禮》,而伯夷未登,微臣竊位,所以大懼負乘,形神交惡者,無忘夙夜矣。而復猥充搏採之數,與聞爰發之求,實無以仰酬聖旨萬分之一。不敢廢默,謹率管穴所見五十二事上呈。蚩鄙茫浪,伏用竦赧。」 |
《卷六十列傳第二十 範泰 王淮之 王韶之 荀伯子》
3 | 又除長沙相,散騎常侍,並不拜。入為黃門郎,御史中丞。坐議殷祠事謬,白衣領職。出為東陽太守。盧循之難,泰預發兵千人,開倉給稟,高祖加泰振武將軍。明年,遷侍中,尋轉度支尚書。時僕射陳郡謝混,後進知名,高祖嘗從容問混:「泰名輩可以比誰?」對曰:「王元太一流人也。」徙為太常。 |
《卷六十六列傳第二十六 王敬弘 何尚之》
3 | 高祖以為車騎從事中郎,徐州治中從事史,征西將軍道規咨議參軍。時府主簿宗協亦有高趣,道規並以事外相期。嘗共酣飲致醉,敬弘因醉失禮,為外司所白,道規即更引還,重申初宴。召為中書侍郎,始攜家累自作唐還京邑。久之,轉黃門侍郎,不拜。仍除太尉從事中郎,出為吳興太守。舊居餘杭縣,悅是舉也。尋徵為侍中。高祖西討司馬休之,敬弘奉使慰勞,通事令史潘尚於道疾病,敬弘單船送還都,存亡不測,有司奏免官,詔可。未及釋朝服,值赦復官。宋國初建,為度支尚書,遷太常。 |
29 | 尚之弟悠之,義興太守,侍中,太常。與琅邪王徽相善。悠之卒,徽與偃書曰:「吾與義興,直恨相知之晚,每惟君子知我。若夫嘉我小善,矜餘不能,唯賢叔耳。」 |
《卷七十二列傳第三十二 文九王》
15 | 子景素,少愛文義,有父風。大明四年,為寧朔將軍、南濟陰太守,徙歷陽、南譙二郡太守,將軍如故。中書侍郎,不拜。監南豫、豫二州諸軍事、輔國將軍、南豫州刺史,又不拜。太宗初,太子中庶子,領步兵校尉,太子左衛率,加給事中,冠軍將軍、南兗州刺史,丹陽尹,吳興太守,使持節、監湘州諸軍事、湘州刺史,將軍並如故。進號左將軍。泰始六年,都督荊、湘、雍、益、梁、寧、南北秦八州諸軍事、左將軍、荊州刺史,持節如故。徵為散騎常侍、後將軍、太常,未拜。授使持節、都督南徐、南兗、兗、徐、青、冀六州諸軍事、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 |
32 | 王之在荊州也,時獻太妃初薨,宋明帝新棄天下,京畿諸王又相繼非命,王乃徵入為太常,楚下人士並勸勿下,王謂:「為臣而距先皇之命,不忠;為子不奉親之窀穸,不孝。」於是棄西州之重,而匍伏北闕。王若志欲倔彊,便應高枕江漢,何為屈折而受制於人乎?其可明六也。 |
45 | 大明元年,徵為秘書監,領驍騎將軍,加散騎常侍,遷中軍將軍、南彭城、下邳二郡太守。又出為都督江州、郢州之西陽、豫州之新蔡、晉熙三郡諸軍事、前將軍、江州刺史。三年,徵為護軍將軍,給鼓吹一部,增邑千戶。轉中書令,中軍將軍,尋以本號開府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太常。從世祖南巡,坐斥皇太后龍舟,免開府,尋又以加授。前廢帝即位,出為使持節、都督徐、兗、南兗、青、冀、幽六州、豫州之梁郡諸軍事、征北將軍、徐州刺史,加散騎常侍,開府如故。 |
52 | 始安王休仁,文帝第十二子也。元嘉二十九年,年十歲,立為建安王,食邑二千戶。孝建三年,為秘書監,領步兵校尉。尋都督南兗、徐二州諸軍事、冠軍將軍、南兗州刺史。大明元年,入為侍中,領右軍將軍。四年,出為湘州刺史,加散騎常侍,加號平南將軍。八年,遷使持節、督江州、南豫州之晉熙、新蔡、郢州之西陽三郡諸軍事、安南將軍、江州刺史。未拜,徙為散騎常侍、太常,又不拜。仍為護軍將軍,常侍如故。 |
96 | 大明二年,為冠軍將軍、南琅邪、臨淮二郡太守,徙南彭城、下邳二郡太守,將軍如故。四年,出為都督徐州諸軍事、徐州刺史,將軍如故,增督豫州之梁郡,增邑千戶。明年,徵為散騎常侍、左右郎將、吳興太守。復徵為散騎常侍、太常。未拜,前廢帝永光元年,遷左衛將軍。 |
《卷七十三列傳第三十三 顏延之》
50 | 復為秘書監,光祿勳,太常。時沙門釋慧琳,以才學為太祖所賞愛,每召見,常升獨榻,延之甚疾焉。因醉白上曰:「昔同子參乘,袁絲正色。此三台之坐,豈可使刑餘居之。」上變色。延之性既褊激,兼有酒過,肆意直言,曾無遏隱,故論者多不知云。居身清約,不營財利,布衣蔬食,獨酌郊野,當其為適,傍若無人。 |
《卷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二 周朗 沈懷文》
1 | 周朗,字義利,汝南安城人也。祖文,黃門侍郎。父淳,宋初貴達,官至侍中,太常。兄嶠,尚高祖第四女宣城德公主。二女適建平王宏、廬江王禕。以貴戚顯官,元嘉末,為吳興太守。賊劭弒立,隨王誕舉義於會稽,劭加嶠冠軍將軍,誕檄又至。 |
《卷九十三列傳第五十三 隱逸》
28 | 阮萬齡,陳留尉氏人也。祖思曠,左光祿大夫。父寧,黃門侍郎。萬齡少知名,自通直郎為孟昶建威長史。時袁豹、江夷相係為昶司馬,時人謂昶府有三素望。萬齡家在會稽剡縣,頗有素情。永初末,自侍中解職東歸,徵為秘書監,加給事中,不就。尋除左民尚書,復起應命,遷太常,出為湘州刺史,在州無政績。還為東陽太守,又被免。復為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元嘉二十五年卒,時年七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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