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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e: 北史 |
Condition : References 「齊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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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魏本紀第一》
109 | 道武晚有男,聞而大悅,乃大赦。帝明睿寬毅,非禮不動。天興六年,封齊王,拜相國。初,帝母既賜死,道武召帝告曰:「昔漢武將立其子而殺其母,不令婦人與國政,汝當繼統,故吾遠同漢武。」帝素純孝,哀不自勝。道武怒。帝還宮,哀不自止,道武知而又召帝。帝欲入,左右諫,請待和解而進,帝從之。及元紹之逆,帝還而誅之。 |
《卷三魏本紀第三》
1 | 高祖孝文皇帝諱宏,獻文皇帝之太子也。母曰李夫人。皇興元年八月戊申,生於平城紫宮,神光照室,天地氛氳,和氣充塞。帝潔白有異姿,襁褓岐嶷,長而弘裕仁孝,綽然有人君之表。獻文尤愛異之。三年六月辛未,立為皇太子。五年,受禪。延興元年秋八月丙午,皇帝即位於太華前殿,改皇興五年為延興。丁未,宋人來聘。九月壬戌,詔在位及人庶進直言。壬午,青州高陽人封辨聚黨自號齊王,州軍討平之。冬十月丁亥,沃野、統萬二鎮敕勒叛,詔太尉、隴西王源賀追擊至枹罕,滅之。徙其遺迸於冀、定、相三州為戶。十二月乙酉,封駙馬都尉穆亮為趙郡王。 |
36 | 十三年春正月辛亥,祀圓丘,初備大駕。乙丑,兗州人王伯恭聚眾勞山,自稱齊王,東萊鎮將孔伯孫討斬之。戊辰,齊人寇邊,淮南太守王僧俊擊走之。二月庚子,引群臣訪政道得失損益之宜。三月,夏州刺史章武王彬以貪財削封。夏四月丁丑,詔曰:「升樓散物,以齎百姓,至使人馬騰踐,多有毀傷。今可斷之。以本所費之物賜窮老貧獨者。」州鎮十五大饑,詔所在開倉振恤。五月庚戌,祀方澤。六月,汝陰王天賜、南安王楨並坐贓賄,免為庶人。秋七月,立孔子廟於京師。八月乙亥,詔兼員外散騎常侍邢產使于齊。九月,出宮人賜北鎮人貧鰥者。冬十一月己未,安豐王猛薨。十二月丙子,司空、河東王茍頹薨。甲午,齊人來聘。己亥,以尚書令尉元為司徒,左僕射穆亮為司空。是歲,高麗、吐谷渾、陰平、中赤、武興、宕昌等國各遣使朝貢。 |
《卷五魏本紀第五》
60 | 恭皇帝諱廓,文皇之第四子也。大統十四年,封為齊王。廢帝三年正月,即皇帝位,改元。 |
《卷六齊本紀上第六》
84 | 七年四月甲辰,魏帝進文襄位相國,封齊王,綠綟綬。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食冀州之勃海、長樂、安德、武邑、瀛州之河間五郡,邑十五萬戶,使持節、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大行臺並如故。丁未,文襄入朝。固讓,魏帝不許。五月戊寅,文襄帥師自鄴赴潁川。六月丙申克潁川,禽西魏大將軍王思政,以忠於所事,釋而待之。七月,文襄朝於鄴,請魏帝立皇太子,復辭爵位殊禮,未報。 |
《卷十二隋本紀下第十二》
16 | 至是而成。夏四月庚戌,上自伊闕,陳法駕,備千乘萬騎,入於東京。辛亥,上御端門,大赦天下,免今年租賦。癸丑,以冀州刺史楊文思為民部尚書。五月甲寅,金紫光祿大夫、兵部尚書李通坐事免。乙卯,詔曰:「旌表先哲,式在饗祀。所以優禮賢能,顯彰遺愛。朕永鑒前修,尚想名德,何嘗不興歎九原,屬懷千載。其自古以來賢人君子,有能樹聲立德,佐世匡時,博利殊功,有益於人者,並宜營立祠宇,以時致祭。墳壟之處,不得侵踐。有司量為條式,稱朕意焉。」六月壬子,以尚書令、太子太師楊素為司徒。進封豫章王暕為齊王。秋七月癸丑,以衛尉卿衛玄為工部尚書。庚申,制百官不得計考增級。必有德行功能,灼然顯著者,擢之。壬戌,擢籓邸舊臣鮮于羅等二十七人,官爵有差。甲戌,皇太子昭薨。乙亥,上柱國、司徒、楚國公楊素薨。八月辛卯,封皇孫倓為燕王,侗為越王,侑為代王。九月乙丑,立秦王俊子浩為秦王。冬十月戊子,以靈州刺史段文振為兵部尚書。十二月庚寅,詔曰:「前代帝王,因時創業,君民建國,禮尊南面。面歷運推移,年代永久,丘壟殘毀,樵牧相趨;塋兆堙蕪,封樹莫辨。興言淪滅,有愴于懷。自古以來帝王陵墓,可給隨近十戶,蠲其雜役,以供守視。」 |
《卷二十九列傳第十七》
45 | 是年,梁江州刺史陳伯之與其長史褚胄等自壽春歸降,請軍立效。帝謂伯之所陳,時不可失。以寶夤懇誠,除使持節、都督、東揚州刺史、鎮東將軍、丹楊郡公、齊王,配兵一萬,令據東城,待秋冬大舉。寶夤明當拜命,其夜慟哭。至晨,備禮策授,賜車馬什物,事從豐厚,猶不及劉昶之優隆也。又任其募天下壯勇,得數千人。 |
《卷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
44 | 武定二年,除中書侍郎。先是,中書專主綸誥,魏宣武已來,事移門下。至是發詔依舊,任遇甚顯。時魏收為散騎常侍,領兼侍郎,與休之參掌詔命,世論以為中興。有人士戲嘲休之云:「有觸籓之羝羊,乘連錢之驄馬,從晉陽而向鄴,懷屬書而盈把。」左丞盧斐以其文書請謁,啟神武禁止,會赦不問。歷尚食典御、太子中庶子、給事黃門侍郎、中軍將軍、幽州大中正,兼侍中,持節奉璽書詣并州,敦喻文宣為相國、齊王。時將受魏禪,發晉陽至平陽郡,為人心未一,且還并州,恐漏泄,仍斷行人。休之性疏放,使還,遂說其事,鄴中悉知。後高德正以聞,文宣忿之而未發。齊受禪,除散騎常侍,監修起居注。頃之,坐詔書脫誤,左遷驍騎將軍,積其前事也。文宣郊天,百僚咸從,休之衣兩襠甲,手持白棓。時魏收為中書令,嘲之曰:「義真服未?」休之曰:「我昔為常伯,首戴蟬冕;今處驍游,身被衫甲。允文允武,何必減卿。」談笑晏然,議者服其夷曠。以禪讓之際,參定禮儀,別封始平縣男。後除中山太守。先是,韋道建、宋欽道代為定州長史,帶中山太守,並立制,監臨之官出行,不得過百姓飲食。有者,即數錢酬之。休之常以為非。及至郡,復相因循。或問其故,休之曰:「吾昔非之者,為其失仁義;今日行之者,自欲避嫌疑。豈是夙心,直是處世難耳。」在郡三年,再致甘露之瑞。 |
《卷五十五列傳第四十三》
16 | 初,魏朝授文襄相國、齊王,諸將皆勸恭膺朝命。元康以為未可。崔暹因間之,薦陸元規為大行臺郎,欲分元康權。元康既貪貨賄,文襄內漸嫌之,又欲用為中書令,以閑地處之,事未施行。 |
《卷七十九列傳第六十七》
31 | 及僭號,封齊王。竇建德獲而斬之,并其黨十餘人,皆暴死梟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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